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永峰:曾经被写入教科书冒牌英雄
曾经被写入教科书冒牌英雄
--作者:焦永峰
在 1968 年的 4 月 24 日,《解放军报》采用头版头条长篇通讯,发表了《心中唯有红太阳,一切献给毛主席--记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英雄战士刘学保》。同日,该报刊发了评论员文章《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文章中着重写道: “ 刘学保同志是八一一 O 部队某部三连副班长,他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 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 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 ……” 。
自从以后,这篇报道的主人翁刘学保成为了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时代楷模,而到了 1968 年 1 月 10 日,刘学保被兰州军区授予英雄称号。此后被提拔为副教导员。并且担任了兰州军区党委委员、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并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自接见。那刘学保到底是怎么样成为了红遍大江南北的英雄人物的呢?那还得从 1967 年开始说起。
1967 年的 12 月 17 日夜晚 9 点左右到时候,甘肃省永登县连城乡池木哈村边的大通河水泥大桥上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大桥留守处人员闻声赶赴现场,就见到一只手鲜血淋淋的连城林场 “ 支左 ” 解放军副班长刘学保大呼来人不要管他,要尽快去抓企图炸桥的 “ 反革命分子 ” ,随后留守处人员随即在桥东公路上发现了头部血肉模糊的林场工人李世白。
两人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刘学保住院后 ,由于左手掌骨前 1/3 缺损,其他部位没有损伤,在做了手指切除手术后已无大碍。不过反革命嫌疑人李世白则因头部伤势过重,于次日凌晨 3 时不治身亡。
相对于功成名就的刘学保,由于涉嫌炸毁桥梁,而且还当过国民党宪兵部队副连长 ” 的反革命分子李世白,不但成为国家的罪人,其家庭作为 “ 反革命家属 ” 在那个年月里也备受牵连。
时隔多年,原本一切已经尘埃落定的这一历史事件,却因为 1978 年来自 “ 李世白炸桥案 ” 的发生地连成林场的职工来信,从而变得峰回路转在来信里,炸桥案中诸多的质疑和不合理的地方引起了人民政府的重点关注。
1982 年 9 月,永登县委、兰州市委安排专人复查此案。 1983 年 7 月,军方和兰州市公安局开始立案侦察,最终的调查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震惊不已。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刘学保自述的 " 英雄事迹 " 完全是一出精心策划的戏剧,是以一条人命为自己的英雄之路做出的铺垫。
1947 年生于陕西省三原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刘学保,在年幼乃至少年的时候,就特别羡慕崇拜黄继光、董存瑞一类的英雄人物,并且以英雄作为最终梦想和目标。
到了 1965 年,刘学保参军之后,也曾经积极上进奋发努力。一年左右的时候,他成为了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还曾经到军队地方多次演讲。而在 1966 年 3 月,在农村 “ 支农 ” 期间,不甘于平淡的刘学保曾经点燃了生产队的饲养棚,然后又奋勇救火,骗得了群众和部队的嘉奖表扬,但是这样的荣誉并未使他感到满足,国家级的英雄人物才是他追求的目标。
来到连城林场 “ 支左 ” 不久,刘学保便开始策划了他的 “ 英雄梦 ” 。也就是在 1967 年 12 月 17 日的晚上,他自编自演了所谓的 “ 反革命分子李世白炸桥 ” 的一幕。
就是在这一晚,刘学保尾随林场工作的普通干部李世白至池木哈大桥南侧 80 米处,用斧头砍、石头砸,致李世白重伤倒地。然后,刘学保在大桥南侧 30 米河滩处,用雷管将自己左手四指炸掉,编造了所谓 “ 李世白用炸药包炸桥进行反革命破坏,为保卫大桥与敌人搏斗,排除炸药包,身负重伤 ” 的弥天大谎。
1985 年 7 月,永登县委作出决定,为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而刘学保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个风光了十几年,几乎家喻户晓的冒牌 “ 英雄 ” ,最终迎来了迟到的审判。
转自《军事达人》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