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神话》
血的神话 —— 道县文革大屠杀与文化大革命
作者:谭合成
一、血与神话
《血的神话》是我写的一本书,它所写的内容就是道县文革大屠杀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为什么叫它 “ 血的神话 ” 呢?血就是鲜血和生命,是红色恐怖和暴力革命;神话就是共产主义就是天堂的神话,就是阶级斗争理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神话,就是关于伟大领袖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话,说白了就是谎言和洗脑;这是一切共产革命符号性的标志,也是道县文革大屠杀符号性的标志。而道县文革大屠杀又高浓缩地证实了毛泽东的农民运动神话与生俱来的嗜血性和非正义性。
二、道县文革大屠杀波及范围与影响
所谓道县文革大屠杀指的是 1967 年夏秋之间发生在湖南南部十多个县市的大规模群体性杀人事件,当时民间称之为 “ 乱杀风 ” ,其实一点也不乱,被杀对象非常明确,就是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因此称为 “ 杀人风 ” 似乎比较贴切。它绝非孤立于道县一隅的偶发事件,在当时中国农村是一种多发性,普发性的社会现象。为什么称为 “ 道县文革大屠杀 ” 呢?原因有三。第一,道县是这场大屠杀的中心点,爆发点;第二杀人密度最高,影响最大。第三,最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
先讲第一条,这场大屠杀,首先从道县爆发,其余十余县市的杀人事件都有受道县影响的证据。但我不用策源地这个提法,因为源头不在道县,也不能简单地说在北京,它由来有自,传承有序。非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
第二,道县杀人最多,一个县 40 多万人口,杀了 4500 余人(含被杀和被逼自杀,下同) , 在全国 2000 多个县里首屈一指。道县大屠杀波及的其余 10 个县市:宁远县杀 1093 人;江永县杀 467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杀 788 人,新田县杀 786 人;双牌县杀 293 人;蓝山县杀 250 人,祁阳县杀 245 人,冷水滩市杀 135 人,永州市杀 249 人,这两个市是文革后建制的,文革期间统属零陵县。东安县情况比较特殊, 1967 年刮 “ 杀人风 ” 时,它因与道县中间夹着零陵县,等 “ 杀人风 ” 刮到时,湖南省革筹(全称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组)已经派部队下乡制止杀人了,所以当时只杀了 11 人,第二年( 1968 年) “ 三查一清 ” 运动中,东安县出现了追查所谓 “ 反共救国军 ” 的大规模杀人事件,全县被杀和被逼自杀 422 人,严刑逼供打残 1178 人,法外酷刑 36 种之多。
以上十一县市(包括道县)行政关系全部隶属湖南省零陵地区,现在叫永州地区,即柳宗元笔下 “ 永州之野产异蛇 ” 的那个地方,因此又可称为零陵地区文革大屠杀。但实际杀人范围远远超出零陵地区,有确切证据表明,与道县毗邻的广西,广东十多个县市,以及湖南省与零陵地区相邻的一些县,都出现了类似的大屠杀,其中很多县杀人都在千数以上,比江永,蓝山,祁阳还厉害。为什么没有把它们也归类到 “ 道县文革大屠杀 ” 中呢?一个根本原因是这县县市没有进行处遗工作,而零陵地区的这十一个县市进行了处遗工作。 “ 处遗 ” 工作全称叫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工作。我们知道对于文革中发生的大规模杀人事件,文革后当局对受害者一般都进行了一些平反和安置工作,但这叫落实政策,不叫 “ 处遗 ” 。全国进行了处遗工作的仅两个地区,一个是零陵地区,另一个是广西地区。广西杀人比道县多,大约在 8 到 15 万,按总人口比例算,广西杀人大约是 0.6% ,而道县则高达 1.18% ,是广西的两倍。既然讲到这,我想再多讲几句。广西杀人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1967 年 10 月到 1968 年 1 到 2 月,基本上都是道县波及过来的 “ 杀人风 ” ,杀人模式与道县基本一致,主要发生在广西桂林地区的全州、灌阳、平乐县和玉林地区的容县、平南、博白等县,以及贺州地区的一些县市。第二阶段 1968 年 4 到 5 月间,可以简单概括为武斗模式。第三阶段 1968 年 8-9 月,主要杀人模式是保守派群众组织在军队支持下大规模屠杀造反派群众组织成员。在这两个阶段,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同样也在被杀之列。
落实政策与处遗工作,两者不可同日而语,采取处遗方式的地区,都要成立专门的官方机构 “ 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 ” ,简称处遗工作组,一般由党委副书记(二把手或三把手)担任组长,并组建处遗工作队。零陵地区就成立了由地委副书记魏帆为组长的处遗工作组,前后抽调 1280 名干部作为工作队员,于 1984 年 6 月到 1986 年底,对道县及其周边十一县市的文革杀人事件进行调查,甄别,处理,安置工作。虽然有一个 “ 三宜三不宜 ” 的指导思想, “ 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 ” ,但查处的力度,广度,深度,从前没有,今后也很难再有。如果没有他们长达两年多的辛勤工作,道县及其周围十县市的文革大屠杀很可能像其他很多地方的大规模杀人事件一样,一床锦被盖风流,变得模糊不清。
《血的神话》的主要资料就是来源于他们的调查。面对如此体量庞大的大规模杀人事件,任何个人或者小团体都不能获得如此详细、详尽、详实的调查资料。
现在我们回到前面的题目,讲第三条。为什么说道县文革大屠杀在这类大屠杀中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呢?首先有一套杀人的理论,是由道县的某些县区领导和某些自诩为农民理论家的人物总结出来的。三条,第一条,道县是和平解放的,民主革命不彻底,这次杀地富就是民主革命补课;第二条,这是贫下中农起来进行的第二次土改。第三条,贫下中农杀地富是为了保卫红色政权,简称杀人保权。
同时还有一些著名的谣言也是从道县传出来的。比如地主富农组织了黑杀队, “ 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一扫光,中农杀一半,留下地富当骨干。 ” 又如,台湾特务到了冷水滩,遥控指挥四类分子, “ 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 ” 造谣造到这个份上,已经荒唐到质疑人类智商的程度了,当时偏偏就是有人信,不但文盲半文盲的农民信,广大基层干部也信,不但信,而且大会小会进行传播,就像大跃进宣传 “ 亩产万斤,十万斤,几十万斤 ” 一样。而且一传就是 17 年,直到 1984 年,处遗工作队进场调查方才破除。为什么会这样呢?还有一种解释,那些杀人事件的制造者本身就是造谣者,一是为杀人制造借口,二是为自己开脱罪责。
1967 年 7 月到 8 月间,整个零陵地区连破十几起反革命大案,道县占了七起, 50% ,什么反共救国军、黑杀队、农民党、至善堂、人民党、新民党(又叫新民救国团),要有尽有,且成员众多,动辄几十人,数百人。破案速度之快,令人咂舌。这些反动组织,文革后复查,统统是如真包换的假案。我们中国人这个毛病太大了,太坏了,唯上是从,唯利是图,弄虚作假。我的一位朋友,湖南省的一位民间思想家,把它概括为权力拜物主义,说白了就是上面要个什么,下面就做出个什么。本末倒置,黑白颠倒。这也是所有极权体制的特征。比如,上面要钢铁元帅升帐,下面就搞一个漫山遍野土高炉,上面要粮食夺高产,下面就弄出个亩产万斤,十万斤,甚至十几万斤,上面说阶级斗争要 “ 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 ” ,下面就来一个反革命大案要案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上面号召 “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 ,下面就弄一个 “ 斩尽杀绝黑五类,永保江山万代红。 ”
至于这些 “ 反革命组织 ” 成员在道县文革大屠杀中的命运如何?据我所知,反共救国军的军长打死了,黑杀队的队长沉河了,至善堂的堂主活埋了,农民党的党主席待遇最高由县革委专案组枪毙了,人民党的头头打死了 …… 只有新民党的主席兼电台发报员活了下来,这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道县二中高中毕业生,家庭出身地主,被揪出时正在家乡清塘公社蒋家大队务农。她被揪出来的原因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她在家里装了一架矿石收音机,就是最原始的那种收音机,只能收长波,不能收短波,需要戴着耳机收听,还要在屋顶上扯一根很长的铁丝当天线,当地农民看了怀疑是搞特务活动的电台;另一种是大队干部中有人打她的主意,遭到拒绝后怀恨在心,趁这个杀人的机会诬告她。无论哪种原因,总之她被揪了出来,要她招认是反革命组织新民党的头头, 是发报员,和美蒋特务有联系,有电台,有武器,企图搞军事暴动等等,在当时哪一条都是死罪。不但她本人被揪出来了,她的父母,还有在久佳小学当教师的哥哥也被大队派民兵抓了回来,据说是她的秘书。摆在蒋伟珠面前只有两条路,抗拒从严的路,即使能够熬得过非刑吊打,也难免如其他地富及子女一样被牵出去杀掉。坦白从宽的路,顺着审讯者的杆子拼命爬,做死的交待,只会使事件越滚越大,使更多的人受害,自己也会死得更难看。我太佩服蒋伟珠这个女人了,她太勇敢,太聪明了,所有人都认为她必死无疑,她却在阴暗的土牢里走出了一条向死而生的险路。事后看来这是唯一的生路。蒋伟珠告诉我,当时她是在土牢里想来想去,下面这些人野蛮得很,跟他们讲道理就是自寻死路,何况还有人故意要整自己,上面的人要好一些,不会这样乱搞,只有把案子捅到县里去,才有可能活下来,只有把案子做大,越做大,他们越重视,越重视就越会认真调查,越认真调查就会发现都是假的。人可能要多吃一点亏,但命可以保得下来。于是她把所有的罪名都承认了,组织了反革命组织新民党,有电台,有武器,跟台湾特务有联系,准备搞军事暴动。武器和电台交到了来接头的台湾特务手上,党员花名册和密电码因为有重大秘密不能在这里交(指大队和公社),打死也不能,要交只是到县公安局去。大队和公社领导一听,大喜过望,没想到一家伙给革命立了这么大的一个新功。立马将她押送到位于营江良种场的红联政法指挥部。大队上其他七个地富(分子和子女)都牵出去杀掉了,蒋伟珠的父母和哥哥没有杀,作为迫使蒋伟珠交待罪行的大筹码,公社派专人关押起来,严密看守。
红联政法指挥部虽然也是一个民办专政机构,但主要成员都是原县公检法的干部,水平比起大队公社这些群众专政人员高了不是一星半点,稍加审讯就知道了此案没多大油水。但自古官家抓人,有个错抓的,没个错放的,于是乎将蒋伟珠扔进由谷仓改建而成的牢房关押起来。一直到 47 军 6950 部队奉命进驻道县制止非法杀人以后才放出来。关押她的干部说: “ 我们不把你关起来,放回大队,你早就没命了。 ” 蒋伟珠的父母和哥哥也因此保下命来。
谈到这里一个问题顺理成章地提了出来,道县杀人是不是都要搞出个反动组织或者找出一些反革命罪行来呢?答案是没有这么麻烦,只是开始零星杀人时,还要讲出一两条莫须有的罪名,不需要罪行,杀开之后,时间大约一个星期左右,便进入了一种不论男女老幼,不分亲红皂白,想杀就杀,想怎么杀就怎么杀的境界。
三、道县杀人模式及其真相
长期以来,关于道县文革杀人,有一个传统的说法:贫下中农杀地富。
粗粗一看,好像是这么回事。认真一调查,不对了,这只是一个幌子,一个假象。真相是什么呢?是中国共产党的基础政权煽动,策划,组织,利用贫下中农协会和基干民兵队伍实施的,对所谓阶级敌人的四类分子及其子女进行的大规模无差别杀戮行为。这个结论,不仅适用于道县,也完全适用于道县周边十一县市,还适用广东,广西的一些受道县杀人影响出现大规模杀人事件的县市。
这个结论不是我作出来的。而是处遗工作组作出来的,他们没有说得这样直白,但同样到位。零陵地区处遗工作组经地毯式的铺查,确认:道县及其周边十一县市文革杀人事件,除谋财害命,杀人夺妻,挟嫌报复,强奸轮奸杀人等四种刑事案件外,所有杀人事件背后均有区,社两级干部插手的证据。所谓贫下中农自发起来杀地富的没有一例。被杀的九千多人中,几乎无一人在当时有过任何形式的反革命活动,几乎无一人有过反抗,甚至很少有人敢于辩白,问一声: ” 我到底犯了什么罪。 ” 就是最大的罪过。这段时期,道县破获的七大 “ 反革命组织 ” 经查全部都系假案,零陵地区破获的十几起大案同样也是假案。
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的结论,也是一个勇敢的结论。因为它与 1968 年湖南省革委对道县文革杀人事件的定性和 1979 年湖南省委关于道县文革杀人事件批复的 5 号文件的基调背道而驰。 1968 年湖南省革委对道县文革杀人事件的定性是:广大贫下中农在少数地富分子组织反革命组织,凶杀贫下中农,进行反攻倒算、阴谋暴动的情况下,为保卫红色政权,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主动采取行动,杀了一些四类分子,也误杀了一些无辜者,虽然有过激化和扩大化的错误,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贫下中农革命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 1979 年湖南省委关于道县文革杀人的 5 号文件的基调是:道县文革杀人事件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法制受到严重的干扰破坏,部分贫下中农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受到 “ 四人帮 ” 及林彪两个反党集团的蛊惑,出于朴素的阶级感情,对四类分子及其子女进行非法杀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极坏的社会影响。
显而易见,处遗工作组的结论变相地否定了上面的定性和基调。
也促使湖南省委 1984 年在零陵地区处遗工作组调查的结果上,对道县文革大屠杀重新出台了省委 12 号文件。 12 号文件相比 5 号文件,大大地向历史真相迈近了一步。
如果不是处遗工作正值八十年代,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拨乱反正,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全党思想空前解放,能不能,敢不敢作出这样的结论,真的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四、上关公社万人杀人现场会
我在这里讲一个区,乡干部插手杀人事件的典型案例。 1967 年 8 月 21 日,道县上关区武装部长刘厚善等人从县里开会回来以后(这个会议引发了道县第一次杀人高潮),在齐心大队齐心小学召开上关区社革命干部会议,决定在齐心大队召开杀人现场大会,发动群众。第二天在地名宝塔脚的地方召开群众大会,会上杀了一个伪保长何光钦。开完宝塔脚杀人现场会后,上关公社抓促领导小组到组长、保守组织红联头头周远济又奉命赶到建设大队组织布置更大规模的杀人现场会。这就是道县文革大屠杀中著名的龙江桥万人杀人现场会。现场会 8 月 24 日在龙江桥变电站的空坪上召开,参加人数将近万,原计划杀两人,各参会大队临时又报上 4 人,共杀 6 人。散会后,上关公社的脱产干部留下来,开了个碰头会,明确分工,到各自驻点大队督促杀人,当然当时不叫杀人,叫镇压阶级敌人。据处遗工作组查证落实:其中公社主任何瑞弟到坝子塘、石门、董家冲、陆家四个大队,公社副书记熊立济到湘源、水南两个大队,公社组织干事到东源、东风、东进、东方四个大队;上关区委副书记杨国龙、公社团委书记吴荣登、公社书记杨道明到齐心、向阳、建设三个大队。
时间有限,不能细讲,单讲熊立济副书记在水南大队是怎么表现的。
水南大队地处县城城郊,是道县著名的富裕之乡,解放前,这个乡的贫农比道县很多穷苦之乡的地主日子都要过得好,四类分子也不少,但其中有几家人有子弟在外工作,有的还当了不小的干部。研究杀人时,大队干部思想有顾虑。熊立济急了,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 “ 嘭 ” 的插在八仙桌上,指着刀口说: “ 这就是革命和反革命的分水岭,在座的,谁与阶级敌人划不清界限? ” 在熊副书记的强力督促下,该大队用沉河的方式,杀了 5 名地富分子及子女。
在杀人高潮中,桥头、上关、油湘和祥林铺等公社,都召开过此类杀人 “ 现场会 ” 。
五、鲁草坪现象与正岗头现象
我从反面再举两个例子。 1986 年 7 月,我第一次去道县采访,当时是带着创作任务去的,要为湖南省一家大型刊物写一篇有关道县文革大屠杀的长篇报告文学。临行前,领导找我谈话,再三要求不能把道县文革大屠杀写得一团漆黑,要注重挖掘其中抵制杀人的人和事,把他们重点写出来。所以我到道县后,特别关注那些没有杀人的地方。道县十个区,三十七个公社, 100% 杀了人, 501 个大队,有 468 个大队杀了人,没有杀人的大队 33 个,占大队总数的 6.6% ,我对其中很多大队进行了采访,总结出两个现象,五条共性。蚣坝区蚣坝公社是杀人最多的公社,但有一个叫鲁草坪的大队没有杀人,没有杀人的理由非常简单,鲁草坪大队地处偏远山区,居住分散,不像其他大队聚村而居,公社开会布置杀人任务的时候没有接到通知,没有参加会议,所以没有杀人。我把它称为鲁草坪现象。另一个叫正岗头现象。正岗头大队隶属于红联前线指挥部所在的营江公社,地处道县中心,全大队 9 户地主,加上其他分子及子女共计 20 余人。文革杀人时,大队党支部书记蒋良忠从公社开会回来,贫农代表蒋忠尚跟他讲:别的大队要杀,让他们杀,我们不充这个积极,我们不杀。蒋良忠表示赞同,他认为大队上的几个地富只是解放前吃了剥削饭,土改时已经处理了一回,未必这回还要处理。后来杀人风越刮越凶,别的大队越杀越厉害,大队有人把地主蒋福保父子捆了起来,召集干部在禾坪里开会 , 研究怎么搞,要蒋良忠表态。蒋良忠始终不肯表态,后来逼急了,他借口说天气凉,要添件衣服,跑回去躲起来。因为支书不表态,大队上的人不敢做主,研究了半天,还是把人押回去关了起来。就这样,杀戒没有开成。鲁草坪和正岗头现象,以及其他三十几个大队从反方向给我们指明了道县文革杀人事件的真相之所在,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符合以下五条:一,该大队党的基层组织比较涣散;二,该大队的各项工作一贯比较落后;三,该大队地理位置比较远离行政中心,四,该大队没有公社干部下来指导工作。五,该大队主要干部都反对杀人,有些人后来甚至因为党性不强和阶级立场不稳受到批评和处分。
我对道县文革大屠杀的认识原本是糊涂的,有很多先入为主的偏见,这些大队的情况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动,甚至比那些杀人冠军大队还大,并从此永远改变了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六、道县文革大屠杀概况
下面我着重地讲一讲道县文革大屠杀的来龙去脉,重点在这场大屠杀具体是怎么杀将起来的。讲之前,我想念一段处遗工作组的调查材料,让大家对道县文革大屠杀有一个全景式的把握。
道县杀人事件 …… 从 1967 年 8 月 13 日到 10 月 17 日,历时 66 天,涉及 10 个区, 37 个公社,占当时区、社总数的 100% , 468 个大队,占当时农村大队总数的 93.4% , 1590 个生产队中有 2778 户被杀,占当时全县总户数的 2.7% ;被杀光的有 117 户,共死亡 4519 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 1.17% ,其中被杀 4193 人,自杀 326 人。被杀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分分类,四类分子 1830 人,占被杀总数的 41.4% ,四类分子子女 2207 人,占被杀总数的 49.9% ;贫下中农 352 人,占被杀总数的 8% ,其他成分 31 人,占被杀总数的 0.38% ;教员 141 人,占被杀总数的 3.19% ,医务人员 20 人,占被杀总数的 0.45% ,工人 34 人,占被杀总数的 0.77% 。另外,被杀人中有党员 8 人,团员 13 人。杀人后,遗属深受其害,被查抄财产的有 2423 户, 3781 间房屋被侵占或拆毁, 5.3 万件家具用品被查抄, 629 人被迫外逃, 635 人成为孤老孤残。
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零陵全地区其余十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 9093 人,其中被杀 7696 人,被逼自杀 1397 人,另外致伤致残 2146 人。死亡人员按当时阶级成分划分:四类分子(含右派) 3576 人,四类分子子女 4057 人,贫下中农 1049 人(部分人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部分人因报复杀人而遇害),其他成分 411 人。未成年 826 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 78 岁,最小的才 10 天。
全地区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连(组织策划杀人、督促指挥杀人和杀人凶手)的有 15050 人。以道县为例,现已初步查明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联的国家干部 426 人,占当时全县干部总数的 22.6% (县级主要领导人大多牵连在内),农村基层干部 4665 人,占当时全县基层干部的 66.5% ,共产党员 3880 人,占当时全县党员总数的 36.9% 。
杀人手段可基本归纳为 10 种: 1 、枪杀(含步枪、猎枪、鸟铳、三眼炮等); 2 、刀杀(含马刀、大刀、柴刀、梭标等); 3 、沉水(沉潭和沉河,沉河又称 “ 放排 ”);4 、炸死(俗称 “ 坐土飞机 ” , “ 天女散花 ” ); 5 、丢岩洞(包括废弃的矿井); 6 、活埋(基本上是在埋废弃的红薯窖里,故又称 “ 下窖 ” ); 7 、棍棒打死(含锄头、铁耙、扁担等); 6 、绳勒(含勒死和吊死); 9 、火烧(含熏死); 10 、摔死(主要用于未成年人)。
关于这份资料有三点需要说明的地方:
第一、道县文革大屠杀中,被杀有 91% 是四类分子及其子女,这个无话可说,它是道县文革大屠杀的题中之义。但是还有将近 9% 的贫下中农和其他成分的人被杀。这是怎么回事,不会是地富组织黑杀团的吧?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曾拿这个捏造事实,欺骗上级。实际上这些人的被杀模式,与杀地富一模一样。道县杀人的逻辑就是,你是四类分子(含子女)就是阶级敌人,阶级敌人就杀之有理,不杀是宽大,杀了是镇压。你不是阶级敌人,把你打成阶级敌人一伙的,也就可以杀了。这些人中间有一个非常特别的群体,叫做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贫下中农,指的就是那些吊儿郎当,不好好参加集体劳动的,搞副业不给生产队交钱的,倒买倒卖投机倒把的,小偷小摸,挖集体经济墙角的。有一些四清下台干部在大队中民愤比较大的也有被杀的,这些人叫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还有一些在四清运动中揭发干部 “ 四不清 ” 问题的贫下中农也有被杀的。谋财害命、杀人夺妻、轮奸强奸杀人、挟嫌报复这四类刑事案件中,杀人夺妻,轮奸强奸杀人这两类多见于杀地富的案件中,谋财害命、挟嫌报复多夹杂在杀贫下中农的案件中。例如:清塘公社月岩大队贫农女社员曾保保在 “ 社教 ” 中曾揭发贫协主席陈智才等人多吃多占、盗窃集体财产的行为,文革 “ 杀人风 ” 中,陈智才等人趁机报复,将曾保保牵出去与地富一起杀害。当时曾保保已经怀孕 6 个多月,挺着大肚子拖上杀场。被杀前曾保保苦苦哀求: “ 我错了,我改正。求你们不要杀我,我肚子已经有了毛毛(胎儿),硬是要杀,让我生下毛毛再杀不迟。 ” 陈智才说: “ 你想用缓兵之计,我们不得上你这个当! ” 一马刀破开曾保保的肚子,胎儿翻了出来还在蠕动。
第二、全区与杀人事件有直接牵连的有 15050 人,强调的是直接。凡参与组织策划杀人、督促指挥杀人,不是主要责任者不算直接,参加杀人行动没有亲自动手不算直接。就是说实际参加杀人的人要远远超过 15050 人。我估计参与杀人行动者数字应在 3-5 万之间。
第三、十种杀人手段并未包罗万象,还有少量匪夷所思的手段存在,例如清溪区柑子园公社某生产队,杀地富时,把一个富农分子弄到一眼废弃的石灰窖里,盖上几担生石灰,浇上水,利用生石灰熟化过程中产生的高热烧死。这里面有个名字叫 “ 石灰烧鸡蛋 ” 。不过这已经超越纯粹杀人手段的范畴了,进入杀人取乐的境界。
七、 8.5 会议与 8.8 抢枪
道县文革大屠杀是从 1967 年 8 月 13 日开始的,在此之前,杀人的调子已经唱出来了。有一首流行在道县的顺口溜写道: “8·5 会议信号弹, 8·8 抢枪导火线,下坝大队开杀戒,喜鹊郑家点烈火。 ”8·5 会议指的是 1967 年 8 月 5 日道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县各区抓促小组负责人紧急会议。有人说这次会议是一次抓革命促生产布置双抢工作的动员大会,而另一些人说它是一次杀人动员大会。在这次会议上县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委副书记熊炳恩大肆演绎一些毫无根据的所谓敌情,要求下面严厉打击不服管教的四类分子,要组织群众批判斗争,发动群众专政,对罪大恶极的,要整理材料上报,坚决镇压。
各区社抓促小组组长大多是区社武装部长或公安政法干部,会议结束,星夜赶回各区社,传达精神,部署工作。这些人本身都是抓阶级斗争出身的,对敌情这根弦绷得最紧。有些区社在县里精神的基础层层加码,要求下面把调皮捣乱的四类分子揪出一两个来,杀只鸡给侯看。
切勿小觑了这些基层干部讲话的分量,在我们这个体制下,对上他们是惟命是从的奴才,对下,在属于他们的一亩三分地上, 一个个都是言出法随的土皇帝。
紧接着 8 月 8 日,道县造反派群众组织 “ 革联 ” ,全称无产阶级革命派斗批改联合指挥部,协助地区的造反派组织 “ 零陵抗暴 ” ,接管了县人民武装部用于民兵训练的全部枪支。这即是道县文革史上被浓墨重彩反复说道的 “8·8 抢枪事件 ” 。道县人武部把它定性为 “ 反革命暴动 ” ,号召贫下中农起来,镇压阶级敌人的暴乱,保卫红色政权。据亲历者回忆,当时道县形势非常紧张,谣言四起,草木皆兵,只喊要杀四类分子。
八、杀头猪也要批个条子
8 月 13 日,道县文革大屠杀第一刀终于在寿雁区寿雁公社下坝大队杀了下去。我把它称为 “ 祭刀 ” 。杀的是一个名叫朱勉的历史反革命分子,这个人成分其实不高,是个下中农,关键罪行是抗日战争期间参加过国民党的青年军,后来又当过伪乡干事,也可以叫伪乡长。 1950 年因此被判刑 15 年。 1964 年社教中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交群众管制劳动。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鸭子烂了嘴还硬,都戴上反革命的帽子了,还不服周。但因为是杀第一个人,杀起来也不容易,来来回回,破费周折。寿雁区抓促领导小组组长、区公安助理员(道县农民称之为公安部长)陈智希 8 月 6 日从县里开会回来后,几次指示:把朱勉这个坏东西搞掉算了,留下来破坏性太大。下坝大队接到指示以后,专门召开了大队干部和生产队政治指导员开会研究,会上有支委提出: “ 杀一头猪也要批个条子,搞掉一个人,是不是要请陈部长拿个文来。 ” 所以没有执行。直到 8 月 13 日上午,寿雁公社召开各大队 “ 五巨头 ” (大队支书、贫协主席、文革主任、民兵营长和治保主任)会议。几名区、社干部追问下坝大队支书朱家训,怎么还没有把朱勉搞掉,回去赶快动手。在这种情况下,下坝大队当天晚上杀了朱勉。
值得一提的是,整个道县杀人期间,该大队仅杀朱勉一人,之后再没有杀人。问题出在只要上面一喊杀人,他们就要拿条子来。而整个道县开口指示杀人、批准杀人的干部很普遍,批条子杀人的干部很少,仅有两三个脑子不那么灵活的,这些条子后来成了追究他们刑事责任的铁证,害得他们在法庭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也因为下坝大队党支部的这个态度,下坝杀朱勉并未在全县造成很大的影响。真正拉开大屠杀序幕的是距下坝大约 80 公里的四马桥区杨家公社郑家大队杀钟佩英母子一家三口。
九、拉开大屠杀的序幕
8 月 12 日上午,四马桥区杨家公社秘书、公社红联司令蒋文经主持召开全公社脱产干部会,制定 “ 战备方案 ” ,其要点是:一,对付革联下乡;二,组织民兵站岗放哨;三,发动贫下中农管好四类分子;四、对四类分子暴动,各大队联合起来,采取断然措施。次日晚,蒋文经与公社公安特派员樊书宋等四人,到红都庙召开郑家、合作、前进和周塘营四个大队主要干部的片会,贯彻公社 “ 战备方案 ” 。郑家大队治保主任郑逢格说: “ 我们大队蛮复杂,地主富农已经组织起来,开了两三夜秘密会了。一些人经常到钟佩英家里去联络,钟佩英参加了 ‘ 湘江风雷 ’ 准备要领枪回来。 ” 樊书宋说: “ 现在我们将群众组织起来还不晚,地主富农调皮的管制起来,万一管不了,就把他们关起来。 ” 前进大队治保主任彭家志说: “ 敌人这么乱,毛主席怎么还不开口呢? ” 蒋文经说: “ 毛主席早开口了,你们不理解。 ” 接着蒋文经念了: “ 人民靠我们去组织,阶级敌人靠我们组织起人民去把他们打倒 ” 和 “ 蒋介石对人民是寸权必夺,寸土必争,他左手拿着刀,右手也拿着刀,我们按照他的办法也拿起刀。 ” 这两条语录,并具体传达了公社 “ 战备方案 ” 。郑家大队民兵营长郑会玖问: “ 像钟佩英这样的人怎么搞? ” 蒋文经回答: “ 钟佩英什么时候起来暴动,就什么时候搞掉她。 ” 散会途中,郑会玖与党支部副书记郑际发策划了杀害钟佩英的具体措施。 8 月 15 日晚,郑会玖召开四类分子训话会,借口钟不老实,以押送公社劳改为由,带领民兵在路上将其杀害 / 当晚又将钟佩英的两个儿子杀害。
附带讲一句,在此后星火燎原的 “ 杀人风 ” 中,郑家大队分四批,共杀 39 人。
“ 喜鹊郑家点烈焰 ” ,钟佩英被杀之所以正式为道县 “ 杀人风 ” 拉开序幕的原因是,蒋文经等人在杨家公社杀了钟佩英母子后, 8 月 17 日,又在四马桥召开了全区 “ 红联 ” 负责人会议。在这个会上,钟佩英的身份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钟佩英原本是蓝山县人,家庭出身地主,解放前在贵州和郑家大队的地主子弟郑元君结婚,郑元君 64 年清理阶级队伍中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全家遣送回原籍。 65 年郑元君在衡阳撞车自杀身亡,严格地说,钟佩英是一个四类分子家属。但此时,蒋文经把她变成了宁远反革命暴动总头子郑元赞的小老婆,国民党潜伏下来的女特务、杨家公社四类分子暴动的总指挥。而所谓钟佩英指挥四类分子搞暴动,郑家大队贫下中农革命警惕性高,及时发现用锄头扁担打死了的故事,经蒋文经等人绘声绘色的演绎,听得与会者如醉如痴,甚至还有几分遗憾:为什么自己公社没有出个郑元赞,出个钟佩英呢?其实郑元君只是郑元赞的一个远房亲戚,双方并无联系,郑元赞 1948 年任道县县长, 1949 年任国民政府宁远县最后一任县长, 1950 年他所组织的宁远水市暴动所有成员都被镇压,只有郑元赞孤身一人逃到台湾,并于 1962 年死在那里。
8·17 四马桥区 “ 红联 ” 会议结束后, 18 日, 19 日,蒋文经等人受大平岭公社和洪塘营公社邀请,专程到这两个公社 “ 传经送宝 ” 。 “ 传经送宝 ” 后,这两个公社马上开始杀人。
同时,关于四类分子要造反,要杀贫下中农的谣言也从这里传出,什么 “ 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 ”“ 先杀党,后杀干,中农杀一半,贫下中农一扫光 ” 等,并且迅速传遍全县。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区社提出了 “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 的口号并开始杀人。 “ 杀人风 ” 愈演愈烈。
十、清塘区 8.17 杀人动员大会
道县文革大屠杀第二个关键事件是清塘区 “8·17 杀人动员大会 ” 。这次动员会起到了将蒋文经等人在郑家大队点燃的杀人火焰推向全县的关键作用。会议由清塘区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法庭干部周仁表主持,清塘区抓促领导小组组长、区武装部长、红联前线指挥部(简称前指)指挥长郑有志作杀人报告。我在前面讲的 “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 的口号,就是郑有志在这次会上提出的。郑有志在报告中把蒋文经等人造的谣大肆宣染,明目张胆地鼓动党员、团员、干部和贫下中农起来杀阶级敌人。周仁表在补充发言中提出: “ 现在公检法瘫痪了,真正罪大恶极的五类分子,由贫下中农讨论干掉他,事先不用请示,事后不用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就是贫下中农。 ”
散会后,周仁表指使久佳公社公安特派员蒋柏柱带人将所谓的 “ 人民党 ” (假案)头头、右派分子唐玉乱棒打死。
十一、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如雨后春笋涌现
8·17 杀人动员大会之后,清塘区下属的久佳、清塘、午田三个公社全部开始杀人。
道县文革大屠杀的标志性符号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也是这次杀人动员大会后出现的。
据道县处遗工作组有关资料披露: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是道县少数基层干部的集体创作,最先提出 “ 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 ” 的是周仁表,第一个以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名义杀人的是寿雁公社平地尾大队党支部书记唐祖旺。
在这之后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便如雨后春笋般以各种形式出现。大多数公社杀人时皆以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名义宣布被害者死刑。祥林铺、清塘、上关等公社,杀人后以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的名义张贴杀人布告。清溪区柑子园公社挂出了 “ 柑子园公社贫下中农高级人民法院 ” 的牌子,并开庭审案。
本人孤陋寡闻原以为这也是一种文化大革命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后来丁东先生告诉我这种组织土改时就有,叫 “ 人民法庭 ” ,由政法干部、土改工作组长、贫下中农代表三结合组成,有生杀大权。道县的这种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不过是 “ 人民法庭 ” 的翻版而已。
十二、杀人冠军蚣坝区
道县文革大屠杀中杀人最多的是蚣坝区,蚣坝区位于道县东部,区政府所在地蚣坝圩距县城 21 公里。该区是道县杀人的区冠军。文革期间,该区辖蚣坝、兴桥、小甲三个公社。蚣坝区杀人的最大特点是时间集中,手段残忍。 1967 年 8 月 23 日至 8 月 30 日,除蚣坝公社鲁草坪大队因地处深山,没有接到开会通知,故尔没有杀人外,全区 59 个大队 8 天内共杀 1054 人,占当时全区人口的 1.98% ,约 50 人杀 1 人,杀人总数占全县杀人数 1/4 。之后又零零碎碎杀了 20 人,整个杀人事件,共杀 1074 人,自杀 122 人,合计 1196 人:其中枪打 145 人,刀杀 442 人,沉河 90 人,炸死 21 人,投岩洞 137 人,活埋 130 人,棍棒打死 68 人,绳子勒死 4 人,火烧死 37 人,其他致死 121 人,灭门 46 户。
蚣坝区杀人如此之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从区到公社到大队,层层布置,层层动员,区里召开有区委副书记、区武装部长、 “ 红联 ” 司令、各公社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公社召开有公社书记、公社武装部长、各大队、生产队主要干部参加的 “ 革命会 ” :大队召开贯彻区、社会议精神的 “ 研究会 ”…… 名称不同,实质一样,即制造谣言,捏造 “ 敌情 ” ,煽动群众心安理得去杀人,甚至布置杀人任务、下达指标。典型案例不胜枚举,如果希望了解更多详情,可以参考拙著《血的神话》。
十三、第一次杀人高峰
1967 年 8 月 21 日,零陵军分区赵尔昌副司令员和鲁参谋,在县武装部崔部长和刘政委陪同下,来到营江红联前线指挥部,听取文化大革命和农村杀人问题的汇报。汇报会后,道县出现第一次杀人高潮。
道县处遗工作组给零陵地委和湖南省委的汇报材料,把整个杀人事件分成四个阶段: 1967 年 8 月 13 日 -20 日为第一段,主要表现为零星和自发(事实上是农村基层干部组织策划)杀人。这一阶段历时 8 天,是杀人风开始阶段,共杀 81 人,占杀人总数的 1.8%, 全县只有寿雁、四马桥、清塘三个区杀了人。 8 月 21 日 -25 日为第二段,这个阶段出现了全县第一次杀人高潮。多数区、社开了不同类型的杀人会,动员部署杀人。历时 5 天,共杀 807 人,占杀人总数的 17.9% ,全县 10 个区 36 个公社只有少数公社没有杀人。 8 月 26-30 日是第三段,不少地方搞起了突击杀人、补火杀人、平衡杀人,掀起了第二次杀人高潮,这一段杀人是在 “ 不准乱杀 ” 和 “ 罪大恶极的可以杀一、两个 ” 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历时 5 天,共杀 2454 人。占杀人总数的 54.5% ,全县 36 个公社全部杀了人。 8 月 31 日 -10 月 17 日为第四段,是杀人风的制止和缓慢平息阶段 ...... 历时 48 天,共杀 1177 人,其中大量人员系被逼自杀,占杀人总数的 25.8% 。
为什么营江汇报会后会出现第一次杀人高峰呢?处遗工作组也很想搞清楚,但人和事都涉及到部队,不能毁我长城,所有调查工作只能点到为止。我也只能讲到为止。但有一点可以负责地说,汇报方所汇报的内容全部都是子虚乌有的假敌情,其中就包括我在前面讲过的 “ 蒋伟珠反革命组织案 ” 。
十四、营江政法工作会议与第二次杀人高峰
道县文革杀人风就像一场烈性瘟疫,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传到哪里,哪里就开始杀人,不但只有半月不到迅速传遍全县,接着传到周围县市,引起这些地方杀人,杀人模式与道县一模一样。由于当时农村通信特别落后,交通特别闭塞,县与县之间 “ 杀人风 ” 传播的速度约等于步行将杀人信息传到的时间,其实也就是谣言传播的时间。 1967 年 8 月 16 日,零陵县开始杀人, 8 月 18 日,宁远县开始杀人, 8 月 23 日双牌县开始杀人, 8 月 30 日,江华县开始杀人, 9 月 4 日,祁阳县开始杀人, 9 月 8 日新田县开始杀人, 9 月 10 日,蓝山县开始杀人 …… 当然为害最烈的还是道县,其他县市尚处于酝酿发酵阶段,红色恐怖笼罩道县,杀人风声一天紧似一天,人人自危。虽然荒山野地到处都是杀场,但最恐怖的地方还是潇水河。潇水是湘江上游最大的一条支流,贯穿道县,它本身又有五条支流,形成一个庞大的水系,呈叶脉状分布,布满道县。沿河的这些大队,大部分将河滩河流作为杀场,杀人后都不用埋,往河里一扔了事,还有直接沉河,所以那段时间潇水河上凫满尸体。说河水为之染红,那是形容,流尸不断那是实情,河滩上的野狗吃人肉吃得眼睛都红了,叼着死人的骨头满地乱窜。潇水下游有一个双牌水库,尸体流到这里被大坝挡住,流不下去,恶臭的尸体拥塞水道,致使发电厂很久不能发电。当地人说,水库里鱼都因为吃死人肉吃得太多,胀死了。河水没有人敢喝了,县城道江镇的居民天不亮就排队到县人武部后面的安家井排队担水喝。被杀者的成分也有不断扩大,不但杀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小偷小摸的也杀了,有的脱产干部也杀了,还要杀 “ 四清 ” 下台干部,杀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贫下中农 …… 同时道县杀人的事也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省会长沙,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在这种情况下( 1967 年) 8 月 27 日,县人武部通过 “ 红联前指 ” 在营江公社召开了一个为期三天的政法工作会议。传达 47 军《社情电报》精神,讨论制止滥杀问题。
然而这个名为制止滥杀的会议却出人意料地开成了一个动员杀人的会议。会后,道县出现了第二次杀人高峰。第二次高峰比第一次还高得多,从 1967 年 8 月 26 日到 8 月 30 日,短短 5 天,全县共杀 2454 人,占全部被杀人数的 54.5% 。
有人说,营江政法工作会议的组织者和与会者,本身就是道县 “ 杀人风 ” 的点火者,煽动者和部置者,让他们去制止杀人无异抱薪救火。
十五、祥霖铺区突击杀人三天
我举一个例子,这是道县文革大屠杀中最著名的一个案例,叫做祥霖铺突击杀人大扫除。
营江政治工作会议 8 月 27 日报到, 29 日散会,为期 3 天。 27 日开会没多久,祥林铺公安助理员、区法院干部蒋光德就悄悄地离开会场,到总机房给留守区里主持工作的副区长苑礼甫摇了个电话,告诉苑: “ 正要讨论这个(指滥杀)问题,以后罪大恶极的,贫下中农要求迫切的,该杀的可以杀,但要批了才能杀,要注意阶级路线 …… 看情况,马上要刹车了,以后动手就没有现在这么随便了。 ” 接着,蒋光德通报了一下其他几个区杀人情况,蚣坝杀了 200 多,月岩杀了 100 多,四马桥杀了 100 多 …… 说: “ 别的区杀得多,我们区进度慢 …… 形势要求我们抓紧一点,抓平衡一点。 ”
苑礼甫接到电话后,感到压力很大。道县十个区,祥林铺落在最后,第一时间落在最后,第二人数落在最后。直到 8 月 24 日才开始杀人,现在别的区都杀了上百个坏东西,自己区才杀 4 个,太落后了,完全跟不上形势。当晚苑礼甫召开脱产干部和民兵指挥部排长以上干部会,决定从区民兵指挥部抽调民兵 126 名( 63 个大队,每个大队派 2 人)到全区各大队突击杀人三天。次日凌晨,苑礼甫在送回队杀人的民兵会上鼓动说: “ 同志们,回去执行新的任务,这个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相信同志们一定会完成。三天后听通知上来会师,听同志们的胜利消息。 ” 会后,全区五个公社杀人均形成高潮,在突击的三天内,共杀 573 人,占全区杀人总数 874 人的 65.6% 。
十六、仙子脚区为何杀人最少
最后,再讲一个区,仙子脚区的杀人情况。仙子脚区位于县城东北 32 公里处,都庞岭西麓,毗邻广西,历来是道县所谓 “ 阶级斗争的风尖浪口 ” ,当时叫 “ 红岩区 ” 。 “ 杀人风 ” 中,开始杀人也比较早, 8 月 21 日杀仙子脚公社齐心大队四类分子胡祥,成为全县第四个开始杀人的区。区、社干部中积极杀人的也不少,但全区却杀人比较少,全区共杀 152 人,比其他区一个公社杀人还少。有 8 个大队未开杀戒。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 1967 年 8 月 24 日该区召开杀人会议之前,区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公安特派员蒋正田抱着一摞毛选和马列著作,敲开了区抓促领导小组组长、区武装部部长王先志的房门,与他交换 “ 活思想 ” ,蒋正田说: “ 我翻遍了所有马列和毛主席的书,没有查到一处写着可以这样随便杀人的。 ” 王先志说: “ 那就让他们先杀吧,我们看一看再说。 ” 第二天开会,会上出现了意见不统一的局面。区委秘书胡光学等人坚持要杀。王先志反复说: “ 不要着急,先看一看再说。 ”
后来营江 “ 红联前指 ” 两次打来电话,督促杀人,该区都没有往下贯彻。蒋正田等人的 “ 右倾思想 ” 激起了 “ 前指 ” 指挥长郑有志等人极大的阶级义愤,经请示上级同意后,下了蒋正田的枪。
值得一提的是,在道县文革杀人事件中,杀人最少的公社是仙子脚区的会潭公社,仅杀 17 人。会潭公社杀人较少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公社没有召开杀人动员会,而仙子脚区的沙田公社,位于比会潭公社更偏远的深山老林,却杀人比较多,就是因为公社召开了杀人动员会。
我在仙子脚采访时,曾两次要求采访蒋、王。遗憾的是都遭到了他们的婉拒。
十七、 6950 部队奉命进驻道县制止杀人
那么,道县及其周边十县市的 “ 杀人风 ” 是怎样平息的呢?
处遗工作组的调查表明, 1967 年 8 月 29 日, 47 军 6950 部队奉命进驻道县和宁远、蓝山等县制止武斗,制止杀人,是道县及其周围十县市文革大屠杀渐渐平息的标志性事件。从 8 月 29 日开始, “ 杀人风 ” 开始走弱,至 10 月 17 日,完全平息。
派部队下去制止杀人是湖南省革筹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的决定。应当说省革筹领导小组组长、 47 军军长黎原,第一副组长、省委副书记华国锋,还有第二副组长章伯森等人对道县文革杀人的认识与实际情况是有偏差的。这也可以理解,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环境中,他们的信息来源、思想观念都不可能让他们洞悉到历史真相。比如,黎原军长在他的回忆录中对道县文革大屠杀是这样描述的: “ 起因是一个造反派组织将县武装部的武器抢劫一空,并在县城打死工人、农民各一人,引起各地农民群众纷纷组织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展开大规模的杀地主及其子女的杀人活动。后来,地主家庭成员也起而报复,一时间,双方互相残杀,越杀越眼红,并波及到江华、江永等县。 ” 显然与事实严重不符,但幸运的是,他们对如此大规模的非法杀人现象,都持反对态度。而且采取的措施比较有力,不但派了军队,而且出动了飞机洒传单。此乃湖南人民之幸,也是他们个人之幸。倘若再犹豫迟疑十几二十天,按道县文革大屠杀传播蔓延的速度,此风可能已经刮到了长沙城下。那真的是 “ 农村包围城市 ” 了。
十八、道县文革大屠杀与土改运动
道县文革大屠杀看似是由一些偶发因素引起的,但有其深刻的必然性。我在前面讲过道县文革大屠杀根源深远,传承有序。回顾一下文革中发生的一系列著名的大规模杀人事件:从 1966 年北京 “ 红八月 ” ,红卫兵小将打死 1772 名四类分子,到之后北京郊县大屠杀,昌平县杀了 327 名地富分子及其子女,大兴县杀了 324 名地富分子及其子女,再到 1967 年 8-10 月的道县文革大屠杀,以及后来的广西大屠杀,江西省瑞金和萍乡地区的 “ 民办枪毙 ”…… 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以一贯之的传承脉络。广西杀人(特别是第一阶段)和江西的 “ 民办枪毙 ” 都有受道县大屠杀影响的证据和成份。道县有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也有,而且有所发展,还有 “ 贫下中农镇反委员会 ” 、 “ 贫下中农锄奸委员会 ” 。江西省的 “ 民办枪毙 ” ,则是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被宣布为反动组织后的变种。但是道县文革大屠杀的发生没有受到北京郊县大屠杀影响的任何迹象。 1986 年 7 月,我第一次赴道县调查采访之时,整个道县很少有人知道北京和北京郊县杀人的事,农村基础干部对之更是听都没听说过。那么--为什么杀人模式如此高度一致,杀人理由如出一辙呢?这只能说明,这一道历史的源流应有一个共同的源头存在,这个源头甚至不在文化大革命之中。
在道县采访期间,有几个问题曾长久地困扰我:一、为什么 “ 杀人风 ” 有如此强的传染性?刮到哪里,哪里就杀人,听风就是雨,丝毫没有怀疑或抵制的痕迹,也不需要酝酿和发酵。二、为什么杀人模式如此整齐划一,杀人理由如出一辙,其间并无相互学习交流和统一指导。十一个县市历史沿革、社情民俗都有差异,有的还差异很大,文革进程也不相同,有的县保守派掌权,有的县造反派掌权,有的两派还在激烈斗争中,县与县之间基本各自为政,但杀人模式没有区别。十一个县市的几千个大队,虽然有人策划、煽动、组织杀人,但并无统一的、具体的一一指导,杀起来却像一个模子扣出来的。三、为什么杀人者如此理直气壮,有恃无恐,好像事先已经知道自己的杀人行动,不但不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有好处。而被杀者都有着深重的 “ 原罪感 ” ,似乎也已经知道被杀的命运无可避免。为此,我多次向处遗工作组和大屠杀亲历者追问,回答是多种多样的,但都不能让我信服。
道县文革大屠杀是制造阶级斗争,煽动阶级仇恨,实行暴力革命的必然结果,这一点不难理解。但不足以解释以上三条,特别是第二条。谣言满天飞,贫下中农和社队干部信以为真,认为地富分子真的在搞暴动,要杀自己,所以起来 “ 先下手为强 ” 等等,更加没有说服力。我在道县了解的实情是,杀人期间,有一些大队已经将地富及其子女关押起来集中管制,还有很多大队,直到杀人的前一天,杀人者和被杀者都相安无事,由于地富家庭的逆来顺受,双方基本上没什么矛盾,和谐得很。大多数被杀者和家属都有一种毫无征兆、祸从天降的感觉。还有种种解释和种种不实之词,都被处遗工作组的调查否定了。那都是来自上边,而不是来自下边。退一万步讲,即便全部是实,也不能解释我的三条质疑。
直到后来我跳出了杀人事件的圈子,对道县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土改有所了解后,才认识到道县文革大屠杀的根子其实在土改中。道县文革大屠杀中发生的一切早在土改中一一预演过了。除了烈度稍有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道县文革大屠杀就是暴力土改在文革中的升级版,同时因为文化大革命特定的历史条件而表现出更加残酷和更为强大的吞噬生命的能量。在这里贫下中农,甚至地主富农,对于 16 年前那场暴力土改的记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杀人模式和理论也是来自那里。此时回过头来再看道县文革杀人期间那些农村理论家们总结的杀人理论真的如雷震耳,原先我对他们有一种不屑一顾的藐视,现在看来,这些搞过土改,经历过历次政治运动,又在文化大革命中有所作为的农村干部,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书读得不是很多,但比起我们这些所谓学者对共产党的政策和政治运动理解要本质得多,也就深刻得多。三条杀人理论第一条,道县是和平解放的,民主革命不彻底,这次杀地富就是民主革命补课;第二条,这是贫下中农起来进行的第二次土改。第三条,贫下中农杀地富是为了保卫红色政权。一二条其实就是一条。第三条有点扯淡,那是为了给杀人行为披一件合法性外衣的说辞而已。
十九、极权制度下的人性。
然而为什么道县文革大屠杀中那么多基层干部和贫下中农社员积极参与杀人呢?我曾就这个问题请教过很多道县经历过文革大屠杀手上没有沾血的干部。手上有血的因为厉害关系说话的可信度较低。他们说: “ 图积极啦。 ”“ 好表现啦。 ”“ 想立功啦。 ”“ 想得好处啦。 ”“ 趁火打劫啦。 ”“ 表现自己革命性最坚定。 ”“ 表现自己组织最纯洁。 ”“ 想把对立面(革联)打成阶级敌人的总代表。 ”“ 那个阶级斗争为纲的大环境下,不跟着搞不行,那是阶级立场有问题。 ”“ 不同意杀人后果很严重,搞不好自己都会被杀。 ”“ 听信了谣言,以为阶级敌人真的起来搞暴动。 ”“ 中国农民就是这样,上面叫干什么,下面就干什么。 ” --这一条处遗工作组的同志也有向我谈起。寿雁区乐福堂公社石桥头大队有一个名叫何衡昌的杀人凶手,这个人品质很差,好吃懒做,小偷小摸,大队干部都看他不起,大队杀人的时候, “ 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 ” 判了 21 名地富及子女的死刑,本来没有安排他当杀人的,但他尖起来要去,因为道县杀人是有报酬的,叫 “ 手续费 ” ,一般的是 20-30 斤谷子,也有发两三块钱,经济条件好一点的大队发 5 块钱,石桥头大队集体经济比较富裕,发 5 块,穷得叮当响的何衡昌又如何放得这把水呢?杀人的时候,他第一个带头上去,一口气杀了八个。那个勇敢精神把在场的大队干部都镇住了。杀完八个人,他有一马当先冲到地主唐 xx (已杀)家,把唐 xx 的大女儿, 7 岁的唐彩霞抛刀杀死 ,又将 5 岁的唐老二用力抛向空中摔死,最后把还在站栏的唐小三,双手举起,头朝下,打夯一样,连砸几下砸死,何衡昌青筋凸暴的小腿上溅满红的白的脑筋鲜血。这一天,何衡昌得了 55 块钱的 “ 杀人手续费 ” ,比它在生产队出一年工年终分红所得还要多。处遗工作组进场后,群众对他反应很大,工作组长找他谈话,问他杀人动机。这家伙却说: “ 上头叫我杀,我就杀。现在上头叫我杀你,我也会杀。 ” 搞得处遗工作组长哭笑不得。
扯得有些开了,言归正传,前面那些回答,我以为已经总结得很到位了,没有什么需要再多说的了。
野夫先生在给拙著《血的神话》的序中写道: “ 老老实实的平头百姓,竟可以被一种邪恶的学说,一夜之间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这就是极权制度下的人性。西蒙 · 李对这种现象有个分析: ‘ 极权制度惊人的地方恰恰在于它有着使人同流合污的能力,以其恐怖和无所不在的组织为工具,它使一切人作恶,把他们变成刽子手的帮凶。 ’ 而道县文革大屠杀更以血的事实证明,极权制度不但将它的臣民变成刽子手的帮凶,而且直接了当地把他们变成刽子手。 ”
道县文革大屠杀,说的是文革杀人的事,追问的是制度根源的问题。
关于道县文革大屠杀的反思和研究有五位学者给拙著《血的神话》写了五篇序,他们是:杨继绳先生的《鲜血使人猛醒》;丁东先生的《又一座触目惊心的墓碑》;周实先生的《谭合成的书》;野夫先生的《敢有歌吟动地哀》;何清涟女士的《为了中国不再沦为修罗场》。这五篇序从五个不同的侧面关照道县文革大屠杀。写得非常到位。他们学养比我深,眼界比我宽,水平比我高,在此,我就不再鹦鹉学舌了。如果大家有兴趣,不妨找来看看,我本人也乐意提供。我本人不过是历史荒原上的一个 “ 田野发掘者 ” ,做的是一些抢救历史化石、保存历史证据,锁定历史真相的工作。我愿意在这方面继续为人民立新功。
谢谢大家!
下一讲我想就道县文革大屠杀与中共暴力土改的关系汇报一下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心得体会。欢迎感兴趣者前来旁听并提出宝贵意见。
转自《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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