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康:胡适与国民党的冲突
胡适与国民党的冲突
--作者:张家康
胡适先生
抑孙袒陈
1922 年 5 月 7 日,胡适等创办《努力周报》,这是他放言政治,纵论时事的园地。他的 “ 好人政府 ” 和 “ 贤人政治 ” 的主张,便是由《努力周报》传播出去的。五四运动时,直系军阀吴佩孚反对安福系,支持学生运动。直奉战争中,吴佩孚又把张作霖赶出关外,其虚假的政治作秀,很得知识分子的青睐,胡适更是尤为突出者,认为只要吴佩孚不放弃努力,就能实现南北统一,产生一个 “ 好人政府 ” ,那么,他所企盼和推行的渐进式的和平改革,便有了最可靠的保证。他和蔡元培甚至致电孙中山,劝其结束护法战争,以国民身份为国尽力。胡适确实太离谱,也难怪国民党人 “ 气愤填胸 ” ,张难先便致信胡适等兴师问罪:
窃谓公等此种主张是偏颇的,是狭隘的,是苟且的,是糊涂的,是违反真正民意的,是袒护有枪阶级的,是造成异日大战的,是污辱吾国最高学府的。吾气甚,闷甚, …… 二公执学界牛耳,出言不可不慎,主张不可不公。军阀专横,赖政治家以纠正之;政治家卑污,赖学者以纠正之。今学者又复如斯,则吾国之苦百姓再无宁日矣。
恰在此时,孙中山亲手培养的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在广州发动兵变,炮轰总统府,欲置孙中山于死地。国民党内外,全国上下齐声声讨和唾骂陈炯明。可是,胡适却唱起反调,在《努力周报》上作起声援的文章:
本周最大的政治变化是广东的革命和浙江的独立。孙文与陈炯明的冲突是一种主张上的冲突。陈氏主张广东独立,造成一个模范的新广东;孙氏主张用广东作根据,做统一的中华民国。这两个主张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孙氏使他的主张,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他的目的, …… 远处失了全国的人心,近处失了广东的人心,孙氏还要依靠海军,用炮击广州城的话来威吓广州的人民,遂不能免这一次的失败。
这番议论自然引来一片呵斥之声,《民国日报》接连发表《不赞成努力周刊记者的谈话》、《荒谬绝伦的胡适》、《叛逆与革命》和《胡适的伦理》等文章,批评胡适抑孙袒陈的言论,指责陈炯明发动广州事变是 “ 叛道 ” 、 “ 悖主 ” 、 “ 犯上 ” 。胡适是满脑袋瓜的西方民主政治的理念,当然不能认同上述的观念,反而认为持有如此观念的人, “ 是旧道德的死尸的复活。 ” 他坚持认为,陈炯明的行动 “ 本是一种革命 ” ,讨厌诸如 “ 悖主 ” 、 “ 叛逆 ” 、 “ 犯上 ” 等封建思想作祟。他辩解说: “ 我们并不是替陈炯明辩护;陈派的军人这一次赶走孙文的行动,也许有可以攻击的地方;但我们反对那些人抬出 ‘ 悖主 ’ 、 ‘ 犯上 ’ 、 ‘ 叛逆 ’ 等等旧道德的死尸来做攻击陈炯明的武器。 ”
李大钊在上海会见孙中山后,便以北大同人、朋友的身份致信胡适,希望《努力周报》改变对孙中山的态度,信中说: “ 中山抵沪后,态度极冷静,愿结束护法战争,主张收军权于中央,发展地方自治,以打破分省割据之局。 ……” 李大钊的话,似乎提醒了他,他也开始反思起来,论争的调子有了些微变化,开始说孙陈之争是, “ 一个实力派与另一个实力派决裂,故认作一种革命的行动 ” 。这种貌似公正的话语,其实质还是偏袒陈炯明,他说: “ 此次广州之变,曲直不全归于一方,而是非应俟之公论 ” 。当孙中山在上海发表声明说: “ 对陈炯明所率叛军,当扫灭之,毋使祸粤者祸国 ” 时,胡适又不高兴了,立即出面指责: “ 对于孙氏,我们还有一个忠告:他对于陈炯明的复仇的念头,未免太小器了。孙氏是爱广东的人,不应该为了旧怨而再图广东的糜烂。 ”
1924 年 8 月,孙中山在广州重筹北伐革命,《民国日报》刊载孙中山《民权主义》第一讲,同版《响影录》专栏刊出胡适短文《少谈主义》。孙中山看后,心中尤为不快,并就原报亲批下文:
编者与记者之无常识,一至于此!殊属可叹!汝下段明明大登特登我之民权主义,而上面乃有此《响影录》,其意何居?且引胡适之之言;岂不知胡即为辩护陈炯明之人耶?胡谓陈之变乱为革命。着中央执行委员会将此记者革出,以为改良本报之一事。
这时,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电请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孙中山经上海赴北京,发表《北上宣言》,提出召开国民大会,以期实现中国的统一与建设。可是,段祺瑞又在积极 “ 办理清室善后委员会 ” ,邀请 “ 有特殊资望学术经验者 ” 参加 “ 善后会议 ” ,胡适当然在邀请之列。胡适再清楚不过地知道,所谓 “ 善后会议 ” ,说穿了则是军阀、政客的分脏会议。但是,胡适又认为这毕竟是 “ 和平会议 ” , “ 至少还相信,会议式的研究时局解决法总比武装对打好一点 ” ,他 “ 也愿意试他一试 ” 。
“ 国民大会 ” 和 “ 善后会议 ” 本是泾渭分明、水火不容。胡适为 “ 善后会议 ” 凑热闹,自然难免为段祺瑞捧场之嫌。有文章批评胡适,受皖系军阀宠招, “ 蔽护不伦不类的清室的语调, ” 已经牺牲掉 “ 新文化运动的权威 ” 的荣衔。在国民的叫骂声中, “ 善后会议 ” 无果而终,胡适也知趣识相,借机辞去善后委员的职务。
胡适是个从不服输的角色。他固守自己的独到见解,在致《京报》记者邵飘萍的信中,他说:青年界对我的议论,乃是意中事。生平不学时髦,不能跟人乱谈乱跑,尤不能谄事青年人,所以常遭人骂。但八年的挨骂已使我成了一个不怕骂的人;有时见人骂我,反使我感觉我还保留了一点招骂的骨气在我的人格里,还不算老朽。
人权约法
1929 年 3 月,国民党三全大会期间,上海特别市代表陈德征提交《严厉处置反革命分子案》,其中说: “ 凡经省党部或特别市党部书面证明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或其他法定之受理机关应以反革命罪处分之。如不服得上诉,唯上级法院或其他上级法定之受理机关,如得中央党部之书面证明,即当驳斥之。 ” 那么,何谓反革命分子呢?陈德征将之定性为: “ 包括共 C 党、国家主义者、第三党及一切违反三民主义之分子。 ”
这样的政治界定太骇人听闻了,胡适按捺不住,立即给司法部部长王宠惠写信,批评这个提案: “ 先生是研究法律的专门学者,对于此种提案,不知作何感想?在世界法制史上,不知哪一世纪哪一个文明民族曾经有过这样一种办法,笔之于书,立为制度的吗?我的浅识寡闻,今日读各报,真有闻所未闻之感。中国国民党有这样的党员,创此新制,大足以夸耀全世界了。 …… 我今天实在忍不住了,写这封信给先生。也许此信到时,此案早已通过三全大会了。司法院也大可以早点预备关门了。我们还说什么呢? ”
胡适还将信稿寄给国闻通讯社,不多日,国闻通讯社函告胡适,信稿转送各报时,被检查者扣留。胡适没想到,当权的新闻检查机构如此蛮横不讲理,他也要摆开架势,与当权者理论是非。于是,他的《人权与约法》便在《新月》发表,文章对国民党所允诺的保障人权表示失望,因为,凡此侵害人民自由及财产的行为,都被冠以种种政府及党部机关的名义。中华民国政府和党部行事无法可依,人民的权利已被剥夺的所剩无几。
胡适列举出这样的事例,安徽大学校长刘文典受蒋介石召见时,称蒋为 “ 先生 ” ,而没称 “ 主席 ” ,便被以 “ 治学不严 ” 而拘禁,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处奔走求情,却 “ 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蒋主席 ” 。胡适说: “ 这是人治,不是法治。 ” 唐山的商人杨某被驻军 152 旅拘禁,并被严刑拷打,商会代表只能去求情,而不能依照法律去控诉。胡适由此得出结论,此类事件,唯有 “ 法治 ” 可以规范。 “ 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法治之下,国民政府的主席与唐山一百五十二旅的军官都同样的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 ” 他呼吁: “ 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的基础!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 ” 如果有侵犯人权者, “ 无论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
《人权与约法》发表后,立即引发出关于人权问题的大讨论。他的朋友罗隆基、梁实秋、王造时等,积极予以舆论支持。罗隆基紧步胡适的后尘,发表《专家政治》一文,指出: “ 中国的行政,目前是在这两种恶势力夹攻之下:(一)武人政治;(二)分赃政治。 ” 提出解决中国政治问题, “ 最紧要的是专家政治 ” , “ 要实行选举制度与考试制度 ” 。梁实秋发表《论思想统一》一文,文章说: “ 我们要思想自由,发表思想的自由,我们要法律给我们以自由的保障。 ” 王造时也在罗、梁之后,给胡适以舆论声援。
他们关于人权与约法的舆论造势,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蔡元培致信表示敬佩,说《人权与约法》乃 “ 振聋发聩 ” 之作。许多人致书《新月》,积极支持这场讨论,表示: “ 胡先生这篇文章应是我们民众所不可不读的了。 ” 胡适太高兴了,兴之所至,文思泉涌,又连连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 —— 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知难,行亦不易 —— 孙中山先生的 “ 行易知难说 ” 述评》和《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等文章。
胡适认为,孙中山的《建国大纲》只讲 “ 军政 ” 、 “ 训政 ” ,而不相信民众参政的能力。他说,宪法可以与训政并重相容, “ 宪法之下可以做训导人民的工作,而没有宪法或约法,则训政只是专制,决不能训练人民走上民主的路。 ” 中国几十年政治失败的原因在于没有法治, “ 故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错误在于误认宪法不能与训政同时并立。他这一点根本成见使他不能明白民国十几年来的政治历史。 ” 在批评孙中山的 “ 知难行易 ” 时,他说,孙中山的 “ 知难行易 ” , “ 结果有两大危险 ” :
第一、许多青年同志便只认得行易,而不觉知难。于是打倒知识阶级的喊声,有轻视学问的风气。这是很自然的:既然行易,何必问知难呢?
第二、一班当权执政的人也就借 “ 行易知难 ” 的招牌,以为知识之事已有先总理担任做了,政治社会的精义都已包罗在三民主义建国方略等书之中,中国人民只有服从,更无疑义,更无批评辩论的余地了。于是他们掮着 “ 训政 ” 的招牌,背着 “ 共信 ” 的名义,钳制一切言论出版的自由,不容有丝毫异己的议论。知难既有先总理任之,行易又有党国大同志任之,舆论自然可以取消了。
这些文章写出来后,胡适的一些朋友看了,纷纷咋舌,都劝他还是不要发表,以免惹上更大的麻烦。可是,胡适却吃了豹子胆,非得要向国民党叫板,向孙中山质疑,他说: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这点自由主义的呼喊,很快得到知识界、思想界的回应,人们致信称赞其有胆有识。有人称颂曰: “ 不特文笔纵横,一往无敌,而威武不屈,胆略过人。兄拟上胡先生谥号,称之为 ‘ 龙胆公 ’ ,取赵子龙一身都是胆义。 ”
胡适在叫板质疑时,还将国民党的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数落了一番。他说: “ 如今中国这几十万官吏,从最高的院长,部长,一直到守门的门房,扫地的差役, ” 都是 “ 靠推荐,援引,夤缘,苟且的方法来产生, ”“ 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 ” 他触犯了众怒,成了千夫所指的人物,国民党的大小官吏也就必然鸣鼓而攻之,对他进行口诛笔伐的 “ 文化围剿 ” 。
口诛笔伐
还是那个陈德征,高擎 “ 卫道 ” 的旗帜,向胡适发起挑战。陈德征 “ 卫道 ” 有功,除担任党国其他职务外,又被任命为上海市教育局局长。在《国民日报星期评论》上他写道:
在以中国国民党治中国的今日,老实说,一切国家底最高根本法,都是根据于总理主要的遗教。违反总理遗教,便是违反法律,违反法律,便要处以国法。这是一定的道理,不容胡博士来胡说的。 …… 乱道的,是革命的罪人,是主义的蟊贼;真是人人得而诛之的!
胡适在日记中写道: “ 我的文章没处发表,陈德征的反响却登出来了。 ” 一时间,《民国日报》、《光报》、《时事新报》、《大公报》、《觉悟》、《星期评论》等,争先恐后地刊文批评胡适,讥讽斥骂,人身攻击,《光报》发表的《关于胡适之最近之胡说》,言辞尤为尖刻:
胡以不党之学者自居,而社会亦以是称之。故 “ 胡说 ” 一出,遂大得社会之同情,尤其知识阶级,大为称快。国内外之刊物,皆纷纷为之介绍。 …… 况胡于陈炯明背叛孙先生之际,段祺瑞开善后会议之时,似尝与眉来眼去,结成露水姻缘。则今之坠欢重拾,亦属人之常情,是胡之不党云者,恐不过一时掩眼法,而背后之老板,固甚面目狰狞。
《民国日报》还发表署名无任的文章《有宪法才能训政吗》,宣扬国民党的一党专政,硬是要把胡适与帝国主义军阀划到一起,文章说:
现在的时期,中国国民党统一了中国,紊乱的中国政治渐次入了轨道,已在国民革命实行训政的时期了。同样的,在一般士大夫阶级封建余孽和新兴的资产阶级都高呼着,中国国民党 DU 财,中国国民党专政。他们反对中国国民党的意义和帝国主义是一样的。
最近胡适发表他的文章,反对中国国民党的理论,颇值得我们注意的,不用说胡先生有他的立场。他的观念,是代表现在中国一班士大夫阶级来反对中国国民党的。
在一边倒的批胡大合唱中,间或也传出一些不和谐声。老友张元济适时来信宽慰,以古人 “ 邦无道,其默足以容 ” 相劝告,希望胡适暂时沉默,他说:现在街上有一群疯狗在哪里乱咬人,避的避,逃的逃,忽然间有个人出来打这些狗,哪有个不赞成他呢!但是要防着,不要没有打死疯狗反被他咬了一口,岂不是将来反少了一个打狗的人。
除了张元济,也还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者,有人写文章说,胡适 “ 具有真挚的心灵,渊博的学问,和大无畏的精神,并本着这种心灵、学问和精神,处处站在领导青年的地位,代表我们四万万小民来说话,即如他的《人权与约法》一文所说的话,是何等重要。他所提出的要求可说是我们四万万人心理上所共具有的,不过想说而说不出或说得出而举不出那样有条理有根据的理论罢了。 ” 还有的文章干脆批评国民党,是在 “ 钳制中国说真话的人。 ” 这些朋友的道义上的理解和支持,使胡适深受感动。
胡适对那些讨伐之作并不十分在意,相反倒担心骂人者走火入魔,损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他给杨杏佛去信说:
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的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的太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
所谓口诛笔伐,终究是笔墨官司,执政者要对胡适量体裁衣,科以罪名。 1929 年 8 月 13 日,上海市三区第三次全区国民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 “ 呈请市执委转呈中央,咨请国民政府,饬教育部,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 ”12 天后,国民党上海特别市执委召开常委会,同意三区党部决议, “ 转呈中央咨国府令教育部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 ” 接着,北平、天津、江苏、青岛的国民党机关和国民党中央训练部先后表态,一致要求惩办胡适。 10 月 4 日,教育部发来训令说,胡适 “ 以头脑之顽旧,迷惑青年 ” 。在中国公学校长任内, “ 对于学生社会政治运动多所阻挠,实属行为反动,应将该胡适撤职惩处 ” 。
不仅如此,国民党中央宣传部还组织文人,集中撰写讨伐胡适的大批判文章,这些千篇一律的文章,由光明书局编辑出版,书名为《评胡适反党义近著》第 1 集。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奉中央宣传部密令,没收焚毁《新月》杂志,刚刚出版不久的《人权论集》,也遭同样厄运。各种报刊相互攀比竞赛,对胡适的挞伐、诋毁日益升级,许多明显带有低级趣味的谩骂,如满天星雨,令人眩目,什么 “ 丧行文人 ” 、 “ 无耻文人 ” 、 “ 胡说博士 ” 、 “ 竖儒 ” ,甚至还有更唬人的罪名,如 “ 反革命 ” 、 “ 叛国者 ” 等等,应有尽有,不一而足。胡适自我解嘲,他以鹦鹉以小小的翅膀,入水濡羽而洒之,扑救集陀山大火的故事自喻:
今日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火,我们不过尽我们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这是胡适的良苦用心,可是,国民党不领此情,仍是不依不饶,非要赶尽杀绝,在泰山压顶般的政治压力下,胡适不得不鸣金收兵,落荒而逃。
万山不许一溪奔
1949 年,人民解放战争已成排山倒海之势。胡适在大厦将倾之际,检讨国民党政权 “ 政治经济 ” 上的错误,认为,今后 “ 与共产党作思想斗争必须以 ‘ 自由 ’ 或 ‘ 自由主义 ’ 为唯一的出发之点,亦必须以 ‘ 自由 ’ 或 ‘ 自由主义 ’ 为唯一的归宿处。 ” 说穿了,他要重蹈 20 年前的覆辙,再擎自由主义的旗帜,给国民党当 “ 宗师 ” 、 “ 诤友 ” ,推行所谓 Z 治改革,引领国民党走上美国式的民主 Z 治之路。这时,集聚在他周围的 “ 第三势力 ” 的朋友们,一致拥戴他 “ 办一种日报或杂志以振起舆论 ” 。于是,名为《自由中国》的刊物,便在台湾创刊了。他给《自由中国》拟订的主要宗旨是, “ 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 ”“ 切实改革政治经济,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 ”
胡适远在美国,只能兼得 “ 发行人 ” 的头衔,《自由中国》的实际主持者为雷震。胡适虽是挂名,也要忙里偷闲,给《自由中国》寄文稿。 1951 年 6 月,《自由中国》发表《政府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论,批评政府机关和治安军警为谋得破案奖金,而预先设计圈套诱民入罪的骗局。此文捅了马蜂窝,台湾军政当局挑毛拣刺,求全责备,《自由中国》承受巨大的压力。可是,胡适却认为,这篇社论 “ 有事实,有胆气,态度很严肃认真, ”“ 够得上自由中国的招牌 ” 。然而,胡适高兴的太早了,迫于如磐般的重压,《自由中国》也怯弱了,发表《再论经济管制的必要》,向最高当局赔罪道歉。看了这样软弱的文字后,胡适大失所望,立即给雷震去信说:
《自由中国》不能有言论自由,不能用负责态度批评实际政治,这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我正式辞去 “ 发行人 ” 衔名,一来是表示我一百分赞成 “ 不可诱民入罪 ” 的社评,二来是表示我对于这种 “ 军事机关 ” 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
这封信刚刚刊出,便传来《新月》被查禁的消息(不多日又开放),胡适思前想后,好不生气,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屡次说,倘使国民党肯把我送到监狱里去同陈独秀享受一样的待遇,只消三年,我的几部书都可以写完了!
胡适由纽约飞台湾讲学期间,与《自由中国》的联系更密切了,公开号召留美的文法科学生 “ 替雷震写写文章 ” 。
1953 年 1 月 16 日,胡适拜会蒋介石时,直言不讳地说: “ 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一人敢批评彭孟缉(国民党特务头子,笔者注)。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所谓无言论自由,是 ‘ 尽在不言中 ’ 也。 ” 蒋介石为标榜政治民主,对于这些逆耳之言,并不反驳,而是 “ 居然容受了。 ”
次年 9 月,胡适为给《自由中国》壮壮门面,撰写《 “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 九百年前范仲淹争自由的名言》,文章说: “ 从中国向来知识分子的最开明的传统看,言论的自由,谏诤的自由,是一种 ‘ 自天 ’ 的责任,所以说, ‘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 。从国家与政府的立场看,言论的自由可以鼓励人人肯说 ‘ 忧于未形,恐于未炽 ’ 的正论危言,来替代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 ”
1956 年 10 月,蒋介石将逢 70 大寿,《自由中国》认为建言的时机到了,便出祝寿专号。胡适别出心裁,写的文章是《述艾森豪总统的两个故事给蒋总统祝寿》,故事一是,艾森豪(即艾森豪威尔,笔者注)任哥伦比亚大学校长时,取消接见数十位分院院长和联合学部主任的计划,因为,二战期间,他任盟军统帅时,也只接见 3 位受他直接指挥的将领。故事二是,艾森豪当总统后,遇到难以决断的文件时,他会在同意和否决的两份批件上签名,然后让副总统尼克松替他挑选。胡适由此引发议论说:我们宪法里的总统制本是一种没有行政实权的总统制,蒋先生还有近四年的任期,何不从现在起试试古代哲人说的 “ 无智、无能、无为 ” 六字诀,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御众势的元首呢?
听了这些话,国民党的那班御用文人,个个是捋袖挥拳,横眉怒目。《国魂》、《幼狮》、《革命思想》、《军友报》、《政治周刊》等官办报刊,联手出击,形成合力挞伐之势。他们说,胡适的文章是在 “ 诬蔑毁谤 ” , “ 攻击革命领袖 ” ,以 “ 煽惑军民,分化群众 ” 。蒋经国控制的国防部总政治部,还以极为机密的《特种指示》,指责《自由中国》是 “ 假借民主自由的招牌,发出反对主义,反对政府,反对本党的歪论调 ” ,是 “ 毒素思想 ” 。 1957 年 1 月,这个部还印发《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小册子,认为胡适的 “ 无智、无能、无为 ” 六字诀, “ 名为自由主义,实际却是共匪的帮凶 ” ,他的三无即是 “ 不反共、不革命、不负责、无领袖、无国家、无政府 ” ,包含了某某党的 “ 最大阴谋 ” ,是 “ 企图制造颠覆政府的条件,摧毁反共抗俄的根基 ” 。
胡适在给赵元任信中说:这大半年来所谓围剿《自由中国半月刊》事件,其中受围剿的一个人就是我。所以我当初决定要回去,实在是如此。(至少这是我不能不回去的一个理由。) …… 甚至于我在 1952 年 —53 年说的话,他们至今还记在账上,没有忘记。
1958 年 4 月,胡适回到台湾,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他还是鼓吹自由主义,公开主张由知识分子组织一个在野党。他还表彰雷震 “ 是真正争取言论自由的英雄、好汉、斗士 ” 。可是, 1960 年 9 月,当所谓新党正在筹组时,雷震便被逮捕,接着又以 “ 为匪宣传 ” 、 “ 知匪不报 ” 的罪名,判以十年徒刑。此时,胡适正在美国出席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得到这一消息后,他在接见记者时拍着桌子说: “ 十一年来雷震办《自由中国》,已经成为自由中国言论自由的象征,我曾主张为他造铜像,不料换来的是十年坐监,这是很不公平的! ”
胡适由此产生了深深的歉疚之情, “ 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 ,雷震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1961 年 7 月 26 日,身陷大狱的雷震逢 65 岁生日,以什么来慰藉囹圄寂寥的老友呢? “ 百无聊赖以诗鸣 ” ,他只好抄录南宋诗人杨万里《桂源铺》为老友祝寿:
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
胡适是借古喻今,民主自由的 “ 溪声 ” 虽被 “ 万山 ” 所拦阻,但是,到头来终归要涌至 “ 山脚尽 ” ,从而潺潺涓涓流 “ 出前村 ” 。
11 月 6 日,在台湾举行的 “ 亚东区科学教育会议 ” 上,他又作了 25 分钟英文讲演,他说:我们东方这些老文明中没有多少精神成分。一个文明容忍像妇人缠足那样惨无人道的习惯到一千多年之久,而差不多没有一声抗议,还有什么精神文明可说?一个文明容忍 “ 种姓制度 ”(the caste cystem) 到几千年之久,还有多大精神可说?一个文明把人生看作苦痛而不值得过,把贫穷和行乞看作美德,又有什么精神价值可说? …… 现在正是我们东方人应当开始承认那些老文明很少精神价值或完全没有精神价值的时候了。
此论一出,顿时掀起巨澜狂波,港台的一些知名报刊,如《自由报》、《自立晚报》、《民主评论》、《政治评论》、《中华杂志》和《文星》等,连连发表文章,或褒或贬,或讴歌或批判。批胡者斥骂胡适 “ 是一个作自渎行为的最下贱的中国人 ” ,所发 “ 狂悖的言论 ” 是在 “ 向西方人卖俏 ” 。他们甚至把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等旧账,也全算到胡适的身上,似乎是 “ 庆父不死,鲁难不已 ” 了。当然,也有微弱的颂歌声,称道他是, “ 一篇文章带起一个思潮,一个思潮引起无数的响应而汇成一个运动, ”“ 胡适代表了开明进步中国人的心声与良知。 ”
1962 年 2 月 24 日,胡适主持 “ 中央研究院 ” 院士酒会,席间,当有人提及他的那篇英文讲演时,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酸疼便发作了,他尽量抑制愤懑的情绪说: “ 我去年说二十五分钟的话,引起了 ‘ 围剿 ’ ,不要去管它,那是小事体,小事体。我挨了四十年的骂,从来不生气,并且欢迎之至。 ” 他的话越来越多,后来更是颠来倒去、语无伦次地说着 “ 民主 ” 、 “ 自由 ” 等,说着说着,便面色苍白,身体倒地,虽经尽力抢救,却因心脏病猝发而长眠不醒,享年 72 岁。
胡适去世后,后人给他镌刻的碑文是:
这个为学术和文化的进步,为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为民族的尊荣,为人类的幸福而苦心焦思,敝精劳神以致身死的人,现在在这里安息了!
转自《勿食我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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