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世华:非连续性制度、政策与三年饥荒

1989-06-04 作者: 淳世华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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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连续性制度、政策与三年饥荒

--关于《粮食的历史》

作者:淳世华

这次“中心”邀请我到香港,我很感谢。事情的缘起是因为我的《粮食的历史》得到“中心”的关注。2008年底,我完成了该书的第一稿,以后几年,我继续修改,到今年初完成了修订稿。九年时间,我个人的精力、时间大部都耗费在这本书上。虽然我不知道它的结果是什么,写作时期经常出現的压抑的心境也难以逃离,但我还是为自己能独立做完这件事聊以自慰。

《粮食的历史》是一个县的三年饥荒的通史,当然是将它放在全国、省、地区的背景下叙述,是立体的,纵横交错的。从粮食统购统销到所有制下放到生产队,这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全书除肿干病、公共食堂、非正常死亡设专章叙述外,主要以时间为线索,在每一时间截面,以粮食为导引,制度、政策的破坏性作用是重点,以揭示1959—1961年的若干非连续性制度、政策与饥荒的因果关系。下面,我主要谈两个问题--

一、彭水是三年饥荒的重灾区,可以做为地方样本进行剖析。

1.在全国、全省的饥荒版图上,彭水县是重灾区之一。三年饥荒是全国性的,但地区之间的饥荒程度不同。人口增减变化是饥荒发生、发展,程度高低的刚性指标。彭水所在的四川省是重灾省。1959—1961年,全国各省人口自然增长率累加为负值的有8个省,四川列第一,为-83.74‰,第二为安徽,-49.83‰,第一、第二之间落差很大。其余6省依次为贵州、青海、甘肃、河南、广西、湖南。以三年为一时间段,比较1955—1957年,四川省1959—1961年,死亡多615.2万,出生少302.9万,两项合计900万以上。〔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提供。1955—1957(正常年份)与1959—1961(饥荒年份)的人口增减变化的比较,未计人口基数变化的因素。〕彭水是四川这个重灾省中的重灾县之一。在四川省1959—196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累加数据完整的85个县中,为负值的84个县,在84个县中,彭水列第十位,为-173.13‰[前三位荥经、涪陵、大邑都在-250.00‰以上。数据由四川省各县上世纪九十年代陆续编撰出版的县志记载提供。甘、阿、凉三州48县(人口300万左右,占省总人口3—4%)未计。我对多数县志的人口统计资料取采信的态度,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国家统筹下,全国绝大多数县完成了中共建政后的首轮县志的编修出版。那个时期环境比较宽松,且修志人员多为退休退职或接近退休退职的当地文化教育界人士,他们经历过饥荒,在地方疏于干预的情况下,有一定的真实反映三年饥荒的人口增减变化情况的空间。〕三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累加负值为全省的2.06倍。1959—1961连续三年,彭水人口总量急速下降。到1961年底,全县人口由1957年的378369人降至315282人。1959—1961年死亡70846人,出生11327人,比较1955—1957年,死亡多57688人,出生少13994人,两项合计71682人。全县共58个公社,1958—196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都为负值。三年人口死亡率累计300‰以上的有14个,其中6个公社达到400‰以上,最高的猴狸公社为491.74‰,几近二分之一。龙洋公社岩角管区三年人口死亡率累计423.14‰,死亡人口平均年龄31.67岁,死绝21户。棣棠公社云木管区十生产队到1960年底,除一个孤兒逃离异地外,全队人口死绝,生产队番号取消。〔数据由彭水县统计局编《四川省彭水县1949—1962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63年8月)提供〕

2.三年饥荒,中央决策的制度、政策,省、地区的贯彻意见,在彭水有充分的演绎和完整的施行过程。现存的档案书证有大量的史料(包括细节)可以深入地反映饥荒历史。例如,全套完整的龙洋公社1961年《人口普查变动登记表》原始记录,就清楚记载了1959—1961年全公社死亡人口的姓名、性别、年龄、成份、死亡原因。1262名死亡人口的死亡原因,分别为肿病659,干病249,杂病231,老病33,饿死18,自杀8,被杀和打死7,中毒5,记载不详52,经我调查验证,基本真实,具有统计分析意义。在田野调查中,我发现了从初级社、高级社、公社一直担任会计的郁山镇朱砂村农民胡文焕保存的全部会计原始账簿,其中详细记载了三年饥荒时期农民的决算分配情况,使我們了解到当年的大跃进、人民公社是建立在一种怎样的广大的经济基础和农民收入水平之上。1958年决算分配,全县70438户,归钱49152户,户均23.7元;补钱21286户,户均19.1元。归补互抵,全县户均10.75元,而且,大多数没有兑現。农民辛苦劳动一年,不仅没有收入,还要倒补的情况普遍存在,以致穷到连国家配给的少量布票(1960年每人1.8尺,1961年一般居民3尺,高寒地区5尺)也无钱购买。那时在乡下,到处可见衣不蔽体的农民。就是在这样广大的经济基础和超低的农民收入水平之上,我们搞大跃进,搞人民公社,搞共产主义供给制,搞阶级斗争,实在是有点荒唐。三年饥荒,大凡其它重灾县的乱象和悲情,诸如干部的违法乱纪,农民之间的虐杀,食白膳泥,人食人,等等等等,彭水都存在。1962年2月,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两、三月后夏收,彭水走出三年饥荒。这也是全国最后走出饥荒的部分地区的大致时限。

3.彭水县建制很早,在西汉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之后,两千多年,少有变更。这可能与彭水地处乌、郁两江交汇处,历来为交通要道的地理位置有关。近代以来,也没有撤并的情况,一直完整的维持着县的建制。自康熙中期到民国及上世纪九十年代历经五次县志编修,保存了比较完整的县域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记载。彭水地貌由丘陵河谷,低、中山构成,高低差1000米以上,呈立体型气候。这样的自然地理条件,赋予了农作物生长和农事活动的多样性。全县的幅员面积(近4000平方公里)和人口数量(1958年376770人)在内地大致处于中等规模。这样,一般说来,稳定的行政区划的地理空间,县域幅员和人口的规模体量及自然地理条件的三元素比较适合做叙史样本的载体。

三年饥荒史,彭水具有典型性,当然,象彭水这样的具有样本意义的重灾区全国全省还有不少,但作为个人写作的条件,彭水更有利于我。其实,这是我家乡的不幸。

二、1959—1961三年饥荒是若干非连续性制度、政策的破坏性作用的结果。

1959—1961年,连续三年,粮食产量大幅下降。

彭水粮食产量逐年从2.2亿斤降到1.46亿斤再降到0.93亿斤。1961年粮食产量为1957年的37.95%。

四川省1959年粮食总产316.4亿斤,比1958年降132.7亿斤。随后逐年降到267.9亿斤再降到231亿斤。1961年粮食产量为1957年的54.22%。

全国1959年粮食总产3393.6亿斤,比1958年降559.4亿斤,随后逐年降到2876亿斤再降到2730亿斤。1961年粮食产量为1957年的69.98%。

由粮食危机引发的饥荒的是1959—1961年若干非连续性制度、政策的破坏性作用的结果。这里的“非连续性”是相对于“连续性”而言,也有特别、特殊之义。这些制度、政策存在的时间短暂,没有连续性;有的更是,之前,没有过;之后,也不大可能有。林毅夫在《集体化与中国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一文中,认为三年饥荒“更有可能从1958年秋集体化的性质从重复性博弈变为一次性博弈中得到解释。”他认为在“一次性博弈”的激励结构中,不可避免生产率水平低下的结果,它贯穿于1958年集体化的自愿运动结束后整个强制性时期。林认为,集体化运动1958年前是自愿的,1958年以后是强制的。强制性时期自1958年到1980年代初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出現,大致20年的时间。但是,虽同属强制性时期,与1962年后的农业经济徘徊不前、农民生活困苦的历史场景比较,1959—1961三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断面--在经济建设和平年代巨量人口的非正常死亡。我们在关注贯穿强制性时期的连续性制度安排的同时,尤其要关注这个特殊时期若干非连续性的特别的制度和政策安排所发生的作用,否则,我们就很难全面深入地解析这一场人类历史上非常惨重的灾难。

这些非连续性的制度、政策主要的有--

公社和管区所有制。

公共食堂制度。

管区统一掌握粮食制度。

耕作制度和技术措施的统一规制。

粮食高征购和大量出口的政策。

公社所有制。三年饥荒时期的所有制制度,经过了公社所有制和管区所有制两个阶段,比较之后的生产队所有制,一是时间短暂,二是没有达到有序和稳定的运行,便发生了改变。就彭水的情况,公社所有制始于全县实现公社化的1958年9、10月,基本止于1959年3、4月,大至七、八个月的时间。时间虽短,但破坏性极大,这种破坏是基础性的,涉及各个方面。它的破坏因子在三年饥荒中,持续地发生作用,农民一步一步深陷饥荒的泥淖。

公社所有制几乎在一夜之间,剥夺了社员家庭大部物权,也拆除了原农业社集体之间的物权边界。这是一场对公私财产的粗暴的劫掠。乡村社会的基本单元——家庭失去了独立的经济单元的地位,一些农民家庭多年积累起来的财富受到严重侵占甚至损失殆尽。家庭经济组织作用的破坏,使最基础的应对饥荒的自救能力弱化、丧失。物权没有边界,对社会和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破坏超常。几个月“一平二调”“共产风”的肆虐,大量房屋被拆毁,成片森林被砍伐,无数古木大树毁于一旦,自然和人文的资源遭到不可弥补的破坏,留下了永远的遗憾。

在公社所有制内,管区与管区之间,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生产资料、劳动力可以平调,产品分配可以拉平。在此体制下,无论处于何种条件的管区、生产队都缺乏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公社所有制规模过大,难以有效的组织生产,导致生产秩序一片混乱,形势一天比一天糟。

公社所有制时期过渡滥用民力,农民的体质体能受到严重损害,元气大伤。自1958年大炼钢铁,尤其是建立公社所有制后,农民成为推动“大跃进”的实体力量。他们不仅要担负农业生产,而且要大炼钢铁。劳逸结合一纸空言,每日劳作十数小时已是常态,还有不时的通宵达旦直到延以数日的连续劳作。由于劳力紧张,农村年满16周岁即按成年劳动力使用。彭水参加一水电站建设的3000余名民工中,不满16周岁的童工占三分之一,最低有至十二、三岁者。一部分妇女分担了以前主要由男劳力承担的重体力劳动(犁田犁土、重力运输等),由于劳累过度,妇女普遍患闭经、子宫下垂疾病,而且在三年饥荒中,成为妇女痼疾。几十年后,不少老人回忆当年,刻骨铭心。他们说,祖祖辈辈,没有经历过。家说散就散了,夫妻、父母和子女,你奔东、他奔西,十天八天不见人;今天这里,明天那里,无家可回;难睡个安稳觉,晴在做,落雨也在做,生也吃,冷也吃,象牲口一样。过度滥用民力,加之粗劣的生活条件,整垮了农民的身体,疾病集中爆发,死人增多,1958年全县死亡人口的73.37%集中在下半年。这一年,彭水人口首次出现中共建政以来的负增长。

公社所有制严重地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极大地破坏了生产力,农村基础的经济层面被抽空坍塌,农民陷入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被动和消极的境地,农村以粮食危机为根本特征的饥荒迅速发生。

管区所有制。从1959年4月全县“分级分权”建立管区所有制,到1961年春统一掌握粮食的政策退却,公共食堂解散,管区所有制空转,存在两年多一点时间。这是饥荒继续发展,并在1960年冬到1961年春达到最困难程度的时期。

管区一级之前基本上是以建制村组成的联社,辖若干分社(高级社),但各分社仍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社是松散型组织,不是经济实体。公社所有制后,联社成为管理区。分级分权后,公社所有制下放到原本就不是经济核算单位的联社(管区)一级,松散型的组织成为基本核算单位,没有经验和经济的积累,它一出现,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生产队与管区之间生产和分配分离的矛盾。而且,在坚持不断反右倾的背景下,和公社所有制一样,管区所有制排斥所有的社员个人的小自由、小私有,是一种极端的集体所有制,极端到集体之外,社员家庭和个人,一窝南瓜、几棵白菜也不能种,必须到公共食堂吃饭,家里不准生火冒烟。农民的生路越来越窄。

管区统一掌握粮食制度。这是管区所有制的一种残缺不全的形式。1960年春播时节,为积极过渡到社有制为目标的“一平二调”、“共产风”又起。在彭水,全县打破生产队界限,以专业、工序组成数千专业队,劳动力以管区为单位实行协作。这种连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秩序都不能维持的后果十分严重。集体生产秩序混乱,社员生活困难,情绪低落,消极怠工,管区所有制并未改变农业生产的颓势。到夏收前,粮食危机进一步加深,许多公共食堂难以为继,有的已经断粮断炊解散。对此,中央和毛泽东决定在全国推行贵州省委“口粮由基本核算单位(管区)定期发给食堂(生产队)”的做法,以巩固公共食堂。4月,中央召开全国省市财贸书记会议,专议对粮食的全面管理。李先念给中央和毛泽东报告:基本核算单位统一掌握粮食,能够进一步加强基本核算单位的所有制,有利于逐步向公社所有制过渡。把留在农村的粮食全部统统由基本核算单位统一保存和管理,任何动支必须经过基本核算单位批准,这是一个先进的制度。

在基层,制定了执行粮食由管区统一管理的周密完备的规则:管区建立农产品验收保管委员会,从测产、收获、入仓、保存、支付概由委员会负责。其中,收割、晾晒、入仓由委员会组织的专业队执行,粮食入仓后,由委员会设置的专门小组负责管理,社员口粮标准由管区统一规定。这种基本生产单位--生产队负责生产,基本核算单位--管区负责产品收获、保管、分配的体制将生产和产品分配完全割离开来,增强了管区和生产队矛盾的对抗性。5月初,夏粮尚在待熟期,各方就进入一种临战前的紧张状态。彭水县委指示,要从人力、物力到各类设施,精心准备。管区统一划分协作区,组织专业队,做到熟一块收一块,边熟边收不过夜。实行边收、边打(脱粒)、边晒、边过秤、边入库的“五边”和快收、快打(脱粒)、快晒、快过秤、快入库的“五快”办法,人不离粮,粮不离人。这样的“抢收”,防的是粮食的生产者--农民。夏收,演变成为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

管区所有制退守到对粮食的保管和分配的底线,已经残缺不全,走向末路。这种残缺不全的所有制度对粮食生产和消费发生着极大的破坏作用。管区统一掌握粮食,统一口粮标准,统一拨付的制度严重损害了生产和消费单位--生产队的利益。由于粮食存量的普遍低少,各生产队食堂之间口粮的不均状况,绝大多数不是丰裕和匮乏的差别,而是同处于不能免于饥饿的低标准水平的多寡的差别。产品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使社员、生产队、管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凸显,加上对预期的不可把握,加剧了生产队和社员的“反制”行为。生产队瞒产私分,更直接地是趁收获时眼前有一点现粮,不要计划和标准,求得暂时的饱腹。一些干部正是在这种非正常和非公开的失序的混乱中,获得了比正常状态下更多的贪污多占的机会。一种普遍的现象是:在粮食成熟期间,盗窃集体种植的粮食的行为大量发生,延续于收获的全过程,甚至前移到青熟期,部分生产队到粮食收获时,已无粮可收。

1960年,粮食产量继续走低。据以后审定的统计数字,全国比1959年减产15.23%,四川在1959年比上一年减产29.54%的基础上,1960年又比1959年减产15.32%,而彭水的这一组数字则分别为31.03%和31.81%。

三年饥荒时期,1960年,全国、四川、彭水都是人口死亡最严重的年份。这一年,全国总人口比1959年减少1000万,人口死亡率25.43‰,人口自然增长率-4.57‰。同年,四川人口减少292.84万,人口死亡率52.22‰(净死亡人口350.40万),人口自然增长率-40.51‰,当年全国人口减少的29.28%在四川。彭水1960年死亡人口30779人,占三年饥荒时期死亡人口的43.43%。全县有6个公社这一年的人口死亡率在200‰以上,猴狸公社达到276.17‰。死亡集中在天寒地冻、田地荒凉的冬季,一部分肿干病员水肿和干瘦反复发作,体质体能羸弱不支,行動受到极大限制。这时候,即使求生的欲念未断,但已无能为力,生命力耗竭到极点,很多人离开这个世界,无挣扎,无呼喊,悄无声息。

粮食危机是粮食产量连年大幅下降,供给严重不足造成的,但匪夷所思的是,从上到下,却无视这样简单的事实,不是从生产的根本上着手,而是一轮又一轮的反瞒产私分。这样,本是粮食产量出现了比较官方估计的巨大亏空引发的危机,又同样由官方层层组织的反瞒产私分来消弭,这是残酷的悖论。

公共食堂制度。公共食堂制度虽然不是人民公社的基本制度,但却是公社所有制和管区所有制下集结各方面利益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公共食堂瓦解了传统的以家庭为消费单位的体制,剥夺了农民自主供给食物的权利。公共食堂制度的设置,产生了两部分人。一部分是领导者和管理者--各级基层干部、食堂管理员和为食堂服务的其它人员直延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一部分是接受管理和服务的一般成员。在食物供给极为短缺、口粮标准使人人不能免于饥饿的情况下,公共食堂很难遵从公平的原则分配食物,少数处于有利地位的人的多吃多占不可避免。这种多吃多占十分残酷:一部分人的多吃多占,必然使另一部分人在不能免于饥饿的水平线上继续往下坠落,例如每日的半斤标准,只能吃到3两、2两甚至更少。他们受到侵犯的是生命权、生存权。所谓的“反制”行动大量地发生于后一部分人。大多数农民不否认这样的事实:如果做不到“多吃多占”,便采取各种方法盗窃(拿摸)集体粮食,虐杀集体牲畜,而暴力伤害的违法乱纪行为大量发生于反盗窃行动中,这后一部分人成为受伤害的主体,不少农民在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后,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耕作制度和技术措施的统一规制。1959年耕作制度主要推行“三三制”--粮食作物、轮休(种牧草)、植树造林各占三分之一,缩减粮食播种面积至耕地的三分之一,“少种高产多收”,开展大面积的丰产田运动。1959年,四川省计划粮食种植面积6000万亩,总产3000亿斤,亩产5000斤。彭水计划粮食种植面积37.6万亩,总产11.25亿斤,亩产近3000斤,其中100000亩为万斤亩,占计划产量的90%以上。高产的主要技术措施保障是深耕地、重施肥、高密植。土、肥、密是“八字宪法”中的三项。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的决议》称“水肥土种密保工管”为农业“八字宪法”。中共中央和各地报刊对此进行了广泛宣传,“八字宪法”被誉称为“充分利用自然潜力达到连续高产的根本大法”,是“农业生产的经典”、“农业生产的毛泽东宪法”。限于当时的条件,“八字宪法”所列的八项农业增产技术措施中,特别强调土、肥、密,认为耕地的深度、施肥的数量、播种的密度与粮食产量成正比例关系,而且都是用数学的方法可以计算的。例如,河北衡水农科所称深翻与棉花产量的试验结果为:“以耕一尺深的亩产451.3斤为基数,深翻1.5尺增产5.5%;深翻2尺增产11.1%;深翻3尺增产25.7%。一次深翻到3尺,产量增加更高。”四川省农科院通过计算,小麦、水稻、玉米亩用种80斤,分别可亩产10000斤、10800斤、6750斤。关于深耕,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指出“深耕是农业增产技术措施的中心”。11月,中央《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要求“深度从一尺到三尺”。同月,毛泽东在一次会议上提出:“一部分还要更深些,例如深达四、五、六、七尺。”(《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506页)彭水深耕一般3尺(涪陵地委宣传部樊绿林在彭水的小麦卫星地深耕5尺),牛犁人挖直至采取爆破的办法。施肥要求每亩10-30万斤。密植被视为粮食增产的首要措施。彭水密植亩用种最高量为地委宣传部长樊绿林的小麦卫星地—1000斤,且由县农业科职工粒粒精选,县委卫星地800斤,区、社卫星地5—600斤,管区卫星地300斤。1960年,强力推行统一技术规格,继续高密植。在四川,提出“一条心、一股劲、一个样”的口号,突出抓“早”。在彭水,“三个一”之外,增加第四个“一”,即“一个时间”,强求高山低山统一时间播種。腊月育红苕,正月下谷种,包谷播种3×3寸,水稻栽秧规格多次变动,栽了拔,拔了栽,包谷种到芒种,水稻栽秧栽到大暑。

1959年、1960年耕作制度和技术措施的反科学瞎指挥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不可能有来者。它的特点就是违背常识,表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荒诞不经。这段农耕史是民族和国家的耻辱。造成的危害至深,对粮食生产的破坏极大,低产和绝收是普遍现象。前述樊绿林的小麦卫星地,经十几次匀苗,亩产200余斤,相当于用种量的五分之一。

粮食高征购和大量出口的政策。对农民高征购的格局的形成可回溯到中共建政初期的征粮,到统购统销政策出台,跃升到新的高位水平,以后居高不下。三年饥荒的高征购的特殊性在于:征购指标出自当年虚高浮夸的粮食产量,事后按核定的粮食产量计算,高征购极其严重。1959、1960年,全国征购分别占总产的39.7%、35.6%,四川省1959年征购竟占总产的48.67%。彭水1959年、1960年征购都在4000万斤(原粮)以上,以后多年都未达到此水平。一方面。粮食大幅度减产,另一方面,按当年虚高的产粮指标高征购,高减产后高征购,一减一增,农民超负荷负担。每至夏收、秋收,层层严防死守,即使口粮、种子无留,征购也必须按计划入库,不少生产队在勉力完成征购后,农民手中已没有多少粮食,一些地方常常是粮食收完,饥荒便至。五十年代,在粮食国际贸易中,中国实行出口粮食换取外汇和机器设备的政策,是重要的粮食出口国,净出口2144.57万吨。而正是饥荒时期的1959、1960年,达到出口粮食的高峰,分别为416万吨、265万吨,两年合计681万吨,大大超过正常年景出口粮食的水平(按每人每日一斤粮,一年365斤计算,可供3725万人食用一年)。一段时间,国家粮食的储备出现严重危机,京、津、沪的粮食供应几乎脱销。

上面的任何一项制度或政策如果不是那样—例如没有公共食堂制度,粮食就必然要分配到人到户,不管按劳和按需的比例多少,不管管区将如何调配生产队之间的收入(以示管区所有制的地位),一家一户安排生活的格局将维持下来,家庭副业—种植蔬菜、饲养牲畜等将顺理存在,相对独立的家庭经济单位将发挥家庭自救能力。例如耕作制度和技术措施不是统一规制,而是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例如不是净出口681万吨,而是在同期进口681万吨(完全可能,自1961年起,国家即一改五十年代净出口的政策,六十年代净进口2769万吨)。如果这样,饥荒的程度会减轻,非正常死亡的人口会减少。

但这是不可能的。这些非连续性的制度、政策捆绑在一起,合力支撑着人民公社的体制,支撑着国家虚假的“大跃进”局面。

1959—1961年,这些非连续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直接导致粮食生产危机引发了饥荒。到1961年春,农村形势继续恶化,人口非正常死亡严重蔓延,是三年饥荒最困难时期。国运民生,危机深重,无论如何,是生是死,到了必须要有所改变的时刻。

1961年6月,公共食堂退出,小自由、小私有重归农民,这是三年饥荒的拐点,规模化人口的非正常死亡逐步停止。

这一年,国家改变粮食净出口政策,净进口445万吨,全国征购粮食比例下降到总产的24.87%,比上年少征购400多亿斤,一进一减,城乡粮食供给有所缓和。

公共食堂退出,虽然管区所有制还存在,但已空转。在向生产队一级所有制调整过渡期,各地包产到组、到户,私人增种活跃,管区所有制不可能再维持,变和退成为定局。1962年2月,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一级。

饥荒与这些非连续性制度、政策的共进退,有力地证明饥荒和1959—1961非连续性制度、政策的因果关系。

这些有悖社会经济和自然科学规律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能够付诸实施,从国家政治层面看,是权力制度、权力结构出了问题。阿玛蒂亚·森教授在《以自由看待发展》里反复论到重大的饥荒不会在一个民主国家发生。1959—1961三年饥荒便发生于一个权力专制、没有民主制度的国家。这是《粮食的历史》要叙述、廓清的重点内容,这里就不展开讲了。

三年饥荒是一场大悲剧:没有战争、没有大的自然灾害,经济建设的和平年代,数千万与土地相依,知时令季节,知耕耘收获的农民却饿死在世代生活的家乡。他们不要说对错误的制度和政策无力抗衡,就是对农业生产上有违常识的瞎指挥也无力抵制。他们的“反制”行为,大量的是消极怠工,偷拿地里庄稼,在食堂里和干部争一瓢半瓢汤水的公平,采取激烈方式(暴动、骚乱等)反抗的很少。服从、忍耐、听天由命,是三年饥荒时期中国农民的主流生存状态。最终,农民和国家的互动,只能是以无数的生命为代价,而当政者的改弦更张也只有在其自身遭到危机甚至是存亡的危机时才有可能发生。

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去不断反思。

我在撰写《粮食的历史》的过程中,给自己设定的目标逐渐清晰:第一,史实必须是真实的。这种真实必须是到细节的真实。要给后人进一步研究三年饥荒史做一点基础的工作。第二,过程必须是完整的,包括一项制度或政策的出台、贯彻、推行、破坏性;高层、中层、基层都要有实证的记录,特别是乡村基层的史实记录,要客观反映饥荒发生、发展的内在的历史逻辑。多年来,我在四川省、涪陵地区、彭水县,相邻的数县的档案馆及县内多个部门的档案室查阅三年饥荒及相关年份的档案书证,仅在彭水县档案馆就查阅了上千卷,并十几次到四川省档案馆、图书馆查阅。每入馆,除笔记摘抄外,只要允许,便大量复印原件。经年累月,我积累了上千万字的一手的档案书证。这些档案书证取用方便,为我提供了从容研读的条件。我对档案书证按时间或专题进行分类整理,编制目录,归纳摘要,从中提取记录重要史实、典型案例的档案书证备进一步考证。在写作过程中,这种考证活动从未停止。我到过彭水所有的乡,大部的村,采访调查了数百名亲历者、当事人,大量的重要史实和典型案例得以验证。对口述史料,一方面,当口述史料与书证契合时,我对采用的书证更有信心;另一方面,口述史料蕴含的丰富的细节,是对书证的补充,能增添史实的鲜活性。我想:如果我推迟这部书的写作,将不会有现在这样多的三年饥荒的亲历者、当事人可供采访调查。三年饥荒距今已半个多世纪,当年的成年人已入暮年,一部分已经逝世,他们整整一代全体离去的时间也不会太长。我在撰写此书的数年中,时常传来我的受访者谁谁死亡的消息。当代人修当代史困难,但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几十年后,当代人有责任抓紧时间为后人进一步研究历史做一些基础的工作。

发生于1959—1961年的中国大饥荒是二十世纪中叶国家和民族的一段重要历史。溯前,是专制和“左”的制度和政策的累积;继后,与“文革”动乱相关联;是当代史的重要节点。即使半个世纪后的今天,仍然还有难以数计的家庭和个人在默默承受这场灾难带来的痛苦和伤害。我们的责任就是忠实的记录,还原历史真相,为后世留存真实的史证。我的书《粮食的历史》常有人不经意的说成是《粮食的故事》,每逢这种情况,我会纠正说:不是故事,是历史。

(2014年5月26日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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