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陇:集体偷盗秧苗:大饥荒时期一种“互相伤害”的现象
集体偷盗秧苗:大饥荒时期一种“互相伤害”的现象
--作者:孙陇
笔者在本公众号上曾经推送过一篇有关在大饥荒时期的割青现象的文章《孙陇 ‖丰年不丰收:大饥荒时代的偷青割青现象》(点击文章名查看),讲述了在饥荒时期,农民为了生存,将还没有成熟的还发青的庄稼偷偷地收割一部分,以应付饥荒,这种现象被称为“割青”,也是三年大饥荒时期特有的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一般来说,农民“割青”都不会“割”自己队里的“青”,很多都是有组织的到邻近的其他村庄去割青,有的甚至到其他公社或者邻近的县去割青。而在大饥荒时期还存在着另外一种与此相类似的现象,就是在播种的季节去到邻近的地区偷盗秧苗的情况,这种现象可能并不如“割青”这么普遍,但也能够反映大饥荒时期农村缺粮少粮的情况。
以下是有信丰县人民检察院在 1960 年 4 月 27 日印制的《情况汇报》(第八期)中通报的有关偷盗秧苗的一个案例:
赣县立濑大队党支书李国祯
组织二百余人前来我县星村公社盗窃秧苗
据星村公社报称:赣县桃江公社立濑大队以党支书李国祯为首,组织了二百余人于本月 19 、 20 、 21 日,连续三晚上前来我县交界的星村公社小乌漾、桃花、双溪及信丰国营农场等地大肆盗窃秧苗、木柴、木头、番薯、稻草、木炭等,计不完全统计盗窃秧苗 58.22 亩,计种谷 4197 斤,致使该社 187 亩田未及时莳上(个别小队极大部分未莳)。据了解,他们未来之前由李国祯为首先开了小队长以上干部会,研究行动时间、地点,并号召干部“向信丰进攻”、“向信丰要秧苗”。白天并派出了 4 名干部前来查看秧情。结果于 4 月 19 日— 21 日连续三晚在干部的带领下先后分了数批人马前来盗窃,并放了二只船前来装运。直至二十一日晚上被我双溪老表发现,捉到赣县前来盗窃的群众七名(已拘留二名),同时还殴打我干部李章若同志,李为了搞回秧苗跳到他们船上去,结果他们就讲李章若同志用船拖到乌漾滩,由赣县梁下小队林汉康为首商讨企图谋害李章若,被李得知就下河逃跑,结果林汉康用船追了很远未追到,才未遭其害。
综上述,我们认为李国祯身为党支书,为首组织群众盗窃秧苗,这是一种严重的破坏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在群众中影响极坏,为了正确及时处理此一问题,以利发展生产,加强团结,要求赣南分院责成赣县检察院对李国祯这种行为加予追究,严肃处理。
赣南地区一般是双季稻,四月中旬开始对早稻进行插秧,当地人叫“莳田”,通报中所提到的时间是 4 月 20 日左右,也就是早稻刚刚播种下去的时候,信丰县星村公社与赣县桃江公社(现在更名为王母渡镇)相邻,而立濑大队又是离星村公社最近的一个生产大队,并且两地区之间有河流相连,行动方便,从下图中可以看到,立濑的人选择偷盗秧苗的地方是在便于运输的河道边的村庄。
(注:最下方红圈处为双溪大队位置)
如果说“割青”后的庄稼可以马上充饥的话,那么偷盗秧苗并不能解决眼前饥饿问题,为什么还要偷盗秧苗?笔者觉得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缺粮。大跃进带来的恶果让农村普遍缺粮,致使有些地方为应付饥荒而对种子秧苗留的不够。第二,大跃进期间各地为了提高产量而提倡密植种植,从而导致预留的秧苗不足,为应付上级的指标,只有铤而走险。无论哪种情况,都与大跃进有关,也只有这一个时期,农民们才不顾本阶级兄弟的利益而“互相伤害”,并且很多都是有组织地“伤害”。
通报的最后,信丰检察院恳求赣县检察院查处这一事件的组织者,笔者也查阅了赣县人民检察院本年度 1 — 7 月工作总结,里面并没有对此事件的处理记录,或许,有地方保护主义方面的因素在里面。
有关大饥荒,很多细节问题都能够证明大饥荒的真实存在,比如这份通报。历史需要挖掘,挖掘了,真相就会浮现出来……
转自《故纸故事》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