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荒者:为了历史的证明--万里觅证记

1989-06-04 作者: 拓荒者 原文 #民间文本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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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收集注释者:

笔名拓荒者,1949年出生,因文革未能完成中学学业,于1968年随全国“知识青年下乡”大潮,去农村务农,离开农村时,又因当时所谓的“家庭出身”问题,被迫进入超强劳动强度的搬运社工作,经历了多年极其艰苦的非常生活。从1999年开始,有心地收集历史资料,资料的时间跨度从1860年至1980年改革开放以后。他的藏品得到省档案馆和众多专家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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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图:贵州省揪叛办公室清理敌伪档案组与中国人民解放军7611支左军代表合影一九六八年十二月

为了历史的证明

--万里觅证记

作者:拓荒者

文革一个时期曾出现过一道史无前例最抢眼的“亮丽”风景线,那就是满天飞的“外调大军”。

1969年,文革运动从斗争走资派已转向斗争历史上有问题的人,斗争的形势全面进入到了清理阶级队伍阶段,那些人当时被称为“阶级异己分子”。

大陆解放时,全国号称有“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的同胞走了过来。

为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全国各地各单位为深挖本单位的“阶级异己分子”都迅速成立了自己的专案组。为对他们“历史”负责,都在不惜人力、物力寻找他们的第一手新的定案“证实”材料。尽管他们在过去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对自己的这段历史问题曾作过多次的向组织上的交待,组织上也曾作过调查落实的处理结论,重新对他们的历史问题进行深挖负责“外调”的取证工作显然成了文化大革命阶级斗争新形势下最迫切的首要任务……

于是,无数对“一行二人背个黄跨包”的“外调大军”成了那个时期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特别是各名胜古迹最常见的造访者。

下面资料中人物的出现,仅胡大的名字为杜撰,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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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航船管部政治部文件
船专(1973)字第005号
关于胡大问题组织结论的批复
长江723轮:
胡大同志于一九四五年五月至一九四六年五月间,先后在天津市参加日伪刘部队所属三星公司兴顺轮代理老轨①和特别市军警联合稽查处,任一般侦辑队员问题。在民改和肃反运动中,均作过交待,清队中未发现有重大罪恶活动,经研究定位一般历史问题。
关于参加日伪天津特别市第十一区警防联合组问题,本人不承认,又查无实据,不予认定。
一九七三年四月六日
抄送:船舶公安分局、拖轮船队、人事教育科、档案室。

image003.jpg 关于胡大政历问题的审查结论报告
一九七三年三月三日,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根据胡大政历问题外调的取证材料重新作出了对他的审查结论报告。
“胡大.男.1909年出生。家庭成分和本人成分自称工人,高小文化,1949年由伪商局来我航,现在长江七二三轮生火。
该员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极为复杂,其四弟胡四在日伪清水部队当特务,干了许多坏事,全国解放前夕逃往香港。其本人历史不清,据当地群众反映也有一定民愤。自清理阶级队伍以来,我们对其参加伪天津特别市军警联合稽查处,日伪刘部队和清水部队三个历史问题进行了审查。根据已有材料结论如下:
胡大本人交待称:①.1946年2月,在天津塘沽区经伪天津特别市军警联合稽查处头子施玉成(已逃香港)介绍,参加该组织为侦缉员,发有身份证(拍【派】司②)和手枪。先后同特务施玉成、郑凯名等人一(起)去搜查商船和抓人二次,同年五月前,因第三次未参加施玉成指使的抢劫活动,而脱离该组织,并将身份证退给了施玉成。②.1945年5月在天津市东沽区,经王学信(刘部队小队长)介绍,参加日伪刘部队所属三星公司兴顺轮代理老轨。任务是为日本船只送煤、水等物,无其它活动。③.否认参加清水部队。
以上三个问题,经过多次外调,情况是这样的:据证明人郑开元、陈景福等人称:①.胡大与伪天津特别市军警联合稽查处头子施玉成关系极为密切,曾见过胡大随身带有伪稽查处的拍【派】司(身份证)。有时备袋【佩带】手枪,与其他特务一起查过商船和抓人多次。平时在当地作威作福、敲诈勒索,群众都害怕他。但至于胡具体如何参加该组织的,参加后有无重大罪恶活动等问题,不能确切证明。因找到的证明人都不是参加该反革命组织的成员(见旁证材料3—8页)。
②.参加刘部队问题。据证明人张玉凤、孙富平、于庆等人称:胡是刘部队便衣特务腿子,经常与张友明(刘部队副官)、王学信(刘部队支队长)、张玉凤等人在一起鬼混,有敲诈勒索、通风报信、带路抓人等罪恶活动(见证明材料9—22页)。
③.证明人王金铭、李云洲、曹怀檽等人称:胡与日伪清水部队长扬少波关系密切,经常来往,胡的四弟胡四也是该反动部队的特务,曾见胡大挂过抢,进出清水部队驻地(见证明材料23—25页)
④.根据(到)天津市查看敌伪档案中发现,胡大是日伪天津特别市警察局警防组第六组组长。我们在1971—1972年两次外调,在天津市、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多次查以来,没有查到(其)反动组织,人员下落,此反动组织人员名单,没有地址,是否是真胡大不明,多次找不到证明人(见证明材料52—53页)。
另外张玉凤揭发称:胡在1945年10月与当时驻塘沽地区反动部队94军有过来往,见他带着伪军抓过一个人(见证明材料18—19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胡大的政历问题,从已有的查证线索来看,只能搞到这种程度。因为当时关键的旁证人有的被我镇压,有的外逃香港、台湾。同时,胡大本人态度极为不老实,很少提供真实线索。从问题及查证落实情况来看,关于参加“伪稽查处”问题,本人交待与外调材料基本相符,属于一般成员。尚未发现重大罪恶。参加日伪刘部队问题,本人交待虽与外调材料有所出入,但并没有发现大的罪恶。因此,我们认为,暂作为重大历史问题处理,属于人民内部问题。关于参加“伪稽查处”有无重大罪恶活动和参加日伪清水部队以及参加日伪天津特别市警察局、警防组第六分组组长等问题,暂挂起来,今后长期考查。如果发现新的重大问题,由本人其负责。
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 1973年3月3日

image004.jpg 关于对胡大问题的复查报告
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七日,胡大工作的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对胡大的政历问题作了与本人见面并呈报上级的复查报告:
“胡的三弟胡三、四弟胡四均在香港。
胡于1945年5月至1946年5月期间,先后在天津市参加日伪刘部队所属三星公司兴顺轮代理老轨和国民党时在天津特别市参加军警联合稽查处任一般队员。
以上问题,胡在民改和肃反、清队运动中,均作过交待。
关于参加日伪天津特别市第十一区警防联合组问题,查无实据。
根据以上情况,经全船群众讨论和支委会研究,认为船管部政治部对胡的问题为一般历史问题的结论处理是正确的。
当否,特报请核示。
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 1973年4月17日

胡大于当年5.11日在这份复查报告上签署了“同意”意见的字样。就这样,困扰胡大本人、亲属及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多年的问题总算盖棺论定了。刘江1909年生人,时年64岁,其时仍在长江七二三轮担任生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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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对胡大结论材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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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胡大专案组从1968年12月27日至1972年6月间历时3年多,取回的36份外调证明材料。下图为对胡大“外调”材料索引。

1969年3月18日

地点:天津市监狱。证明人:在押反革命嫌疑人郑开元。

4-7页编号检举揭发胡大材料(全文) image008.jpg

1.胡大我认识,胡原在义盛轮上当大车。
2.他弟弟胡四是日本特务,胡大这小子从不做好事,他也是日本特务。1946年国民党一进天津时候胡带领国民党军队在东沽王八台剿白面馆里时,叫国民党兵把那买白面的男人打死(匪兵是用冲锋枪),事由我记得不清了,我见胡常去那白面馆,有一次不知怎的,买白面的男人拿出两把菜刀来,国民党匪兵见他太凶,就开枪打死了买白面的那男人。那买白面的男人也是某匪部队的,他的女人后就跟王□□走了(改嫁)。
3.胡大有手枪(是虏子),我亲眼看见他经常背在身边,他常与一个姓井的井万才和一个姓顾的代【带】枪去抢别人的东西,由我摇船去抢船上的面,给张玉凤。
4.胡大有派司是两页合的,外面是黑蓝色的,里面是白纸红道的,贴有相片。他常用这派司去敲诈勒索、打人等。并还在妓院里用派司来威胁老板和姑娘(妓女)
5.胡大罢沾【霸占】朱云善院内一女人,叫小老四。胡给小老四做了一件翻毛大衣。
6.胡大参加过侦辑队(是井查【警察】特务),是东沽井查【警察】局管。胡常与塘沽井查【警察】局(特务)一大个子骑自行车的联系。
7.胡大在义盛船上时,常出界抢劫商船、渔船。如对方不给,胡就把对方的头朝下灌水。胡还领我拿小船抢别人船上的粮食两袋。胡经常偷民船上的苹果。胡大、我和赵双子三人偷山井的一船木头。胡大还带领国民党在新港装了两船煤后,买【卖】给了王石。由于胡是义盛船上的大车,有关船上的人,他认识几个,如来了小火轮,他就要上去敲诈煤炭,我给他摇船,一块搞了好几回。
别人偷了老美的汽油,胡就敲诈一点,卖钱后,他只给别人少量的钱。有一次,因胡大将油卖给蔡合,我卖给姓刘的回民,因这事我与胡大发生矛盾,故蔡合就打我。后我送礼,说好话,下礼贵,才算了事。
8.胡大与程部队有联系(程长恩团长),他把油买【卖】给他们有拾几桶。
9.他与田成林(匪组织的小负责人)有联系,这些部队(刘、程、王部队)都是还乡团。
10.胡带领井查【警察】在三立兴鱼店前剿煤油,当时我在场,没有剿着。
11.在日本时听说,他和郑炳贵、李松贵等下小货,胡大因其弟在清水部队(日本)当特务,胡与他们有联系。
12.在茅台自卫队(地主、资本家组织起来的),胡大与张玉凤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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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从23岁时开始出外胡闹、玩,如不和胡联系,胡就要打我。
揪出了胡大我十二分快乐,心情特激动。
以上是郑开元口述。
天津市监狱方意见:该系反革命分子提供情况,仅供参考。

1972年6月5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证明人:李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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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页编号材料证明人李云洲1972年6月5日写下的材料证明:“一九四三年-九四六年,我们此地有很多杂部队,其中有刘部队、清水部队。清水部队是特务组织,头子是扬少波,天津人。胡大摆过三【舢】板),在小火轮上干过,这是他公开身份,别的身份不知道。我有时看到胡大和伪警侦在一起活动,我还认识张玉凤,他是刘部队的,穿军衣,挎有抢。王学信是刘部队的小队长,王瘤子是大队长,是王学信的伯伯。徐世奎是此地人,解放前当过特务。
胡大这个人,不是一个正当的工人,纯属旧社会的一个流氓。但是他的罪恶我不知道,我没看到过他干过什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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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关于胡大参加“刘部队”的证明材料(9-22页)

1971年11月12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大沽人民公社光明大队。证明人:孙富平。 image012.jpg

“解放前国民党时期,我住在胡大家中。胡大是特务,他有拍【派】司(证件)。他经常与刘部队来往,与刘部队分队长张玉凤在一起吃喝嫖赌。
胡大经常偷摸,依仗特务刘部队的势力,进行敲诈勒索。胡有一支手枪,他给我看过。在1945年时候,给我看一张纸片,就是拍【派】司。胡经常要我去偷东西,我当时不敢,胡说,怕什么,我有派司。胡经常到特务组织联络站去,与联络站站长刘智波一起联系(张玉凤是穿军装的)。”

1969年元月19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大沽人民公社光明大队。证明人:孙富平。

image013.jpg 这是胡大专案组人员第一次找孙富平的取证材料。材料称胡大“他以前在小炮艇太清船上工作。
胡大他的父亲是保长(听说),当时很厉害,动手就打,别人都怕他,都喊他胡四爷。胡大当时是很坏的,横行霸道,经常打人,胡大在日本时期,经常偷偷摸摸,偷过美国的油,偷了就卖。有一次,偷美国的油时被美国发现,而开枪打死1—2人(这次不知有没有胡大参加)。(他)经常偷木头卖。
胡大喜欢抽白面。
胡大他参加过刘部队,当过特务。他经常和张玉凤在一起抽白面,经常来往,和他一起在外偷、抢劫物资。张玉凤是刘部队的小队长,穿有军服,有服【符】号。
胡大身上有拍【派】司,我清【亲】眼看见。他在1946年热天早上10点钟左右,胡大因抽白面时拿白面烟袋,便拿出拍【派】司,拿在右手,拍【派】司有三张纸。
胡大经常和张玉凤还有土匪在一起,他和张经常在晚上,组织一伙出去活动,偷东西,抢劫东西。张玉凤的抢经常挂在胡大家里。胡大可以用张玉凤的抢。
胡大是个大流氓,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动手就打人,玩弄妓女。他的第一个老婆来月经时,他流氓成性而害死了。第二个老婆的父亲是四分局传达长。
胡四他身上有血,主要是打死了人的记号(我听说)。”

1969年元月5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塘沽分局东沽派出所。检举人: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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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在解放前是很坏的,经常抽大烟,白面,赌博,是个流氓。他不断敲诈勒索,于1942年5月,我和程云起等五次偷日本的油卖了,后来胡大知道后,就在街上大骂道:你们这小子偷油,你们小子不给我,就看我老子的厉害,后来给了他一股,一百元。胡大的父亲过去在码头上看货,经常打人,有势力。胡四他是特务,现在在香港。”

1969年元月14日

地点:天津市监狱。证明人:王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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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我认识,他在小货轮船上工作。在工作时是日本时期,胡大他经常和刘部队(刘佩成是司令)里的日本人广川在一起进行联系。
胡大还和清水部队队长扬少波一起吃喝。我看过他和扬一起喝汽水(在戏楼)。扬少波在东沽地区活动的时候,胡大就和他在一起。在外地不知道。胡大抽白面。

1972年6月4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塘沽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东沽派出所。检举人:郑道绪口述。

image016.jpg 我叫郑道绪,今年64岁,没有上过学,年轻时候做小买卖。20多岁开始到船上工作。第一个船名是K号,干了一年多以后,到北江轮上干了二个多月。从这个轮下来,胡大就叫我到新【兴】顺轮上去做饭。这个船以前装客,以后刘部队抓去装兵用。(我)有时做饭,有时烧火。胡大不在这个船上,他在岸上活动,穿便衣,有时领特务查船,目的发财。胡大本人没有抢,但他有时用特务的抢。一次胡大和两个特务,从船上抓了两个人,劫了两个面袋,里头不知是什么东西,人以后下落也不知道,胡大当时对我讲,你要说了,我就打死你。
刘司令经常在新【兴】顺轮上,船一到港,胡大就到这个船上去。我在此船上干了一个月,我经常看到胡大到处敲诈勒索。他不是一个正式特务,但他经常与特务在一起活动。他弟弟胡四是清水部队的特务。

1971年11月12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财贸系统基层。检举揭发人:李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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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是东沽人,我认识他。在日伪时期,他摆三【舢】板,当时经常摆三【舢】板去拦别人的船偷东西,从中牟取暴利,主要是依仗特务、土匪势力。
在1944年时,他经常和刘部队(司令叫刘培成)、土匪在一起,经常在我店买烟喝汽水等。

1971年11月6日
地点:阜新矿务局清河门煤矿。证明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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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矿务局清河门煤矿为配合当时的运动特配置了专用的“证实材料用纸”,这在当时的运动情况下是一种极为罕见的“认真”负责态度的表现。
开头栏目证实人已填内容:证实人现名:江□□;年令【龄】:53;性别:男;出身:贫农;政治面貌:挂党员;籍贯:天津小英庄;现住址:清河门煤矿;与被证实人关系:同伙;被证人姓名:胡大。
“我认识胡大,个子高大。胡大在刘部队当过刘佩成的卫士,我经常看到过,他挂有手枪和长抢。刘部队,是为日本服务的,身有军装,地点在山东会明,时间1943年。
胡大是便衣特务,我和他在一起一个多月时间,是1480部队,当时是小分队。当时是便衣,胡有手枪和长抢,在1480部队我参加一个多月后,就回家了,胡大还在部队里(当时部队在河北省唐山东部)。我在1944年和胡大在一起。以上情况是确实的,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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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签名捺手印后,该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江□□是我厂工人,共产党员。但通过文化大革命后整党,主要因为参加1480部队便衣问题尚未查清,所以未被恢复组织生活,这个人是经常伪装迷迷糊糊,害怕接触便衣特务这个问题,因此对供给胡大的情况请组织参考。”
清矿选煤厂 1971年11月6日(附盖签署意见人私章)

1969年1月12日

地点:河北省第二劳动改造管教总队。证明人:犯人张玉凤口供。

18、19、20、21四码编号材料均来自于张玉凤一人对胡大的三份反复证明材料。第一份材料的取证时间是1969年1月12日;第二份材料的取证时间是1971年11月14日;第三份材料的取证时间与第一份材料的取证时间相隔三年多后的1972年6月7日。可见张玉凤的证词对胡大和胡大专案组都是何等的重要和迫切。

image020.jpg “我叫张玉凤,56岁,我是天津市东郊区李庄公社苏庄大队人。我在1965年到汉沽,判刑6年。
胡大我认识他,在1945日本退确【却】时,我参加了刘部队水面警查【察】支队后,由张文明(刘部队副官)、王五缺子(支队长)介绍我认识胡大的,他经常到周、刘(日本特务)1480部队联络宪兵特务(特种宪兵)。我参加了5个月,胡大比我早参加,我和胡大在一起,当时支队很相信、重用胡四、胡大(我没有看过他的抢和拍【派】司。我和他在一起5个月)。我看过胡大在盐坝打过好几次人(主要是玩妓女),看过他吃饭,走不给钱,经常敲诈勒索物资、偷东西。胡大在日本时,捉了两个人(不知什么人)送到新港,是胡大给我讲的,送到做劳工去了。在1945年7月讲的。水面警查【察】支队是和共产党为敌的,是收集情况的。是封锁解放军物资的(进去搜查、捉人)。胡四在天津地区捉了一个解放军买菜的,后来胡四(对其)进行毒打,胡大知道。解放军下落不明。
胡大在1945年10月参加伪国民党部队94军(不知是什么营连),在东沽确胜街我碰到他,他领着3个国民党的兵,带3支抢去抓人。胡大跟我说,快走,当时不是胡大我还走不了。胡大是个便衣特务。
郑风岐是塘沽宪兵特务队的队长(比伪公安局大),他们有抢,有拍【派】司,在东沽地区活动。胡大和郑风岐在一起,经常联系。
胡大和陈景福在一起联系,具体还不清楚。陈景福是水上公安局警查【察】署的特务员。
胡大经常抽白面,我和他一起抽过白面。我到过胡大家里去了的,代【带】着抢(三八)。我们有一次,在于家铺偷了两大块木头。有我、胡大、赵双子(大流氓),偷回后就卖了。
在参加反动组织中,胡大比我的职务大,如班长职务。”
材料落款处注有此材料为犯人口供。检举人、审讯人、执笔人均在上面签名。检举人并捺有手印。

1971年11月14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唐山地区公安机关劳改总队军事管制委员会。证明人:犯人张玉凤

image021.jpg 胡大和我是日伪时期在刘部队1480部队(特务组织)同事。我是日本投降后(1945年)4月份参加到刘部队的,当时胡大却早已在里面干事,什么时间进去的不清楚。胡大是便衣特务腿子。胡大专干敲诈勒索、欺压百姓、民愤很大,胡是旧社会的大流氓。胡大经常与张文明、王五缺子(王学兴)以及特务们通风报信,带领特务刘部队伪军专去捉人,抢东西,榨取民财。
胡大流氓成性,抽白面,乱搞女人。常到窑子里去把别人赶跑,自己就和妓女睡觉。日本投降后,胡又投入国民党当特务腿子。胡以后又参加了伪国军(94军),但没有军装,还是穿便衣,干着老行,领着伪国军长期欺压老百姓、抓人、抢东西。胡自己还经常抢别人的东西,划着小山【舢】板到河里去拦劫渔民的船只,别人下的东西,胡就威吓别人,叫把东西给他自己,如果不把就报告特务、伪军、日本人去抓人。胡大经常与张文明,刘部队的一副官张玉凤(我)在一起,还有特务小田,姓名不知道了,周牛、小刘等常在一起,这几个人都逃跑了。我与胡大在一起有四五个月,我与胡大干的是一样,特务腿子,专门给特务和日本人通风报信,带路去抓人。小田、周牛、小刘是1480的特务。

1971年11月14日的检举材料,检举人对被检举人的上述两项政历问题仍进行了同样的检举。材料落款处仅有检举人的名字及手印,并附有“此材料共1页系我队犯人所供,特此证明。”的加盖说明文。

1972年6月7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唐山地区公安机关劳改总队军事管制委员会。证明人:刑满就业人员张玉凤

image022.jpg 在这份检举证明材料中,张玉凤对胡大上述两项政历问题的证词有了很大的变化。检举材料中写到:“刘部队叫皇协护民军,胡大没有参加刘部队。我是一九四五年四月认识胡大的,因为胡大经常到刘部队和一四八0部队联络处去,在一起吃喝玩乐,所以才认识他。胡大不是一个正式特务,是属于一个特务腿子。如:别人偷了日本的东西,让他知道了,他就去要钱,若不给,他就去报告,专靠这种手段,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他即没抢,也没派司,就是为了发财,敲诈勒索.....我这次讲的都是真实的。”“材料落尾处加盖说明文为“此材料共1页,系我队刑满就业人员所供,特此证明。”

1972年6月3日

地点: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清查敌伪档案组。材料来源:此抄件共1页,系摘录自全宗军政目录37卷Y页。未经校队,如有差错以原敌伪档案为准。

image023.jpg 匪刘佩忱部(队)组织系统表
刘匪部队司令刘佩枕,司令部参谋赵公望,指导官、参谋处处长、秘书处主任、副官处主任、军需处处长、军医处主任、军械处处长、干部训练所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连络处主任、副官各两名,翻译五名,参谋四名,秘书两名,副官十七名,传达一名;司号长一名。
司令部直属部队:三个独立大队,十个分队,一个迫击炮班。独立中队一个下设两个小队。一个分遣大队下有三个分队。一个汽车队。三个团,每一个团三个大队,每一个大队三个中队,每个中队三个分队,每个分队三个班,每个班七、八、十余名不等。全团千余人。
此表系由一九四0年十月间将沧盐、新剿共军改编为刘部队,起至一九四二年六月间改编为鲁东皇协护民军前之组织系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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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关于胡大参加“清水部队“的证明材料(23—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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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举人1969年元月8日是这样描述清水部队的:“清水部队在东沽勒索老百姓。假如船上下小货,清水部队如果知道,他就去要钱。他们连公安局都管,他们从来都是穿着便衣,水上陆地他们都管。清水部队是一个特务组织。”

1969年元月6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塘沽分局东沽派出所。检举人:郑道绪。

image026.jpg “湖大是东沽这里生的,我和他是一个街道。我在解放前是摆渡的,湖大在那时在太沽五号生火。在国民党快要退却,日本快要进中国时,胡大就不生火了,他就参加了日伪清水部队(清水部队是特务组织)。胡大经常带领便衣特务在港口,抢劫船上的货物等敲诈勒索,他主要是在东沽、西沽泛【范】围进行活动,控制此地,主要是由胡大和胡四负责。
1945年某夜12点钟时,胡大代【带】领2个特务来找我,他要我划山【舢】板去渔家村。船到了太沽对角时,就发现(事先知道的,烟台来的船)烟台来的三只船(装满货),胡大叫我把船划到三只船边,他们就上去了。胡大把三个风(帆)船上的人集中到中间的船上,在船上2个多小时,后来抓走船上2个人(年令【龄】40岁)和一袋东西(东西很轻,可能是纸张)。”
不久,胡大找我要我去兴顺轮船上生火,“当时兴顺轮上有一个穿军装的刘司令,我在船上工作十多天就出海了,出海到白沙头,主要是装部队(土匪),在白沙头停了两天就回到东沽…..我在船上干了20多天没有给我钱,后来我找胡大要钱,胡说还没有到时间。我不想干了,跟胡大讲,胡大说你不干,你找一个人去顶你,我后来不干了,钱还是不给我。在当时,船上说丢了东西,把我找去,到船上后,把我捆起来,胡大说,我把人交给你了,胡大走了,船上的刘司令就狠狠地打了我一吨。
我在上兴顺轮20天左右的时间,胡大经常在【到】兴顺轮上去,同刘司令和付付【副】官联系,他们关系最好,我清【亲】眼看见过胡大找付付【副】官借抢(小抢),装在衣服里面(船在塘沽九大码头起坡借的),借抢主要是上岸办事,还抢没还抢我不知道。借抢时间是1941年热天吃早饭后。
在清水部队里都是有拍施【派司】的(证件),我怀疑胡大是有的,因为他是清水部队里的人。因没有拍施【派司】在任何地方是吃不开的,胡大当时到那【哪】里都吃得开。
胡大在解放前在此地是很坏的,到处敲诈勒索人民财产,经常行凶殴打人民,因为他有势力,对人民一点不顺他的眼,他就打。
胡大喜欢抽大烟、抽白面、赌博。他在过去喜欢玩女人,无恶不作,民愤很大。”

1969年元月10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机械厂。检举人:陈景福(系戴帽历史反革命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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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我认识,以前他在小货轮上工作,划过山【舢】板。他不是个老实人,有势力,民愤很大,他爱抽白面,喜打架,他经常和反动组织清水部队联系。
我对史玉成(也)认识,他是塘沽警查【察】署的特务员(是便衣),他是在塘沽陆地上活动。他们主要干:敲诈勒索,陆地上水上都管。劫路过船只,有货物他们就去劫,如得罪了他,他们就把人、物抓走,然后就要人去保(要钱去保),只要是私货都管。
史玉成有抢,他们有的没有抢,但有一只机动抢(轮流用的)。他们都有拍【派】司,要抓人都是有拍【派】司的,没有拍【派】司是不敢抓人和劫货物。拍【派】司有的是一张硬纸和一个小本子两种。要参加他们的组织是要有熟人介绍,要参加写自传。拍【派】司上有相片、有钢印,写着地点、时间、年龄…….如果是不干了,要写申请就可以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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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抢有拍【派】司是特务员,有拍【派】司没有抢也是特务员。拍【派】司是白色的。”
“陈景福系戴帽历史反革命份子,提供情况供参考。”

1969年元月9日

地点:天津市修配服务公司塘沽区分公司革命委员会修tang鞋专业社。检举人:曹怀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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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是东沽人,解放前在日伪时期参加过清水部队,当过特务,有枪。”有一次,他叫人跟他做四双鞋子,“胡大拿鞋时,当时对我家说:我给钱,实际是把手枪(拿)给我家看。当时穿的是港式衣服。我那时要同胡讲,当时钟来发给我说,算了……胡大喜动手就打人。
我在1944年看过胡大身上有一只小抢(手枪)。”

1969年元月10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大沽人民公社。检举人:高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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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我和他住在一庄。
胡他在日本时期在小货轮上工作,喜欢抽白面,经常和清水部队在一起抽白面,勾结清水部队一起偷木头(夜晚),我看见他们偷一次,偷了二百多根,偷后第二天就卖了(在1946年)。
胡大的父亲很坏,当过狗腿长和甲长。
胡大的第二个老婆的干父亲是【在】四分局是个头头。
胡四有血债。他打死人后,身上有血,血还洗不掉。”
“ 以上口述材料 。”

1969年元月7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渡口管理所。检举人:王澄泰。

image031.jpg “清水部队在东沽啰嗦【勒索】老百姓……他们连公安局都管,他们出来都是穿着便衣,水上路【陆】地他们都管,清水部队是一个特务组织。
在夏天的时候,我听见院里的人说,胡四的妻子在院里洗衣服,看见衣服上有血,院里的人问他【她】(胡四的老婆),衣服这血是在那【哪】里弄的,胡四的老婆说,又在口庄子弄死人了吧。
渡口给胡大装了二、三次煤没有给钱。
我听见人说(他)在天津吃、喝、玩、乐。
我听见有一次胡大跟肖仕忠和李玉说话,胡大说,我在清水部队,有什么事找我吧。
约1944年胡四抢布铺,是否有胡大跟着去了?”

1972年6月4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塘沽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东沽派出所。检举人:王金铭口述(落尾处有“此材料系释放犯王金铭介绍的”字样)。

image032.jpg “我叫王金铭,今年70岁,刚从监狱出来八个月,没有文化……。清水部队是土匪部队,扬少波是清水部队的特务。胡大有时到清水部队去,当时30多岁,个子大,很胖,圆脸、大眼睛,在一个小火轮上,不知干什么。
刘部队在山东惠民县,司令是刘佩枕,王瘤子大队长,刘部队的船他都管着,王学信是王瘤子的侄子,是分队长。
满常喜是刘部队造枪造炮的一个主任,现在他在东沽住,年令【龄】有了七十岁。小李三在日本快投降时,在东沽买【卖】汽水,胡大经常在他买【卖】汽水的地方坐着,所以小李三了解胡大的问题。我有时看到胡大在小李三买【卖】汽水的地方,穿着便衣,没有带抢。在盐坝桥,附近有一个妓女院,胡大经常到里头去。”

1971年11月11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塘沽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东沽派出所。检举人:郑道绪、王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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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1971年11月11日,郑道绪、王金铭两人对胡大的检举材料(内容基本上重覆)。

1971年11月11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财贸系统修配加工行业革命委员。检举人:曹怀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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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街坊,解放前在日伪期间,1944年中他参加过清水部队(土匪),当特务。当时胡有势力,喜欢抽白面。吃、喝、嫖、赌都做全,在东沽没有做过好事。”
“有一次他在我家上鞋子,一共5双。上好后他来拿,我叫他给钱,他说:‘好,不要了’。当时他就在(我)家找叉子,问这鞋底是哪里.....。在这种情况下,有钟来发给我说,胡大是特务,把鞋子给他算了。就这样,五双鞋子共七~八万元给他。
胡大是特务,经常挂有枪。现在跑了。”

197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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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塘大区域汉奸名单(中间掩蔽者为胡大的弟弟胡四)

1969年元月6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塘沽分局东沽派出所。检举人: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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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关于参加青帮的证明材料

“胡大在解放前喜欢抽白面,在当地是坏的,参加过青帮。经常敲诈勒索,他在国民党时有势力。有一次,我们在河里捞了一桶油,被胡大知道了,胡大就弄去了。还有一次,陈三割革发现有油,弄回来了1桶,还有20多桶后弄回后,这时又被胡大知道了,胡大勾结四分局的警长一起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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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关于胡大其它问题的证明材料(38-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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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他那时经常穿得和流氓一样,绸漂带扎裤腿,白衬衣袖子漏在外面,青鞋白袜子。当时在我那老家像这样打扮的多数不是好人。”

1971年11月11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塘沽区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东沽派出所。检举人:肖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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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时期,胡拿我的舢板去偷日本的油,把我的船也弄去了,给了我一百块钱。日本人发现了,他们就跑了,日本人就把我捉去了,打了一顿,灌盐水,关了一个多月,关在日本宪兵队打的。”

1971年11月12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阀门厂。检举人:陈景福。

image042.jpg 检举
“胡大我认识,他是东沽人,此人性格不好,爱偷、爱摸、爱打架。从前在小火轮上做过,他经常划着小山【舢】板去拿别人的东西,下别人的煤,民愤很大。”
“以上材料系戴帽反革命分子陈景福提供,仅供贵处参考。”
塘沽阀门厂人保组

1969年元月5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塘沽分局东沽派出所。检举人:肖仕忠。

image043.jpg 胡大是此地人,在解放前从小在小炮艇上工作,快解放时就跑了。
胡在过去无恶不作,民愤很大。在1940年左右,伙同5—6人去偷日本(人)的油30多桶(是划我的山【舢】板,天黑去的)。点钱后,给了我一百元。后来日本人发现了,他们都跑了,而把我的爱人抓去了,后来我去顶她,还挨过打。
胡大在太沽3号轮加油时,仗他弟弟之势,霸占别人有夫之妻,还随便强奸妇女。
胡四他现在在香港。在1940年左右,听别人说,特务组织枪毙的人,胡四把死人的血衣拿回来。胡大就仗着他弟弟之势,行凶霸道。

1969年元月6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塘沽分局东沽派出所。检举人: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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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东沽人,约在日本时期(民国28年)曾同他一起在太沽3号工作。见过他与同船的商××(舵工)打过架。打过架以后,太沽解散,以后听别人讲(大约几年不清楚了),这位姓商的舵工死去,死的原因不晓得。

1969年元月7日

地点:天津市塘沽区渡口管理所。检举人:吴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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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在一起时,他把我的皮袄偷去卖了。卖后,钱也没有给我。”

12月18日

地点:武汉港务局长江401轮。材料证明人:郑开基。

image046.jpg 证明材料
1946年,我在国快上工作,胡大当时在国波上工作,国波上的轮机长郑棋昌是我本家的一个叔叔,因为这个关系,我经常上国波船上去玩,这样,我就认识了胡大这个人。
1946年下半年大约7—8间,有刘登科…..等人去当时的(广州)长安里妓院去玩,与一批国民党的官兵发生了矛盾,很看不起我们,妓院的姑娘也在我们身上摆架子,我们很气愤。回来船上就将此事和胡大讲了。胡大讲,不要紧,我找个人来。结果在第二次由原来的人,加上胡大,加上胡大请来的伪宪兵魏梦雄先上馆子吃东西,在吃东西之时,由我们写了一张条子,去把姑娘叫了出来。姑娘出来了之后,由魏梦雄持枪将姑娘教训了一顿,大约半小时之后,姑娘就走了,魏梦雄在吃完饭之后也走了。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至于胡大怎样认识魏梦雄的,我就不知了。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中央对武汉地区的问题表态以后不久,胡大以战斗队负责人的名义上我家找我一次。问我,说他听人说,说我说他胡大过去是什么科的科长来质问我,我说,我从来没有说过。结果他在临走时,对我讲,我要把身体培养好好的,今后再看吧,就走了。
以上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写出来,仅供你们参考。

1968年12月27日

地点:长江航运公司船管部革命委员会大庆407轮。材料证明人:冯春阳。

image047.jpg 关于胡大的情况
一.他原是招商局飞波轮的生火,在武汉做港工作,他是挂名,不做工作,早上上船就打麻将。
二.我和他认识是有蔡汉卿在河下做小货。有一次救济会的驳子驾长(姓什么我记不清了)与蔡汉清为做生意,发生了争吵,后来这个驾长就把胡大请来了。他们三个人和解以后,达成了协议,这样,我就认识了胡大。如果是天津人驾的船,他就作介绍做生意,他就在内分账(大概4、5百元现洋)。
三.我听到说,他在长青里为了婊子,曾开其把他请去(怎么的结果,详细的情况我不了解)。
四.有一次,旧招商局一条油轮要买一个泵补,是他上船和船长讲,不要钱,买了以后再给钱。结果和船员吵起来,把划子也翻了(大概是1948年)。
五.有一次,武汉江面起大风,翻了船,他叫我去。我不去。第二天,他自己去了,还带去一条鸡跨子(大概是48年)。
六.有一次他的船去沙市,他老婆说没有吃的,我们做了生意,分了一百万金圆券给他。
七.在新市场唱梆子戏,有个马□□、李□□的女人和他的关系很密切,而叫他叫胡大爷,他经常带白面到那里去吃。
潘□□现地址:三民路古三皇2号,有【由】他介绍胡大认识伪宪兵12团魏梦雄。

1968年12月30日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黄冈地区公安机关管教所第二中队。材料证明人:犯人潘忠愷。

image048.jpg 亲笔供词人原为生意人。1947年“胡大在旧国营招商局义泼拖轮上当一个 生火小头头,为什么(要)认识他的呢,我记得是胡大那时介绍蔡汉卿买了一些船上用了以后的废旧钢丝绳和白棕绳和一切旧废的其它物品。”从此,就经常和他来往一直到快要解放。“我也随着别人叫他胡大大哥,也有时为了找他介绍多做点生意,也经常请他和他的同事的到馆子去吃饭喝酒,在这种情况下,多次是我们给钱,但有时胡大也给少数钱。这个情况,冯春阳更清楚。”
为了便于联系,我们经常到正兴茶社喝茶聊天,有生意则谈生意,无生意就打麻将。这时魏梦雄也经常到那里去,“有时要是没有四个人,他也凑角。在打牌的时候,他要是赢了他就走了,要是输了的时候,他就不给我(们)钱。”后得知此人是宪兵十二团的便衣,“从此以后,不但我不敢向他要钱,而且在那时还非常敬重【巴结】他,这是事实。”
后有人说是“我介绍胡大和冯春阳参加反动组织宪兵十二团,并说我也参加反动组织宪兵十二团,这个问题是不真实的。我既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我更没有介绍任何人参加任何反动组织。这一点除交待问题外,并作出保证,不论何时何地查出我参加任何反动组织(义勇消防队例外,已交待),我愿接受国家最高法律制裁。以上所交待的一切问题保证真实。供请参考。”

1969年4月7日

地点:长江航运公司船管部革命委员会。材料证明人:李凤舞。

image049.jpg 我对胡大所了解的情况如下:
1.胡大的老婆在旧社会曾嫖妓院(化妆成男的),为人好喝酒,好用钱。
2.约64年夏天在宿舍(外)乘凉时,胡大曾闲谈出,在东沽因为买私货的事有一条人命,怕连累胡身上,胡才跑来南方。
3.胡大在天津太沽火轮上当加油(生火)?我那时才认识他的。记得他那时穿得和流氓一样,绸漂带扎裤腿,白衬衣袖子漏在外面,青鞋白袜子。当时在我那老家像这样打扮的多数不是好人。
4.胡经常来往于李凤来(李总管家)家中,专跑上层拍马皮【屁】。有次胡大给李凤来在天津带下一件皮大衣。
5.65年长江734轮在南京修船,装了一个降温水墙,但出厂不久在胡大班上爆炸了,我经过调查是胡大把出水阀门关闭了所引起的。
6.胡大自己在闲谈中说过,是李耀其的特务腿子。李耀其是日本宪兵队的特务头子,解放后已被镇压,这也是胡大说的。
7.胡大在长江734工作时,专门谈社会的东西,下流的话。如每晚讲“大破冲宵楼”等臭东西,引起了青年工人的兴趣,大量散布毒素,起相反作用。
关于胡大的情况,我就知道这些,可调查下列人员:…….
补充一个问题:68年第一季度,郑道来曾来武汉探看姐姐,到过胡大家中。听郑道来说,胡大给郑带个香烟和烟丝。郑道来没来武汉前,胡大在南京和郑道来见过面的,并且胡大也到过郑家。
李凤舞  69.4.7

1972年3月30日

地点:长江航运公司船管部革命委员会723轮。材料证明人:牛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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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下半年,我轮由河校分配来三个学生。胡大说三个只有邢□□最好,又能干,又听话。后来我们才知道,邢□□家中是资本家出身,文化大革命中被抄了家的。而且胡大同邢□□来往很密切。
证实人牛得江为参加“历时共达一年另二个月之久‘学习班’”的主人翁。

1972年6月2日

地点: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清查敌伪档案组。材料证明单位: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清查敌伪档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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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天津特别市第十一区警防联合组编组清册

第六分组长:胡大,组员人数六名,副分组长李静波。
联合组长一名,副联合组长一名;组长十二名,副组长十二名;分组长一百二十六名。副分组长一百二十六名;组员七百三十二名;共计一千零一名。警防联合组一组,警防组十二组,警防分组一百二十七组。
材料来源:此抄件共1页,系摘录自3全宗4目录132卷Y页。未经校队,如有差错以原敌伪档案为准。1972年6月2日

1971年11月9日

地点: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清查敌伪档案组。材料证明单位: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清查敌伪档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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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天津特别市第十一区警防联合组编组清册

日伪天津特别市警察局警防组
第六分组长:胡大 ,组员人数六名,副分组长:李静波。
时间是一九四三年十月。
材料来源:此抄件共1页,系摘录自3全宗4目录137卷Y页。未经校队,如有差错以原敌伪档案为准。197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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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长江七二三轮胡大自我交待材料 1972.8.24 下图为胡大“自我交待”材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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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自我交待材料1972年8月24日

1972年8月24日,胡大在这份6页纸的自我交待中整整用了两页半纸的篇幅交待了:祖父、祖母、父亲、母亲、大伯、伯母、五叔、五婶、六叔、六婶、七叔、七婶、老姑、姑父、大姑母、大姨夫、外祖父、外祖母、大舅、大舅母、四舅、四舅母、二弟、三弟、四弟、五弟、妹妹、妹婿的大概历史面貌……
胡大祖父:“在日本未进中国时,因病去世,工作着重看航标灯。”胡大父亲:“工人成分。1952年因病去世,至于什么政治身份我不清楚。”……二弟“工人成分,现住在老家港务局,太古【沽】3号轮大管轮,无有参加过什么组织。”三弟“工人成分,日本刚进来,他就跑到香港,在英国船上作生火,现无有来往,解放后回来一次,把他的爱人孩子带走,从那以后,就一直没有回来。”四弟“工人成分,曾参加过反动组织,手中有枪,刚解放就南逃香港,没有什么连【联】系。”五弟“工人成分,解放前在太古【沽】船工作(海口船作学徒),日本近【进】来后就到香港跑外洋船,现在死活不知。”妹妹“工人成分,现住汉口……在码头做奔【搬】运工人,无有参加什么组织。”
接着,胡大就自己的政历问题进行交待:“关于参加伪军警联合稽查处这个组织问题,是在1946年日本投降(后)于天津市唐古【塘沽】区,是通过我找史玉成(已跑香港)参加了伪军警联合稽查处。无有经过什么手续,只是史玉成给我一张条子,任史手下的狗腿子。该组织是什么性质,我不清础【楚】,是特务组织,手中有枪。具体任务是什么我不清础【楚】,我仅知道的是查天津或上海到的船,具体查什么我也不了解,仅给他送过一回东西。军警联合稽查处的领导人是谁我也不了解。史玉成是我的领导人,他仅仅和我们三人在一起。至于史和谁联系我也不知道。
和我一起参加共有三个人,包括史玉成、郑愷铭。(郑)现住唐古【塘沽】,以前和现在住在哪里我不清础【楚】。
另一个姓什么,叫什么,我不清础【楚】。
主要活动是跟施(上面姓史,这里姓施,原材料如此)玉成劫过一回箱子(内装汽车零件),都交给了施玉成,当时只有罢【摆】渡人看到(时间约在2月开春左右,可能有肖仕忠,太平街人)证明。
第二次劫过一条船(小划子里装的是木头)。小划子上有个姓刘的认识我,我也认识他,结果就把他放了。
后来过了三个月,海边大船卸【失】了一些东西(糖精等),被工人偷去,施叫我把这些东西劫回来。我怕他们打死我,不敢去,结果他就把我的条子要去,脱离了他的组织。
对于参加刘部队的问题,是在1945年5月前,在天津市东古【沽】区经王学信(是刘部队的小队长)介绍。王学信现住东古【沽】区……
没有经过什么手续,着重担任(三星公司兴顺轮)代理老鬼【轨】。
该组织性质是属日本人调配,维护日本人的利益。任务着重给套河的船只送煤送水(套河两条船着重防止共产党人的进攻),是刘佩成(司令)管,我属王学信管。和我一起参加的仅有我一个人。
关于和我相识共三个人:陈顺,代理船长,现在住详坝;王七,任船长,现住东古【沽】区王八台;张五,任老鬼【轨】,现住上海市浦东烂泥渡……
张玉凤,是刘部队的人,听小队长的指示,手里有枪,穿着便服,来回押船,住在哪里不清础【楚】。
在此船上无有参加过什么活动,在七月前,船坏了不能动,随后日本投降,我们就脱离了这条船,也就脱离了这个组织。
关于参加清水部队问题,我连听都没有听到过,更没有参加过。
关于和史玉成认识问题,因为史玉成和我弟弟要好,所以我认识他。当时史玉成在军警联合稽查处干什么我不清础【楚】,只是(见他)挂着抢,以后跟他就没有什么联系了。
关于刘佩成,只是听说是司令,更没有见过。
关于张玉凤,是通过我到刘部队的兴顺轮上任老鬼【轨】时认识的。他是在兴顺轮上背着枪押船,只有我弟弟与他经常来往,我没有跟他来往过,仅和他在一起跑了一趟水,约三四天左右。
关于魏梦雄是通过冯春阳(现在东方红五号)、潘荣愷(现在汽车行工作,具体地址,冯春阳都知道)(认识的),(魏)是宪兵十二团的特务。魏有时来问问我,他们几个人做了生意没有,挣了钱没有?当时魏属于他们几个人的靠山,大约问过我二次,其后就没有和他来往过。
关于在天津时与伪94没有来往过。在东古【沽】被94军抓去坐过牢,共十几天。后托李得保(当时国民党东古【沽】乡长)保出来的,我没有参加过伪94军。
关于伪94军抓三个人的问题,当时是这样。早上去白面馆买白面出来后,伪94军约三人看到我,叫我站住,问我白面馆在哪一家,我就告诉了他,他去白面馆抓三个人(是吃白面的),(我)以后就走了。第二天晚上,又把我抓走了,送到小庙里在【关】了一夜,就【又】送但【当】铺,给他干些零碎活儿。后国民党乡长李得保才把我保了出来。
关于伪天津特别市警防联合组的问题,连知道都不知道,更没有参加过,也没有担任过什么分组长。
关于清水部队1480部队我不知道,没有参加过,根本不了解这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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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胡大自我交待 1972年1月16日

我今年64岁,工人出生,工人成分,家住河北省天津市海下唐沽区太平前街10号。从我十二岁开始,即是1920年-1924年干些临工和一些家务事。证明人:肖仕忠。
1924年秋-1944年冬,由李增德介绍到英国太古【沽】公司跑船工作。主要从古【沽】口到天津来往运送货物,在此公司先后分别在三条船上进行工作。
1924年-1929年在太古【沽】公司一号拖轮作生火。证明人:曹发、李金荣。在同年5月由李凤芝介绍参加了青帮。
1929年-1931年由一号拖轮调到四号拖轮任生火。证明人:外号大先生(是船长,姓李)、张忠。
1931年-1944年由四号拖轮调到三号拖轮作加油。证明人:庞玉山、任长顺。
1944年四月,本船交到青岛,太古【沽】公司全部属日本人管。后因我老婆有病,我就请假离船,返回老家,就不在上面干了。在家在了三个多月时间,没有什么职业,主要和余老、陈爱等人去新港偷油(机油)出来卖,共偷6-7筒,就被日本人发现了,在家在不住了,就和他们二人一齐跑到南京浦口我舅舅家冯玉林家。他们二人去上海找事做,我由乔万顺介绍到镇江王拖轮上当水手,着重给日本人从南京到芜湖来往运送货物,,无有参加过什么组织。干了一个多月,9月份,由刘老(刘老是我同乡人,现在上海住,已退休)介绍,介绍到“南海王”轮上任生火,是日本人管。我从芜湖拖货到汉口,又从汉口拖货到上海,我就不在上面干了。后又由扬老鬼(我们轮机长张兴和认识)介绍到鱼临王轮上任水手,干了一个多月后,船去香港,又从香港回来到上海,我就不干了。
1944年腊月底,我就由上海返回老家,着重给肖仕忠作摆渡,偷点木头卖卖。1945年四月间我老婆病死,不到半个月,即是四月底五月初,由王学信和我弟弟胡四介绍到兴顺轮给刘部队作代理老鬼【轨】。兴顺轮是刘部队租的船,跑太古【沽】口到套河,着重给套河的船舶送煤送水。船员穿的是便服,只有一个姓张的叫张玉凤,是刘部队派来的,身上背着枪,当时等于押船。介绍我在船上工作的是刘部队的小队长,船来去都要都听他的,相当于当时调渡室的指挥官。我弟弟胡四当时跑外洋船。后来因船锅炉烧坏,在【呆】了一个多月,船员都全解散了。证明人:陈顺、王七、张五(现在在上海张华宾馆工作)。
1945年8月日本投降,我又回到家里,干些临工和偷了些木头为生。后来特务严守严密被发现,就于1946年2月,我找施玉成(是国民党军警联合侦察处的头头,手中有枪),他给我一张纸条子,就意味着我参加了他的特务组织,没有给我抢,就是给我一张纸条。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和他在一起活动。
第一次劫一条木船,木船上面装些木箱子。劫回来后,我都统统交给了施玉成,他什么也未给我。
第二次又劫了一条木船,装的是木头,我要劫他不给劫,并拿了三元钱给我,我就让他走了。这三元钱未交给施玉成,我自己装腰包了。
第三次大约与第二次相隔二十天左右,施玉成又叫我去海边劫船,当时我考虑,手中又没有抢,生怕被人打死,所以就没有去。最后没几天,施玉成就把我的纸条子要去了,就意味着把我赶出他的组织。
那时我又回家打临工。在家有20天左右,即是1946年5月份,由太古【沽】公司找我们原在太【沽】公司原三号拖轮的船员去青岛接船返回天津。我到了青岛后,我就叫我弟弟替我去天津,他名字叫胡二(现还在那里工作),我就由青岛去上海找事做。到上海后找到了一个同乡人扬配兰,他说船可能要等二十天左右才能到,才有事做。当时我心里着急,等了几天,五月半左右就去南京,找到了扬赞奎、郑开机。他们给介绍到“飞松”轮上去作加油。船开到汉口,汉口工会(国民党)的干事刘忠钦把我赶下了船,没事做。后又通过“飞波”轮的老鬼【轨】郑其昌介绍到他船上任生火。八月份,由刘忠钦介绍,和郑其昌、杜亮和我一起参加了“红帮”,我任红帮老五。1947年七月份,我通过冯春言、庞荣恺、蔡汉卿等三人介绍,认识汉口宪兵头子魏梦雄(是便衣特务十二团),认识后没有参加过什么活动。1948年春天,下船到“飞快”轮作生火,无有参加过什么组织。证明人:王少柚(轮机长)。
1949年汉口将要解放的时候,我就下船了,在岸上工作,着重是保护船舶,维护秩序。1950年2—3月由解放军肖科长介绍到江安轮上作生火三班长。证明人:王天增。
1951年“民改”我就下船停职反省,在城陵矶去学习,由城陵矶又转到交通学院学习,查我的历史问题。1953年出来,临时在长航食堂工作。证明人:陈昌东。
1957年从食堂出来到东方红三号轮作生火。证明人:汤明。
1958年,东方红三号轮下船到东方红七号轮作生火。证明人:万石头。
1958年11月东方红七号轮下来,到长航机动班集训一个多月,出来后又到机动班作机动。
1964年从机动班出来到现在一直在长江723轮作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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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胡大坦白交待材料  1972年元月16日

16岁半,我就在太沽公司船上干生火、加油等工作。直到日本人来,船归日本接管,约1943年11月,太沽3号轮走青岛替日本人使用。约43年11月就离船回天津家里,那时就做杂工、摆渡等。
44年春,我与程二、于老和新港船坞的几个工人联合偷日本的机油去买【卖】。日本特务发现后,要捉我时,我就逃到南京。
45年5月就到刘部队管的兴顺轮代老轨,没有参加其它活动。
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党反动派接管了天津塘沽。我就找军警联合稽查处特务施玉成要求参加他们的组织。施玉成就开了一张条子(证明)给我,参加后干了2件事情。
第一.46年2月在东沽河边有一民船上装有箱子,我就问他箱内装的什么东西,民船人回答是汽车零件,我检查没有清单发票,我就把他们带到施家里。过了2天,我问施,这民船是怎样处理的。施说把箱子买【卖】了,他与民船人对分了。
第二.46年3月,在东沽河边有一民船上装有木头,我问他装的是什么,船上的人出来一看,都是熟人,那人姓张,给了我三元钱,我就走了。
46年4月,施叫我去海上去劫船,我不敢去,施玉成就把他给开的一张证明条子给收走了,以后就脱离了关系。
46年5月,我又回到太沽3号轮去青岛接船时,看到我弟弟胡二没有事干,我就把我的工作让给了他。
我就由上海到南京碰到郑开基,由郑开基介绍我到“飞松”轮加油,一直到解放。
以上是我在旧社会,投靠国民党特务组织,充当了国民党特务的狗腿子,替他们通风报信,骑在人民头上敲诈勒索,欺负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回忆我在旧社会的罪恶历史,我自己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伟大领袖毛主席,对不起人民,我对人民有罪,请组织给我去【处】分。
今天在党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使我有了固定的工作,在生活上有了保障,这全是托共产党的福,托毛主席的福。为了报答党和毛主席对我的恩情,我现在唯一的出路是走坦白交待的道路,把自己在旧社会所干的罪恶行为彻底交待出来。通过广大革命群众分析批判,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争取从宽处理。我要更加痛恨旧社会,更加热爱新社会,要不是解放,我还不知能不能活到现在。我决心重新做人,紧跟毛主席干革命,为革命贡献自己的一切力量。
对于我在旧社会的罪恶行为,不论组织上如何处理,本人都没有任何意见。
坦白交待人:胡大 1972.元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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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胡大1972年4月1日的补充材料

一.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别人问我:“你为什么还不退休?”我说:“退什么休,毛主席七十多岁,还在干革命,我六十多岁了,在【再】多培养几个接班人还不好。”
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郑□□同志曾退出“造反派”,在重新考虑他入队时,造反队全体人员参加讨论,匡□□说:“要是郑□□进队,我就要退队,他这个人是个两面三刀。”我说:“什么两面三刀,他这个人嘻嘻哈哈的,一肚子巴巴。”
三.67年当中,我上街去买菜,看见好几个女的大肚子,我回家和我爱人说:“我看见几个大肚子,回去看几个,去时看几个。”我爱人说:“你管人家这干什么。”我说:“主席说要计划生育,应听主席教导。”我在船上也曽经说过这样的话。
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华年熄火时,韩宝来他们在船大仓谈天,我也跑下去玩,我讲过黄色的小说书。陈楚天曾说过:“老胡,你讲这干什么,这是过去的事。”韩当时还要我讲下去。这都是当时谈天谈起来的,小说名字是“珍珠汗衫”其中一段糜烂旧生活。
以上,是我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说过的话。毛主席是我们伟大领袖,领导着中国革命,我不能与我们领袖毛主席比喻;对郑□□不应说他是“巴巴”,他是个党员,我不应该说他;宣扬旧的小说,毒害了青年的思想,这些都是错误的。我以后,不能乱说乱动,对党有利就谈,跟着社会的发展干革命。

后记

从1968年12月27日始至1972年6月7日止,历时3年5个多月,长航武汉分局(或者是长江723轮)专案组终于完成了“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极为复杂”的其职工胡大的外调取证任务。

image059.jpg 当年外调取证材料现留存下来的有36份(“外调材料索引表”显示为32份)。这36份外调取证材料除1971年11月6日在辽宁阜新矿务局清河门煤矿取证材料1份;1969年至1972年间在河北省第二劳动改造管教总队(唐山)取证材料3份;1968年12月30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黄冈地区公安机关管教所第二中队取证材料1份;1968—1969年间在本地区武汉港务局取证材料4份外,余27份外调取证材料均靠“一行二人背个黄跨包的”的外调人员辗转反侧3年多的时间在胡大的老家天津获得,真可谓来之不易。

面对如此纷繁复杂莫衷一是的外调材料,组织上又将如何以此为依据对胡大的政历问题作出怎样的结论呢?

一九七三年四月六日,中共长航船管部政治部文件“关于胡大问题组织结论的批复”文说:

“胡大同志于一九四五年五月至一九四六年五月间,先后在天津市参加日伪刘部队所属三星公司兴顺轮代理老轨和特别市军警联合稽查处,任一般侦辑队员问题。在民改和肃反运动中,均作过交待,清队中未发现有重大罪恶活动,经研究定位一般历史问题。

关于参加日伪天津特别市第十一区警防联合组问题,本人不承认,又查无实据,不予认定。”

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 1973年3月3日关于胡大政历问题的审查结论报告结尾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胡大的政历问题,从已有的查证线索来看,只能搞到这种程度。因为当时关键的旁证人有的被我镇压,有的外逃香港、台湾。同时,胡大本人态度极为不老实,很少提供真实线索。从问题及查证落实情况来看,关于参加“伪稽查处”问题,本人交待与外调材料基本相符,属于一般成员。尚未发现重大罪恶。参加日伪刘部队问题,本人交待虽与外调材料有所出入,但并没有发现大的罪恶。因此,我们认为,暂作为重大历史问题处理,属于人民内部问题。关于参加“伪稽查处”有无重大罪恶活动和参加日伪清水部队以及参加日伪天津特别市警察局、警防组第六分组组长等问题,暂挂起来,今后长期考查。如果发现新的重大问题,由本人其负责。”
关于对胡大问题的复查报告

一九七三年四月十七日,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对胡大的政历问题作出了与本人见面并呈报上级的复查报告:

“胡的三弟胡三、四弟胡四均在香港。
胡于1945年5月至1946年5月期间,先后在天津市参加日伪刘部队所属三星公司兴顺轮代理老轨和国民党时在天津特别市参加军警联合稽查处任一般队员。
以上问题,胡在民改和肃反、清队运动中,均作过交待。
关于参加日伪天津特别市第十一区警防联合组问题,查无实据。
根据以上情况,经全船群众讨论和支委会研究,认为船管部政治部对胡的问题为一般历史问题的结论处理是正确的。”

胡大于当年5.11日在这份复查报告上郑重地签署了“同意”意见的字样。就这样,困扰胡大本人、亲属及长江七.二三轮党支部多年的问题总算盖棺论定了。胡大1909年生人,时年64岁,仍在长江七二三轮担任生火工作。


注:
①老轨:
船舶上的一个职位,正式名称为“轮机长”,英文为Chief Engineer。是船舶所有机械设备的总负责人,轮机部的部门长。
②派司 :pa sī
1.(名词)指厚纸印成的或订成本儿的出入证、通行证、护照等。
2.(动词)指通过,准予通过(检查、关卡、考试等)[英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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