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陇:广州同和乡抗日游击队队员蒙难记述
广州同和乡抗日游击队队员蒙难记述
--作者:孙陇
上一篇讲到了农工党领导的番(禺)、增(城)、从(化)、龙(门)抗日游击队活动的情况,他们的抗日斗争虽然仅仅局限于广州北郊地区,这支游击队存在的时间也仅仅只有两年,但却是广州北郊的一支重要抗日队伍。由于这支游击队主要是当地农民所组成,队伍解散后,一部分回家务农,一部分又参加了其他游击队来继续抗日。抗战胜利后,这些农工党在抗日期间培养起来的骨干又重新回归农工党,跟着农工党进行活动,由于农工党在国共两党斗争中倾向于中共,因此,从最初的地下活动到 1949 年参加广州东北郊人民游击队,这些人又成为了反国民党的一支力量。
1949 年 10 月,中共军队进入广州,他们也随之成为了对革命有功之人,很多人进入了军政部门,成为管理者。同时,由于农工民主党在 1949 年后对成员组成的出身成份的改变,作为农民出身的他们被自动解除了农工党的党籍,成为了无党派人士。或许,由于政权的变化,党籍的取消暂时对他们没有影响,但在以后在他们遇难时,却使他们失去了最后可以保护的屏障。
新政权稳定下来之后,各种清算的政治运动开始了。由于这些土生土长的农民以前跟着农工民主党闹革命、打鬼子,而不是直接参加中共的活动,因此他们的各种行为不为新政权所承认,在严格的政治审查之下,他们的各种历史问题被追究,于是他们中的有些人,被当做反革命而被镇压,有些被判刑,有些被管制。笔者手中有一份《为同和等地区一批老同志落实政策工作小结》( 1988 年元月),上面提到仅仅在同和乡就有十七位需要落实政策平反的,这些还不包括在这之前已经平反的人。根据这份资料显示,在这次落实政策中已经平反的十二位老战士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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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的有:
何国信,原判时 58 岁, 1952 年 8 月 26 日处以死刑。
何煌胜, 1897 年出生, 1952 年 9 月 3 日增城县法院判处死刑。
被判有期徒刑的有:
陈记连, 69 岁, 1956 年清洗回乡, 1958 年 9 月被判刑三年。
梁万华, 69 岁, 1951 年 7 月被判刑二年。
何文祥, 1914 年出生,已去世, 1951 年被捕判刑三年。
何汉棠, 63 岁, 1951 年 12 月被捕判刑三年。
被判管制的有:
何记清, 1916 年出生, 1955 年 1 月 20 日被市公安局判管制一年。
何桥根, 1914 年出生, 1951 年、 1953 年判处管制。
何文彬, 1911 年出生, 1953 年 10 月被判管制。
何皆, 1914 年出生,已去世, 1952 年被判管制。
何华, 1910 年出生,已去世, 1951 年被判管制。
赖汉章, 1922 年出生,已去世, 1950 年 10 月被判管制。
1938 年 10 月,广州沦陷后,广州北郊同和等地区大约有四五十人跟随着农工党司徒卫中、梅日新到英德杨石村集训,而以上这些人大部分都是这批去集训的人,他们是后来在帽峰山活动的抗日游击队的骨干成员,他们以上的遭遇让人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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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这份资料,笔者还收有以上人员中的九人的详细平反材料:何记清、陈记连、何桥根、何文彬、何文祥、何皆、何华、赖汉章、何汉棠,另有在列表中没有的何南栈、杨才的材料。通过这些资料,笔者大体上可以看出他们被处理的主要原因为:
首先,他们在游击队被打散之后,有些人又参加了国民党领导的游击队,特别是参加了六十三军杀敌队谢活荣(又称谢大傻)的部队。谢活荣的游击队是北郊最主要抗日的队伍,著名的良口战役谢活荣的部队也参加了,谢本人在当地也很有影响,但据查询到的资料显示,谢活荣在抗日后又任当地民团总队长,并在中共控制了广州后,组织了反共游击队。也许正是因为谢活荣以后这些事情,历史上跟随他干的这些人都被牵连进去了。(笔者注:谢活荣这个人物值得深入研究,笔者现在仅仅只能找到零星的材料)
其次,抗日时期,北郊的抗日游击队有很多,而他们之间除了一致抗日之外,也存在着争军粮、抢地盘的斗争,农工党游击队被打散之后,有些人加入了其他游击队,在相互摩擦中会有误伤,这些事情在以后都成为了罪证,有些甚至是栽赃。
第三,有关征收军粮(材料上称为军谷),被指控为“土匪”行为,抢劫群众财产。在平反时的材料说到,当时主要征收的是“公尝”(或叫公偿),让村里人出些粮食,供给游击队军需,或许,各支游击队为了生存,在一些村里征收军粮,有强征的嫌疑,但毕竟是为了抗日大业,在非常时期的措施,可以理解。但以此为借口定罪,确实有些牵强,同样,在解放军进广州城之际,有资料说,同和握山村就准备了十万斤军粮,笔者不信全都是自愿的。在这个问题上,像何文祥等人是很冤枉的,在这支游击队被打散之后,他们把剩余的军粮储藏起来,在抗日之后,等司徒卫中回到广州开设“万信行”之后,他们都运给了司徒卫中,这批粮食转卖之后成为农工党的活动经费,以后这个事情反而成为了他的罪状。
第四,指责这些人参加日伪联防队。以同和握山村为例,这个村的游击队员在被打散之后,回到村里,害怕日伪的报复,于是成立了一个“老更”队,名义上是属于联防性质,但实质上是保护村里的财产不被侵占,同时也是用这样一个公开的组织来保护自己,而这些人不久之后又大都参加了不同的游击队。
第五,也是最为关键的问题,这批一直跟随农工党的同和农民,在参加了东北郊人民游击队之后,为了获得内部情报,受农工党和中共双重的委派,利用本地农民的身份,加入了广州警备司令部沙河警备队,同时派去的还有中共党员。当时东北郊人民游击队也是活动于帽峰山,他们多次获得情报,送给情报中转站,保护了游击队,甚至在围剿游击队的行动中,他们控制的警备队会在半路解散。但他们的这些工作,在日后的清算中,都被忽略,而只算他们参加了“伪”警备队,为反动派服务,农工党派去的警备队大队长赖祥辉于 1951 年 4 月被镇压,中队长何文祥被判三年徒刑。
以上只是综合了这些人材料中的主要“罪行”,具体的内容待笔者写他们个人故事时再一一讲述。实际上,他们仅仅是这一地区抗日英雄被冤枉的一部分人,还有一些抗日英雄,比如国民党游击队中的何静波,在抗日中英勇杀敌,即使后来跟随着共产党,在 1949 年后还任过乡长(应该是当时的九佛乡),但也因为历史问题而在 1952 年被镇压。
同和地区这些农工党游击队的老队员, 1937 年抗战爆发后,在农工党司徒卫中、梅日新等人的宣传下,加入了农工党,开始了他们的抗日历程,在这之后一直到 1949 年被自动停止党籍,他们都对农工党忠心耿耿,党让干啥就干啥,但在他们遇到审查儿遇难时,农工党又在哪里?有谁出来为他们作证?待到落实政策时,才出来证明他们曾经的关系,证明他们是在这样一个政党的领导下来进行抗日和革命的,来为他们喊冤叫屈,不觉得晚了吗?
前面列表中所提到的这些人,大多是同和握山村人, 1997 年 1 月 3 日,这个村被授予“解放战争游击区”,即俗称的“老区”, 1937 年就在这里进行活动的农工党梅日新同志参加了授名仪式,他为此还专门写了《一个老区的昨天和今天》一文,收录在他的文集《往事》之中,笔者注意到全文除了回顾这个村革命历史外,就是颂扬这个村比 1949 年前好了多少,只字不提这些历经磨难而被冤屈的他曾经的战友和部下,难道这些人不在这个村的历史之中吗?不在农工民主党的党史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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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和等地区一批老同志落实政策工作小结》这份报告是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和白云区同和乡政府联合调查组写的,在这份报告中有一段话让人无法忍受,读起来让人愤慨:
经过我们两年来的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得到有关单位支持和协助以及领导亲自出面过问,向有关部门呼吁,使大多数同志的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冤案得到平反昭雪,这不仅使十多位老同志放下历史包袱,轻装前进,特别影响教育其后一代,使他们体会中国共产党是实事求是、光荣伟大的。当他们的家属接到平反证书时,热泪盈眶,表示要努力工作,积极搞好生产,以报答党的关怀。
好了,不写了,以上的这些被冤屈的老农工党党员、老游击队员的故事,笔者会选择几位写出来,为他们立传,不忘他们的功劳,也不要忘记他们所受到的苦难。
后附《为同和等地区一批老同志落实政策工作小结》部分内容(笔者只省略了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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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
解放前同和乡、东平乡、太和镇和附近地区是农工民主党开展抗日斗争和民主革命活动的基地之一,早在一九三七年七月该地区就成立了农工党组织和它领导下的广州抗日青年团,不久,番(禺)、增(城)、从(化)、龙(门)抗日游击队,进行武装抗日。一九四九年初,中共番禺县委在当地组织广州东北郊人民游击队,农工党所组织的武装人员大都参加。当时农工党负责人之一梅日新被任命为东北郊人民游击队副队长,在中共党领导下共同战斗。
抗日战争时期,农工党在番、增、从、龙地区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时,当地有一批同志参加农工党,和农工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这批同志都是出生于农民家庭,解放初期农工党广东省委根据农工党中央五干会议的决定停止了他们的党籍。解放前他们长期在农工党的领导下进行革命工作和武装斗争,还有部分同志由组织征得当地的中共领导的武装负责人的同意派入当时国民党广州警备司令部从事地下收集情报工作。他们对革命是有功的。但长期以来受到“左”的干扰和影响,蒙受不白之冤,有的受管制,有的判刑坐牢,甚至的被判处死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批同志及其家属不断提出申诉,要求平反。我们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农工党省、市委员会同白云区同和乡政府商定各自派出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这些同志的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送有关部门复查解决。调查组由中共同和乡党支部副书记何锦云任组长,该乡还派范南森同志,农工党广东省委派张七一同志,市农工党派廖树如、江坤等同志组成,于 1986 年 1 月成立并开展工作,当时确定调查对象有 10 人,后来增加到 17 人,经过二年的工作,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乘“十三大”的东风,现已落实平反的有 12 人(属错杀 2 人,错判坐牢 4 人,管制 6 人)。还有 5 人的问题尚待解决(其中 2 人要求追认烈士, 3 人错案要求平反),这些人的调查材料均已送出有关主管部门,等待落实解决。
经过我们两年来的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得到有关单位支持和协助以及领导亲自出面过问,向有关部门呼吁,使大多数同志的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冤案得到平反昭雪,这不仅使十多位老同志放下历史包袱,轻装前进,特别影响教育其后一代,使他们体会中国共产党是实事求是、光荣伟大的。当他们的家属接到平反证书时,热泪盈眶,表示要努力工作,积极搞好生产,以报答党的关怀。
二、存在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1 、两年来在上述落实政策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过去农工党在同和、东平、太和等地区进行民主革命工作,宣传抗日救亡,并组织番、增、从、龙抗日游击队,开展抗日武装斗争,这是农工党组织的一段光荣的历史,在群众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当时司徒卫中同志是抗日游击队司令,据群众反映他在领导工作中纪律严明,对敌(日寇)斗争坚决,该同志虽已去世,但他在该地区为农工党开创抗日武装斗争时有贡献的。根据当时中共清远琶江区委书记,现任中共广东省委顾问谢永宽同志书面反映,认为司徒卫中同志参加抗日战争史坚决的,积极的,同中共党合作是密切的,建议农工党在广东党史资料中应给予正确的评价和记载。
2 、同和等地区这批老同志,他们多是 1937 、 1938 年就参加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农工党前身),而且长期在农工党的领导下进行宣传抗日和武装斗争,这些同志对农工党组织,对农工党一批老同志有着深厚的革命感情,农工党一批老同志都是他们的老战友。因此,他们多次联名申请恢复农工党的组织关系,特别近期为他们落实政策,解除历史包袱,有的恢复了国家干部身份,得到离休、退休的待遇后,更加深他们对农工党--曾经为之而战斗的组织的革命感情,热切希望恢复农工党的组织关系。根据上述的历史原因和目前显示状况,建议农工党广东省委和广州市委根据他们对革命作出的贡献给予一定形式的表扬和鼓励,并将他们的要求呈请农工中央考虑。
转自《故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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