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舵:关于我母亲的案例研究(下)

1989-06-04 作者: 周舵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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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母亲的案例研究(下)


--作者:周舵

下篇

案例已陈述完毕。下面依据杜尔凯姆的理论(因我手边没有任何其它参考资料和书籍)作一个分析。

我所用的研究方法,与杜尔凯姆恰好相反。他是依据统计资料作总体分析。我这里却是一个比较详尽的个案研究,这两者应当是相辅相成的,不应当构成矛盾冲突。

让我先简述一下杜氏理论有关的梗概。他的研究结论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 )精神失常是导致自杀的原因之一,但不是重要原因。

2 )种族、遗传、气候、气温、模仿等都不是导致自杀的原因。

3 )利己型自杀,是由于极端的个性化,即把个人的独立、权利、自由、个性抬高到无以伦比的地位;由于知识与反思力的高度发展而与此同时个人与社会间的关系纽带大为松弛;由于个人没有同社会融为一体(不管是通过宗教、家庭关系或政治性团体)而将个人限制在自我的小天地中;由于人们在生活中找不到寄托所导致的自杀。

4 )利他型自杀,是由于个性化程度太低(“个性的极端退化”),社会把剥夺个人权利的残暴道德强加在个人身上,把个人严格地置于自己的监护之下;由于文化落后、传统势力太强大;由于贬低个体生命的价值,过度崇尚自我牺牲、宗教信仰或政治忠诚,蔑视贪生怕死的人;由于强调服从纪律、盲从和视死如归的军人气质;总之,由于极端的利他主义使人们觉得生命的寄托在现实生活之外而导致的自杀。

5 )动乱型自杀,是由于个人的习惯秩序、原有的规范、规则受到巨大扰乱(不管是意外的灾难或骤降的好运);由于工业化社会高度的流动性(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刺激了人们的无尽欲望和野心;由于人类行动缺乏规范和稳定的约束;由于精神需求比生理需求更难满足,而社会未能加以约束和引导所导致的自杀。

6 )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或由于命运对人的摧残严酷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而又看不到丝毫改善的可能性时所导致的自杀。--这种类型的自杀,杜尔凯姆认为意义不大,没有必要详解,因此全书中只有寥寥数行文字论及。其实,精神疾患应归入宿命型自杀之中。据我十几年对家父躁狂症的观察,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精神病学理论过高估计了外界心理、精神性因素对患者的影响。实际上,很多精神病就像上好发条的钟表一样,按固有的节律发作,任何一点微不足道的外界刺激都可能成为所谓的“诱因”。实际上大脑的生化物质异常分泌可能起主导作用。这当然是一种“宿命”。

7 )混合型自杀,是上述三种 (3)(4)(5) 自杀类型的不同组合形式。

8 )社会自杀律通常是稳定的,其原因既不在于贫病、家庭不和、人生苦难等外部环境的不幸,也不在于人的生物结构和身体状况等个人的本质,而只能从社会学角度加以解释,即源于自杀所属社会阶层中所流行的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动荡混乱等社会潮流、社会道德等社会阶层共性,或说客观存在的某种社会动力集合体、某种社会精神结构、某种个人所不具有的社会共性(“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9 )说到底,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和某种动乱性,这 3 种社会思潮通过个人的天性、社会组织的性质以及暂时性事件(如政治与经济危机等)诱发自杀。

10 )一定限度之内的自杀律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既非病态,亦非犯罪或不道德,亦非不正常;只有迅猛发展的自杀风潮(异常自杀增长)才确切地反映出社会病态,是病态社会结构导致的恶果在现代社会里,这主要体现在利己型和动乱型自杀中。

11 )预防自杀的办法,不能靠过分严厉的惩罚,也不能靠教育,或政治团体、宗教团体及家庭团体的作用。只有通过发展具有团结友爱气氛的各类职业团体,来改变国家 - 个人这种粗笨不灵的两级社会组织结构,才是预防自杀之道。

以上归纳,多少有点把杜氏的理论合理化了。他的立论容易给人以这种印象,过分强调客观社会结构的作用,而过分贬低个体特质的作用。但这毕竟只是侧重点的不同,而不是完全偏于一端,所以,适当地把他合理化并不违反他的原意。

那么,他的这套理论能否恰当地应用于我母亲这个案例的研究呢?如果能,这个案例属于哪种类型?原因何在?如何预防?

很显然,我母亲的案例是个高度综合性的典型,杜氏所肯定的一切导致自杀的动因无一不备。个人天性及经历,身心状况(生理 - 心理结构),某种程度的精神失常,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及社会动乱的影响,社会组织结构的弊病,以及暂时性事件(文化大革命)。主因,则是过分的利他主义社会思潮和社会动乱,以及宿命。

母亲是个争强好胜的人,从小出人头地惯了。这就是说,她的生活目标,不是建立在与身边的亲友的感情联系上,而是建立在她个人的某种理想、抱负、追求的实现上。当然,这种理想和抱负,是社会的承认,或某种更抽象的当时社会思潮所崇尚的社会价值,并不是狭隘的纯个人性的东西。这就成为一种很常见的利己 - 利他结合型价值观,即个人抱负-社会贡献结合型价值观。就好像一个人忽略掉身边一切具体的活生生的存在,从个人的自我直接乔迁到社会整体(甚至是超社会整体)。这种情况在那些雄心勃勃、才华出众、理性占据心理构成优势的知识分子身上很普遍。他们可以对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对身边直接交往的活生生的人不怎么感兴趣,既不特别欣赏也不特别依赖他们,只是全身心地投入职业和事业活动中去,通过社会奉献去实现其个人价值,通过社会的承认、肯定、赞许来获得自身需求的满足。他们的情感已经理念化、抽象化了,能激动他们心灵的,是中国、人民、主义……等等这些大字眼。他们苛责自己,也苛责别人,在自己和周围的亲友、同事之间隔上一层可能是软软的,但却实在是冷漠、粗糙、难以彻底沟通的屏幕,使人对他们不敢或不愿亲近。

对于利己 - 利他结合型自杀,杜氏有很精到的论述:“……既然他们对现实中的一切都不满足,那就只有凭空造出理想化的东西来满足自己了,他们在思想中造出一种幻影,自己则成为幻影的奴仆,从而把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了幻影,于是,与外界更加隔绝,甚至把自我也抛弃一旁。在他们看来(现实中的)一切都毫无价值,他们把生存的意义完全寄托在幻影之上。这样,他们的生活是双重的、矛盾的。在现实世界中,他们是个人中心论者;可一涉及到那理想的幻影,他们又是大公无私的了。这两种倾向会导致自杀。”

并不是所有的全身心投入事业的人都人际关系不良。良好的人际关系,像大多数社会现象一样,既受后天教养,又受先天秉赋影响。不能不承认,许多人是天生地讨人喜欢、漂亮、温柔、热情、大方、情感丰富、富于审美趣味……等等。讨人喜欢的天性,引起他人的善意回报,然后又加强他们的美与善,于是形成良性循环。有些人则可能恰好相反,陷入恶性循环。这就是所谓“马太效应”(“越富有的越要加给他,越贫穷的越要从他那里夺去”)。多数的人则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其美善或丑恶的程度,视天赋及后来教养的种种不同配比而定。

就人际关系的天赋而言,母亲属于中等。她的粗、硬、刚、直,缺少女性温柔,是她的致命伤。造成她的人际关系恶化到低于常人水平的,不是天赋,而是:第一,她过分的出人头地的愿望;第二,当时走火入魔的极端利他主义社会思潮;第三,文革大动乱及 5 年多的监狱生活。

对于人生幸福来说,良好的人际关系真是太重要了,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而这恰恰是我们这个社会长期以来不懂得的,尤其是其中那些书呆子气十足、满脑子理想主义“高尚情操”的知识分子,更是人际关系盲。人道主义的基本信条应当是:人活着就是为了追求幸福,而幸福就是人的全部需求(从最低级的生理需求到最高级的自我实现)最大限度的满足及其无止境的发展。国家也好,社会也好,“主义”也好,人们之所以肯定它们,无非是因为把它们看作是能够满足每一社会个体成员需求的必不可少的工具而已,它们自身绝不应当成为任何目的。而文革中发展到癫狂地步的“主义”崇拜,则把个人完全视同工具,认为人应当为某个遥遥不可期的“理想社会”、某种完美社会制度的建造无代价、无保留地奉献一切,为此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无论是个人自由、生活享受、基本人权的限制和剥夺,还是血汗泪水、痛苦折磨乃至残害无辜、草菅人命。似乎这座理想大厦的蓝图早已画成,各种建筑材料、机器设备、施工方法都已齐备无遗,只需要驱策人们象奴隶、象活机器一样,最大限度地劳动,同时最小限度享受,去运用这些材料、机器,按照已然经过完美规划的方法去按图建造--这就是人生全部意义之所在!于是,以这座理想大厦的建成日期为分界点,在此之前是一代一代人绝对的自我牺牲,在此之后则是万年至福之境。

说穿了,这是用前人(分界点之前的人)的白骨去铺设后人(分界点之后的人)享乐的地基。这是古往今来世界上曾出现过的无数宗教中最恶劣、最荒谬的一种。任何宗教都是反人道主义的,即都是否定人的现世幸福、今生享乐的,但总还虚构了每个人身后的某种希望作为补偿。这种文革式主义崇拜则不然,在那个分界点之前,人除了劳作和牺牲之外便一无所有,而且根本不应当希冀任何补偿,否则就是有违“大公无私”的社会道德准则,就是罪恶,就要受到种种以“思想改造”为名的折磨和迫害。

太可悲的是,文革或绝对利他主义的乌托邦大实验是彻底失败了,中国人民却为此付出了难以估量的惨痛代价。企图建造人间天堂的乌托邦主义大实验造出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间地狱。文革是臭名昭著了,可怕的是,支配着这场空前绝后(我相信会是“绝后”的!)人间大浩劫、大悲剧的一整套思维逻辑和虚幻理论并没有受到彻底清算。那些文革功臣、同道及信徒们,稍有风吹草动,就又要上来“把复辟的希望变为复辟的行动”。中国人的苦难还远没有到头,“阶级斗争为纲”是不讲了,但仍然是“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敌人亡我之心不死,一时一刻也不能松懈对和平演变的警惕性”);“走资派还在走”不好听,火药味嫌浓了一点,而且伤及上层,换成“反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力”;“狠斗私字一闪念”太走极端,改成“大力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等等等等。药方要完整保存,用药一味不能少,只是剂量尽可能缓和一点,从“乱下虎狼药”,改成“胡萝卜加大棒,灵活运用”--总之要大力保持和发扬杜尔凯姆在剖析利他型自杀时所指出的那种原始野蛮的落后社会和社会下层以及军队式盲从的道德规范。

请看他的描述--在古代印度的婆罗门中间“有一种疯狂而残忍的人,他们把这种人叫做圣人,他们认为期望死亡是无上光荣的,当病痛或老年向他们袭来时,他们就把自己活活烧死。对他们来说,消极地等死最不光彩,因为老死的尸体得不到任何荣誉,如果烈火不能接受还在呼吸的自杀者,那么火本身也会被玷污了”。斐济、新赫布里底群岛、曼加等地的风俗也大致一样。类似的风俗也在穴居人和塞里士中出现。他们都因这种美德而闻名于世。

在这些民族中,除了老人自杀以外,妇女在她们的丈夫死后必须自尽,这种残忍的行为已成为印度土著居民的固定风俗。尽管英国人想阻止他们,但却徒劳无用。更有甚者,王子或酋长死的时候,他们的随从都被迫自杀。高卢的情况也如此,酋长的葬礼实际上是血腥大屠杀。

以上各类的自杀是一种义务。如果不履行这种义务,就会身败名裂,在通常的情况下会受到宗教的制裁。 个人……仅仅是集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没有个人价值。个人价值太低,别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对个人大加攻击。这样他自然就不能为了保全自己而违背集体的利益。社会甚至可能为了一个小小的原因而勒令他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社会并不看重他的生命价值,自我不属于自己,而与非我揉合在一起;行为的目的与自己毫无关系,而只与自己所属的群体有关。

在波利尼西亚,人们往往略经挑拨就自杀身亡,北美印地安人也一样,夫妻拌嘴或妒忌猜疑都足以使男方或女方自绝于人世。达科塔人和古代希腊人也常常因为稍有失意便轻生。日本人为鸡毛蒜皮小事而剖腹自尽更是举世闻名,在日本甚至有一种奇特的决斗方式:决斗双方并不互相斯杀,而是比赛谁能灵巧地剖开自己肚子。……虽然公众舆论没有正式要求他们去死,但是当他们采取上述行动时,公众显然持赞许态度。既然不贪恋生命是一种美德,甚至是最高美德,那么一个因为一件小事或虚荣心受损而自尽的人就应该得到称赞。……人们从孩提时代起就习惯于贬低生命的价值,蔑视那些贪生怕死的人,所以,他们不可避免地要找各种藉口,哪怕是最轻微的藉口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此廉价的牺牲自然很容易作出。……和那些受到社会明确强制的自杀一样,这种自杀是从贬低个人开始产生的,或说是从利他主义出发的。我们不妨把这看成是原始民族的一种道德特性。

还有一种自杀,个人争取自尽行动仅仅是为了牺牲的乐趣,因为无缘无故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也被认为是值得赞美的。印度就是这种自杀的温床,在婆罗门教的影响下,印度教徒已习惯于自我摧残。在印度教中,投恒河或其它圣水自尽的风俗已经广为流行。记录资料表明国王和大臣们也采用投河这个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印度中部的比尔山区中有一块大岩石,人们出于宗教目的从上面跳崖自尽,为七日丧期( shiva )献身。有些宗教狂甚至在人群中让他们的偶像毗瑟拿的车轮将自己碾死。这些宗教狂的故事已被编成了经典故事。

在上述的各种情况中,个人扼杀自己的个性,目的是为了使自己淹没在自认为是真正本质的那种东西之中,他们给这种东西一个什么名称并不重要,他们觉得自己只存在于这种本质之中,并且拼命想与之融成一体,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有生命力。因此,他们必须认为生命不归自己所有,这样非人格化就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利他主义倾向异常强烈。……他们厌倦生活,是因为他们有目标,但目标不是为今生今世的,因而生命对他们说成了累赘。……(利他型自杀)与剥夺个人权利的残暴道德有关。

即使现在,还将长期存在利他型自杀的环境,如军队等。众所周知,欧洲国家的士兵自杀倾向比同龄的居民人口的自杀倾向严重得多,其间差距达 25 %到 900 %不等。……自杀现象频繁的部队其成员往往非常热爱本行,他们最能适应部队的要求,对部队的短处以及不方便之处最不在乎。这个职业的自杀严重系数因而不是由于军营生活引起的厌恶情绪所致。恰恰相反,正是由各种精神状态,各种习惯和天生性情的总和组成的军人风格导致。……即使不是在危急关头,而是在和平时期,以及在正规的职业训练中,军队也要求他无条件服从命令,不管他想得通还是想不通。为了达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求士兵有一种与个人主义相反的盲从精神,他与他的个性只能有轻微的藕断丝连。士兵的准则是别人强加给他的,这正是利他主义的一个特点。在构成现代社会的所有因素中,军队的确与低级社会的结构最为相似。军队与这些低级社会一样由庞大而严密的团体组成,并为个人创造出一个僵化的环境,以防止越轨行为的出现。

--看吧,这番描写与文革期间以及文革预备期间的社会风气是多么维妙维肖地一致!我和妹妹就曾当母亲的面举出上述宗教狂让毗瑟拿偶像的车轮将自己碾死的例子来规劝她,她当时的反应是大怒。

杜尔凯姆指出,传统主义能够有效地防止利己型自杀,但是,只有当传统势力保持适度的情况下才有这种效果,超过一定的限度,传统主义本身也就成为自杀的原因。而中国的情况,最糟糕的还不是传统主义过于强大,从而促成大量利他型自杀。最糟糕的是这种自上而下强制推行传统主义的失败,确切地说,由于现代化进程不可遏止的强劲影响,传统主义不仅越来越不能成为社会整合、社会团结的凝聚因素,恰恰相反,正是它使得当代中国社会陷于四分五裂、动荡不宁!

在原始性的落后社会,或现代社会的特殊职业群体,以及特殊危急时期,传统的极端利他主义被社会普遍接受,成为约束、规范人们行为的公认道德准则。这时,利他型自杀不能视为病态,也谈不上有害,那些实行利他型自杀的人自己为此深感光荣快慰,死得毫不痛苦至少是从自杀中得到的精神享乐永远大于肉体痛苦。而他们的亲友,虽然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悲哀,但是同样分享了他们的光荣快慰,远胜于为死去亲人感到的哀伤。

在当今中国,情况却不是这样,人们对此如果服从,也仅仅是因为恐惧,人们从利他型自杀中得到的,多半只是痛苦、迷惘、不平与愤怒。更为丑恶的是,这种极端利他主义的传统说教又与阶级斗争理论结合在一起,与阶级斗争式的社会等级划分,与阶级歧视结合在一起,使得那些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被认为是异己阶级中的社会成员甚至连利他自杀的权利也没有!在这种阶级斗争狂的社会中,对某些人(异己阶级成员)甚至不承认他们也配作利他型自杀,他们如果自杀,一定是“抗拒思想改造”,一定是心怀不满,一定是出于“反动阶级本性”。不用说,这部分人根本是被排斥在社会之外的,社会冷酷无情地把他们关在门外,人为地使他们仍处于孤苦无依的绝望境地,他们唯一有资格做的事情就是永无止境地“彻底改造思想”--因为改造得“彻底”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所以这种改造必然是他们一生中永远完不成的一生唯一的任务--如同吴刚之伐木,如同西西福斯之推巨石上山。

显而易见,对于他们来说,一旦出现自杀事例,一定是宿命型的,即由于社会或命运对他们的摧残迫害残酷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使他们丧失了最起码的生的乐趣(而别人并非如此),同时又看不到丝毫改善社会处境、改善自身命运的希望,因而不得不含恨而死。若论罪魁祸首,正是丧失理性、丧失人性的阶级斗争!

那么,在这种类型的自杀中,个人特性是否有责任,如果有,又应当负多大的责任呢?毕竟在类似的情况下,有人自杀,有人则否。换句话说,某种自杀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这得取决于如何给“正常”下定义。

正如杜尔凯姆所说,某种限度之内的社会自杀率是不可避免的。笼统地说,这是由于没有一个社会能够对人的影响纯然是幸福、快乐和满足,使社会成员丝毫不遭受挫折、痛苦、折磨、不幸和悲伤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永远如此;人间天堂只是一个最幼稚浅薄的梦想。具体地说,首先,社会进步必然表现为个人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人性的提高确是现代社会的目标之一”,“……人类灵魂的历史就是自由思想的进步史,任何欲使历史车轮倒转的想法都非常幼稚”,“在那些进步迅猛的民族中,限制个人发展的条条框框,一定有相当大的伸缩性”。如果这些民族保留了在那种未开化社会中所具有的强硬规范,那么其进化的过程一定会受到阻碍。当对个人的限制减少时,个人的欲望和野心在某些时候难免会膨胀,只要个人被灌输了进步就是他们的责任这种思想,再要他们服从社会的规范就很难了;因此,不满分子和骚乱分子的数量必定会增加。整个道德的完善和进步是离不开社会某种程度的反常现象的。一定限度内的利己型自杀是社会进步必须付出的代价之一。其次,只要存在紧急情况和意外事件,某种限度内的利他型自杀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有用的,有益的。例如,明知救人自己会死而毅然舍己救人,这种利他型自杀是一个健康社会不可缺少的道德行为准则。第三,社会不会永远平衡地、无波动地发展--即使整体能,也不可能做到任一局部都如此。某种干扰、动荡总是会存在的。否则,世界也就太无趣,太无生气,太缺乏色彩了。动乱型自杀也是不可能绝对避免的,唯一有希望绝对避免的,大概只有宿命型自杀--假定精神疾患的治疗技术大为改观的话,就更有这种可能(如果精神疾患导致的自杀归入宿命型自杀之中)。

如果不可避免的,一定限度内的社会自杀率是正常,不算是“病态”,那么,就只有当社会自杀超过这一正常值时,才能认为社会是病态的。超过的越多,社会病态程度越重,而宿命型自杀(除精神疾患所导致的自杀之外)都是应当可以避免的,因此,这是一种最严重的社会病态现象。

由于扣除一切原则上可以避免的自杀之后,社会自杀率应当低于任何一个实际社会自杀率,所以我们可以用(一),某一实际社会自杀率高于相应的最低实际社会自杀率的差,以及(二),宿命型自杀率,这两者来粗略地衡量一个社会的病态程度。很遗憾,我们得不到中国历年自杀率的准确统计数字,否则不难对“文革”前后的社会病态严重程度作出一个粗略的定量测度。

既然社会存在严重病态,既然这些病态是可以避免的,那么,就应当找得到消除,至少减轻这些病态的办法。

杜尔凯姆开出的唯一药方,是发展职业性团体,提倡妇女就业;在这些职业团体中培养一种家庭般的亲情气氛,构造一种团结、友善、温暖、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人际关系,用它来把社会成员融入集体和社会之中,抑制过分的个性化、过分的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不等于利己主义)倾向--杜氏认为这是当代西方的主要病态--以减轻利己型自杀和动乱型自杀对人们的有害诱惑。

杜氏的这一建议颇具先见之明,当代社会的两种重要的积极变化都符合他的这一思想:一是各类社会自治组织(中间组织)的发育;一是企业文化的研究与实践。在这两个方面,日本的经验尤其值得广泛借鉴。

正如杜尔凯姆指出的,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国家是一架粗笨不灵的机器,“国家对各种复杂的现象知之甚少,无法为每一种情况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式。国家是一台笨重的机器,只会一般性的和常规性的工作,它的行动方式一成不变,不知道怎样根据不断变化的特殊情况来调整自己的步伐。国家因而经常通过强制性行动来拉平各种距离。”“国家不得不企图起某种它不适宜起的作用,而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人们常说,国家到处插手却到处碰壁,它企图把手伸到不属于它所管辖范围之内的种种事情中去,可经常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往往费力不讨好,事倍功半。”这就是说,国家-个人这种过分简单化的二元结构,或者说,由国家包办一切的大一统社会模式、国家中心一元论的社会组织结构形式,只能采取“一刀切”式的官僚主义方法来解决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以至不是偏于过分僵硬、严厉、强求整齐划一的军事化管理,就是偏于一盘散沙,各行其是的半无政府状态。因此,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必须构造出多层次、多样化的中间组织,以沟通信息、促进对话、协调利益、达成共识,以实现“软性”的(自愿的、灵活的、丰富多彩的)社会整合。日本经济奇迹的产生,与这种政府-中间组织-企业-个人多层次社会组织结构模式有极大关系。正是由于这种结构模式,日本才能兼得政府有效的宏观规划引导,广泛积极的社会动员(指用某种超乎个人利益之上的社会整体目标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投入社会生活),市场机制的高效率以及比较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几方面的重大利益。这种东西合璧式的社会组织结构使日本后来居上。去年日本的平均国民收入已超过美国高居世界第二位(前五名依次是瑞士、日本、冰岛、挪威、美国)。

在企业文化、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方面,日本的“Z型”企业文化也应当说是最先进、最符合现代社会发展潮流的。西方早期的“X理论”把职工视同活机器:认为人们工作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因此主张对职工采取“胡萝卜(工资)”加“大棒(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政策。后来的“Y理论”注意到了在人们的职业活动中应当尽量满足人的多层次需要,特别是高层次的精神性需要,但仍然采取了工作家庭生活两不相关的分离态度来处理人的全部社会生活。“Z理论”则主张工作生活合一,强调工作场所的家庭式情感气氛,提倡职工家属介入职工的职业生活。这与杜尔凯姆的见解不谋而合。如果说日本的自杀率仍然不低,那是出于与西方迥然不同的原因,即过分强调利他主义、集体主义,过分束缚了个性及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中国的问题类似;当然,还不像中国的情况那样严重。社会中间组织及职业团体的这种健康影响能否由政党、,以及目前中国的共青团、工青妇等类政治性、半政治性团体来代行呢?看来没有什么希望。首先,党、团组织不具普遍性,它们不是群众性团体,它们强调某种严格的加入资格,对大多数社会成员实际上是排斥性的。而现有的工会、妇联、青联等是政治附属品,没有自治性,因此办得毫无生气,名存实亡,既缺乏吸引力,又无实际作用。需要构造的社会中间组织及职业团体,则必须具备普遍、自愿、自治、兴趣、实效等性质,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最紧迫的问题还不在于此,而在于,第一,纠正不合现代社会发展潮流的极端利他主义传统势力的影响,提倡个性化;第二,彻底埋葬阶级斗争社会-政治哲学。当马克思讲到“阶级斗争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时,那是有上下文垫底的,只有当旧的社会制度阻碍了新生产力、新生产关系的发展,而旧制度的统治者又不肯实行变革时,阶级斗争才有这种历史作用。阶级斗争这种伤人的凶器,只有在上述的社会剧烈变革时候,在统治阶级拒绝变革,在被统治阶级身受的剥削压迫已达忍无可忍程度,在别无其他选择时--只有在这样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阶级斗争才可能对历史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否则,轻率、随意地使用阶级斗争这个可怕的武器,不是出于判断错误(自己吓自己、反应过度),就是出于维护某些人私利的目的打着“为了多数人”的漂亮旗号,行维护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之实。其结果,当然只能是灾难性的。“庆父不死,鲁难未已;阶级斗争不除,国无宁日!”

权力 - 思想 - 生活方式的大一统主义,以及阶级斗争社会政治理论必然导致的一个恶果,就是强迫性思想改造。这是丑恶的极权主义的传统遗留,没有丝毫现代气息,现代社会的主要思想基础,就是强有力地保障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人自由选择,不论是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是社会生活方式上;尤其是在思想信仰上!绝不能允许强制性信仰及迫害异端这种中世纪黑暗现象的任何遗存。没有这点起码的保障,一切主义、理想、美好社会等等漂亮理论统统是假话、大话、空话,不但一钱不值,而且极端丑恶,极端有害。是真、善、美就不需要强制人们去信仰;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只能在公民、在个人。国家、社会、政府可以宣传、教育、引导,但绝对无权在法律范围之外实行强制。强迫性思想改造,是造成中国社会紧张、分裂、不和、动荡不宁及无数家庭及个人悲剧的重要根源。这在我母亲的案例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还有两个造成社会病态的次要原因值得说一说,一是双职工制度,一是事业至上主义。

凡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无一例外地做了许多“打肿脸充胖子”式的蠢事。大概是出于“对着干”的逆反式心理吧,斯大林模式是按照“敌人有的我们一定不能有,敌人没有的我们一定要有”的思想逻辑构造起来的。这些幼稚的发明家们不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什么好东西是可以不费代价就拿到手的。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是白痴们的愿望。在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上,特定的社会弊病是根本无法避免的。你尽可以重新构造另一种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来消除这些弊端,但千万不能忘记,你同时很可能是在制造另一些更严重的社会弊端。在求普遍温饱尚不可得时,社会主义国家却大搞社会福利、平均主义大锅饭、充分就业及物价稳定,这样一些连当今的许多发达国家都享受不起的社会奢侈品。保障妇女的普遍就业,就是这一系列“打肿脸充胖子”式的廉价伪劣品(假解放、假福利、假幸福、假平等……)之一。说是“妇女解放”,实则不折不扣是“双重奴役”,即夫妇双方 2 × 2 4 倍的疲于奔命。当今中国双职工生活之负担沉重,了无生趣,恐怕世上少有。夫妇双方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时,还要加上每天上下班路途的将近两小时,这就是每天十小时,每周六十小时工作日。社会服务设施又极其落后,回家还要做超量的家务劳动、还要照料子女……这难道是“解放”?不叫作“双重奴役”还能叫作什么?如果中国是个劳动力缺乏的国家也还罢了,偏偏又是人口负担极其沉重,劳动力极其剩余!谁能解释一下,中国的双职工劳动就业制度有半点优越性没有?一部分中国人怎会不去用自杀以求逃脱这种“解放”!

只要拿出点才智和魄力来,解决的办法并不那么难以构想。例如,可以设想让双职工家庭自愿在两种方案中任选其一:方案(一)维持原状;方案(二)夫妇一人回家(由双方自由协商决定),就业的一方工资不动,回家的一方领半薪或原工资的六成、七成……,同时制订法律,规定就业的一方必须将工资的一成或两成转移给回家的一方作为回家一方的收入。如果一方回家造成工作的一方劳动强度增加,则对双方分别按劳动强度的增减,相应增减其各别收入。方案(二)看上去使夫妇双方的总收下降约 10-25 %,但他们享受的福利总量(休息、闲暇、假日活动、教养子女等等都是重要的福利量)增加至少 2-3 倍,同时夫妇双方的各自收入仍然保持平等,不发生一方依赖另一方的问题。--类似的解决方案可以设计出许多种,哪一种恐怕都强似“双重奴役制”。

双职工劳动就业制度实际上隐含着“事业至上”的价值观,即社会工作高尚、重要,家庭生活卑下、次要。这恰如其它种种目的-手段颠倒事例一样,是把手段(工作)当作目的,把目的(生活)当作手段。人活着不是为了享受家庭生活的乐趣,而是为了工作--为了那些为“社会主义”、为“国家”、为“党”、为“人民”、为……的工作;而家庭生活反倒成了保证更好地工作的工具、手段。在上述我母亲的案例中,导致她走上自杀之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孤独,其中包括与家人、亲友的隔膜、疏远,而这又是她的“事业至上主义”一手造成的。前两年读到一本美国一位成功的女企业家玛丽·凯谈管理的书,其中说到她成功的经验之一,是她的“上帝(代指真、善、美、人道主义等利他主义价值观念)第一,家庭第二,事业第三”的人生原则,使我大为震动。人类要想生活得幸福些,看来有必要把“事业”与“家庭”的优先顺序颠倒过来。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效率第一,过度竞争,出人头地等等社会准则有进行彻底反思的必要。这无疑是异化,即把目的和手段恰好搞颠倒了。

母亲已经去世 11 年了。 11 年来,中国发生了巨变。这种变化的幅度之大,速度之快,超出了当年任何人的大胆想像。中国人开始能够像人一样地生活了。尽管旧日的恶梦有时还会缠绕住人们,但毕竟,世界是巨变了,永远不可能倒退回去了。多么可惜,这一切,母亲都没能见到。像做往常的其它事情一样,母亲这回也是太性急了,她如果耐心等一等,她的被严重摧残和扭曲的心灵会复原,她会重新热爱起生活来的,因为在她的天性里本来就有那么顽强的生命力。

母亲去世后,我不断地做梦,主题永远是一个:我及时发现了她要做的事,把她救了下来。这梦不断地做了数年之久。由此,我知道了为什么说“梦是愿望的达成”,知道了她的死给我内心留下的创痛是多么深。这是一道终生流血的伤口。

母亲远不是完人--远远不是,但我还是铭心刻骨地爱她--就像我深情挚爱自己的中国和人民那样。尽管我深深厌恶中国人的肮脏、粗野、愚昧和丑陋,但我还是不能遏止这种无可理喻的爱。这也许就是生命的本质:矛盾的,被撕裂着的,悲剧性的。

我爱母亲不仅仅因为她生我养我,教我做人--教我做一个正直、诚实、不自私、对中国对人民有用的人,而且因为她对我寄予了那样的厚望。她是那样确信我必将大有作为。因此,我不敢稍有懈怠。促使我永不满足地力求超出平庸、追求卓越的无尽动力,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母亲的期望。

我的母亲原名杨菊淑,后改名杨静, 1917 1 月生于湖南益阳。(全文完)

后记

有不少友人看完本文之后表示不满:如此“创巨痛深”的题材,怎能写得这么理性、 冷静、克制?

儿时看苏联影片,有一件事让我很不理解:为什么面对战友牺牲时,苏联军人表现得如此淡然,甚至冷漠,从不像中国影片里的共军战士那样歇斯底里般地大哭大叫、捶胸顿足?随着年事增长,我才渐渐明白,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军队传统--贵族骑士的传统,和农民军的传统--之间的差别。贵族骑士极其珍视荣誉、尊严和仪态,无论内心的情感在怎样剧烈翻腾,表面上必须做到镇静如常、不露声色,这是一个骑士或绅士起码的修养。

我现在已经对国产文艺作品中毫不克制、全无分寸感的煽情极度厌恶,完全失去了耐心。因此,在写作本文时,下笔之初就给自己规定了一种全然相反的格调。文章的标题和结尾,更是刻意所为,包括矫枉过正的动机在内。愿读者明察。( 1989 12 21 日)

转自《熊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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