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远:列宁装,革命女性的标准时尚

1989-06-04 作者: 陈明远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分类: 1930年代至1940年代, 服装, 女性


列宁装,革命女性的标准时尚


--作者:陈明远


18.jpg


20 世纪 30 年代末期,作家孙犁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延安的土布,深蓝色,布质粗而疏,易下垂拉长。冬季以羊毛代棉絮,毛滑下坠,肩背皆空。有棉衣,甚少。


在延安,服装的式样和颜色比较单一。鲁迅艺术学院师生们的穿戴有着文化人独特的风格。在延安早期的纪录影片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窑洞前唱歌的年轻人,他们服装各异,显示出在城市生活过的痕迹。有人曾这样描述说:在延安,一看见歪戴帽子的,就知道是鲁艺的文化人。


进入抗战后期,革命者们的服装也发生了变化。在影片资料中,同样的窑洞前唱歌的场景,人们的服装已经变成了统一的灰布军装。


对于很多奔赴延安的文化人来说,脱掉旧长衫,穿上灰布军装,这就告别了过去的生活,成为新人延安人了。


在延安的各大礼堂里,每到周末和节假日的晚上,几乎都有文艺晚会或交际舞会。乐器大多是临时手工制作的。最能渲染舞场气氛的定音鼓、爵士鼓,是用废弃的美孚汽油桶改制而成。


在一个周末交谊舞会上,何其芳被有意安排跟一个同样腼腆的舞伴跳舞。她就是文学系第三期学员牟决鸣。后来,同样是在一个周末晚上,何其芳、牟决鸣在窑洞里举行了婚礼。他们身穿由灰色洗得发白的土布制服,先向※※※画像鞠躬,再向来宾们致谢。当时延安的婚礼很简单,称为 花生米婚礼 。大家拉起手风琴、唱起祝福歌,分着花生米,用轻快的交谊舞向新人表示庆贺。


1942 3 月,王实味在著名的《野百合花》一文中,形容当时延安的供给制生活待遇是 衣分三色,食分五等 ,大发牢骚。这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当时艾青作了说明:王实味讲的 衣分三色,食分五等 是怎样的呢?所谓 衣分三色 ,就是高级干部的深蓝色斜纹布、中级干部的灰青色平布、基层干部的黑色土布之间的分别;并非什么哔叽、华达呢和灰布之间的分别。艾青还指出:我们也不止一次看见※※※同志,穿了他那件右肘上破了一大块、褪色的灰布衣服。


1946 年至 1949 年解放战争期间,男干部服通行灰布和黄布军装或中山装,而女干部服则通行 列宁装 。此后很快在新解放区流传。


从延安时代开始,女干部们就逐渐流行灰布列宁装。夏有单衣、冬有棉衣,统一制作发放。列宁装既不同于西式女上衣,也不同于男式中山装。目的当然是制服化,冬天大掩襟挡风寒,夏天可以不系扣,形成敞领,穿着方便。这种不加衬里、不加垫肩、简易的苏式服装,在那种革命激情高涨的岁月里,实在是很具有时代精神的。投身革命的女性一穿上列宁装,就塑造出一个 女干部 的形象。


列宁是男性,为什么要用他的名字称呼女干部服呢?之所以叫列宁装,是因为要革命化,与西装决裂;男有中山装,女装也要以革命家命名(其实仍来自西装式样),而且表示男女平等,服装式样也可以类似。采用朴素的灰卡其布面料,带有无产阶级革命派的风采;何况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一直以苏联老大哥为榜样呢。


女式列宁装主要流行于 20 世纪 50 年代;后来略加改制,一直沿用到 20 世纪 70 年代。现在就罕见了。


列宁装的基本款式为:衣领是开、合两用,领口可以敞开,也可以闭合。敞开时翻作 V 形领口,闭合时左领子上角纽扣与右领子上角相扣,如同中山装。


双排四档纽扣,第一档纽距特别长,与第二档以下的几档纽距不等,以便于领部翻敞开来,这是列宁装的特色之一。左胸部置手帕袋一只,袋型比西装大,用以插放钢笔和笔记本。两侧对称置有宽袢斜插袋各一个。后背有背缝但无开叉;肩缝用包缝式,使得线条清晰。腰部系一根宽腰带用以收腰,多为与服装面料相同的布制成;下摆到臀部。列宁装有单衣、夹衣、棉衣之分,面料以棉织卡其、华达呢、哔叽为主,少数也用精纺毛织物。颜色主要是灰色、黄绿色、蓝色等。 1960 年中苏论战开展以后,妇女穿列宁装的就少了,逐渐为春秋两用衫和军便服所取代。


接近抗战胜利时,各根据地都拟订了比较完善的供给制度,解放战争时期( 1945-1948 )的供给制规定:


1. 衣着方面,供给单、棉、衬衣和鞋袜,毛衣、大衣;


2. 伙食方面,供给粮、菜、油、盐、肉、炭;


3. 日常生活用品方面,供给牙刷、精盐、肥皂、草帽,学习用的笔、墨、纸张、书报;


4. 病号除免费治疗或入休养所外,还发给营养补助。年老体弱的发给保健费。


女同志生育,除发给生育费外,还提高其伙食标准。对于女干部所生婴儿则发给做衣被所需的布及棉花,还规定发给奶费;需要请人照顾的,发给保姆费或免费住托儿所、幼儿园;幼儿达到入学年龄,可以免费入学,生活费用全由公家负责。革命军人及工作人员的家属,凡在解放区内居住而又不能生产自给的,当地政府负责组织群众代耕;随同干部同居的,则帮助安排适当的工作或组织生产。生活困难时,给予适当的补助。


在供给标准上,也因工作上和实际生活上的需要,由没有差别而逐渐变为有所差别,如一些负责同志吃中、小灶伙食,电台人员发夜餐费,对老弱妇孺伤病员的伙食、津贴从优,发给技术人员较高的津贴等。



转自《老衲读史 2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