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淦:情係湖湘(中)

1989-06-04 作者: 张祖淦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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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係湖湘(中)

--作者:张祖淦

臺北·臺灣銀行·二二八

1945年八月十五日,日寇無條件投降,抗戰勝利,此時父親在福建長汀分行已經工作了近一年。十月九日,突然接到央行總行緊急電令,調派父親和分行經理周彭年、國庫系長郭可桐、福州分行會計組長林綸業、泉州分行會計系長徐振鐸五人赴臺北參與接收日偽臺灣銀行,並擔任中央銀行臺灣區行設行人員。電令要求他們十日會同福建其它行處調臺人員在福州集中,二十日前就要抵達臺北。事起突然,父親帶全家倉促赴福州,然而閩區其他人員無法及時趕到,直拖至二十二日才抵達臺北。因為此時明確家屬不可隨行,母親就暫時留住在福州照看我尚幼的二位兄長。

去臺灣是父親做夢也想不到的,很長時間他一直心有疑慮,央行總行怎麼會選中自己參加赴臺接收和設行的呢?這個疑問直到1946年間父親與總行經濟研究處的譚壽清、李鴻等人在臺北見面時才搞清楚。譚壽清、李鴻還有鍾淦恩、羅敦元等是父親在重慶央行行員訓練班的同學,關係都不錯。訓練班畢業後父親去衡陽分行,他們則去了總行經濟研究處。中央銀行決定經濟研究處副處長林崇鏞(後曾任漢口、上海金融管理局長)為去臺接收開行的總負責人後,急於物色、擬定人選來組建工作班子。按照要求一要年青,二要熟悉銀行業務,三要會英語和日語。當時一下子要找符合要求的人實屬不易。此時正在經濟研究處任職的譚壽清、李鴻等人和父親很熟悉並了解父親的業務能力,於是就向林崇鏞推薦,並到人事處查到了父親工作的分行,林崇鏞審閱了父親的資料後就圈定父親為赴臺設行人員。

父親一行一到臺北就和總行從上海派去的央行人員會合,作為中央銀行臺灣區設行總負責人的特派員林崇鏞始終待在上海未去臺北,而由總行專員徐義衡帶隊。閩區人員則由周彭年帶領。徐義衡代表央行總行和先期抵臺接受了日寇投降、並任臺灣行政長官兼臺灣警備總司令的陳儀接洽商談臺灣區行開行事宜。同時還有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農民銀行設行人員也陸續到臺北,中國銀行由總行國外部副經理張武(公武)領隊。

徐義衡、張武同陳儀交涉許多次,並由國民政府財政部和央行、中行高層出面,但陳儀始終認為臺灣情況特殊,強調施行單行法(即只有一個臺灣銀行,金融貨幣獨立)。早在入臺前他就建議蔣介石:“臺灣貨幣金融暫維現狀,中央銀行在臺設行為期尚早”,並表示“臺灣貨幣應由臺灣銀行繼續發行,如中央不予贊同,則當商請中央銀行委托臺灣銀行發行,由中央銀行派人監督”。入臺後,陳儀經過實地考察,更堅定在臺實施獨立貨幣體系的決心。他致電行政院秘書長蔣夢麟,說明根據臺灣目前的情形,“中央銀行此刻決不宜來臺設行發行貨幣,致與臺灣銀行發生競爭,使弟無法控制,以致通貨膨脹,幣制混亂,物價高漲,人心動搖”。希望通過蔣夢麟向行政院長宋子文疏通。最終,國民政府行政院下達指令,同意臺灣省“目前幣制應照陳長官所擬辦理”。同時陳儀又深感他帶來的原福建省銀行班底不夠強,沒有專業人員來進行臺灣銀行的接收和開行業務,於是由臺灣行政長官公署出面,堅持要借調已到臺北的部分央行人員為他接收日本人在臺銀行並進行查帳工作。經過同中央銀行總行協商,父親和周彭年、郭可桐、徐振鐸、林綸業五人借調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後又借調到臺灣銀行。此外還借調了中國銀行國外部副經理張武及以下多人。其他央行赴臺人員則因中央銀行也缺乏人手,大多返回大陸。

父親先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派充臺灣商工銀行金融檢查專員,後又轉派為商工銀行監理專員。工作主要是檢查該行一切帳目,監督該行一切營運資金,清算日本人應該償還臺灣同胞之財產,保證該行的獨立性,杜絕日本人抽逃資金等。在商工銀行的業務理順以後,父親又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財政處派充臺灣銀行總行監理專員,主要工作是要把日本人的國庫會計制度改為符合國民政府要求的會計制度,同時還要監督當時尚未正式接收改組的原日營臺灣銀行的一切公庫開支(當時還有很多日本人在臺灣未及遣返完畢)。在這期間,父親為臺灣銀行制訂了一套新的《公庫會計制度》,一邊結束舊賬,一邊轉入新帳。父親又應長官公署財政處要求擬定了一套《臺灣省軍政撥款辦法》,根據財政處預算,設置各種專帳,專款專用。臺灣銀行公庫全島,按制度國庫與營業轉賬匯總當天夜裏必須入庫,又是在新舊交替之時,工作千頭萬緒,父親那時工作之繁忙可以想見。至於父親等五人後來借調臺灣銀行,主要原因就是張武的堅持要人。父親剛到臺北時住在臺行招待所,經于葭生(陳儀親信,重慶中央幹部訓練團畢業,時任長官公署經理處長,後曾為臺行常務董事、公庫部經理,但他不熟悉銀行業務。)、周彭年介紹認識了張武。當父親任商工銀行監理專員時,張武就不斷催促父親把那裏的事情結束回到臺行籌備臺灣銀行公庫接收改組事宜。因為此前陳儀已經決定張武為臺灣銀行常務董事兼臺行總行總經理,他感到沒有得力人手相助,工作不好開展。在父親轉任臺灣銀行監理專員後,他就一再勸說父親以及一同來臺的其他四人留在臺灣銀行以充實他的班底。父親到臺行任監理專員時,張武同父親、于葭生合署辦公數月,《公庫會計制度》就是父親在這期間擬就。

1946年五月二十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了臺灣銀行並正式改組開行。事先央行、中行總行與長官公署商定,原央行人員負責公庫和發行業務,原中行人員負責外匯業務。中國銀行總行國外部副經理張武任臺灣銀行總行總經理,瞿荊州任副總經理,父親任公庫部副經理(經理于葭生),周彭年任發行部經理,林綸業為基隆分行經理,徐振鐸為臺東分行經理,郭可桐為臺中分行經理。父親等借調人員的職務任命,均由徐義衡專員和周彭年商量後報總行及林崇鏞批准決定。至1947年四月,父親又調任臺行總行發行部副經理。

1946年五月,由於臺灣銀行的各項業務逐漸走向正軌,當局允許去臺人員家屬赴臺灣團聚,母親就帶着祖弘、仲清二兄坐船渡過海峽去了臺北,同行的還有部分其他家屬。原來家裏的相冊裏有不少當時在船甲板上拍的照片,我還清楚地記得那些畫面,可惜都毀於動亂。

父親剛到臺北時,巧遇了有十年同窗之誼的老朋友老同鄉蕭澤國,他正在臺灣省專賣局任總務科長。母親到臺北後,安頓好家事,約在五月間就由蕭澤國安排母親到專賣局任出納股長。母親復旦畢業後的幾年裏從事的都是教師工作,對會計出納業務不很熟悉,再加上兩位兄長年幼,祖弘兄三歲,仲清兄到七、八月份方才斷奶,所以工作也不太有心思,老惦記家裏的孩子。故而在十月就辭去了專賣局的職務,一心在家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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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1946年五月二十日臺灣銀行接收紀念合影留念   左一爲父親,前排就座的右邊為總經理張武,左邊應為副總經理瞿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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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父親在臺灣鄉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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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母親在臺灣草山(陽明山)

戰後臺灣全島經濟支離破碎,行政長官陳儀在執政中深感行政機關各部門人才匱乏,建設好臺灣僅靠從大陸去臺的這些人是遠遠不夠的。1945年十月他在抵臺當天就表示要“多多延攬當地優秀分子,參加建設新臺灣。”1946年七月,陳儀開辦了臺灣省幹部訓練團,以大陸去臺人員骨幹作為師資,着力培養臺灣當地有文化基礎的年青人,欲使他們能較快掌握各項行政專業技能,以充實各部門幹部力量。幹部訓練團有行政、交通、銀行、衛生、警務等各組,陳儀親自擔任訓練團主任,並時常深入各組視察調研,隨時掌握訓練團工作進程。這時父親也被選中擔任訓練團銀行組講師,主要教授“公庫法”、“公庫會計”等銀行業務課程,因此父親得以與陳儀相識。陳儀經常來銀行組,對父親的工作很贊賞,勉勵父親好好工作。在幹部訓練團父親兼任(無額外報酬)銀行組講師足足一年。父親對陳儀的印象還是很好的,覺得他嚴禁部屬貪污,反對繁瑣的文牘主義,為人清廉,生活儉樸。同時他那時曾經以身家性命力保程潛之侄程星齡。程星齡原在福建時是省政府秘書處長,由於反蔣,蔣介石一直想要把他抓起來送重慶關押,由陳儀親自出面,才把他保下來,程星齡後來也去了臺灣,並在幹部訓練團授課,成了父親的同事。在這時期和父親聯系較多的有陳儀的高級私人秘書沈仲九(他和陳儀是日本留學時的同學,在陪都重慶時又一起在臺灣資源調查委員會,兩人關係很深)和財政處長張延哲(重慶中央幹部訓練團畢業,1946年四月改任秘書處長,原交通處長嚴家淦繼任財政處長)。其實父親和張延哲打交道已有些時日,當初就是由他和于葭生竭力勸說父親答允從央行借調臺灣銀行,具體手續都由他一手經辦,因為臺灣銀行與財政處業務關系密切,工作上父親和他交往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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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父親在臺灣草山 16.jpg

右图:母親在草山小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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