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陇:一张婚姻调查函

1989-06-04 作者: 孙陇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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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婚姻调查函

--作者:孙陇

婚姻登记这件事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比较简单,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部门登记领证就可以了,手续非常简单。九十年代初我与爱人领结婚证也不复杂,除了带上上述的证件外,也就再带上双方单位的证明,证明你是我单位的未婚职工就行了。本来,走进婚姻殿堂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只要双方满意,没有诸如生理、血缘方面的原因外,任何人都不应该干涉,特别是双方就职的单位和婚姻登记部门,因为这是件很私人的事。

但是,如果时间向前再推到文革时期,在政治席卷一切的年代,恋爱、结婚这件事也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就不再完全是个人的事了。据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徐安琪在《择偶标准:五十年变迁及其原因分析》(《社会学研究,2000年第6期》)中所公布的调查数据中,1967年至1976年人们择偶条件中最关键的是家庭出身、社会关系、本人成份、政治面貌等条件,在“红”与“专”不能两全的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红”。择偶标准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显著,一旦恋爱成功,无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组织上还会为你把一次关的,详细地调查对方。以下是笔者搜集到的一份女方单位发给男方单位的调查函,发函时间是1975年9月:

成都市机械局汽车队:
兹有我厂职工柴××同志,女,未婚,现年27岁,现与你处杨××同志恋爱,为了掌握职工配偶条件,特请你处协助调查杨××同志下列问题:
1、家庭出身及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有无被我关、管、杀的?是否参加过反动组织?任过何职务?现在情况怎样?对本人的关系如何?
2、本人成份、年龄、民族、婚否、政治历史?是否党、团员?思想品质和生活作风怎样?现实表现如何?(包括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
3、社会关系中主要亲属的政治历史?有无被我关、管、杀的?是否参加过反动组织?任过何职务?对本人有无影响?
上述情况请写一证明材料,尽速函寄我厂。
(回信地址:成都351信箱人事科)
此致
革命敬礼!
邮电514厂
1975年9月2日

调查的主要内容除男方本身的基本情况外,对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的政治历史尤为关注,特别强调在这些人中是否有被“我”有关机关专政过的。如果在这些人中一旦出现了这样被专政过的人物,组织会如何做呢?我想无外乎有这两种可能:要么对本单位的人苦口婆心的劝阻,晓以利害关系,让她(他)结束这段恋情;要么在劝阻不下的情况下,对她(他)另眼看待,打入别册,政治上不再会对她(他)信任,也许以后的先进个人、升级、提干等荣誉和好事与她(他)无关了。

在出身决定一切的年代,单位上这么做也无可厚非。一方面单位上可能确实是在为自己单位的职工未来着想,一旦嫁给或娶了有黑五类(地、富、反、坏、右)背景的人,她(他)及其以后所生的子女都要受到牵连,不但自己在政治身份上留下污点,而自己后代的“出身”也成为在一有政治运动就被批斗冲击的“五类分子”了,从这残酷的现实情况来看,单位确实应该为她(他)把关;另一方面,当局公开对出身于“黑五类”的人或子女采取歧视的态度,并在这一方面曾作出过明确的决定,也使得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必须要这么做,比如在1963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中就讲到:

(五)地主、富农的子女,同地主、富农子女结婚的人,能不能担任基层干部。

地主、富农的子女,一律不能担任本地的基层领导干部,一般地也不宜负责会计员、记分员、保管员等重要职务。但是,一些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考察、表现好的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还乡职工、复员军人,可以根据需要,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工作(包括社会工作),并且在工作中教育和改造他们。

同地主、富农子女结婚的党员、干部,能不能做党员,能不能当干部,主要根据本人的表现,不能单纯拿同地主、富农子女通婚这一条,作为处理这个问题的依据。对这一部分党员、干部,要抓紧教育,使他们提高觉悟,划清政治界限,站稳阶级立场,教育对方,并且不受对方的坏影响。至于同地主分子或者富农分子结婚的人,则当别论,一般地不要让他们做党员或者当干部。

如此的规定可能是要防止阶级敌人混入革命队伍,夺取红色政权,另外通过种种对婚姻的限制可能是出于尽量确保革命的后代“根正苗红”,一代代传下去。如果真是出于这样的目的的话,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细细数数中共领导人和他的配偶的出身,有多少是出自贫下中农家庭,又有多少出身于工人阶级?毛泽东是富农、刘少奇是地主、周恩来算是封建小官吏出身,他们不一样建立了红色政权吗?他们的配偶中也没有几个是真正的贫困出身的,他们的后代不一样被称为“红二代”吗?

很多事情今天看起来是荒唐的,而在当时,恋爱、结婚这事确实是这么办的。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在政治标准为唯一标准的社会,爱情是脆弱的,婚姻首先要服从的是政治。

下图为1977年仍受到文革影响的“申请结婚报告表”(此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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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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