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士官明华的悲怆命运

1989-06-04 作者: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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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士官明华的悲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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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 3 12 日,广东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8 ( 今海南农垦牙叉农场 )6 连的一块空地上,举行了一次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被判处死刑的是 8 团医院的医士官明华,其罪名是“现行反革命分子”,罪行是公然反对林彪。由于附近农场都派代表参加,现场人山人海。因害怕官明华喊“反动”口号,就用竹棍横着支开她的嘴,并在两头用绳子向后固定住。

“开完大会,绝食好几天的官明华,被拉到附近一处山坡,就地枪毙了。”曾是官明华邻居的王书福说。

地主出身害苦了她

官明华, 1934 年生于广东省始兴县隘仔公社一个地主家庭。 1949 年,她 15 岁就离家,参加土改宣传队。 1952 年从广州市第三医士学校毕业后,报名参加海南农垦建设。先后在儋县木排农场、白沙的龙江农场从事医务工作。 1961 年调到牙叉农场医院当医士。

“她是一位好医生,医术很高,我们有病都找她看。”农场退休干部王书福告诉记者,官明华被下放到 3 队改造时,就住在他家对面。但是,由于她出身地主,每有运动,就会首先成为审查对象。牙叉农场医院退休老医生郝士安也说,官明华在医院工作期间,确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曾 3 次被评选为先进医务工作者。但她的地主出身,可害苦了她,甚至她把妈妈接来住,也成了罪状,因为她在供养“地主婆”。

但官明华没有因出身问题自暴自弃。另一份档案材料记载,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阅读革命故事,深受刘胡兰、赵一曼等英雄人物影响,并下决心向英雄学习,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即使在被审查期间,为表明自己对党和毛主席的热爱,她还写了入党申请书,但专案组人员认为这是在向党进攻。

恶运连连不认“罪名”

事情源于“文革”期间一次批判“三家村”的群众大会。官明华因头天晚上给产妇接生忙了通宵,便打起瞌睡。被会议主持人发觉后,认为她是有意对抗,给扣上和“三家村”穿一条裤子的“小黑帮”帽子,撤销卫生员职务,下放改造。

1968 6 月,当地出现了一个所谓“反共救国团”案件,官明华被株连诬为“特嫌”,送县保卫组审查。 1969 年末,她又被扣上“攻击新生的革命委员会”罪名,列为“严重政治问题”的审查对象,先后被押在团部和师部隔离审查。

官明华始终不承认自己的所谓“罪名”。 1970 年初,她开始公开反对林彪。当年被审查期间,她在 6 22 日到 24 日写了《敦促林彪投降书》、《敦促学习班领导与林彪划清界限书》等 3 篇文章。文中说,“全国亿万人民已经识破林彪是披着羊皮的狼”,“林彪是埋藏在毛主席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林彪的末日快来到了!”

不久,她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 1971 3 12 日,她被判处死刑,牺牲时年仅 37 岁。

坚持真理宁死不屈

翻开那些尘封的历史记忆,一个为坚持真理而慷慨陈词、据理力争的官明华,跃然纸上。从 1969 年底到 1971 3 月,官明华受隔离审查时间达 16 个月,表现出大义凛然和视死如归的精神。

审问她的人拍桌子,她也拍桌子。审问的人说她反动,她也回敬一句“法西斯”。

一次上山劳动后,她曾有感而发写了一篇日记,其中一句描写傍晚景色的话语“金黄色的太阳仍然挂在防风林的上空,放射出金色的光彩”,竟成为她的罪证。“你写这些是什么意思 ? 有什么目的 ? ”专案组的人问。

“我看到快要落山的太阳挂在防风林的上空,傍晚的太阳是金黄色的。”她说。

“反动!毛主席明明是最红的红太阳,你竟敢用金黄色影射毛主席!毛主席明明是永远不落的红太阳,你却用快落山来攻击毛主席!”

“我没有攻击毛主席!太阳就是有出山有落山。”官明华据理力争,但毫无用处。

大会上,当大家高喊“毛主席万岁”时,她跟着喊。但喊到“林副主席身体健康”时,她不喊却马上把头低下。她在 1970 6 17 日的日记中写道“头可断,血可流,誓死捍卫毛主席,捍卫毛泽东思想,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只要我打倒林彪是正义的,你们把我的头砍下来我也心甘,我也感到死得其所”。

在审查期间,她始终不承认自己是犯人,于是以绝食抗议。专案组急了,采用灌的办法。灌牛奶,她闭着嘴。撬开牙灌进去,她张口喷出来。为了灌食,搪瓷碗弄破了,铜羹匙弄弯了,然无济于事。专案组没办法,只好几个人按住她,强行注射葡萄糖。在那个特殊的疯狂年代,一个小人物坚持真理,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啊!

1979 1 11 日,中共广东省委为她平反昭雪,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并根据她生前志愿,中共白沙县委追认她为中共党员。正如后来追悼会的悼词中所说,“当她遭到残酷迫害时,精神和肉体受到百般折磨,她仍然坚持真理,伸张正义,宁死不屈,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以宝贵的生命去殉党的事业,值得永远怀念和学习。”

转自《史海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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