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我与书的故事

1989-06-04 作者: 李志刚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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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

——作者:李志刚

工作了三十年,看看自己居住的屋子,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不免感到心酸。但当走进书房,看到依墙竖立的书架上一排一排的书,又有了许多的宽慰。我缺少丰厚的物质享受,但我有丰富的精神生活。我与书为伴,书伴我成长,并产生出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童年时,我就爱上了书,不过那是看的是小画书,只要一发现,连哭带骗都要把书买来或要来看。我生长在一个贫困偏远的山村,没有书店,很少有人买得起书。谁要是有一本,全村的孩子都会争着传看。我父母在单位上工作,相对条件要好一点,父亲有时到城里开会,我总会缠着他带我去,说是要到城里去玩,其实是想去买书。一次到城里,我要父亲带我去书店,非要买一本《智取威虎山》的小画书,一角多一本,可父亲认为电影都看过许多遍了还买书干什么,就是不买。我先是哭,后是在地上打滚,就是不离开,父亲最终无奈,还是把书卖给了我。有了新的书,小朋友们会来找我借,我向他们讲述书里的故事,心里有一种满足感。

有一年,我逼着父亲给我在邮局订了一份连环画报,每期来我看完后都会把它好好收藏起来。不久,县上来了一个领导,说是来检查工作的,来时带着一个小孩,父亲就把我的画报拿给那小孩看,小孩走的时候,父亲就送给了他。我放学回来后发现画报不见了,问父亲,父亲说送人了,我气得跟父亲争吵起来,要父亲把书要回来。父亲说那是领导的孩子,要与领导搞好关系。我不知道什么关系,就是硬逼着要书,父亲非常气愤,用棍子狠狠抽打了我一顿,但我依然不服,绝食一天表示我的抗议。

上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我开始看小说。村里小说书要比小画书多一些,因为有大人也在看,跟他们借,他们不借。为了能看到更多的书,我把父母给我的零用钱积攒下来,到城里的时候悄悄买了两本新的带回来,跟那些大人说:“我有两本好看的新书,如果要看把你们的书拿来交换。”大人们果然把书拿了出来。这样交换着看,使我看了许多书。后来,交换给一个人的时候,他把我的书借给其他人,再也没能要回。我也不还他的那两本书,至今那两本书依然在我的箱子里保存着。

读高中的时候,我到了城里,那时刚刚粉碎“四人帮”,学校里经常开批判会,那些追随过“四人帮”路线的老师有的被隔离审查,有的被揪出来批斗,许多课因而空缺,没有人上。此时,我把大量的时间用来读小说。有一天晚上,睡觉的铃声已经响过,同学们都睡了,我依然点着用墨水瓶制作成的水油灯躺在床上看《苦菜花》,《苦菜花》当时被定为黄色小说,是不允许看的,我偷偷地躲着看,谁知被查宿舍的班主任抓着,我害怕极了,反复向他求情,做检讨。他狠狠批评了我一顿,把书收了,但没有去举报,我躲过了一劫。当时在地下流传着几本手抄本:《奇怪的脚步声》、《一双绣花鞋》、《少女之心》,对这些神秘的书我非常好奇,一心想找来看,但别人就是不借给我。一天,我知道有一个同学有其中的一本,刚好母亲给我寄来了一瓶油炸肉,吃饭的时候,我把他叫来,把肉拿出给他吃,那时学校一个月才能吃到一次肉,除此以外很难有肉吃。他看到我对他这样好,也知道了我的意图,就悄悄地把《一双绣花鞋》拿给我看,但反复叮嘱我,看完马上还给他,千万不能给其他人看到。那天晚上,我躲在床上,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不再点油灯,而是躲在被子里,用手电筒照明,一口气把书看完。后来我又用类似的方法借来《奇怪的脚步声》看完。那时很想看《少女之心》,但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没有人敢借给我,因为那是一本据说是很黄的书,要是被发现了不是开除学籍的问题,而是要被劳改。

高中毕业时,刚好恢复高考,在考取大学不多的人数里,我有幸考取了师范专科学校,学制两年。两年的大学生涯,正是改革开放时期,中外许多名著陆续出版发行,我有幸读到许多优秀的作品。那时伙食费由学校发放,家里每月寄十元钱做零用。两年的时间里,我没有买过一件衣服,从家里带来的两套衣服穿到毕业。只要有钱,就拿去买书。学校离书店有两公里的路,只有听说有好书来,就利用星期天早早地去排队购买。每买到一本,就会如获至宝。我书架上摆放着的许多中外名著,大多是那时买的。那时,我的姐姐刚参加工作,被派到省外去学习,要回来时,她写信告诉我,要给我买一双皮鞋,问我穿几码的鞋子。皮鞋在当时是奢侈品,城里有人在穿,山里人只能奢想,我回信给姐姐,皮鞋我不要,可能的话,给我买几本书,姐姐回来后,果然给我带来了好几本书。

有一次,学校进了几本第一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学生多书少,最后只能抽签,我有幸抽到了一本,兴高采烈,兴奋得一夜没有睡着。这本书伴随我工作生活到至今,依然摆放在书桌上。孩子看到这本又老又旧的书,对我说:“爸爸,把这本书好好保存,作为我们家的传家宝。”我说:“好的。我传给你,你再传下去。”孩子充满信心地说:“我会的。”

大学两年,是我买书最多也是读书最多的两年。那时读书似乎是在追求一种曲折的情节、猎奇的故事,对书中揭示的人物形象、思想内容思考得不多,如今想想确实感到肤浅。后来想重读,却再也没有能静下心来。

工作了,我被分配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中学教书,从此远离了书店。在学校里,买书只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邮局订书刊;二是学校有一个采购员,时不时会从城里带一些书来销售。每年,我都会订一些像《十月》、《收获》、《译林》、《作品与争鸣》的书刊。采购员带书来了,每次我都会选购几本。在那文化生活极为落后枯燥的乡村学校,买书看书成了我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

和我同住一个宿舍的一位老师也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我们两有着相同的爱好,经常在一起讨论作品。有一次在讨论路遥写的《人生》时,我们争论得面红耳赤,声音响彻四周,有老师以为我们在吵架,跑来劝解,一看我们是在争论小说,不解地摇了摇头,然后悄悄地离去。回想起当时的那些情景,深感幼稚却又美好难忘。

让我一生遗憾的是,有一外单位的女孩,长得清纯漂亮,认识我后,总喜欢来跟我借书看。她看书很快,隔不了三天就要来一次。每次来我都把我认为写得好的书推荐给她,给她介绍一些书的情节内容。每一次她都是瞪大眼看着我认真地听,微笑的脸上放着红晕,交谈上一阵子才离去。这样的事持续了好长时间,直到我调离学校后才结束。几年后,一个朋友告诉我,那女孩很喜欢我。我听了后一下懵了,说到:“当初她为什么不说?”朋友说道:“一个女孩子你不追她,她怎么好意思说。”“她太漂亮了,我不敢追。”我如实地说道。“那就是你的错了。”朋友说道。“现在她还没结婚吧?”我问道。“已经结了。”听到朋友的回答,我只能默然,把那时的情景化作美好的记忆。

1988年因父母退休回老家,为照顾他们,我申请调到父母的身边。这以后的二十多年里,是我工资长得最快,条件最好的时期,但却是我买书最少看书最少的时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期创作出版的书,我总感到缺少一种能感染我、震撼我心灵的东西。许多书通常是看了开头就知结尾,看了书名就知内容,华而不实,淡而无味,标题党太多,深刻性不足。为了适应浮躁的社会,我依然买了一些“心灵鸡汤”之类的书,作为无聊寂寞时的消遣。

不久前,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这让我感到惊喜。在我的意识里,当前中国的作家是不可能获得此奖的。莫言的获奖,让我忽然感到就像一只井底之蛙,没能看到喧闹的湖水里依然还有潜伏的鲨鱼。我读书的兴趣再次点燃,我想看一看、感受一下诺贝尔奖的魅力与深邃。于是,我又频繁地走进书店,努力去发现那些隐藏着的美的东西。

我的一生注定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无论未来的生活如何,我都会延续我与书的故事,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转自《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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