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晋:1952年“五反”运动前后的私营工商业

1989-06-04 作者: 赵晋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分类:

1952 年“五反”运动前后的私营工商业

——以上海刘鸿生家族及其章华毛纺公司为中心

作者:赵晋

进入 1952 年,伴随着“三反”运动的逐步深入,中共中央开始将斗争对象转移到在他们看来滋生官员腐败的根源——城市工商业资本家的身上来。建国伊始,在社会各阶层普遍受到革命洗礼、要求提高道德水准的同时,作为从旧中国官商勾结、市场失范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私营工商业,其违法行为显然很难为“平民革命”建立起来的新生政权所容忍。一场意在清除资产阶级“五毒”行为的“五反”运动拉开了序幕。就上海而言,在“五反”运动前还曾经历“四反”运动。那么,从“三反”、“四反”到“五反”整个运动过程中,民族资本家的境遇如何,私营工商业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改变呢 ?

以往学界或偏重于描述“五反”运动的整体过程,或旨在论述“五反”前后中共对资本主义改造政策的复杂演变。对于私营工商业的探讨,则较多从宏观层面概述“五反”运动对于私营工商业的整体影响,缺乏细致的微观个案考察。零星的个案研究也几乎都在强调中共对私营工商业的冲击,未能充分注意政府对大型企业存在保护、扶助的一面。对民族资本家的研究,同样较少提及政府对其区别对待和保护过关的一面。更重要的是,学界研究中大多忽略了一个关键面相,即资本家自身是如何看待、调整、适应这场政治运动的。此外,目前关于私营工商业或资本家的研究,往往就企业自身或资本家自身的情况来谈,未能将企业状况同资本家的境遇有机结合,这样,“五反”运动中私营工商业的情况便很难全面、完整、鲜活地呈现出来。

同群体研究相较,个案研究能更微观、更全面、更清晰地还原政治运动的复杂情景及运动前后民族资本家和私营工商业的真实境遇。本文选取的个案是民族资本家刘鸿生家族及其核心企业章华毛纺公司。刘鸿生经历过晚清、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是上海工商界中不折不扣的“三朝元老”,社会影响力颇大。他在 1949 年底选择从香港返回大陆以及 1952 年“五反”运动结束后将其滞留香港的第八子刘念信召回大陆,颇具故事性。与此同时, 1929 年刘鸿生创办的章华毛纺公司在上海乃至全国毛纺业中都占有一席之地。

美国学者高家龙对刘鸿生在 1949 年政权鼎革时期的艰难选择以及刘氏家族在新中国初期的命运起伏做过翔实生动的描述。但是,对于刘家在“三反”、“五反”中的复杂经历和多重感受,特别是从中央到上海地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却述之过简,使人难窥全貌。不仅如此,由于多聚焦于家族人物的经历和命运,相应地,对于家族企业的真实状况及其政治运动前后的命运波折则着墨较少。因此,相关问题尚有深入探讨的余地。  本文拟利用上海市档案馆所藏有关刘鸿生家族、“三反”、“五反”政治运动以及刘氏企业等较为丰富的原始档案,结合其他相关史料,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同小商小贩相比,刘鸿生这样著名的民族资本家、章华毛纺厂这样的大企业在“五反”前后遭遇如何 ?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政治运动,刘氏家族的想法和反应如何 ? 中共对于作为中国经济中心的上海、对于刘鸿生这样的著名资本家、对于章华这样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在政策上有何特殊考虑和决策 ? 政府在“五反”中后期和运动结束后给予章华哪些扶助,成效如何 ? 为什么运动过后尽管政府给予种种帮扶,但章华这类大型私营企业最终仍走向消亡的历史命运 ? 等等。

一、“五反”运动中的刘鸿生家族

一身陷危局:从“四反”到“五反”初期

1951 11 月,中共中央发起了以反对干部贪污腐化为核心内容的“三反”运动。这场运动很大程度上旨在遏止大批党政干部进城后的贪污腐化现象,运动开始时对工商界影响不大。看到中共能够痛向自己的干部开刀,不少曾经痛愤于当年国民党贪污腐化之风的工商业者,因新政府的此种举动而颇生好感。但不曾想到,在追索干部贪腐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的过程中,大量权钱交易的违法内幕逐渐浮出水面,这些交易多半与工商界的贿赂、拉拢有关。早在进城之前,中共便认定资产阶级必定会用糖衣炮弹腐蚀瓦解新政权,此种发现导致政府迅速把斗争矛头指向存在或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私营工商业者。 1952 1 26 日,毛泽东借着转发北京市委关于在工商界中争取多数、开展“五反”斗争的报告,要求各地“向着违法的资本主义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五反”运动由此拉开帷幕。

事实上,在 1952 1 月中旬,上海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工商组便指导成立了以市工商联执监委为核心的工商界“四反”运动委员会。“四反”的具体内容是“反行贿、反欺诈、反暴利、反偷税漏税”。发起“四反”运动的目的,主要在于响应和配合正在党政机关如火如荼进行着的“三反”运动。刘鸿生的次子刘念义和第六子刘念悌 ( 公诚 ) 担任了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刘念义还兼任检查委员会委员。

就本质而言,“四反”运动是上海工商界的一次自我坦白运动,但由于最初是由工商联组织的“四反”运动委员会来主持,换句话说,是由工商界“自己人”实际负责,因此,资本家们受到的压力并不很大。大家交代的内容亦多系个人的操守问题,少有涉及公司经营中的严重问题。刘鸿生当时因心脏病卧床不起,刘念义代替父亲在“四反”运动委员会毛纺业分会上宣读了检讨。检讨的内容是 1950 4 月刘鸿生擅自将国产羊毛联合收购处所存的西北羊毛出售给英国怡和洋行一事。尽管对事实叙述详细,但刘鸿生仅将自己的错误归结为“旧社会工商界的坏作风”。章华副经理杨立人更是全篇都在检讨自己的工作方法,洋洋洒洒 1000 多字,却未列一条事实。最后的表态是:“ ( ) 要加紧学习改造思想; ( ) 要奉公守法安分守己; ( ) 操守要廉洁,待人要谦和,要虚心吸收群众意见; ( ) 私生活要力求严肃,切戒浪费; ( ) 解决问题,要从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 ( ) 做事情,要深入,要普遍,要切戒粗枝大叶拖泥带水。”这样走过场式的检讨也都过了关。

不过,“四反”初期的轻松很快就消失了。 1952 2 5 日,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作了“五反”动员报告,严厉指责资本家忘恩负义,对党和政府“猖狂进攻”。随后,《大公报》受命发表文章批评上海工商联对运动的领导软弱无力。如此一来,“五反”运动改由上海市委增产节约委员会工商组主持和领导,工商联及大小资本家很快威信扫地。各报开始铺天盖地地猛烈批判资本家的“五毒”罪行,工人、店员都被发动起来,资本家则被责令不准停厂歇业逃避运动。

刘家因此遭遇了自上海解放以来最大的一次政治冲击。刘念义所掌管的大中华火柴公司中劳资关系顿时紧张起来,劳方代表“拍案击桌斗得很凶”,声称:“我们工资比别厂低,被资方剥削了三十年,现在要翻身了,即使有困难,也要你们资方去想办法。”对于工人们的要求,刘念义无法满足,自然陷入进退两难、不知所措的困境。一时间,“上海各火柴业很恐慌,发不出工资,百货公司又要减少收购量”,这种情况让刘念义非常恐慌,因为“如果发不出工资又是违反军管会规定的”,必定会被政府申斥。但当他亲自去周浦分厂调解劳资纠纷时,却被数百名工人扣留在厂里整整两天,强迫他承诺加薪。被关押期间,刘念义一度想要自杀。

刘鸿生第三子、时任上海水泥公司总经理的刘念礼境遇更惨。“三反”运动中许多被指控为贪污分子的机关干部都供出了同上海资本家的关系,许多机关开始向上海工商业资本家求证和追赃。刘念礼因此被水利局传讯 17 小时,不仅被传讯员用各种脏话痛骂,而且还被强迫脱衣服游街,承认贿赂该机关的领导干部。刘虽没有接受这一罪责,但还是承认了自己在水利局做工程时有过牟取暴利的行为。因此,刘念礼一度成为上海工商界争相批判的对象。时任上海工商联主任委员的盛康年就曾将刘念礼同当时轰动全国的不法资本家王康年相提并论,称“王康年与刘念礼的行为有相同之处,就是都由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思想出发”。

“五反”运动开始时,刘鸿生因心脏病已在病榻上很长时间,即便如此,华东纺织管理局仍想要追究他同纺管局陆高谊贪污案之间有否牵连的问题,外界也指责他逃避外汇 90 万美金不愿坦白等等。刘鸿生曾对其妻儿说:“政府已经不要我了,到国外去做白华也没有面子,还是早些死去的好。”一时间,关于刘氏自杀的传闻甚嚣尘上,“刘鸿生曾在一日之间接到四个亲友的电话,询问有无自杀情事”。今天看来,刘鸿生有否试图自杀尚难证实,但是刘氏家族在“五反”运动初起时已极感狼狈与痛苦,是不争的事实。

二从“面对面”到“背靠背”:旷日持久的坦白交代

值得庆幸的是,刘家父子“性命堪忧”的局面并未持续太久。 1952 2 月下旬,薄一波受命赴上海督导“五反”运动,很快就对之前的乱捕乱抓现象加以制止。 2 27 日在给中央的电报中,薄要求暂时停止混乱中的上海“五反”运动,将全部力量集中于“三反”运动,对于工商界暂时采取稳定的方针。薄一波的意见得到中共中央的肯定。随后,薄一波和上海市委在毛泽东的亲自指导下,一方面着力消灭之前的无组织现象,“组织‘五反’工作队或战斗小组”,实现统一领导;另一方面“整理和分析现有材料,并对全市十六万三千工商户进行排队”,以确定具体的政策界限。

3 10 日,薄一波在给中央和毛泽东的报告提出:“上海工商业上层分子 ( 包括市政府委员、市协商会委员、区协商会副主席以上人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市工商联执监委员和同业公会主委 ) 357 人,这是全上海工商界特别是 6000 户工商业的缩影,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确具代表性,处理时应注意。”报告中特别提到刘鸿生,说刘因“比较靠近我党,代表性大,其企业对国计民生有利”,因此应列为第一类,即“应予保护过关”。对于薄一波的意见,中共中央不仅表示同意,还增加了坚决保护和一般保护的资本家的数目。

3 31 日,当“五反”第一战役结束时,上海市委召集工商界举行座谈会,明确向工商界宣布:“同业公会主任委员以上,凡坦白彻底者,一贯表现好的,政府均可保护过关。”最终确定由市委直接解决 390 家企业中的 303 户工商界上层分子的问题。具体的办法是停止“面对面斗争”,改取“背靠背斗争”的方式,即要求对于这些保护对象一般不采取开群众斗争会、坦白会、诉苦会、当场批斗的办法,而是采取上层分子自报互评方式,自行排队。同时,工厂内的增产节约委员会广泛发动工人店员检举资本家的违法行为,职工从诉苦着手深入检举,也为资本家排队。之后,再把资本家排队的情况交职工审查核对。在此期间,上层资本家不与工人见面,只是在定案过程中由工作队组织综合小组会,使资方与工人、店员代表见面,以取得后者的认可。

随后,刘鸿生的儿子们便和其他被政府指定的上层资本家一道,被集中到市一级政协会议中进行自我交代和互相揭发。在这里,“首由增产节约委员会召开会议,潘汉年、许涤新同志出席讲话,动员他们在上面交代,然后按行业分成五个大组,每天下午开会,由他们自己互报互评,我们派人监督”。这无疑比过去身处所在工厂商店,任由工人群众面对面揭发斗争的状况要好得多。刘念义因此特别表示对政府保护的感激,称:“过去怕劳资见面,怕斗争,听了报告后,‘紧张’可以松一松了。”“政府过去一再说宽大与严肃相结合,现在是兑现了。”

不过,即便是“背靠背”的坦白,同样备感煎熬。由于市场不健全和法律不完善,当时工商业界偷工减料、偷税漏税及盗窃国家资财等现象司空见惯,几乎没有哪个资本家完全清白。因此,在互助互评之初,大家因害怕秋后算账,不敢大胆坦白。有鉴于此,许涤新召开各组组长会议,贯彻上海市委指示,严格批评了混过关的思想,警告资本家们“如再不彻底坦白,一定过不了关”。自 4 1 日起,业已开始的第二战役的重心即转到解决重点户和大户的问题上来,特别是这 303 户上层资本家的 390 家企业,都被派进工作队“发动工人店员检举”。很快,章华来了 7 位不速之客,他们都是由市增产节约委员会指派的。刘家的其他企业也要接受检查。

在“兵临城下”的情况下,刘鸿生和他的几个儿子对坦白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分歧。自互评开始后,刘家便经常举行家庭会议交换意见。此时,病榻上的刘鸿生对政府不断要求坦白交代表现出极大的不理解,因为在他看来,刘氏企业在这几年中没有什么违法行为。当有人指责他同原华东纺管局陆高谊的贪污案有染时,刘表示:“我送呢料给陆高谊是有的,但是除此以外绝对没有什么问题。”面对同业指责章华 1950 年加工军毯粗制滥造的问题,刘认为,“纺管局应该负主要的责任,因为我最初就警告他们,用精纺机器来做粗纺的成品是不行的,纺管局的专家却说可以”。刘鸿生坚决不肯背负莫须有的罪名,他对儿子们发牢骚:“我自己有错误就应该承认,假如为了避一避风头而勉强承认,我是不干的。”“人家总认为我刘鸿生得到政府的特别照顾,试问五反之后,我要不要出来呢?那时我怎样面对群众呢 ? 我情愿死在五反的斗争中,不愿意躲避五反,藉此多活几个丑年。”他甚至准备写信给潘汉年副市长,好不容易才被刘念义等家人劝止。

很明显,刘鸿生对“五反”运动的用意理解并不深刻,或许他根本不清楚这是一场旨在改造资本家和私有制的“阶级斗争”。无独有偶,同是“大资本家”的吴蕴初想法和举动和刘别无二致。吴亦深信其天原化工厂根本没有问题,反而对儿子吴志超的积极交代极为不满,倍加责备。吴志超却告诉父亲:“现在时代不同了,要向工人阶级彻底交代,你自恃有地位,想讲交情,是没有用的。”

相形之下,身处斗争第一线的刘鸿生几个儿子则更为务实。在他们看来,公私合营是势所必然,刘家企业“反正是完了,早点送掉岂不更好”。因此,“口头承认心里怨”,积极配合政府坦白“罪行”,甚至夸大盗窃和偷漏数字,只求早日过关。刘念礼最初的坦白曾被认为不具体,其所在的五金组曾找他个别谈话。此后,他很着急,竟把新中国成立前廉价向救济总署购买器材一事也算作盗窃国家资财做了交代。仅此一项就达 224 亿元之多,终使刘家坦白数目加到 400 亿元左右。不仅如此,刘念礼在小组中答复同业针对西北羊毛整理厂的质问时,干脆把责任一股脑儿推给了生病的父亲,说:“我经过大家的启发后,认为他是可能有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因为他是一个大资本家,国内外朋友又很多。”

刘念义遇到的最大麻烦是汇报偷工减料的细数,他极力辩解掌握具体数字的难度:“做老板的人总的情况是知道的,但算细账实在不来事。例如我每天七点多钟就要来开会,晚上七点多钟才开完,跑回去吃饭后眼睛实在睁不起来,但是不敢睡,只好在沙发上躺一躺,又爬起来算,算到半夜二三点钟,仍算不清楚。当初我曾问高级职员,他们都说我厂里无啥问题了,自己也信以为真。”不过,即使这样,他仍被一些人揪着不放,几次都过不了关。情急之下,刘念义表示可以将其所属的两个厂全部作为“敌产”上交给国家。

刘念智在刘鸿生几个儿子中最能干,担负职责最多。相应的,他的坦白过程也最为曲折,过关最难。书面补充前后共坦白了 20 多次。最初他只承认盗窃二只麻袋、二扇破铁门,后增加了偷税漏税总数百万元。此后,刘念智心灰意冷,恨自己姓刘,他认为“永远交代不清”,因之对坦白丧失了信心。后来经过小组的反复动员,态度有所转变。为求早日过关,刘念智每天都补充新材料。他甚至把抗战胜利后申请到的官价外汇、向善后救济总署配到的物资与当时市价的差额,都算作“隐匿伪产”。在交代章华毛纺厂中,对偷工减料的方法也说明很详细,几乎点滴不漏,他为此开罪了毛纺同业。事实上,由于“五反”运动前政府加工订货所支付的工缴费用远远达不到各家毛纺厂的生产成本,故企业要想生存,只能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成本。如果将此一做法算作“偷工减料”,那么政府也难辞其咎。这也是毛纺同业资本家们不满刘念智的主要原因所在。刘不仅揭了同业的底,也在会上痛斥父亲“是个在旧社会中混过 45 年的唯利是图的投机家”,说父亲是“无立场唯利是图的典型”等。

上层资本家小组互评的过程火力很猛,通常的情形是,在受到其他资本家揭发的同时,自己也在攻击他人,以求“戴罪立功”。刘念义批评刘靖基不赞成公私合营,说:“只有刘靖基是不希望公私合营的,他是想自己搞,因他经济观点较重。”刘念智不仅检举许多毛纺同业的所谓不法行为,而且对同组的其他商户也一样尖锐批评和揭发。 4 13 日,上海市委报告中央:“五反”运动第二战役胜利结束。可是,上层资本家们的互评互助仍在继续。同其他资本家一样,刘鸿生父子早已身心俱疲,他们最盼望的,莫过于快些结束无休止的坦白与揭发。

三渡过险滩:政府保护下最终过关

4 月下旬,上海“五反”进入第三战役。按照上海市委的部署,上层资本家的互助互评活动从 4 18 日开始转入总结会阶段。资本家们逐一在各行业各厂店的工人、店员代表面前做最后的坦白交代,以求职工代表的谅解。

6 天之后,刘家父子盼望已久的最后过关也终于开始了。 4 24 日上午,刘鸿生家族的几个企业联合过关。病榻上的刘鸿生委托刘念智全权负责。刘念智向工人交代了中华码头公司的问题后,又代表刘鸿生交代章华的问题。他一再说明刘鸿生本人对不能亲来会场向职工低头认罪深表歉意,接着检讨了过去分化职工的不端行为,并号召其他兄弟彻底向职工交代。

工人代表们开始时的发言可谓“万箭齐发”。他们尖锐批评刘念智过去表面进步,其实是“笑面虎”;接着又指责刘念义想将两个工厂作为敌产交出的态度属于逃避责任,极其错误。最后,批评刘念礼不虚心不诚恳,说 1950 年“二六”大轰炸时只是担心机器损坏,对工人死活漠不关心。他们纷纷质问刘念礼:到底谁养活了谁?工人代表的发言事先均已经过工作队的精心安排,因此,在最后杀一杀资本家的威风之后,紧接着工人们的发言就变得苦口婆心了。他们表示,刘念智坦白比较彻底,应该团结。鼓励他“勇敢负起生产责任”,还“很诚恳地提出许多改进业务的意见”。最后,工人代表们一致同意把刘家三兄弟全部都升为基本守法户。

当然,刘家顺利过关的根本原因还是中共中央基于统战的政策考虑。早在“五反”第一战役正式开始前中央便指示上海市委划分守法户和违法户的标准不能机械,“有些大户营业额颇大,而违法所得在一千万元以上,情节不恶劣,坦白较好者,亦可算做基本守法户”。 4 13 日当第二战役如火如荼地进行时,薄一波向中央提出,如果将上层资本家大部列入严重违法户或完全违法户的话,“以后继续团结使用将发生困难,应根据其政治态度及其企业的设备、技术、产量、工人等情况,从轻处理,一般给以守法户、基本守法户或半守法半违法户的通知书”。事实上,政府很清楚刘鸿生在工商界的影响力。相对于荣毅仁、盛康年等年轻资本家,刘氏无论资历或人脉都是当时上海工商界当之无愧的老字辈。正因如此,早在上海解放前,中共便积极开始对他的统战工作,最终动员他返回国内。中央坚信,对刘氏成功的统战政策,可以有效地说服更多当时仍滞留海外的工商界人士返回大陆。当然,除考虑到刘氏在工商界的影响力外,政府亦看重刘氏企业的重要性和影响。 4 30 日,上海市委将对上层资本家宽大处理的意见上报中央并获肯定。其中就具体陈述了刘鸿生家族应列为守法户的理由,称刘家“经营对国计民生有利的主要工业,工厂大、工人多、设备佳、技术好、生产丰、纳税多、作用大”。

刘鸿生父子并不能真正体会中共中央的考虑和决策。能够被定为“基本守法户”的结果已大大出乎他们的预料。毕竟在整个坦白过程中刘家父子交代的“五毒”金额高达 829 亿元之多,按照“五反”前上海市委公布的犯罪标准,“基本守法户一般规定以违法所得一千万元以下者”,刘家根本不可能属于基本守法户,列入严重违法户都绰绰有余。因此,经历了长达 3 个月煎熬的刘家父子对顺利过关和被列为基本守法户深表庆幸。刘念义称:“潘副市长讲的斗争尖锐,处理宽大的政策是兑现了。”之前满腹牢骚的刘鸿生也终于放下心来,他私下表示:“对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态度很服帖。”

“五反”运动过后,刘鸿生家族算是“劫后余生”。不仅如此,刘鸿生父子还都被推上领导岗位。刘鸿生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赴北京开会期间受到毛泽东设宴款待。刘家几个儿子们也相继出任了上海市政协委员、市工商业联合会、民主建国会的重要职位。刘鸿生对这个结果显然始料不及,也感恩不尽。这应该是为什么运动结束数月之后,他还会写信将滞留于香港的儿子刘念信骗回到上海来的重要原因。

二、 章华在“五反”中濒临绝境

尽管刘鸿生和他的儿子们庆幸自己终于顺利过关甚至得到政府的重新肯定,但是,刘家企业的生存状况却着实难以令他们满意。受到“五反”运动的影响,章华等厂已濒临难以为继的困境。

总的来看,“三反”、“五反”运动前夕,章华仍可维持开工生产。尤其是 1951 年,经营状况一度显现好转迹象。公司曾在 1950 年严重亏损,亏损额高达 49 亿元,但 1951 年全年稍为好转,仅亏损 8000 万元。这一结果固然同刘鸿生等人的努力分不开,但也与抗美援朝战争的影响下,政府不时为企业提供订单和贷款的帮助有关。再加上, 1951 7 月以后政府所实行的大幅减税政策,章华所用的国产羊毛原料税率从原来平均 20% 降到 5% ,税额减少了 75% 之多。不过,短暂的好转,很快随着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而停止。 1952 年春,“三反”、“五反”运动开展起来,全国各部乃至国营企业和银行对私营工商业唯恐避之不及,加工订货随之停止。很快,“市场平疲、成交量减少,私营工厂生产陷于停顿”。章华“营业非常清淡,销路几乎完全停顿”。此时,章华并厂和筹设麻纺织部进至关键阶段,“有关建筑、麻机、麻料等用度万分迫切”。但银行却“一律停止任何放款”,“故公司头寸异常拮据,以致告贷无门,几有无米之炊之势”。

情急之下,刘鸿生只能求救于远在香港的程年彭和华尔康。程、华二人在 1949 年上海解放前夕携章华公司的巨款和设备前往香港,为刘鸿生在港开拓实业作准备。后来,刘选择返回大陆,程、华二人留在了香港。刘致信二人,表示“本公司在此生死万急之秋,深信我公定能惠予援助,决不致听其危急而不顾,特函恳商务祈迅速汇港币十五万元,千万勿迟”。

当然,营业萧条和资金短绌尚不足以全面反映章华的困难局面。 1952 2 月,实行不足半年的毛纺业货物税税率从 5% 恢复至 1950 年初的 20% ,税额较 1951 年下半年增长了 75% 。章华及上海毛纺业对此均不满意,他们抱怨政府“减征的期限太短,而国毛的增产,却非三年后不易见效,短期减征是起不了作用的”。他们批评政府此举“有悖于政府扶助国毛业的宗旨”。

章华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货物税税率的提高,更大的负担还在于补缴 1951 年的营业所得税。在政府看来,上海私营工商业在 1951 年捞了一大把油水。依照薄一波的统计:“ 1951 年国家以加工定货、收购、购买军事用品机器等方式投到上海私人企业中的款项,约为 20 万亿元左右,资本家赚的和盗窃国家的钱,至少在 9 万亿元左右,核之税收、汇兑这个数字都是符合的。”因此,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明确表示至少要征收 1.8 万亿元的所得税,获得中央肯定。接下来,上海市政府便紧锣密鼓地布置征税,接替顾准新上任的税务局局长宋季文表现得很积极,截至 3 19 日已实收税款 1.3 万亿元。

多达 25 亿元的所得税数目实在让刘家吃不消,就连上海市委后来都意识到私营厂家在 1951 年的营业状况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上海市委 1953 6 月的调查显示:“根据 18 家典型户的调查,实际盈余为 2006 亿,但其中 15 家由于期末存货估价太高,及剔除费用过严,增大了盈余,缴纳所得税 11272900 万元,占实际盈余数的 56% 左右。”报告中特别提到章华毛纺厂的情况:“最突出的如章华毛纺厂,因期末存货高估虚增 73.09 亿元,为实际盈余 21.57 亿元的 3.38 倍。此项期末存货估价太高的结果,不仅使私营企业在 1952 年税收负担加重,影响了资金周转,同时又造成了 1952 年期初存货估价偏高,影响了 1952 年的盈余。”事实上,正如本文前述,章华在 1951 年实际上仍在亏本运营,并未真正盈余。

此时掌管章华的是刘鸿生最能干的四子刘念智,他面对补缴巨额所得税的压力,向父亲抱怨:“我最倒霉,家里把最困难的问题交给我,父亲病了一定要我来支持章华,现在我要缴二十五亿的所得税,有什么办法!”共产党员刘公诚想藉章华缴纳所得税的困难将刘家个人藏于海外的外汇抽回,他询问刘鸿生“到底有多少外汇?”并提议应设法提回来完纳章华欠款的所得税。不过,刘家的海外存款似已不多,刘鸿生很肯定地答复刘公诚:“详数也不知,不过几千元港币罢了。”面对巨额的所得税数目,刘鸿生几个儿子很悲观,他们想到了用公私合营来卸包袱。刘念礼对兄弟们说:“今后的问题,该是如何争取公私合营。”刘念义甚至指责父亲刘鸿生:“你太乐观太硬,我早就主张我们应尽量争取所属企业归为公私合营。”

在缴纳所得税的同时,同其他企业一样,“五反”运动后,刘氏企业尚须退还他们的违法所得,这成为刘家和当时各上层资本家过关后最担心的问题。

之前,刘鸿生的几个儿子们为顺利过关,交代并最终得到政府核实的“五毒”金额共达 829 亿元。不过,刘念义等人很快便发现,他们并不需要偿还那么多。 1952 5 月初,当“五反”运动接近尾声时,中共中央出于团结资本家和在“五反”运动后恢复生产的考虑,决定放宽退补金额和退补时限。对于退补数额,规定:上海虽打出违法金额 10 万亿,只应核定为 4 万亿。秉持这一精神,上海市委在认定私营工商业户非法所得为 84679 亿的基础上,最终核定退数为 37519 亿,削减了一半以上。同时,上海市政府还内定对各资本家,在严格控制退补总额的同时,实行分期退补的办法。 1952 年退补一般延至 9 月份以后开始,年内退 1 万亿到 1.5 万亿现款,其余在 1953 年、 1954 年分期退清。对刘家而言,这当然是不幸中的万幸。章华毛纺厂经减免后最终确定的退款总数为 11020760469 元。刘念义曾表示称:“政府在处理退款时的确十分宽大”。

尽管政府给予部分减免并放宽退款时限,但刘家很清楚,困难重重的章华毛纺厂根本无力承担缴税和退款的双重压力。直到 1954 7 月章华即将被公私合营时,公司尚欠缴“五反”退款 92 亿元之多,这成为后来转作政府公股的主要来源。退款数额不菲的状况从刘家另一核心企业--大中华火柴公司也能得到印证。大中华应退现款 8 亿多,并要求年底前退清。刘念义因此大叹苦经道:“要在今年年底前退清是有困难的,甚至家里生活也要靠香港的大中国 ( 火柴公司 ) 的薪金,每月四五百元港币。因此只好将我太太存在美国的九千元美金汇回一千元,部分作退款,部分贴补家里开支。”刘鸿生自 20 世纪 30 年代初便确立刘氏企业的投资理念,即“不把鸡蛋放在同一篮筐”。他曾告诉儿子们:“保证我家应付严重危机的另外一个因素是:我并没有让我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筐子里,那就是说,所有我的资财都是分开投资的。如果一个企业组织亏损了,其余的还可以赚到大量利润。总起来看,在收支差额上还会表现出一种盈余的情况。”很明显,这种设想在“五反”运动中刘氏各厂普遍萧条的境遇下很难实现了。

刘家父子都认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章华上交给国家来抵债,但这又不被政府所允许。除此之外,章华的活路似乎只剩一条,即“应由政府协助将存货运销至新民主主义国家,方有款可退”。刘家的这种表态,无异于宣告刘家已无回天之术。

除负担沉重外,造成刘家企业经营困难还有另外一些因素。有报告称:“五反”运动使公司的资方代理人跟着受到了连累,亦成为斗争的对象。因此,运动过后那些熟悉生产的资方代理人多推脱不愿继续负责,甚至有意和资本家保持距离。据说资方代理人的频繁辞职使刘念智情绪很消极,他甚至想到了自杀。  更重要的是,“五反”运动使作为资方的刘家备感羞辱,原先受全厂敬仰的光辉形象不复存在,甚至开始在厂内抬不起头来,相反,工人在厂内地位提高了。刘念礼干脆顺水推舟,表示:“现在国营有提拔工人当行政干部,私营是否可提拔工人当‘资方代理人’。”这种行为无疑是在有意推卸生产责任,潘汉年副市长很快便对这种现象给予了批评,但是,政府显然明白刘家生产积极性不高是不争的事实,将其态度归纳为“应付、等待、观望”。

这是“五反”运动接近尾声时章华面临的切实境遇:一方面是销路停顿和资不抵债;另一方面却是“资方代理人工作不够负责,相互有些意见,情绪消极,生产信心不高,因此次货奇多,资本家对减少次货争取国营公司加工订货信心不高”。

三、 政府的考量与举措

一紧急维持:“五反”中政府向章华放款、收购

1952 3 26 日,“五反”运动第一战役即将结束,刘家自“三反”、“五反”运动以来,首次申请到银行大笔贷款。这次贷款金额共 8 亿元,方式是将章华存货抵押给中国人民银行,同时以刘氏另一家大型工厂上海水泥公司作担保。对刘家而言,这项贷款多少可以缓解补交 1951 年所得税的沉重压力。不过,令人费解的是,“五反”运动毕竟是以资产阶级为斗争对象,况且章华自身也并不“清白”,又为何会得到政府贷款呢?

事实上,和“五反”运动中央委派薄一波亲自督阵上海,严禁工人直接冲击上海大资本家的情况一样,这说明了中共中央对上海作为全国经济中心以及上海大型企业的重要作用还是有相当顾忌和考虑的。自建政以来,中共中央就十分重视上海对于全国经济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此,即使发动“五反”运动,中共中央和上海市委曾主张要“五反”和生产两不误。当运动第一阶段结束时,坐镇上海的薄一波还是明确报告中央称,第二战役还将“继续做到一面‘五反’,一面维持生产”。甚至提出:“在四月份内继续投放三万六千亿元,进行收购,加工订货,并适当开放银行贷款,以维持生产。”这个报告得到中央的肯定,毛泽东且批示强调:“尤其不误生产,极为重要。”

除了重视上海经济影响的因素外,在中共中央观念里,对私人商业可以采取压制、打击的政策,对私营工业则需要注意其对国计民生的正面效应。二者虽都存在资本主义剥削的一面,但私营商业因不直接创造价值,因而更“具有剥削性质”,而私营工业则因创造价值,有着积极作用。毛泽东明确指示:“五反”运动的重心是“着重打击投机商人而不是着重打击工业资本家,可能争取绝大多数资本家拥护我们”。特别是,上海“大资产阶级所有的企业,因其技术进步工人众多,产品量大,不论在经济上、政治上都较私人中小企业为重要”。因此,作为上海毛纺业的龙头企业,章华老板不仅能够在“五反”运动中顺利过关,而且在当时条件下还能够获得贷款便不难理解了。

进入 4 月以后,上海市政府的财经工作重心更为明确,即“从三月份的突击税收转为恢复生产,以便有效地执行五反斗争与生产相结合的方针”。市政府决定,不仅银行贷款的“投放金额将较三月份更大”,而且市增产节约委员会专门成立了加工订货委员会,会同中百公司向私企提供加工定货及存货收购。这对于陷入绝境的章华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五反”运动前后这段时间中,中百公司曾向章华公司收购价值 250 万元的存货,这一举措多少给身处绝境中的章华带去些许慰藉,使主持生产经营的刘念智心存感激。

因此,在“五反”运动的暴风骤雨中,章华身陷绝境,但仍能挺过最艰难的时刻而未致歇业倒闭,同政府在贷款和收购两方面的尽力维持是分不开的。

二期许好转:“五反”结束不久政府的举措及其成效

“五反”运动前所未有地暴露了私营工商业者在政治、经济上与新政府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毛泽东于运动结束时提出:“中国内部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但是,“五反”运动固然要将在民族资产阶级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私人资本家打倒在地,却并未能完全改变私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仍旧占有相当比例的现实。“五反”运动中后期,包括刘鸿生家族在内的众多资本家因对前途绝望,要求公私合营,这种情况不能不让中央深感被动。毕竟,此时国营经济在很多方面尚难完全取代私营经济发挥作用,将私营经济大批转为公私合营或公有,政府方面无论如何都难以应对。因为一旦管理、经营不善就会造成工厂倒闭、歇业,整体经济就会出现大恐慌,成百万上千万工人将衣食无着,进而影响政治稳定大局。很显然,这也是中共中央在“五反”运动进行了不过两三个月时间就马上刹车,并采取措施安抚私营工商业者的一个重要原因。周恩来就此曾专门对各地负责统战工作的主要领导说明,现阶段还是要强调资产阶级两面性中积极的一面,“要发挥资产阶级的积极性,让它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经济事业,使我们的经济能更快地发展”。毛泽东也数次向黄炎培表示过同样的意图,要求黄能够向上海工商界传达。

就在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最高领导人相继做出继续团结民族资本家以利用私营工商业积极性的指示同时,上海市政府亦明确将改善经营、发展生产作为最核心的工作。上海市增产节约委员会专门设立市加工订货委员会和各区生产委员会,直接领导私营企业的生产工作。在这期间,各区生产委员会进行了调查研究,按照营业性质和生产情况对工商户进行“排队”,分为生产正常的、暂时有困难而将来有发展前途的以及专靠欺骗消费者起家而没有发展前途、势必淘汰的三类,以便按照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加工订货,扶助其生产。毛纺织业被肯定对国民经济“有利无害”,章华被认定虽有困难,但“潜力很大”。在这种大背景下,上海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维持与重振以章华为首的上海毛纺业的举措,包括:协助刘家完成并厂、贷款减税、动员参与物资交流以及开展劳动竞赛。

(1) 协助刘家最终完成并厂。通过并厂节省开支是刘家 1950 年就有的计划, 1951 年下半年工会虽然原则上表示赞同并厂,但第二、三厂的工人们仍顾虑人事安排和工资待遇等是否有变而不愿搬迁。同时,并厂的过程需要大量修建新的宿舍安置工人及其家属,因此执行起来颇费时日。 1952 年初“三反”、“五反”运动爆发,并厂事宜随之中断。 5 6 月间,“五反”基本结束时,为提高刘家的生产积极性,章华厂的工会对并厂予以热情支持。刘念智曾说:“章华毛纺厂在并厂时劳方协力克服困难,给资方很大鼓励。以前并厂,人事、待遇等等很伤脑筋,现在工会主席拍胸脯说,刘先生,只要你积极搞生产,职工问题由工会负责解决,于是并厂很顺利完成了。”

(2) 提供减税和贷款。“五反”运动开始后不久,章华的货物税重新恢复到 1951 年下半年以前 20% 的高税率。但“五反”运动一结束,政府却又主动将章华的货物税降至 5% ,使章华本应上缴的货物税总额减少了 75% 。除税率降低外,“五反”运动结束后直到 1952 年底,章华又数度获得政府银行或公私合营银行的贷款,且金额不菲。

bb1.png

几笔金额不菲的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章华因“五反”缴纳 1951 年所得税和偿还违法所得金额而造成的资金短缺问题,使得购买羊毛原料以维持甚至恢复生产再次成为可能。这无疑是受到刘家欢迎的。

(3) 积极鼓励物资交流和推动劳动竞赛。受到“三反”、“五反”运动的影响,城乡贸易骤减,上海一度“银根紧缩、市场萧条”。鉴于此, 1952 5 月初,上海市财委提出 4 点解决上海经济困难的方案,其中第一点是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以活跃市场,指出“城乡物资交流问题是恢复上海经济的基本关键,请中财委考虑进一步促使各大行政区迅速恢复物资交流,支持上海”。 7 10 日,中共中央在给华东局关于 1952 年下半年工作任务的指示中也明确表示:“必须从现在起明确继续贯彻增产节约、搞好工农业生产与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

1952 5 月,中央贸易部召开了全国土产交流会议,很快,毛纺业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到城乡物资交流中来。这种由政府出面组织起来的交流会可以让厂家和消费者直接见面,避免商人从中渔利。和之前的物资交流会相比,“五反”后上海市政府组织的交流会扩展到天津、南京、武汉、广州等各大、中城市,范围明显扩大。这对于身处困难局面下的章华毛纺公司,无疑是一件好事,刘家不仅派员赴南京参加交流,还曾联合同业有组织地赴中南和苏南区进行推销。

然而,即使政府本身,也承认交流会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购销计划不平衡,滞销品推销不了,以及私商经营能力很低等。”刘念义对物资交流会不抱太大希望,在他看来,呢绒和火柴这类滞销品“在大会上不会有销路的,即便是有,也会由国营公司去做”。此外,由于 1949 年以来章华践行新政权提出的毛源国产化和产品大众化的宗旨,其所制产品质地较粗糙得不到消费水平较高的城市居民的喜爱;二来因造价过高又无法获得乡镇农村消费者的认可。因此,章华在交流会上成交的数量不大,效果不明显。

就在毛纺业热火朝天地参与物资交流会的同时,章华厂内按照政府要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劳动竞赛。在私营工厂内开展劳动竞赛,是同增产节约运动分不开的。上海市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始实际上是伴随着 1951 年下半年后的“捐献飞机大炮”运动而来,当时的目的在于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和国家建设。 1951 11 月,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曾提出:“华东地区内一切国营工矿、交通、邮电和其他财政经济部门,及一切公营与公私合营企业,要在一年内为国家增产节约价值三万五千亿元的财富。”这一目标是公开提出的,其在“党内所定的增产节约目标是七万亿元。”随后“三反”、“五反”运动的冲击,增产节约运动中途停了下来。不过, 1952 5 6 月“五反”运动刚一结束,上海市委便又将增产节约列为今后一个阶段中五项中心任务之首。随着新一轮加工订货和国营公司收购的开展,通过劳动竞赛以增加生产便很快在章华开始落实,“端正职工劳动态度开展劳动竞赛,减少次货,推动资本家生产积极性实为本厂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

在章华厂内实际负责推动劳动竞赛的是增产节约委员会。早在“五反”运动前, 1951 6 7 月间章华厂内已建立由厂内党、团组织和工会人员共同组成的增产节约委员会,具体负责制订增产节约计划以及监督资本家的生产。尽管增产节约、劳动竞赛的初衷在于减少次货和鼓励生产积极性,但是,由于“五反”运动后章华的市场销路十分萧条,产品滞销,即便是生产增加,对章华也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因此,这时的劳动竞赛,最主要的意义还在于减少章华承制政府和国营公司加工订货生产中的次货率,降低政府和国营公司的损失。

“五反”运动之后政府特别重视次货率的问题,不是没有原因。资本家们在“五反”运动中普遍受到冲击,一时大多变得灰头土脸、一蹶不振。这种消极情绪直接反映到对生产的组织与管理上,一个明显的后果,就是次货率普遍升高。据章华工会方面报告:运动以来,由于管理方“情绪消极,生产信心不高,因此次货奇多,资本家对减少次货争取国营公司加工订货信心不高”。同时,为防止资本家重犯“五毒”,国营公司对产品的收购标准愈发严格,导致“过去次货率为 20% 30% ,现一般达到 50% 60% ,最高时达到 80% 。”刘念智等毛纺业主对此也颇不满意,他们抱怨:次货率升高的主要原因是“中百验收无统一标准”、“不懂技术验收过严”造成的。

“五反”运动以后,无论是公司外部旨在活跃城乡经济的物资交流会,还是公司内部旨在减少次货率的劳动竞赛,都很难从根本上让刘氏父子重拾生产经营的信心。相反,他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章华独立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

四、运动过后:章华无法独立经营

物资交流和劳动竞赛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在“五反”运动后重振毛纺织业的意图,减免退款、增加贷款、订货、减税和协助并厂等举措也给予身处绝境的章华以帮扶,但对刘家而言,依然面临着严峻现实,私营工商业赖以生存的市场不见了,从内到外、从产到销,章华已逐渐依附于政府的羽翼之下。

一产、销“颇不自由”

(1) 政府对国毛供销环节的掌控

1952 6 月,上海的“五反”运动尚未完全结束之时,中央纺织工业部、贸易部就已联合下达通知,指示 1952 年及以后的羊毛要由中国畜产公司负责统一供应,各地国毛联购处一律取消。国营畜产公司向各厂供应羊毛的具体办法是另组配购处,接受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关领导。 1952 8 1 日,华东区国毛联购处宣告解散,新的华东区国毛联配处筹组成立,实际负责向上海各私营毛纺业核配国产羊毛。

新成立的国毛联配处虽同以往的国毛联购处只一字之差,但性质却有着本质区别。同完全属于国营性质的华东区国毛联配处不同,华东区国毛联购处虽属于华东区纺织管理局管辖,但属于公私合营性质,上海许多私营毛纺厂的董事长或经理人均涉足其中,甚至参与国毛的选择、采购和分配。在联购处内部,刘鸿生、杨立人及各毛纺业大厂业主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此外自 1950 年初旧国毛联购处成立伊始,为避免毛纺业盲目抢购国毛和出于掌控原料的愿望,政府订有“联购不自购”的准则,但从章华的情况来看,政府的限制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因为通过联购处购得的羊毛无论在花色、品种还是在价格方面可选余地要小得多,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刘鸿生等大资本家们也愿意自行寻购国毛。因此,实际情况是,章华往往一面通过向联购处购买国毛,一面亦尽可能自行联系皮毛商行寻觅卖主。这种状况政府心知肚明,不过一时无能为力。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对羊毛原料尚未完全控制,部分私营工厂和羊毛投机商手中还积存相当数量的羊毛。

1952 年的“五反”运动一方面打击了羊毛投机商,另一方面国家行政机关、国营商业部门等单位共同组成了原料的分配审核及采购组织,负责对毛纺业原料统一分配工作,规定私营工厂生产所需原料必须经过一定的申购和核批手续。在此背景下成立起来的国毛联配处,将原国毛联购处全部私营企业投资退回,由国家完全掌握了国产羊毛原料的供销环节。从这一刻起,章华获取羊毛的途径就只有仰政府之鼻息了。刘家最多只能盼望多从银行获得一些贷款,以此来向中央纺织工业部配得进口外毛或者从华东国毛联配处购买国毛。可以肯定,这一幕绝对不是刘鸿生所乐见的。

(2) 呢绒“大部分售予国营公司”

除原料被政府全面控制之外, 1952 年“五反”运动以后,产品销售渠道也很快被政府垄断。虽然政府考虑通过参加物资交流来解决销路,刘鸿生也曾试图到华北、东北等地进行推销,但是,一方面受到“三反”、“五反”运动影响,市场凋敝,毛纺业普遍少有销路;另一方面由于 1949 年后章华的呢绒制品造价高昂、质地粗糙,找不到可靠的市场,再加上公司由于补缴 1951 年的巨额所得税和“五反”运动坦白的应缴罚款,都要转移到产品的成本上去,诸多因素都使章华毛纺公司的产品更难适应市场的需要。一方面产品没有销路,一方面要偿付大量款项,同时还要从国营部门购买价格不菲的原料以维持生产,章华只能不断地向各大银行、其他厂家贷款。但借贷又会有高额利息,使公司负债累累。唯一可行的解决方案,是将产品出售给国家。

就章华当时的主要生产品来看,刘鸿生设立麻纺部的初衷便在于其可以销售给政府而获得稳定的销路。 1952 6 7 月间,章华麻纺部正式试车出货。从此以后,章华所产的麻袋完全由国营公司,特别是华东区纺织管理局和中国粮食公司配售。依照这一模式,经过刘家父子的四处努力,到 1952 年底,章华的其他制成品,包括“细呢、粗呢、毛毯等产品,也绝大部分售予国营公司”。这样一来,可以肯定的是,章华事实上主要只能依靠政府的加工订货来谋生,甚至主要只能依赖于国营公司对其产品的收购。

二内外监督的强化:“专款专用”与“专料专用”

在章华营业极度清淡之际,各大银行受命伸出援手,贷款给章华。据统计,截至 1952 5 月底,章华共贷款达 44.2 亿元。 7 月中旬及以后,随着增产运动的重新开始,章华陆续向政府借贷本利共 25 亿元。为了争取银行之后持续的借贷,章华制订了很详细的还款计划表 ( 见表 2)

bb2.png

根据这项还款计划,即使按照最理想的生产经营状况,章华若要还清全部贷借款尚需到 1953 6 月。但事实上,由于营业清淡、销路难觅以及政府收购时有拖期等原因,章华总是屡屡拖延还款期限。这种状况至少说明,在之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章华已根本没有不依赖银行而独立生存的能力。而就在批复和准许章华贷款的同时,人民银行要求章华必须建立专款账户,以利银行对其用款进行监督,保证基于国家订单取得的“专款”能够“专用”到国家订单的生产上去。

“专款专用”是中国人民银行向私营企业进行现金管理的一种方式。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企业设立专款账户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资本家将银行贷款移作他用。从政府的角度,有了“五反”运动的经验,这种制度性的监督是必要的。

具体而言,自 1950 年下半年开始,章华开始承制国家的军服呢和军毯订单,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常常能够较容易地获得国家银行贷款。“五反”前银行贷款往往只要求章华提供较详细的生产计划和还款期限,对于贷款的实际用途即如何来使用分配确实较少给予监管。“五反”以后,“专款专用”制度的设立使银行对贷款的监督力度大大加强。在具体实施中,因为不信任借款的资方,银行通常还借助于厂内工人的配合。如银行定金下拨后,即在人民银行监督户下开立专户,同时资方要根据成本表,拟出资金调度表,并要经工会审查同意,然后各执一份备案。资方提用定金时,须预先向工会说明用途,附上发票和抬头支票。工会根据资金调度表,审查同意后,在支票背后盖章,人民银行才允许支取。不在调度表内的支付,工会一般都予拒绝,同时工会也登记下每笔支出。调度表内某项费用额度用完,工会便不准资方再支取。

章华受到人民银行对贷款使用环节外部监管的同时,还必须接受来自工厂内部增产节约委员会对其生产环节的监督。增产节约委员会“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成为企业中的常设机构”。“有关生产中的重大事情,须经过增产节约委员会讨论作出决议,建议由资本家去实行。”其中,核心的一项是关于原料的采购和使用。事实上,这一监管方式早在“五反”运动以前就已经开始了。 1951 7 1 日,章华增产节约委员会下设的原料验收小组正式成立,具体规定验收办法如下:

一、设立调查员两人,由本组内组员轮流担任,在各种原材料请购单开出后,对所请购的原材料向外采听市价。二、公司方面对厂里所请购之一切原材料,得到各商号报价单时,请公司将各商号报价情况随时通知本组,以资参考。如遇价格或品质不符时,本组有权指定向其他商号采购。三、请公司将一切所购原料,在送厂时,须将价格在送货单上注明。四、本组组员排定值日名单,交货料组备查,每组员轮值一天,凡值日组员不得离厂,如有物料须要验收时,由值日员会同该用料单位之验收人员,一同验收,认为可收时,由值日员在验收小组各章上,加盖本人图章或签字。五、验收小组之各章,由货料组保管,非经值日员盖章或签字无效。

如果说“五反”以前验收小组主要任务是监督资本家所购料的数量和质量的话,那么,“五反”后,由于羊毛原料完全由政府统配,验收小组的任务则转向强调“专料专用”。“登记进厂的原物料和出厂的成品,并且掌握配料单”,目的在于防止资本家将原料移作他用或偷工减料。

本来,“五反”以前,章华还借着承制工业用呢的名义,尽可能地向政府申请配给进口毛条。由于工业用呢对毛质的要求并不高,质地较粗的国产羊毛便足够应付。这样一来,章华完全可以将有限的进口毛条移作生产较符合于市场需要的精纺制服。但是,“五反”以后,通过对“专料专用”的监督,使得转移和挪用专项原料的可能性也变得微乎其微。

“专款专用”和“专料专用”的双管齐下,加之已有的原料渠道被国家管控、产品销路大部分售予国营公司,章华的生产经营几乎从内到外全部在政府的监控之下。刘鸿生等人显然明白,他们的经营活动事实上已受到国家政权及工会的深刻影响,经营权不可避免地遭到削弱。时至此刻,摆在章华面前的道路似乎只有一条,那就是“老老实实地接受政府和工人阶级的领导了”。

结语

1952 年“五反”运动前后,一方面,刘鸿生家族经历了政治运动的巨大冲击,章华濒临销路中断、资不抵债的绝境;另一方面,政府鉴于刘家的地位以及章华在毛纺织业的影响,适当保护刘家过关,通过贷款和收购维持章华度过最艰难的时刻。当“五反”运动接近尾声及结束以后,政府出于恢复生产和保证经济的考虑,又试图重振毛纺业和章华公司。这些举措主要包括:动员工会协助刘家完成并厂、继续持续地贷款和减税、动员章华参与物资交流以及通过劳动竞赛的方式提高资方的生产积极性。尽管这些举措的效果并不都很令人满意,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刚经历了“五反”运动、惊魂未定的刘家所乐见的结果,确是不幸中的万幸。

但是,这些措施更多的也只是一种“治标”之策,最大的成效仅仅在于维持企业不致倒闭,却不能扭转“三反”、“五反”运动给企业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消极影响。“三反”、“五反”运动后,政府更加注意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管控。从原料到销售,从贷款到生产,由内而外进行全面监督。而章华公司虽仍属刘家所有,实际上早已资不抵债,并且失去了生产经营的主导权,逐渐同市场割裂开来。

刘鸿生和章华的境遇使我们反思社会革命对国家工业化的影响。可以肯定,自清末民初以来,作为熟悉生产、懂得经营的实业家和有利于国计民生行业的私营工商业都是新中国实现工业化的重要基础和资源,原本可以期待他们发挥更加显著的作用。但是,以改造和消灭私有制为目标的社会革命却大大降低了这种可能性。经历过“三反”、“四反”、“五反”等一系列运动后,私营资本家的地位一落千丈,实业热情、生产干劲亦急剧消减,私营工商业则完全依附于政府而存在,私营经济已丧失了勃勃生机和市场活力。对此,如刘鸿生这样的资本家自然十分清楚。 1953 年底中央出于集中资源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考虑,提出加速社会主义改造的设想,早已看不到未来的资本家们便敲锣打鼓地交出了花费半生心血所创办的产业,“自觉”地服膺于国家的工业化目标之下。

转自《共识网》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