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回忆过去的北京国营小粮店

1989-06-04 作者: 刘鹏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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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过去的北京国营小粮店


--作者:刘鹏

解放初期,北京市人民政府把保障粮食供应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1949 11 13 14 日的《人民日报》曾报道:北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设立粮食零售店,使粮食公司的粮食能够直接供应给市民,减少商人由中间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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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18 年国画《 60 年代粮店》

当时,北京粮食零售店除粮食公司原有的 12 处营业处、 24 处零售店、 25 处合作社都办理非社员零售事宜,零售对象以劳动人民及贫苦人民为主,购粮数量以每人每天 1 斤计算(不论粗、细粮),每 5 天购买一次,同时公布了各区合作社地址。之后,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粮店销售成为一项重要商业活动,城市国营零售经营方式在保障粮食市场稳定和人民基本生活水平方面,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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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年粮本(看到定量 8 斤- 30 斤不等)

我是 60 后,对上世纪七十年代北京的粮店记忆犹新,那时我十几岁,开始帮助大人买粮食,对前孙公园胡同的粮店记忆深刻。这家粮店在胡同南侧,进店门看到的是一排米面柜,长方形的柜子,每组柜子装有一个很大的“铁皮漏斗”,漏斗上面还有铁皮罩子,防止面粉从漏斗中“喷”出来。粮店工作人员穿粗布白大褂,收款单有一个小窗口,买粮食带钱还要带粮本、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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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6 月,广安门外大红庙粮店青年售货员王继洛正在称面粉。王一波摄

那时每家每户有一个粮本,实行“划片定点,验证凭票”的粮食供应办法,每人每月粮食有定量,分 100 多个等级,从事重体力的工人和大学教授能够得到照顾,到上世纪 70 年代,一般成年人粮食的定量是 3 2 斤,儿童减半,一些家庭粮食不够要算计着吃。粮店的工作人员每月会入户为居民发粮票,粮票分为米票和面票,限当年使用过期作废,只有面额半斤的米、面票,可以跨年使用,还有全国粮票专供出差人员使用。记得每年的 10 月份是粮店供应白薯的季节,每户根据人口每人限 5 斤,在粮本上记录一下,每斤才几分钱,有住大杂院的居民找来三轮车或手推车,一下把全院的白薯都买走,回去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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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年粮本(看到定量为 32 斤)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北京的粮店曾经改为机器售粮,我印象不深。进入 90 年代,胡同里常见到走街串巷卖塑料日用品和卖五香花生米的商贩,说是卖实际是可以拿粮票换, 5 斤粮票换 1 个小塑料盆, 10 斤粮票换 1 斤五香花生米,到粮票停止使用前, 50 斤粮票都换不了 1 斤五香花生米。 1993 年5月10日起取消凭票定量供应办法,北京市地方粮票和全国通用粮都不再流通使用。为粮食计划供应画上句号。

今天,全国的粮食已经放开经营,国营粮店被大型超市和专卖粮食的个体商户所取代。随着市场肉、蛋、菜农副食产品的丰富,人们对粮食的需求少了许多。国营粮店只能留在老北京人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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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年和 1971 年的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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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 年发行的全国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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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年取消粮票前,最后发的一次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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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拍摄的前孙公园

转自《新浪博客》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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