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愛棣:從臺灣保存的大陸船東的對日索賠史料說起

1989-06-04 作者: 陳愛棣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分类: 对日索赔, 民国, 上海


從臺灣保存的大陸船東的對日索賠史料說起


作者:陳愛棣,美國芝加哥( 中國船王 陳順通之女)


2017 年恰逢海峽兩岸同胞互動交流 30 周年之際,曾經那道淺淺的臺灣海峽,深深橫亙在兩岸同胞之間,不僅骨肉親人不能相見,而且保存的檔案資料也無法調閱、研究。


直到 1987 年在兩岸同胞共同努力推動下,終於邁出了臺灣同胞能來大陸探親的壹步。這從表面上看,似乎與我家的關系不是很大,因為我家並無直系血親在臺灣,然而正是從那時開始,以親屬交流為起點的兩岸同胞間的往來,逐步走向各個層面的互動,乃至為兩岸同胞共同關註某些熱點問題創造了條件。


2014 4 月,上海海事法院以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未履行法院判決為由,扣押其所有的 s.s“BAOSTEEL EMOTION” 迫使其向陳家支付賠償金,成為海峽兩岸媒體競相報道的重大事件。這一事件所涉及的中國船東便是先父陳順通先生。


2016 年,我有幸讀到臺灣大學博士生蕭明禮先生發表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主辦的《抗日戰爭研究》第 99 期上的《對日求償 順豐 新太平 兩輪強征案的歷史考察》的論文。蕭博士在其論文中寫道:通過查找在臺北、上海等地的詳實史料還原了陳順通先生所經歷的這段鮮為人知的索賠歷程。


蕭博士指出:促使他發表此論文的緣由,便是之前的文章對兩輪求償事件的源起、為何有兩艘中國籍貨輪在抗戰初期於日本本土遭受扣押、抗戰勝利後中威輪船公司船東陳順通先生與中國政府駐日代表團要求向日方歸還、打撈以及追討租金的過程卻知之甚少,甚至在細節描述上多有舛誤之處,不免與事實有所乖離。


抗戰勝利後,父親陳順通先生及其律師魏文翰先生、魏文達先生便整理、提交了兩輪的全部中英文資料,即,兩輪的船舶情況表、兩份租船合同(魏文翰先生、魏文達先生昆仲是兩份租船合同的見證人)、兩輪的船舶國籍證、日商就兩輪情況給陳順通先生的回函、兩輪分別從 1937 8 16 日、 1937 8 1 日起截止 1946 10 15 日按國際租船市場不同時期的價格計算的租金並扣除相關船舶運營費用後應該支付的租金等委托國民政府向日方提出索賠要求:


第一:歸還 順豐 新太平 兩輪或同等級、同噸位的船舶兩艘;


第二:支付 順豐 新太平 兩輪截止 1946 10 15 日的租金,約六百萬美元。


兩項索賠合計近千萬美元。


1947 2 15 日,父親陳順通先生在其律師魏文翰先生擬訂的英文函上簽字後,寄給駐日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上將,表達自己的索賠要求,即使受到的答復未達到預期之效果,父親仍然前往南京表示務必要按其提出的要求向日方索賠。當時國民政府積極配合父親的請求,外交部王世傑部長、葉公超次長多次指示經辦人員與日方交涉,辦理歸還兩輪與追討租金等事宜。


1948 1 24 日,外交部再次致電駐日代表團,以被劫沈沒的中國貨輪之打撈歸還問題 不宜久予擱置 為由,再度訓令駐日代表團向 GHQ( 駐日盟軍總司令 ) 洽辦 順豐 新太平 輪打撈事宜,以及追討大同海運結欠租金之事。


1948 11 月,國民政府駐美大使顧維鈞先生就盟國之間對於日本海外沈船打撈費用負擔問題僵持不下提出二種方案以推動對日索賠之進程。方案壹為日本外海之被劫沈船經要求國自行打撈,拖往日本港後,應由日方負責修理重裝,並負責該項費用。方案二為盟國被劫之船舶,沈沒於日本海外者,其所需打撈修理費用應就變賣無主劫物所得價款中抽出若幹成作為修理費。


1949 2 月,中國駐美大使館仍就打撈事宜從中協調,同時賠償小組也正參酌各國提供之相關資料提出解決方案。


1949 4 月之後國共內戰的局勢日益明朗,但駐日代表團仍堅持不斷的就船舶歸還與賠償問題向盟軍總部交涉。


即使 1949 11 14 日父親在上海常德路寓所病逝,我家也還在上海,但顧維鈞先生等還在鍥而不舍地推進兩輪對日索賠之事,直至 1952 年才不了了之。


當我們子女讀到這篇論文時,各種滋味油然而生。欣慰的是,時隔超過壹甲子,父親當年提交的證據還在臺北,我們也去那裏查閱這些泛黃的檔案。尤其是見到父親在文件上的簽名時,潸然淚下,瞬間抗戰勝利後父親忙忙碌碌的場景重新浮現腦海,恍如昨日,歷歷在目。


蕭明禮先生在論文中提及 陳家保留足夠多的證據是陳家能持續進行對日索賠 ,事實也證明了父親整理的 順豐 新太平 兩輪的索賠資料最終成為東京、上海審理 中威船案 的關鍵鐵證。


這些留有明顯國民政府烙印的鐵證是如何為我家壹直保留並順利帶往香港?我家在東京的訴訟遇到困難又是如何解決的?其中還要許多不為人知的往事。


1958 年,人民政府在得知知我家對日索賠之事後,便精心安排,使這些鐵證能順利帶到香港。


那年大哥陳甫康因卷入刑案為某邪教私套外匯、安排人員往來、代為聯絡等罪行而遭逮捕。 在獄中,陳甫康向人民政府立下要繼續向日方索賠兩輪等的 立功計劃書 具結書 ,要求向人民政府戴罪立功,以及父親在美國、日本、香港、臺灣等地的巨額外匯要有人處理,方才獲得 寬大處理,予以釋放


出獄後,人民政府同意陳甫康接受我們母親戴蕓香女士之委托到香港定居,並處理父親遺留下在各地的數百萬美元的巨款,陳氏家族的這些財產成為陳家壹致對日訴訟的重要資金保障。自父親過世至今,我們兄弟姐妹沒有分過家。


值得一提, 1958 5 月陳甫康出獄後,對母親說:上海市公安局黃赤波局長親口告訴他, 你到香港後,與香港交通銀行的樊先生聯系,同時購買好去廣州的火車票之後,請告訴我,我要通知羅湖口岸,對你攜帶的文件等不做檢查而予以放行


現在回想,因爲陳甫康攜帶的父親生前所有的文件,如 順豐 新太平 兩輪的對日索賠全部資料、 太平 源長 兩輪文件以及其他資料等,其中先祖父的訃聞有許多民國時期風雲人物,如林森先生、張人傑 ( 張靜江 ) 先生、蔣中正先生、虞和德 ( 虞洽卿 ) 先生、秦祖澤 ( 秦潤卿 ) 先生、太虛大師等人的題詞、挽聯。在 1950 年代,如被查到,陳甫康又將出 大事 的。


我家在東京的索賠之路,始於 1960 年代初,但到 1970 年代東京地方裁判所突然要求提供父親陳順通先生、母親戴蕓香女士的親屬關系證明,否則,陳家的訴訟將被駁回。


當時正值 文革 時期,日方認為中國不可能出具這樣的證明,便能以此理由駁回陳家的對日索賠之訴。


然而,大哥陳甫康按照 1958 年上海市公安局黃赤波局長給他的緊急聯絡方式, 在香港聯系了交通銀行,香港交通銀行即可聯絡上海中國銀行,並由上海中國銀行的工作人員親赴我家通知胞弟陳乾康, 讓戴蕓香、陳乾康於 1971 11 11 日到福州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辦理證明。 母親戴蕓香女士還親口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表示 如果向日本反動政府索賠成功,要將她以及其他子女的份額匯進國內。


正是這種安排、支持、幫助,母親戴蕓香女士和陳乾康的申請經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幾個月多次與當事人的談話、調查取證等,最終於 1972 2 18 日出具了 (72) 滬高法證字第 6 號我家的親屬關系證明。


同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致外交部領事司 (72) 滬公軍審發字第 63 號函, 本市居民戴蕓香擬由其香港的兒子陳洽群(陳甫康)向日本政府要求賠償其父陳順通在抗日戰爭期間被日寇強占後之兩艘輪船沉沒事 。更證明了母親戴蕓香女士對陳家輪船的所有權,明確了是母親讓其長子辦理陳家對日的賠償之事。


這樣,東京地方裁判所的刁難沒有得逞,母親戴蕓香、胞弟陳乾康申請的陳順通先生親屬證明書,保證了陳家的訴訟能順利進行。


1974 年東京地方裁判所只能以 時效滅失 判決陳家敗訴。


從上述的細節看出: 中國歷屆政府在支持我家對日索賠兩輪之事上是高度壹致。這讓我切實體會到:兩岸畢竟同屬一個中國,所以在維護中國公民權益上才能有高度一致,而這種一致跨越了 1949 年,又進壹步生動詮釋了 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從我家內部看,中威船案是我家壹致對外的過程,父親陳順通先生開創的對日索賠為陳家之後的索賠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父親提交的證據最終成為陳氏家族對日索賠的關鍵證據、父親陳順通先生身前留下數百萬美元遺產成為陳氏家族對日索賠的重要資金保障、母親戴蕓香女士與陳乾康申請辦理的 (72) 滬高法證字第 6 號證明書更保證了陳家的訴訟得以順利進行。


我深感:只有祖國強大, 中威船案 才能在 2014 4 月執行完畢。


近來,海峽兩岸許多媒體也紛紛刊登了陳家內部的分家、繼承糾紛壹事。


的確,我家內部對該賠償款的分割、繼承有巨大分歧。罪魁禍首是日方不按時履行兩輪的租船合同,兩輪從 1936 6 月、 10 月分別出租,直至 2014 4 月在上海海事法院強制執行下,日方才支付賠償款,歷經 78 年。可惜的是,當年的船東--我的父親以及母親、庶母都已過世,那所得的賠償款就必然有分割、繼承的發生;而陳甫康(陳洽群)一方卻認為賠償所得是他們壹房的,與母親、庶母無關,更與弟弟、妹妹們無關。


如果海峽兩岸交流互動從未阻斷,那保存在臺灣的父親整理的對日索賠的鐵證早就發揮作用,這樣父母親們健在時,我家的索賠之事就已解決,也就不會有現在的 陳家內部分割、繼承糾紛


如果沒有海峽兩岸這 30 年來多層次的交流互動,不僅臺灣保存的的大陸同胞的史料文件還將束之高閣,無人問津,而且也不會有臺灣學者關註並發表有關大陸船東、父親陳順通先生安排的對日索賠 順豐 新太平 兩輪的歷史事件的學術論文,更不會有臺灣媒體對大陸船東一家向日方索賠成功之後的分割、繼承案件的跟蹤報道。


我願意借兩岸交流互動 30 周年的契機將我家的真實故事與大家分享,因為這個發生在普通家庭的事件又壹次表明兩岸是割不斷的,兩岸同屬一個中國。


兩岸既然已經打開了互動交流的大門,就更應該早日走向統一才能避免類似我家這樣的悲劇。如今我已年近九旬,我最大的期盼就是能看到祖國的統一,這才是海內外炎黃子孫的最大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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