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辉:“分子”种种

1989-06-04 作者: 王月辉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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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种种

--作者:王月辉

我曾在劳改单位工作二十年,先后呆过两个劳改农场,到过十几个劳改农场和工矿厂。

劳改企业都属于公安系统,由省劳改局主管,有的相当于县团级,有的则级别稍低。

我呆过的两个劳改农场都是县团级。一个是省内占多个第一的“老大哥”:第一个大型国营农场,第一个大型劳改农场,独一无二没有劳改犯人的劳改农场。除主业果蔬外还有耐火材料厂、砖瓦厂、石灰厂、翻砂车间、铁工车间、园艺工具修造车间、汽车修理车间、酒厂、糖厂、粉厂、奶牛房、猪房、鸡房、鱼塘、运输队、商店、医院、托儿所、子弟小学、中学,真是一个“小而全”的劳改社会。

人员最复杂。

干部:老红军、老八路、新四军、南下干部、解放干部(旧职人员被留用的)、工农干部(从工农中提拔的)、军转干部、学生干部(从学校来的)。

生产人员:主要是“二劳”人员,也有少数工人和干工家属。

我的工作是“打杂”--果蔬生产技术管理、财会销售、宣传管教、生活福利、子弟中学教书,还干过许多临时性的工作。领导说我: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但主观固执缺乏请示报告--倒也少罗嗦不找麻烦;服从分配顾全大局但爱提意见发牢骚,对人没上没下没男没女太随便不顾体统--倒也不出格,好办事。因而哪里需要就派我到哪里。也正因如此,我对各种人员各种事情都比较了解。

这里只简单说说“二劳”人员情况。二劳人员就是劳改刑满释放留下就业人员和劳教期满解除劳教人员的合称。他们绝大多数都恢复了公民权,少数人则只有半公民权。连半公民权都没有的就戴有“帽子”,谓之管制分子。虽说他们有公民权或半公民权,但必须继续接受改造,只能归规规矩矩,不能乱说乱动--其实全国谁敢不规规矩矩,谁敢乱说乱动呢?

他们全是“分子”,这是“底细”,只是口头上不叫罢了。“分子”五花八门,名目繁多:军统分子、中统分子、叛徒分子、特务分子、反动分子(偏重言论)、反革命分子(偏重行动)、反共分子、投诚分子(起义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资产阶级分子、右派分子、坏分子(言论)、破坏分子(行动)、滥言分子、捣蛋分子、消极分子、落后分子、腐化分子、堕落分子、流氓分子、投机倒把分子、贪污分子、管制分子、劳教分子、劳改分子、二劳分子(劳改劳教的合称)、双料分子(有两种罪错的)、二进宫分子、四类分子、五类分子、抗改分子等等。

这些分子有省内产的,也有省外产的,多半是冒牌货或不合格产品。下面略举些例子:

叛徒分子朱桂林:中共地下党贵州负责人,因叛徒出卖,外逃从军,解放后收监,一直判不了刑,当就业人员对待,直到昭雪。

特务分子张二:一日在井边用水拌面吃,说他是特务在投毒,被收监。审问他,连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干什么都说不出来,未被判刑,送入劳改队,多年后才确认是个傻子、流浪汉,安置就业。

反动分子张光禄:医院医生,有四子,依次名曰“爱中”“爱华”“爱民”“爱国”,说他“爱中华民国”而判刑三年。

沈鹏:电工班长,冬天野外架线,烧火烤,说“爹亲娘亲不如火亲”,被诬“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和“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唱反调,判刑一年。

吴文章(机修工)和妻子潘小娅(县妇联主任),生一子,取名“吴耀东”,被人说成“不要毛泽东(无要东)”。吴劳教二年,潘戴反动分子帽子管制。

反革命分子韩朝忠:拉丝厂工人,住板壁房,在壁上钉钉子挂东西,不想钉穿木板,正好钉在隔壁人家贴的毛泽东像上,判刑五年。

刘兴全,公社大队支书,说“人多人懒,狗多狗馋,社员干活不出力,分粮跑得快,人七劳三分粮不合理,娃娃多的,少劳多得,没有娃娃的相应少得。”定为攻击人民公社罪,判刑两年。

反共分子方坤:党支部书记,说“入党要自觉自愿,无须动员,不要狗吃牛屎只图多,不讲质量。”判刑三年。

叛国分子徐长安:无业,叔在美国,写信向叔要钱,说娃娃多,衣食困难,连看病的挂号费都没有。邮局见是出国信,报告公安局,拆看后定为“里通外国”,判刑三年。

汤朝会,小学教师,因收听“美国之音”,定为“收听敌台、蛊惑人心、叛国罪”,判刑一年半。

右派分子方志诚:交通局长,说公路弯多坡陡路面狭窄坑凹,有些地方汽车还没有马车跑得快,嫌拨款太少。劳教二年。

田丰金:小学校长,说有些汉字不该简化,如苏轼的“雄姿英發”“早生华髪”,都成了“发”,岂不重韵?又如“黨”字,本是个贬义的会意字,义为朋党,上是屋子,下是“黑”,即偷偷摸摸搞阴谋诡计,不敢光明正大。简化成“党”后,成了褒义,搞阴谋诡计拉帮结伴的人乃是兄弟,岂不是鼓励人们效尤?专家太吃狗屎了。劳教五年,不服,改判劳改四年。

孙万海,阀门厂厂长,半文盲,完不成划右派任务挨批评。于是对秘书说“干脆把我的名字写上交差算了”。秘书照办。孙因“抵触”“不满”,自然是右派,叫做自找的右派。“秘书就是参谋,参谋就是参与谋划”,秘书自然也是右派,叫不是右派的右派。

坏分子赵锦城:供销社主任,说省里改六天赶场为十天一场,农忙还要半月一场,怕影响生产,我们只有关门睡觉了,完不成任务又不行,共产党的饭真不好吃,我这个主任不敢当了。劳教两年。

破坏分子安世春:社员,生产队一水牯牛爱打人,无人敢挨边。队长说喂一条闲牛不如杀来分了。安自告奋勇杀牛,但要多记一天工分。牛杀了肉分了。安因“私杀耕牛,严重破坏生产”,判刑二年半。

谰言分子洪大器:农业局局长。工作队下乡路上,洪的草帽被风吹跑了,喊“我的帽子”,随行人员胡定祥说:“不要紧,帽子会给你吹来的。”洪说:“那叫帽子满天飞,不必用钱买,管你要不要,一人戴一顶。”后洪劳教三年,胡也顺便劳教二年。

李秀发,派出所所长。国庆前三日大搞卫生,要派出所协助检查。李说铁路上的警察各管一段。管得真宽,管天管地,还管屙屎放屁,不累死也得气死,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劳教三年。

捣蛋分子汤朝会:地质队队员。“只要开会就抢先坐到领导面前,领导一开口,他就故意放屁,放得由响又臭又多,故意扰乱会场,逗得哄堂大笑。侮辱领导。”劳教二年。

消极分子马成英:女职员,“上班经常迟到,工作不主动,不接受批评。戴帽管制,反驳,劳教一年。

落后分子魏承德:小学教师,“开会不发言,发言泼冷水。如支援抗旱,他说跑二里路去拿水,桶提盆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停课害了学生,得不偿失,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劳教二年。

腐化分子任永英:中学教师,“一天换几回衣服,头搽油,脸抹脂,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又不接受批评。”劳教一年。

堕落分子龚尚伦:皮鞋厂工人,“爱和管制分子说长道短,吃吃喝喝,划不清界限。不理发不换衣,乱拉屎尿,家里像猪圈,给社会主义抹黑。”送劳教却无期,“哪天改正哪天回厂。”

流氓分子罗国柱:女,花灯剧团演员,“语言粗俗,动作下流,在台上公开调情打俏,丑化领导,发泄私愤。”劳教二年,不服,改为劳改三年。

投机倒把分子熊少安:铸造厂工人,用八尺六寸布票换全国粮票五斤,说有布票无钱买,穿烂点死不了,肚皮饿却是要死人的,母亲就是五九年饿死的。定为“恶毒攻击党和政府。”判刑二年。

后来,纠正冤假错案,“分子”们都被撤消了处分,成了公民,去了适合他们的单位工作。大多数人还恢复了职务。想起他们自己的判刑经过,真如误入森罗殿走一趟。

转自《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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