何蜀:“伟大年代”生活琐忆

1989-06-04 作者: 何蜀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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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年代”生活琐忆

---- 作者:何蜀

1970 年元旦前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编辑部名义合写的元旦社论《迎接伟大的七十年代》,社论一开始就说: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过去了。全世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以豪迈的战斗步伐,跨进了伟大的七十年代。

放眼全球,展望未来,我国各族人民心潮澎湃,衷心祝愿我们的伟大领袖、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毛主席万寿无疆!

这篇社论满怀豪情地宣称:

过去的十年,是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的十年;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同现代修正主义公开论战,激烈搏斗,取得伟大胜利的十年;是全世界革命人民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以苏修为中心的现代修正主义和各国反动派的伟大斗争蓬勃发展的十年。

……

同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一片衰微破败的景象相反,在伟大领袖毛主席领导下,社会主义中国更加巩固,更加繁荣,更加壮大,更加朝气蓬勃。 …… 毛主席亲自发动和亲自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粉碎了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的梦想,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开辟了一条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将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的光明大道。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在七亿人民中空前大普及。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深远历史影响,正在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成为当代反帝反修的强大的政治力量,成为各国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最可靠的朋友,成为世界革命的希望。

现在来读这样的文字,有点像读笑话。在这篇充斥着自欺欺人的假话、大话、空话的社论中,展望七十年代,只谈到如何进行“斗批改”,如何“整党建党”,如何“备战”,就是不提一句如何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真实的七十年代离我们并不遥远。打捞记忆,找到这样一些碎片。

“群专游街”

“群专”,即“群众专政大军”的简称,这是在文革“清理阶级队伍”阶段许多地方建立的一种官办的整人组织,其名称的来历是毛泽东 1967 年视察华北、中南和华中地区(简称视察大江南北)的一系列讲话中的一段话:“政府和左派都不要捉人,发动革命群众组织自己处理。例如,北京大体就是这样做的。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政府只宜根据群众的要求和协助,捉极少数的人。”

1969 3 25 日,重庆市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建立“群众专政大军”的几点意见》,截至 7 月,全市上千个单位建立了“群众专政大军”,“群专”队员达 30 余万人(《重庆公安大事记( 1949 1997 )》,重庆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编, 147 页)。“群众专政大军”可以随意抓人、关人、打人、抄家,成为那个“无法无天”年代里红色政权迫害群众、炮制冤假错案的重要工具。被群众私下称之为“专政群众大军”。 8 8 日,重庆市革命委员会、重庆警备区召开全市第一次群众专政大军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阶级斗争的新动向,着重研究了加强群众专政大军的政治思想建设,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等问题。同日,《重庆日报》发表有关报道及评论员文章《群众专政大军好》。

在那段时间里,群众造反组织已经全部撤销了,社会上只有“群专”人员戴着红袖章——不要以为文革中戴红袖章的都是红卫兵、造反派,那要看在文革的什么阶段。在“清理阶级队伍”这个阶段,戴红袖章的已经不是造反派了。当然“群专”中可能会有个别原造反派成员,但更多的是“根红苗正”的原保守派成员或陆续从部队上转业、复员、退伍的军人。

“群专”按“新生红色政权”的指示抓人、抄家、刑讯逼供之类的恶行令人切齿痛恨,特别是受害者及其家属永世难忘。但对于“群专”的另一些日常作为则很容易被人淡忘。

当年在重庆市最中心的闹市区解放碑,曾经出现过一个不会“载入史册”的“群专游街”景观。

解放碑那时还没有成为“步行街”,汽车可以从解放碑下经过,特别是在朝天门与上清寺之间的公交一路(即后来的 401 路)电车,来回都要从解放碑下经过。只不过当时车少,因此汽车总是在满街的路人中鸣着喇叭慢慢穿行。到了晚上,解放碑周围来往的人更多。

在“群专大军”鼎盛期的一段时间里,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后,在解放碑下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就会出现一个场面:人们纷纷闪开一条通道,有的在两旁驻足观看,有的则避之唯恐不及赶紧离开。原来,是一小队“群专”队员来了,都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大约五六人,排成一路纵队,趾高气扬,如入无人之境。领头者手拿一个铁皮话筒,有节奏地高声呼喊:“坚、决、打击——!”

紧接着后边几个“群专”队员依次分别高喊:

“小裤管!”

“飞机头!”

“尖尖皮鞋!”

……

按照人员的多少每人喊出一个需要打击目标的名称,最后一个队员喊的是:

“穿网鞋不拴带带的!”

如此反复数次,然后这一小队人在众目睽睽下扬长而去。

他们要“坚决打击”的,都是人们日常穿戴中的一些个人爱好。早在文革以前,社会上就已经把穿小裤管、梳“飞机头”等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甚至被认为是“流氓阿飞打扮”,而真正进行打击,则是在 1966 年的所谓“红八月”(在北京以外的许多城市实际上是在 9 月才出现,应叫“红九月”)的“大破四旧”中,当时街上抓到穿小裤管的人,会被当街剪开裤腿,抓到梳“飞机头”的人,会被强行剪乱头发,穿尖头皮鞋的人,会被勒令脱下皮鞋,当街砍掉皮鞋的尖头……而“群专”要打击的这个“穿网鞋不拴带带的”,则是当时在一些时髦青少年中流行的,穿那种白色网球鞋(简称白网鞋或网鞋),为方便而不系鞋带。

这些,当年都成了“无产阶级专政”要“坚决打击”的对象。

从头管到脚,这就是那个“伟大年代”里的“全面专政”。

如今,解放碑下已经成为繁华热闹的步行街,四周高楼林立,被一些外来者视为“曼哈顿”,白天晚上都挤满游人,特别是在每年的“平安夜”,那里更是人满为患,成为青年们狂欢的地方。再也无人知道当年这解放碑下曾经有那么一小队青年“群专”队员高喊着那些“坚决打击”的口号在人群中趾高气扬地来回巡游。

“三转一响”及其它

七十年代初,我刚进重庆市郊区(如今已算主城区了)一家市属钢厂当工人,每周末进城回家一次。在一次回家后,听邻居二哥(在江北区上班的银行职员)讲起了“三转一响”这个说法的来历。邻居二哥和他的妻子当时都是“老二级”,即拿了多年的二级工资,因文革把一切都停下来了,什么事都说是要“到运动后期处理”,而这个“运动后期”大家却从 1966 年盼到 1967 年、 1968 年…… 1969 年“九大”开过了,仍然不见“运动后期”到来,还要不断“夺取新的更大的胜利”,人们盼着加工资的希望又落空了。

但是生活总得进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并不会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大破四旧”而使人们放弃一切物资追求,只靠背诵一段“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之类的“最高指示”就可以成家。于是,民间就有了对“三转一响”的追求,并传开了有关“三转一响”的故事。

某男,青年工人,看上了公交车上一女售票员,欲与之交朋友谈恋爱,特意去乘该车,并用当时最大面值的十元钞票购票,递钱过去时说:“买一张八分车票六十一母。”女售票员收钱、撕票、如数找补后,对其话语中后半截的“六十一母”不解,未予置理。隔日,某男又来乘车购票如前。如是者三。

女售票员将此蹊跷事告知闺密,有领悟者曰:其意为自我介绍工资六十元,家中只有一母,无其他负担。条件甚好(当时工资在六十元已属高收入了)。建议可考虑接受之,并授意如此如此。

女售票员遂在下一次向某男找补零钱时曰:“补你九块九角二三转一响。”某男闻听,知有回应,甚喜,但对其话语中后半截的“三转一响”不解。回去咨询哥们,有知者释疑。某男恍悟。

此后数日,女售票员不见某男再来乘车。忽一日,车行中,闻车旁有自行车铃响甚急,女售票员探头往车窗外一瞥,原是某男正骑一崭新自行车从旁驶过,扬手向其示意——手腕上戴着新手表,自行车后座置一新收音机,并立一字牌,上大书几个字:“缝纫机缺货已托人去买!”……

这就是当时民间对于男女青年谈恋爱时物资条件的最高要求: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三样会转动的东西)和收音机(一响)。

我听了这个故事,觉得颇有趣,回厂上班后,即在工间休息时向工友们讲起,众皆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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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三转一响”这样的“高档”物资消费,我们那些青年工人都只能望洋兴叹。我们那批进厂的伙伴都是以前做过临时工的“社会青年”,年龄偏大,所以都没有安排当学技术的学徒工,只能做“普工”(即粗工,杂工),工资比学徒工的每月 18 元略高一点。厂里有些青年女学徒工为了买手表,不得不拼命攒钱,在食堂买饭菜时,一般最便宜的蔬菜是五分钱一份,可是我经常会看到排在我前边的青年女学徒工对售饭窗口里的大师傅说:“买两分钱菜汤。”即是叫大师傅只给她舀一点蔬菜的汤水下饭。她们以这样的方法,每餐省下三分钱,就为了能早日买上一块手表。

还有一点可能许多人都不记得了,当时买手表,除了要有钱,还得要有一定数量的“购货券”。我是在进厂工作几年后,才买了一块手表,要不是保存下了当时的购买发票(见上图),我也根本想不起买手表还要有 5 张购货券。至于当时这购货券是怎样发放的,我又是怎样攒齐的,已经完全记不起了。

夜来吆喝声

文革以前,街巷里经常能听到各种吆喝声,有卖小吃的,有走街串巷卖菜卖水果的,有收荒(废旧物资)的,有磨菜刀剪刀的……文革“大破四旧”和“割资本主义尾巴”之后,全都没有了。我邻居的邓伯伯在外边走街串巷理发,就曾被没收理发工具。

在七十年代初,我家那个小巷里,有一段时间每天晚上都出现一种吆喝声。这是一个老大娘苍老的声音:

“楼上楼下的同志们,请听到:‘四防’工作要搞好!防火,防盗,防特,防止阶级敌人搞破坏。门窗要关好,晾在外面的衣服要收了。来客要报户口!”

“防火防盗”,现在的人都好懂,“防特”,就是防止特务搞破坏。文化大革命前人们看电影都喜欢看反特故事片,那时的特务都是所谓“美蒋特务”,到了文化大革命中,又增加了“苏修特务”、“日修特务”、“朝修特务”等等。“来客要报户口”,这是如今的人们已经很生疏的事了。当年,无论家里来了什么亲戚朋友,只要留宿过夜,都必须向当地派出所报临时户口,以备调查监督,否则就会遭到清查。因为那个年代是处处都“以阶级斗争为纲”。所以,当时如果哪户人家里有谁是政治上有什么问题的,一般都不敢让来客留宿,以免报户口多生事端,甚至会惹得派出所的人半夜来敲门“查户口”……

那个老大娘每晚都是从坡下的小巷开始吆喝,慢慢爬上台阶,穿过我们这条小巷,来回吆喝一遍后,再下坡返回她家里。每晚如此。是不是风雨无阻我已记不得了。她并不是街道居民委员,也没有谁安排她做这样的事,而是不知出于什么动机,自觉自愿来当这样的“义工”。

日子一长了,街坊邻居的小孩们都听熟了,就开始学着她吆喝,并且,每当她吆喝过来的时候,小孩们就都屏息静气作好了准备,等到她吆喝到最后一句“来客要报户口”时,左邻右舍的小孩们往往就会齐声高呼:“来客要到渡口!”然后哄堂大笑。

那时晚上没有电视看,这就成了一段时间里小孩们的晚间固定娱乐节目了。

后来看电影《芙蓉镇》,看到那个反面人物在文革结束后疯了,见人就疯疯癫癫地吆喝一声:“运动了!”这时我就会想起我们小巷里那位老大娘的夜来吆喝声。

后来听说,那位老大娘因“家庭出身不好”,文革中受过打压,精神上有些受伤,为了表现自己“革命”,就主动采取了这样一个她力所能及的行动来“挣表现”。

据说,以后是她的子女阻止了她继续做这样的“义工”。小巷里才不再有这样的夜来吆喝声了。

乘公交车要“经过几个国家”

在七十年代中期,虽然已经没有群众组织的武斗,没有群众造反运动的疯狂,但社会秩序仍然极不正常,尽管“九大”以后一切都有了新的中央和各地的革命委员会领导,但是“清队”、“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三老会”、“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评《水浒》批宋江”……一波又一波的政治运动不断折腾,整个社会依然很难恢复正常。在重庆这样的大城市里,仅乘车难这一问题就长期得不到解决。

那时候人们远行都只能乘公交车,而公交车又很少,往往等得人心焦——因此人交(人民交通)公司就被人们叫作“焦人公司”,好不容易车来了,急于乘车的人们就会争先恐后蜂拥而上。于是,就传开了这样一个说法:乘公交车要“经过几个国家”。哪几个国家?

首先是“越南”——越栏,翻越候车处的栏杆,本来都站在候车栏杆隔出的地方排队等候,但一看到车来了,人多车少,担心上不了车,排在后面的人就会翻越栏杆抢先上车。于是秩序大乱。

接下来是“古巴”——川语叫“牯爬”,即强行爬上车,车门挤不上去了,有的就从车窗强行爬上去。

上车后就得经过“埃及”——挨挤、“几内亚”——挤累压。

下车时得经过“朝鲜”——不把堵塞在门口的人朝两旁掀开,你就别想下车。

到后来,根本就不经过“越南”了,等车的人们都不再站在候车栏杆里,而是纷纷站在栏杆外的路边,有时甚至站到路中间拦车——因有的司机看到人太多了,怕被挤吊着人,车走不了,干脆就不停车开走。于是人们就强行拦车再拼命“古巴”。

我一个朋友的妹妹,就在七星岗等车时,被拥挤的人群挤倒在车轮下压断了腿。

那时候有一个常见的都市景观:驶过的严重超载的公交车车门上吊着人,电车后面的梯子上吊着人,摇摇晃晃驶过……

解禁图书与“技术处理”

1971 年“九一三”事件之后, 为了安定人心,周恩来主持了一些以“批判林彪极左路线”为名的纠正文革路线的工作。文革以来,出版物大多被作为“封资修毒草”查禁,图书馆关门,新华书店里除了毛泽东著作外,就只有几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金日成选集》及卡斯特罗的《历史将宣判我无罪》之类书籍。面对广大群众无书可读的局面,中央不得不作出一些调整,多年禁锢的图书出版开始略为解冻。 1972 2 13 日《人民日报》报道:春节前后将陆续出版发行一批新书画,包括《马恩列斯论德国古典哲学》、克鲁普斯卡娅《列宁回忆录》、利沙加勒《一八七一年公社史》、季米特洛夫《控诉法西斯》、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人民文学出版社加工再版(文革前出版的)长篇小说《海岛女民兵》、《沸腾的群山》、《高玉宝》等。出版这样寥寥几本书,居然还要由当时最大最权威的官方媒体来进行煞有介事的报道,足见当时出版之凋敝。

大约就在这前后,久已封存的文革前的图书开始获准部分解禁。

当时我在钢厂里当工人。厂里有个小图书室,一个年轻姑娘小王是管理员。她丈夫在城里一个文艺团体工作。因为我经常去借书,她发现我是个爱读书(常借那些很少有人借的哲学、历史方面的书)也很爱惜书的人,对我很信任。当时书籍出版与销售也是由国家严格控制的“计划经济”,出版了些什么书,全都经过各级新华书店按单位级别(我们厂当时是县团级)分配给各个单位。有时,小王要到区新华书店去提分配给厂里的新书(厂里不会派车,得自己去提着书捆乘公交车),她会叫上我一起去帮她提(一次大约能买到二三十本新书,分成两三捆)。买回来后,她允许我优先翻看,有我想看的书,可以让我先借去看。当时上海出版的内部发行的《摘译》之类书我就是那样先睹为快的。

有一天,我在她那里看到了一份上边发下来的文件,内容是关于各单位可以经过“技术处理”解禁一批文革前出版的书籍的通知,文件附有一个详细的列表,标明了一长串可以解禁的文革前出版图书的名单及分别需要做哪些“技术处理”的说明。

文革中对书籍内容做“技术处理”,在这之前已经有过最有影响的两次。

一次是刘少奇被明确打倒后, 1967 3 20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关于〈毛主席语录〉两处修改的通知》,提出:“一, 204 页标题‘思想意识修养’改为‘纠正错误思想’(目录第二页第九行也按此改正);二, 208 页第二段第五行‘刘少’二字起到第九行‘(大笑)’二字止删去。”国务院秘书厅将此通知转发全国。当时,国内一些大城市的新华书店柜台上都摆放着印好并剪裁好的更改后的那两页,读者可以自己取回去对那两页进行剪贴更改。之所以要把“思想意识修养”这个标题改为“纠正错误思想”,是因为刘少奇那本《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已经遭到严厉批判,从而“修养”一词也成了“修正主义”的词汇,当时的说法是“越养越修”(在民间则被调侃为“越修越痒”)。被删掉的那一处文字,是原《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中《整顿党的作风》一文里的话:“刘少奇同志曾经说过,有一种人的手特别长,很会替自己个人打算,至于别人的利益和全党的利益,那是不大关心的。‘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大笑)”既然刘少奇已经被打倒了,这样的文字就不宜出现在“光辉著作”里了。

另一次官方要求的对书籍文字做“技术处理”。则是在 1971 年“九一三”事件之后,被毛泽东选定为“接班人”并且明文载入了中共“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里的林彪“副统帅”,突然变成了“叛党叛国”的大坏蛋,要把《毛主席语录》中林彪题词手迹“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和以林彪署名的《再版前言》撕掉,还有的语录本中毛泽东像下边印有林彪“四个伟大”题词手迹的,也得将那手迹剪掉或涂掉。

而这一次要求各单位对文革前出版的部分书籍进行“技术处理”,涉及的书大多是儿童文学、民间文学或科技方面的。这些书籍的时事、政治性不强,但也有一些需要按当时政治需要进行“技术处理”的地方,有的要求撕掉某页(多半是前边的前言之类,大概是作者有“问题”),有的是要求删掉书中某个段落,都是其中文字有违背文革观点或“敏感”处。我印象最深的,则是其中一本书,记忆中是一本民间故事的小册子,“技术处理”要求是:用墨笔涂掉其中一句话。这句话是:

“日头很毒。”

我当时看到这一条,就感到非常可笑。显然,虽然“林彪的极左路线”正在受到批判,但文革以来形成的那种极左思维仍然根深蒂固,那是个狂热的个人迷信时代,毛泽东被称为“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一切与太阳有关的文字,都不能带有贬义。在姚文元那篇经毛泽东亲自修改审定评为“很好”并要求同一天在全国各大报刊登的《评陶铸的两本书》里,就有这样的“大批判”文字:

一九五九年五月,正当修正主义分子彭德怀抛出他疯狂地复辟资本主义黑纲领的前夕,陶铸在《太阳的光辉》一文中,摆出一付“海瑞”的架式,公开地、恶毒地咒骂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伟大的党、伟大的领袖。他一面说,人们以“东方红,太阳升”“来形容我们伟大事业的朝气勃勃”,“以太阳来歌颂我们的党和领袖”;一面公然借攻击“太阳”的“过失”,指桑骂槐地说:“当大暑天骄阳似火,晒得人们流汗的时候,人们就会埋怨,说太阳的光和热发射得过份了。而且大家都知道并且也都指出过,太阳本身上还有黑点。”

“太阳本身上还有黑点”。这不是赤裸裸地咒骂我们的党和伟大的领袖吗?

所以,民间故事中提到了“日头很毒”,就必须删掉,否则就会有与陶铸一样的“恶攻”之嫌。

不知有谁能找到当年那份文件,那可是很有时代特色的历史文献。

“八搭二”、购货证与《票证歌》

现在要说起“八搭二”,恐怕没有几个人能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七十年代中期的一个周末的下午,我从郊外的厂里进城回家,经过解放碑,走到邹容路与五一路交汇的路口(斜对重庆剧场的转角)处,一眼看到原在石油筑路处一起做临时工的好友武瑞明,他蹲在那里,满面愁容,满腮帮子的胡茬子也没刮,显得苍老而憔悴,其实他那时才三十出头。我问他在这里做什么,他说:“等着买‘八搭二’。”我这才注意到那路口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有的站着,有的蹲着,有的游走着,有的在闲聊着,这个路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自发形成一个“八搭二”交易市场。

所谓“八搭二”,就是用八角钱再搭二斤粮票,可以向农民换一斤家酿白酒。

那些年里,因为买酒要凭票供应,每人每月只有二两酒票,而那点凭票供应的酒远远无法满足酒徒的需求(一个月的酒一顿就可以报销),于是就逐渐自发形成了这种私下的白酒交易。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买卖双方就约定俗成地达成了这个“八搭二”的交易规则。当然这种交易只是半公开的,按当时的说法属于“黑市”,一旦有市场管理人员或“群专”之类来干涉,交易者就会如鸟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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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瑞明浓眉大眼,形象英武。到石油筑路处做临时工前,他曾在市中区文化馆参加业余剧团演出,扮演过小歌 剧《三月三》中的叛徒吴保才。我在筑路处曾与他一起在二大队大队部共事,我是宣传员,他是生活管理员,我们同住一间寝室(先是农舍后是工棚)。有一次晚上闲聊时,他曾充满向往地对我说:“三十岁以前,只要戏剧学院招生,我还要去报考。”可是文化大革命把一切都打断了。他那当戏剧演员的理想也成了泡影。后来他在工地上成了家,妻子是个漂亮贤淑的蓬溪姑娘。但他们都是临时工,几年后被解雇,他妻子带着小孩回了老家,而他不得不回到了重庆,在一家小厂谋到一份工作。夫妻两地分居无法解决,使他非常苦恼焦虑,工作之余就常常借酒浇愁,因此不得不依赖“八搭二”(几年后他在抑郁中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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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除了糖、烟、酒以外,几乎所有的日常生活必需品都要凭票凭证限量供应,家家都有“购货证”和“号票”。我保存有一个我家的《商品购买证》(见左图),是重庆市市中区 1968 年底(武斗平息、革命委员会建立、群众组织解散之后)按户下发的,灰褐色的牛皮纸封面上照例有一段“最高指示”:“……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内页的每一页是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一个不同品种,分别是:毛巾、棉线、牙膏、肥皂、灯泡、火柴、打火石、酒、烟、糕点、糖果……除毛巾、烟和糕点三个品种名称是手写的外,其他品种名称都是加盖的印章(可见这些品种都是先已明确要限量供应而刻制好印章或选用打字机字盘中的字丁拼成“印章”)。此后有几页空白,大概是临时要增加什么品种供应时再通知加上。最后一页(封三)记载的是“五一已供”(手写,应该是 1969 年的“五一”节临时增供)“羊肉肆两”(手写)和“豆制品已供”(印章)。

如果没有这个小本上的记载,我怎么也想不起当年那缝补衣服用的棉线也得凭证限量购买(因受布票的限制,衣服破了都得补好了继续穿,因此棉线是必不可少的)。从这个小本上的记载可知,电灯泡在 1968 12 月、 1969 2 月、 1969 5 月供应了三次,以后就没有记载了,估计是 1969 年“九大”以后开始以发放“号票”取代了这种《购买证》。《购买证》每次要由售货员在上边手写登记或加盖“已供”的章,自然比收取号票要麻烦得多,而且不便于销售方盘点对照。

“风景这边独好”的中国老百姓多年饱受票证之苦,真可谓苦不堪言。 1976 年春,各地民众借周恩来去世纷纷公开表示对执政者的愤懑与抗议,在北京出现大量的“天安门诗词”,在四川成都闹市区则出现了一首用大字报抄出来、人们争相围观传诵的《票证歌》(一曰《号票歌》):

烟要票,酒要票,豆瓣豆粉也要票。

肥皂一月才半块,火柴两盒慢慢烧。

平时票证要锁好,每月买啥要记牢。

妈妈记,娃娃抄,千万不要搞混淆。

逢年过节票更多,美其名曰皇恩照。

豆腐乳,一张票,粉条猪油各一票,

缝纫机凭工业券,自行车儿要拈票。

婴儿才有白糖票,产妇才配红糖票。

这样票,那样票,就是没有选民票。

美帝反动苏联修,只有我们最最好。

继续革命开新篇,艰苦奋斗要记牢。

文化革命凯歌唱,只管拉车不吃草。

这首民谣在流传中有不同版本(这里转录的版本出自冯水木、冯至诚《长歌当哭 —— 文革中的歌谣》,载《龙门阵》 1988 年第一期,总第 43 辑),有的版本中还有更具体的“一号票买芝麻,二号票买花椒……”,甚至有的还加进了:“邓兴国你不要跳,你晓得下个月烟票是几号?”邓兴国是当时成都的造反派头头,四川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正在那场不得人心的“批邓”运动中作最后一番折腾。

就在那些时候,官方传媒中每天都在高调宣传“到处莺歌燕舞”,组织各地各界人士“唱红”,声嘶力竭地轮番高唱:“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转自《昨天》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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