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胜:老家往事·逃不脱腐败定律

1989-06-04 作者: 来宝胜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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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往事·逃不脱腐败定律

--作者:来宝胜

端阳节回老家遇到更新村(原黄沟村)的崔友青,六十几岁,六十年代初中毕业,在当时绝对算是知识分子,几经转折的关系我把他叫表叔。他从七十年代担任过多年村干部,性格开朗为人和善。这次闲聊他无意中说到大集体时期的顺口溜,“得罪队长活路重,得罪出纳没钱用,得罪保管压你秤,得罪会计活不成”。

虽闲聊之语,却透露出当年即便是很小的公权单位都有腐败。在农村集体化时期,社员没有自我安排活路的道理,干什么活一切由队长(现村民组长)安排,抬石头背肥料等农活,可能一次负重在两三百斤,队长安排谁干什么农活绝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得罪队长只有干重活受苦的份。

当时社员身无分文,吃盐买点针头线脑只好求乞于管钱的出纳,生产队本来钱少,向出纳借钱绝非易事,得罪出纳就别想借到钱用。再小的生产队都有一个保管员负责分粮过秤,保管员在过秤时克扣斤两是举手之劳,社员长年劳作尚难吃饱穿暖,保管员克扣斤两,社员本已饥饿的肚皮会更加瘪下一分。当时识字懂帐的人寥寥无几,会计在账上玩手脚,社员确是死路一条。

一个小小的生产队百十个人,就有四个执掌公权的人,这四个人甚至左右社员一家的生存,谁也不敢对他们提出意见,他们是代表政府对最基层进行社会管制的公权人物。没有监督制约,他们享有绝对权力,决定着社员生死,难怪社会员经常请他们吃喝,免费为他们卖劳力,这是最基层的权力寻租。

转自《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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