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陇:这个群体,被组织抛弃了两次

1989-06-04 作者: 孙陇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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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群体,被组织抛弃了两次


--作者:孙陇

上一篇文章《他一生随波逐流,最后成为了党争的牺牲品》,提到二十年代中期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刘起华,在党争中多次改变身份,随着时局的变化而变化,终究成为了牺牲品,倒在文革群众专政的枪口之下。

如果说刘起华是因为大革命失败而主动脱离了组织,成为“革命的逃兵”,他的道路是自己选择的话,那么在战争年代,还有一部分人则是组织上因形势紧张而主动让他们留在“敌占区”,他们为了生活和生存下去,多多少少地都为“敌人”服务过,甚至很多人迫于压力还办理了自首手续,他们静待组织上重新回来,并为此继续斗争。他们的这段历史在他们的一生中成为了定时炸弹,说不准在哪次运动中就被引爆,成为组织上再次抛弃他们的理由。

这样的案例,笔者以前曾经提到过,在《孙陇:加重灾难的反右倾运动》(点击文章名查看)一文中,提到原新四军五师宣传部长蒋立在中原突围后被组织遣散回老家的情况,在五十年代初因这段历史而被冤枉入狱,此后蒋立从一名共产党的高级官员开始转变为成为一名学者,并用回自己的原名“蒋铎”而在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开创出一片新天地。像蒋立这样的高级官员都无法回避这段历史,而那些一般的地方干部和被留下来的战士,更是无能为力。

笔者近期收到了一本个人档案材料,在这本材料中有不少 1946 年皖东北地区新四军北撤之后留下的人所写的证明材料,在材料中他们讲述了他们留下来后的经历,提到他们是如何东藏西躲避免被“敌人”抓到的情况,也讲述到他们如何被迫自首的。这部分证明材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皖东北根据地组织撤离后的真实状况。其中,曾任过根据地乡长的陈昌后的材料最为详实,摘要如下(原文不分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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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后,现年 62 岁,学生出身,富裕中农成份,原籍五河县天井公社港陈大队后陈生产小队。

在抗日时期, 1942 年参加革命工作, 43 年入党,曾任过乡长、民政区员、民政科员。在 1946 年北撤后,我由县民政科分配到本乡任大乡乡长,为了便于坚持地区,以及由五、六月份坚持到十月份,地区全部被敌占领,县区干部已东撤,丢下来的地方干部,均自找关系隐藏。

这时候,陈沛原在泗县工作已回来较重隐藏,听到来找我,我与陈沛二人东跳(逃)找部队未遂,第二次夜间有陈沛、陈正国、陈正兴、卢绰如等人一起东跳,被顽匪发觉冲散,我与陈沛二人一起,夜间到斜门吴庄我的小孩舅爷吴绍圣家掩藏二天多的时间,被顽匪邒三毛子带顽到岗吴庄抢东西冲散,我与陈沛二人当夜研究转移隐藏地点,当时由陈沛提出转移到敌人后方界沟集找到陈沛岳父袁崇友(顽保长),通过他的关系掩藏,次日天未亮我即同意与陈沛二人过河到袁从友家,有袁从友当天给我们带到小李庄他的大女婿李茂森家掩藏,并有陈沛爱人也在那。在李茂森家掩藏事隔二、三天之久,一天晚上突有敌顾士保带敌孙茂舟一人肩背长枪追入李茂森家,声扬河东有二人在你家弄哪里去了?我与陈沛二人即出来,而敌顾士保当时叫我们跟他到界沟集,我们当时已允许跟去,但因夜间不了解他们情况,即叫李茂森去找来袁从友给我们说话,次日早才到顾士保住地,我与陈沛二人允许办自首,而敌顾士保提出要由我们找线索,催动掉队干部办自首,并带他们催起物资后,才能再办自首手续。…

我们被姚姓到郑集顽乡公所告发,都被郑集顽匪捕去,转送到顽双沟区公所十六天,又将我们六人扭送顽泗县县政府,在牢狱十余天,我即请王亚、邓泽彬二人保出,允许到敌调专办自首,因为王亚与邓泽彬二人与我以前均在县民政科工作,鬼子投降后他二人由县府逃到固镇投敌,顽匪入境后王亚任草沟镇镇长,邓泽彬任顽大营乡乡长,我们由双沟送到泗县去,路过敌调专门口,我被他二人看到,我在行走中说请他们帮忙。因为他二人在调专以后去保我,我并向他二人允许保出后办自首,被保到敌调专后办自首,填自首表未缴掉,后找王亚,而王亚将这表拿去,将我带走了。

被敌捕去保出来时间一月之久,我回家已到春节了,就在家过到春节后,农历正月十六日,洪泽湖派上来的地方干部顾强、沙川、陈复珩三人来做地下工作,因为他三人过去都与我一起在县工作,但做地下工作,不能出头露面,就将我找到,将地下工作任务交给我负责,在地下工作成功基础上,至 1947 年九月初一日,我即组织干部 30 多人并缴来长枪十余支,当天夜里到青阳迎接进来三个支队,收复失地,建立政权,我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当时我即任天井区副区长,并逮捕未跑掉的顽保长徐子潜、李绍 * 、吴月如等三人枪毙,并又枪决一些地方有罪恶的顽敌廿余人。五河解放了,我又调到县民政科工作,到 1956 年将我调到县医院工作,到 1958 6 月,由于我在 1946 年被敌捕去所造成的罪恶如:

1 、投敌后,逮捕掉队干部陈正国、陈正兴二人并缴陈正国卜壳枪一支(但事实我是动员并亲自带陈正国、陈正兴二人到界沟集办自首),并没有逮捕陈正国、陈正兴。现在陈正国、陈正兴也不承认我逮捕他。

2 、带敌人起盐款,威赫姚瑞朗母亲,以后自杀。

3 、并缴给敌人长枪二支。

4 、向敌人催缴盐款廿多元(硬币)。

由于我造成以上四条重大罪恶,在 1958 6 月初被本县人们检察院逮捕人民法院判处我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投入劳改至 1968 年刑满回家。

陈昌后应该是在 1958 年肃反中被重新追究这段历史,并被判刑。在陈昌后材料中多次提到的陈正兴也有证明材料在档案中,陈正兴的材料可以印证陈昌后的许多说法,并且更为详细地提到了自首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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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陈正兴,现年 65 岁,贫农成份,住五河县天井公社岗陈大队第五生产队。

我是 40 年参加革命工作,初任天井乡乡长,后调到双庙乡乡长,到 44 10 月份我参加本县第二大队第五连任副连长直到 46 6 月间,因眼患重病不能做部队工作,由政治处介绍回县,还没有分配敌人就进攻几次被敌冲散后就与地方各干部在天井乡一带各地游记,并准备跳出,结果没有出去后与陈沛才在一起,以后敌人疯狂,我们才分散隐蔽,他与陈昌后在一起隐蔽在斜门吴庄后,陈昌后、陈沛利用亲戚关系投到敌皖东北行动总队,后陈昌后带敌人将我与陈正国在史庄逮捕去到界沟顽工作组组长顾士保处,没几天我们就被送到敌泗县调专,我们就办理自首手续。

自首后又陈沛和姚子胥找我问自首要经过什么手续,我说要买两张表,一张是个人自传表,一张是线索表,自传表是写受共产党欺骗来干的,以后用不干共产党的事,另一张表是写干共产党的人相貌体征,在陈沛问明以后,他就买两张表,姚子胥也买两张表后,陈沛就叫姚子胥回家叫保人,有陈中伦、王永山、陈肖銮等人(均已死),有关陈沛的自首表我记得是我替他填的,填过后他拿交给顾雅堂。我们办过自首后,有调专专员杨震柏将我们卖给城关镇当壮丁,因我们从前干共产党他们就不要我们,以后我们都自散回家了。在未办自首前,有陈昌后带去小胡庄收盐帐,因我有病没有去。

与陈正兴一样,里面提到的姚子胥是战斗部队的干部,国民党军队进攻时他正好因病住院,也无法撤离,就留到了当地,最终也被敌人俘获,办了自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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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姚子胥,现年四十七岁,贫农成份。我于一九三九年入伍,在部队历任文书、宣传员、班长、排长。

我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住医院,到一九四六年十一月间被捕的。我于一九四六年七月在独立大队,国民党进攻时,我住的医院撤退到泗县下何象集庄,鬼片的八月十五节,我部队转移,由团参谋长金光功和指导员兼支部书记任炳正给我们作了动员,叫我们留在地方,我就此留在到地方工作了。

此后我留下地方工作,先到我的哥哥岳父叫朱德俊家,过有半个月。因形势紧张,他们不敢留我了,他们把我送到我家的。我原团部有通讯排长,叫刘云高,班子薛凤岐带有一个指导员姓袁 ** ,是病号,到我家去了,住到我村农会主任姓张 ** 家里,后来指导员病好了就回家了。我同刘排长、薛班长换上便衣,就组织游击队,就进行打游击了。

于一九四六年十一月间,我们组织了六十多人,我当时任指导员,刘云高作队长,我们当时编成六个班,因情况急,无办法的情况下,我们把部队开到洪泽湖去,未到洪泽湖就天亮了,我们碰上敌人,就被冲散。我就此跑到亲戚家又住在朱家。住几天后,我就被捕了。我估计有陈昌后,把我出卖的。有泗县顽调专室行动队队长顾瞎子、吕书等五人领着,把我被捕。后被送到界沟,在界沟住 20 多天,叫我找保人自首,我当时找不来保人,就把我送到泗县,在区泗县的途中,在路过邓圩领铺吃饭时碰上陈沛,我们一起被顾瞎子、吕书,还有个小孩领着路,把我们送到泗县。

这份材料是 1969 年姚子胥写于看守所,虽然我们不知道他因何而被关押,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罪名,历史上的这段“污点”肯定会加重他的罪名的,或许, 1969 年正是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期间,他就是因为此而入狱的。

从上述三个人的描述来看,国民党重新占领了这一地区以后,对原中共的干部所采取的政策还是相当的宽容的,并没有我们通常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斩尽杀绝的做法,填写自首表(要用钱来买表,笔者第一次听说),声明一下自己是受骗的,以后不干了,就这样可以过关了。而填写表格的这些自首者,也不是真心实意,他们静待时机,相信组织会回来的,像陈昌后还在本方大军回来之前就组织了游击队,迎接大军回来。

想不到的是,国民党没有把他们怎么样,自己人在以后却将这部分人划为异类,成为随时审查的对象,入狱的入狱,被迫害致死的也有不少。笔者以前还收集到一个叫向前的老干部的回忆录《难忘的岁月》和他的手写《我一辈子的亲身经历》,向前就是在中原突围中被组织遣散的对象,他在《难忘的岁月》中曾经提到被审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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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审查时,不问青红皂白,一律以敌对态度对待,这就不应该了。我仅举一例说明:当时省公安厅某厅长在武昌黄鹤楼下面一所中学内向在干校学员作报告题目就是:“何去何从,由你们选择”。其报告把原中原突围下来同志说得一钱不值,并宣布“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要每个人先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然后作检查交待,搞人人过关,没有问题,那就在学习小组通不过。……我记得很清楚,我是如何交待经党组织谁批准是怎样下来的,回家如何化装隐蔽,与敌人斗争等详情事实。可是检查交待六、七次仍是通不过,搞隔离反省,不准与家人见面。

其实,笔者也知道,过多的引用原始材料,不是非常一个妥当的事,但没有像上述三位的证言,我们真不能想象在那个环境中人们的选择,他们所处的境地,在和平年代的人是无法想象的,因此,生长在红旗下,受到长时期的党性教育的人,本能的容不得一点革命的瑕疵,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如江姐一样“忠贞”,每个革命者都应该视死如归,可是,现实并不如此,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酷刑,也不是每个人在生死之际不考虑家人,但长期受到这样教育的人本能的认为一个革命者就应该有这样的忠贞,所以,在历史上有任何他们认为“瑕疵”的人都会以不同的形式受到惩处。

这样一个被视为叛徒的群体,人数不少,笔者仅仅是把他们的事情摆在这里,路,都是自己走的,抛弃,再抛弃,是这个群体和组织的事,笔者只负责把这些故事说出来而已。

以上的内容来自笔者收藏的《陈沂川的主要罪证》材料,陈沂川即文中的陈沛,下篇文章专门来讲述。

转自《故纸故事》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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