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再议李雪丽救老师

1989-06-04 作者: 童话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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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李雪丽(右一)和她的姐妹

再议李雪丽救老师

--作者:童话

2007年我曾写过一篇《张放和她的学生李雪丽》,详细报告北京二龙路中学一对师生在文革中的遭遇。最近在读书中,我理解一段颇为费解的哲学语言时,又想起了李雪丽(1949-2005)。

那段话如下:

道德行为的自主性是终极的,不可减缩的。它避开一切将它编纂成规章法典的行为,如同它不服务于任何外在于它的目的一样,它也不和任何外在于它的事物建立联系;也就是说,没有一种可被监控、被标准化,上升为规章的关系存在。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道德哲学家列维纳斯告诉我们,道德行为仅仅就是由作为一张脸的他者,也就是作为一种没有力量的权威的他者的存在而驱动的。他者以不威胁将有惩罚或者不许诺将有奖励而提出要求;他的要求不带约束力。他者不能做任何事情;准确地说是他的无力将我的力量、我的行动能力展现为责任。为这种责任所做的一切就是道德行为。(《现代性与大屠杀》P277)

我想,李雪丽在文革中救老师的行为就是具有上述定义的道德行为。

1964年至1966年文革初期李雪丽是北京二龙路中学的初中学生,文革初期社会混乱,北京中学生普遍难于在城市就业,李雪丽的母亲与继父在河南新乡建立了新家庭,可以把她安排在新乡无线电元件二厂做工人,她就早于同届学生离开学校到河南新乡去参加了工作,在乱世中有了好于上山下乡的较为安定的生活。据同学、老师回忆,李雪丽是个不起眼的人,学习成绩不算好,家庭也很普通。她的父母离异,生父在市政部门工作,按当年说法有“历史问题”。李雪丽給同学留下的印象只是待人好,勤劳,会做家务。

但李雪丽在文革中是万万人里挑一的人,她竟有非凡之举。她一直与遭受迫害、被定性为阶级敌人的张放老师保持着通信联系,诚心实意地关心老师,安慰老师,最后竟将热爱老师之情付诸行动,义无反顾地援救张放老师。1968年5月,她安排对“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极度恐惧的张放老师到新乡去避难,住在自己的家里。结果很悲惨,张放老师到达新乡不到一周,房管公司的一伙暴徒就看出她的逃亡身份,在1968年5月15日绑架了她,私设公堂关押、殴打、侮辱她,二龙路中学派往新乡押送张放老师回京的负责人纪泽华也又在关押的地点殴打了她。张放老师不堪忍受,于5月19日留下遗书,在房管公司的关押地点绝望自尽。
张放老师的遗书结尾是:

“……可怜两个孩子还未长大,失去了妈妈。爸爸的身体又十分差,请你们看在死人的面上不要去迫害我的全家了。也不要迫害李雪丽,她究竟还是个孩子,一切罪(如果真有罪的话)都由我一人承担吧!”

多年中,无人关注“究竟还是个孩子”的李雪丽后来的境遇如何。2006年当我读过张放老师的遗书想到去寻找她时,却得知她已经病逝了。

采访中,我从李雪丽的姐妹那里知道,1968年李雪丽由于“窝藏”所谓的反革命张放而遭到了批斗和迫害,曾一度丢掉工作,生活得痛苦而艰难;又从张放老师的女儿唐津津的讲述中知道,张放老师遇难十一年之后的1979年,当二龙路中学派人和唐津津一起前往新乡取张放老师的遗骨“落实政策”时,李雪丽得知消息,立刻赶来看望了已经长大成人的唐津津。李雪丽对自己的不幸没有一句诉说,只歉疚地说那一年“没有照顾好老师。”

李雪丽在文革中的义举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她所受的迫害在文革结束后也没有得到任何关注和补偿。我在《张放和她的学生李雪丽》一文中公布了张放老师的丈夫唐九旭先生授权公布的历史文件,其中提到了当年的施害者的名字。那篇文章发表后,又有几年过去了,我懂得了忏悔是个人面对上帝时真诚的低说独白,施害者能否忏悔只能是他自己的事。我只想进一步思索李雪丽救老师的道德行为,也让更多的读者知道她。

李雪丽生活在普遍自保、人人争先“革命”生怕被加“不革命”“反革命”罪名的世界里,她如果不救老师并没有任何惩罚,她不顾一切救老师也没有任何奖赏,倒会有极大风险。在那种非道德的环境下,她自觉地坚守道德,将爱心奉献给了受难的张放老师。在救老师并承担全部后果和安全地追随主流“革命造反”之间,有了李雪丽这样的做出了选择的人存在,奉旨造反无力抵制之说就显得虚伪牵强。“有多少人选择道德义务高于自我保全的理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确实有人这样做了。邪恶不是全能的。”(《现代性与大屠杀》278)

本文开始引用的哲学语言对于我来说有些艰涩,但我还是试图通过李雪丽救老师的事例去理解那段话。驱动李雪丽的道德行为的,仅仅是她在原有教育中获得的诸如“尊敬老师”、“不能打人骂人”、“不能无法无天”等朴素的信条和原则。她真诚地奉行这些信条,哪怕到了领袖告知青年“造反有理”号召造反的时刻,她心中的信条也没能被瓦解,这些信条就作为那种没有力量的权威的“他者”而存在。虽然这个“他者”以不威胁将有惩罚或者不许诺将有奖励而提出要求,他的要求不带约束力,他不能做任何事情,但他的无力将李雪丽的力量和行动能力展现为责任。李雪丽救老师就是为这种责任所做的一切。

李雪丽救老师,绝不是无意识行为,她必定有过仔细的考虑,也必定下过最后的决心。她托付自己的同样善良的一姐一妹把张老师护送到北京站,又安排张老师到新乡后先在她的工厂里落脚,再由小妹妹领回家去。她必定想到了继父和母亲能否接受和怎样对待这件事的问题,她对她的家人几次说过一句最普通也最善良的话:“张老师这样受苦,我也受不了了。”就是这种对受难者的遭遇感同身受的同情促使她下了帮助张放老师的决心。她的同情可能来自善良的本性,纯洁的心意,可能来自非同一般的师生情谊。值得注意的是在比赛疯狂和野蛮的年代,她仍然允许自己拥有如此温和的正常情感,并坦然真挚地表达这种情感,义无反顾地采取自己以为是理所当然的行动。得知来“落实政策”的唐津津到了新乡的消息的那一年,她仍怀有满腔同情,急于看见张老师遇难时那个仅仅十四岁的小女孩,所以立刻带着自己年幼的孩子赶来,看望了长大成人的唐津津。她看望唐津津之举是她的继父和母亲所不知道的,2007年他们在接受我的采访时,才知道李雪丽因为救老师饱受迫害和刺激十一年以后仍然没有远离这件事。这又是受她独有的朴素信条和原则驱动的行为,又是作为那个没有力量的权威的“他者”的作用。

文革中人们做的事如果像李雪丽那样,就可以称为道德行为。从近年采访中我知道,在那种非道德的环境下也曾有过道德行为,如:1966年8月5日师大女附中副校长卞仲耘奄奄一息被扔在垃圾车里最后要送医院时,王桂莲、陈云南和刘文莲曾为她洗了脸;在卞仲耘老师遇难后,1966年8月8日张静芬曾写匿名信慰问了家属;1966年11月27日曾王永海到家里看望了家属。1969年底,在北京五十七中召开批斗王佩英的斗争会前,杨秀媛老师曾安排其年幼的儿子回家去“复习功课”,使儿童回避了目睹残酷的现场。在文革中,到底有过多少这样的人和事?我自己是否做过一件类似这样的事?

未来社会的道德水平将被今天良知的标准所决定(罗曼.罗兰语)。我真希望人们能知道,在文革最黑暗的年代里,确实有过李雪丽那样的人,也确实有过那样的道德高度。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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