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宣:老屋沧桑

1989-06-04 作者: 雷宣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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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沧桑

--作者:雷宣

从我出生到现在居住的祖屋,历尽沧桑。记叙祖屋的历史,从个体视角观察60余年来,我们的祖国曾经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也许可以使人得到点滴的启示。

我家祖上是陕西人,听老辈说发源于米脂,后迁居到咸阳。清中期,老祖为了生计,腰别一把篾刀,一路上靠给人搭棚子,由陕西来成都谋生。旧时的家里红白喜事、官家的迎来送往、商家的开业大吉等等,都需要用篾席和竹子搭上各式席棚,在其中进行活动。记得50、60年代,成都人民南路广场每逢5.1、国庆,都要在城门上搭建巨大的背景棚子,成都也有一个专门的棚垫沙发社来从事这些工作,老祖的职业就与此类似。

老辈说老祖为人仗义,在行帮里威信很高,加上生意不错,数年后逐渐积累了一些财富,可以让后辈读书,不再从事“搭席棚”的低贱营生,也置了几亩薄田。

老祖到我的曾祖父中间应该还有几代,我的老姑妈清楚,但是她罹患老年痴呆后,再也无法问清楚了。1958在迁葬在曹家巷的祖坟时,人称“祥成公”(老祖姓名:雷祥成)的老祖墓茔里,只剩下几颗牙齿,其他的已经归于尘土。

曾祖有一些文化,在少城(满族人集中居住区)东门(现在的东门街)外的羊市街,开了一个私塾。少城里的私塾比较少,而且教学质量不如城外的汉人私塾,所以满人子弟基本在城外的私塾读书。离少城东门近的私塾,自然是最佳选择。学生中的满族子弟占了大部分。每年乡试后,都有学生中榜,官府除了给学生家里送红报外,按例还给老师的私塾门口贴上一份。红报多,就说明老师教得好,和现在的升学率、重点学校、火箭班类似吧,前来就读的学生也就多。今天想来,曾祖的学问确实不错,但是清政府对满族学生在考试时类似现在的民族地区加分的政策也是一个原因,满族学生能够在评录时得到照顾。

私塾生意兴隆,收入也还丰厚,曾祖在对门的菜园里买了“一甲”地(满清的特有计量单位,来源于给一个披甲奴分的宅基地,大约600平方米,称为“一甲”),盖了几间草屋,据说这就是家族的发源地。同时也开始购置田产和房屋,到曾祖去世时,还不算很有钱,但是有500余亩田,和在羊市街的一边,连着买了的10处院子。

曾祖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中医,手艺还可以,但是在自己孙女患痢疾,不敢自己医,而是去找邓锡侯的军医,最终耽误病情夭折后,有了心理障碍。凡是有人上门求医,他就往书桌下钻,顺桌子后爬到内屋躲起来,家道由此中落。小的就是我祖父,年轻时上过本地一所 “蚕桑学堂”,以后当过成都县的“水利局长”。不是因为有什么能力,而是因为他是世袭的“袍哥大爷”。那时候的川西平原,都江堰放水后得有个组织来协调用水秩序。四川民间“嗨袍哥”盛行,“10男9袍”,许多本应该政府协调的事,往往由“袍哥”公口来协调更有公信力。 “袍哥大爷”当“水利局长”效率最高,各“公口”的大爷先协调,再由政府行文,避免了争水而发生的械斗,又维护了政府权威。

兄弟分家时,祖父分得发源地的房子,随后就重新翻建,应该是1912年左右的事。那时,家里一定没有啥子钱,房子的梁柱、檩条都很细。为了追求时尚,特地到对门的法国教会观摩,结果修好的房子一些是有西式的元素,有壁炉和推拉窗,一些却是地道的穿逗结构,外厅还有雕花板。大门也是最川西化的“龙门”,用料很差,一看就是穷人的住宅。房子的南侧是周家大院(英籍华人女作家韩素英,就是周家之后);北侧,是国军将领孙元良(台湾演员秦汉他爹)的公馆。和这两个公馆对照,祖屋实在太寒碜了。不过,百年之后,周家公馆只剩了一堵和祖屋交界的墙;孙元良公馆也只剩了几株大银杏树;唯独我家寒碜的祖屋还在。

在祖屋里,祖父和祖母一共育有四个孩子,两男两女。担任“水利局长”几年后,不知道啥子原因,祖父固执的萌生退意,辞去职务回家当寓公。为明心志,还写了一副对联挂在堂屋前:“但得激流以退,何须竭泽而渔”,横批“退渔草堂”。后来,又担任过啥子“成都银行”董事长、县立小学校长,都是一些闲职,也全干不长。

要说他干过啥子好事、坏事,胆子小到“树叶掉下来怕打烂脑壳”的人,全部干不了。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一个“吃货”(愿他原谅我这样说),每天中午都和一伙同样的“吃货”在馆子里“打平伙”,为了吃饭清净,还专门在青羊宫旁边挨着饭馆修了一间铺面,专供吃喝使用。虽然是饭费是AA制,但是天天如此,家里的负担也受不了。为了供他吃喝,奶奶和孩子在家吃得都很简单。虽然不至于吃不起饭,也是到了吃肉要多吃便宜的牛肉的境地。他天天大鱼大肉的吃,加上喝酒,成了大胖子,肝脏也出现问题。

“吃货”们在一起除了吃,也商量着搭伙做点生意,例如修房子来卖之类。有赚钱的时候,因此就有了1948年在西城角修了两院日本式结构的院落,取名“退渔别墅”的事;也有和“吃货”们在暑袜街一起投资,修了一个大院(就是改革前成都人熟知的暑袜街银行宿舍),刚完工就解放。其中曾经担任伪政府公职的“吃货”跑到台湾,于是大院成了“敌伪产”被没收,10条黄金化为乌有的事……。

“退渔别墅”成了新家,破败的祖屋没有人居住了。1949年12月7日成都解放,“吃货”些不少有斑斑劣迹,参加了“学习班”后被“敲沙罐”(成都俗语:枪毙)。祖父听闻,吓得魂不附体,收拾好铺盖,主动去报到。 门口岗兵通知内部,出来一个管事的问了姓名,查对手中名册,说是:没有你,你来干啥?于是屁流尿滚的回到家中,从此不再出门一步。

减租退押中,“退渔别墅”和羊市街的院落全部贱价处理。也许是天意,留下祖屋成了唯一的财产。祖父不敢在自己的房子里住,大姑妈在工作的学校里给他租了一间房子,由原来“跑街”的仆人照顾他。刚解放,“清匪反霸”等各种运动热火朝天,吓破胆子的他只有半掀开门帘,偷偷往外看几眼的本事。1951年夏天,不知道吃了啥子不干净的东西,罹患痢疾在几小时后就一命归西。

外公(成都的大地主之一,详见我的文章《关于外公的点滴记忆》)因为是著名进步民主人士,减租退押做得十分彻底。搬出公馆另外在外公的房产中另找一院房子居住,仍然不符合“肉体上消灭,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的标准,所以没有保留任何房产。这在成都前朝的遗老中还少见,据我所知最不济的田颂尧(四川军阀)搬出东二巷公馆(以后由李井泉居住),也就是搬到对门原来的车库和卫兵住的院子里居住。
我家的祖屋没人居住且破败不堪,正好以租下来的名义搬进去住。家里人口太多,又把隔壁的院子后面一部分买下,打通隔墙成为一个院子,勉强安顿一家老小。说是租,房屋的登记所有人是我小姑妈,以后小姑妈嫁给我的大舅舅,两家人亲上加亲,也就是一个对外的名义而已。

一大家子人在这里安顿下来,拥挤还不至于,但是祖屋质量很差,不少地方已经破败,和外公鼓楼街的公馆和祖父的 “退渔别墅”条件天壤之别。祖屋虽然破败,但还是我童年的乐园。外公大量的藏书安排了几个房间安置,屋内和图书馆一样摆满的一排排书柜,里面的书一部分是英文的,部分是中文的。中文图书中有线装的《三国》《水浒》;也有商务印书馆的那一套近百本的儿童通俗读物;还有解放前出版的翻译小说《铁流》《卢贡家族的家运》《静静的顿河》等等,也可以找到《建国方略》甚至《我底奋斗》一类的图书….。英文书记得最清楚的有《大不列颠儿童百科全书》和成堆的《Time》《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甚至还有在英国也属于珍本的《莎士比亚戏剧百科全书》(记载了莎士比亚戏剧演出历史中服装、道具、舞台布置、著名演员的台词如何念……)。我虽然看不懂英文,但是这些书里图片很多,大人先说个这几页说的什么,自己看图就基本晓得大意。例如百科全书中的圣女贞德的故事、时代杂志上二战时期美军的每一次战役的报道。尤其感兴趣的是杂志上的飞机图片,很多而且精美,久而久之对二战时期的军用飞机到了看见就能说出型号的程度……。

这些书基本没人去翻看,大部分时间就是我一个人找出一本,坐在为上高书架取书打造的人字梯上静静的看。我大概是从三岁开始识字,五岁基本能阅读人民日报。这些书在我看来几乎取之不尽,每天大量的时间都在看书,不和院子外的孩子有任何接触和交道。什么书都看,有些似懂非懂,有些基本明白。十岁的时候在最角落的书柜的最顶上一排书后居然发现了一本大人们有意藏匿的《性医学》和《生育图鉴》,抱下来仔细阅读,那些图片、内容看得我面红耳赤,几天都有负罪感,生怕被人发现我居然看了这些。

此外,家里那些稀奇古怪的洋玩意也让我流连忘返,六分仪、望远镜、西门子的煤油发电机组、地质显微镜、老相机等等都一一仔细把玩,达到了熟练操作的程度。家里的许多挂钟、座钟,有些还是那些清宫宫廷的样式的钟,都由我负责上发条对时。

在我看来破败不堪的祖屋,在其他人的眼光中还是属于很好的住所。英籍女作家张戎在她的《野天鹅》一书中对我家的住所有如下描述:“我有个好朋友叫艾玲。我经常到她家去玩,和她家很熟。……,全家过着优越的生活。他们的住宅宽大,有一个精巧的小花园,雅致又奢华--比我家的住所好得多。”其实在我看来,她家居住的省委部长楼,条件要好得多。当然,与大多数平民居住的条件相比,确实其安静、私密、面积等条件要好许多,嫉妒的人也大有人在。由此,房屋在浩劫中被挤占,房主被歧视也就很自然了。

在祖屋居住,从小就学会一些生活技能,并不是外界想象中的“锦衣玉食”。我9岁学会了上房子拣瓦(因为孩子体重轻,上房子不容易把破败的屋顶踩垮);10岁学会安装电线、更换开关;淘阴沟、安打老鼠的机关等更是日常功课。还有用外公镇宅的宝剑,斩杀墙缝中的蛇;驱除在柴房中筑巢的黄鼠狼等等难忘的经历。宽敞的院子也使外婆能继续做豆瓣、酱油、咸菜,我都很有兴趣的学;厨娘点豆花、炒菜也在旁边学;砍柴烧火也是我的任务……。有这些功底,现在的我才勉强可以称为能干。

解放后,原来逃亡台湾的人员,房产以“敌伪产”为由没收,地主的房产在“减租退押”被迫贱卖,稍微好一点的院落和公馆都悉数成了新朝官员的府邸。按理说,革命对象已经基本扫地出门,围绕“房屋”的改造应当告一段落,可是情况远非如此,接下来凡是拥有私有房产的人又进入“革命”的视野。

1956 年,以为解决城市住房拥护的状况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1956年1月18日),“对城市私人房屋通过采用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对城市房屋占有者用类似赎买的办法,即在一定时期内给以固定的租金,来逐步地改变他们的所有制”。很清楚,这个举措已经和阶级敌人无涉,目的已经在于摧毁“私有制”。

具体来说,就是对数量在规定起点以上的私有房屋,由政府统一出租、管理、修缮,租金的20-40%支付给房主,剩余部分做为管理费用。经租的起点各地略有不同,大约是在100-250平方米之间。在我的印象里,成都市非常激进,所定的起点大约为100平方。所幸的是,由于外公是著名民主人士,加之是一个大家庭,如果按家庭划分是3个家庭的集合体,所以没有被“经租”,算是罕见地逃过一劫。亲朋好友中,房屋被“经租”的人大有人在。

到了“大跃进”中,私有房产更是被随意挤占、没收。我的远房表哥,本来和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住正通顺街一处小院。居然一天下午从第八中学放学回家,发现家里成了一个街道工厂。询问家的下落,才被告知,家已经被街道搬迁在西安路中间一个成排修建的集中安置房内。至于原有房屋的产权归属,至今也没有任何说法。

这些风潮暂时都未波及祖屋,而且所有家人都认为政府的政策和措施都是引领人民快步跑向共产主义的明天,对于发生的事都很理解和支持。直到文革浩劫中祖屋遭遇“被志愿”上缴,才知道了“革命”的厉害。
1966年9月10日,我家被抄家。抄家后,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被勒令上缴到房管局。暂时没有安排其他住户入住,但是被抄家后,我们已经沦为“五类份子”的地位,被所有邻居贱视。虽然大门紧闭,邻居的大群小孩还是能从隔壁搬梯上房揭瓦嬉戏,顺带辱骂。

到了1967年3月,房管局通知我们腾出若干住房由他们安排住户,为我们指定了4间住房。原来家里的家具,虽经老杂工和婆娘洗劫,拉走若干车,可是还是嫌多。于是,通知还有地方可以放的亲友来选去,一些搬不走的贱卖给废品公司,看着自己从小使用过的家具一件件消失,真不是滋味。藏书也被迫全部按废纸处理给废品公司。所幸,相邻的院子封好原来拆开的围墙,才能为外公外婆提供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至于我家,就不可避免的陷入身居“大杂院”的囧境。

不久,新住户入住。第一次,一共搬进了三家人。两家工人,人口众多。M一家,老母亲加两口子,4个小孩,加上老母亲还为其他人看护孩子1-2人;J一家,两口子加4个小孩。另一家人,女主人是地段医院的司药,男主人是新疆回蓉的退休人员,有一个小孩。三家人分住在上房的三间房子内,原来我家的一些辅助房间成了他们的厨房。

本来,房管局为我们指定的房屋还勉强可一家人容身。可是住一条巷子的某公安干警,看起了我们那间最大的、结构尚好的两间房屋。自己到房管所要求,通过房管所强令我们必须腾出给他。我们一家人从此只能挤进一间16平方和一间8平方的房间。

文革中,许多时间父母在57干校“变相劳改”,我在乡下。家里只有姐姐和年幼的妹妹,居住问题还不突出。我从乡下回城,父母也回了家,房子就挤不下了。之中无奈,只能安排父母和妹妹住一间屋,我在小屋里栖身,姐姐只能长期借住于隔我们数条街的親戚家。

没有厨房,用原来老杂工的4平米住房勉强应付,顾不得这个地方靠近污秽不堪的旱厕。没有吃饭的地方,只能在院子中的石条上放上一块胶合板作为饭桌,遇到下雨,就和贩夫走卒一般,每人手端饭碗,随意找个地方解决。不得已,也在院子里搭建一个简陋的棚子,用来热天时洗澡。

从13岁开始,我就随着祖屋的变化,从深居简出的“少爷”变成为市井大杂院的居民,一直延续了17年,其中的负面记忆,无论如何忘不掉。记得的事大概有下面几方面:

破坏:张戎描述的“精巧的小花园”, 本来树木很多,有数棵石榴、腊梅,按照“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说法,还有栽有一排竹子。低矮的花墙上,摆满了兰草、文竹的花盆。

挤占户的小孩年龄都在10岁以下,在当时“阶级斗争”恶潮的蛊惑下,居然把这些东西视若斗争对象。树木的枝桠被掰断,树皮被削去。不久,所有树木全部死亡,主干成为燃料。兰草花盆被逐个掀翻在地,砸烂花盆,兰花也不知踪影。花墙被踢倒,砖石成了搭建屋的墙体。

孩子们还边破坏边吼:“狗日的地主的东西!”不久,院子里就再无一丝绿色。就连原来摆放鱼缸等东西的磉磴(石头柱础)居然都被慢慢地砸成齑粉,破坏力叹为观止!

孩子们都很羡慕当时街头呼啸来往的造反组织的“英姿“,模仿着用石灰水在院内的墙壁上,到处刷上“打倒产业军!”(成都地区的最大“保皇”组织)之类的涂鸦。至今,祖屋的墙壁上还有遗迹。

大人的破坏力也不可低估。文革时,木料紧缺。为打造家具,祖屋内凡是能拆卸的木构件,厚厚的壁炉的柏木台子,装纱窗的窗框,都悉数变成挤占户的家具的一部分,房屋也就逐渐面目全非。

喧闹:一个院子里有12个10岁以下的小孩,每日的喧闹可想而知。从早到晚,没有一刻停顿。

一些孩子很小,每日都会哭闹。大一点的孩子们在院子里结队嘻戏,弹玻璃球、“跳房”、拍香烟盒。不时还发生纠纷,扭打成一团。大人经常责罚小孩,打得小孩哭天呼地,乃家常便饭。12个孩子每天轮流挨一次打,院子里就会两个星期不得安宁。

所有人都没有低声说话的习惯,说话基本靠吼。于是院子里,“永利!红娃子!回来吃饭!”,“继中!快来洗勾子(屁股)”,“砍脑壳的!你又把老子的烟偷了几杆!”……。诸如此类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久各家各户陆续添置了收音机,每家从起床开始就开大音量,一直放送到深夜。每家放送的节目不一样,这家“红灯记”,哪家“沙家浜”,天晓得在听什么节目!总之就是隆隆的噪声充塞每个人的耳朵,目的是向外显示还买得起收音机。

收音机的声音有时候持续到深夜11点,我第二天6点就要起床上班,如此被骚扰难以忍受。开始时还试图提出意见,可是人家不予理睬,不时还招来诸如:“怕闹?你以为还是你们地主的公馆!”之类的挖苦。不得已,想出一招,用一个旧电炉,在我小屋里通电,有意摇动插头,制造大量接触不良的电火花。电火花的杂乱脉冲通过电线传到他的收音机上,立即放大成为“咔咔咔”的巨大噪音。以为收音机出毛病了,他就会马上关闭收音机,院子里才得以稍微清净。

院子里的住户在文革中,每家参加的“革命组织”不是一个派别。有“红成”有“兵团”,观点相悖,经常对骂争执,噪声的分贝更加升级。

脏乱:接近30个人居住在一个大杂院里,都没有讲究卫生的习惯,卫生状况的恶劣可想而知。

除了我家外,住户家家喂鸡鸭、养狗,满院子鸡屎狗屎;小孩随地大小便,大人又不及时清理;生活污水因为各家的搭建棚户压住了排水沟无法疏通而堵塞,四处溢流,整个院子臭不可闻,蚊蝇飞舞。

门口原来的旱厕,由于人口增多,疏淘不及时,屎尿遍地,蛆虫乱爬,如厕时找不到下脚之地。不堪的是我家临时厨房就在3-4米开外,起码的食品卫生都难以保证。

还有一些更恶劣的事,例如:成都武斗时,有一家的侄儿死于乱枪之中,这家人居然把裹半腐烂尸体的毯子抱回院子,泡在院子里的木盆中半个月,弄得满院子弥漫着尸臭。

隐私:本来一家人居住的院落,挤进这么多的人。所有隐私几乎无法保持,而且有些人并无这个慨念。
院子里某男人在邻近的街道有了外室,还生了私生女;某女人在单位半公开的有姘夫,全院子人所共知。夫妻为此大闹,更加上姘夫公然上门,趁着老公上班偷情,奸情败露,引发斗殴等等,院子里难得有清净。

孩子们经常在窗口和门缝中窥视隔壁的动态,居然看见隔壁夫妻如何行“周公之礼”。然后绘声绘色的描述,引来和对方孩子的对骂……。

“跑马圈地”:老屋院子大,挤占户们不久就开始在院子里搭建住房、厨房,欺负我们不敢开腔,甚至过分的直到搭建到你的窗口下。暂时没有能力搭建的,也为占据地盘,用竹木棍搭起篱笆,宣示“主权”。我戏称,此乃英国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的“跑马圈地”运动。

搭建棚户大部分以半截砖为墙,油毡为顶。为垫高地基,有能力的用三轮车拉来废土;没有能力的就每天用自行车上的竹篮,和“精卫填海”一般的持续搬运。最后院子里就成了和难民营一般的模样。人类的潜力也真大,到我整修院子清理废土时,一共用两吨的农用车,拉了32车,才把大部分这些搭建的垃圾清理干净。

不堪回首!个中滋味,一言难尽……。

唯一正面的记忆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我依然坚持了学习。当工人的时候,无论劳作如何辛苦,回家后都在我小屋的小书桌前补习功课到深夜。两年时间内,基本补齐了初一到高中的全部功课。没有老师,遇见不解,只能自己寻找参考书硬啃。每个星期天,把实在做不起的难题汇集,再到妈妈原来的老师家中求教。妈妈的数学老师刘克昌(成都市一级教师),我称呼为刘太老师,补习完成后对我进行了一次私下里的考试,结论为数学已经达到了文革前高中生毕业时应该有的水准。

慢慢地,我也养成了一个习惯,无论环境如何喧闹,只要一册在手,我就会基本屏蔽外界的影响,专心读书。记得在川医读书时,每年考试前的夏天,屋里闷热难耐,我都索性在阶沿上摆开“战场”复习,用一盆凉水打湿毛巾,铺在后背降温,顾不得环境的恶劣。

我家的窘况如此,亲朋好友的情况也基本类似,成都市类似的情况很多,我家的处境还算不上最困难。例如:居住在东门街牛范久(邓锡候部的参谋长,起义人员)祖屋的牛之外孙李开元(一中学生,我从小的朋友,著名秦汉史专家),家里也和我家一样被挤。他和外婆和同居一间比我的房间还小的房间,外婆有一间单人床,他就只能有用木板搭一个80厘米宽平台栖身的空间,中间勉强留下50厘米宽的过道。每次他哥哥从映秀水电站探亲回家,就不得不来和我搭铺。

那些年代全家朝思暮想的愿望,就是一家人能够有一个相对安静,能维持私密,能够容身的住所。羡慕那些住楼房,可以一门关净的蜗居,哪怕是很小很小……

文革结束了,可是“被志愿”上缴房屋的问题没有解决。各地类似情况的房主通过各种渠道四处反映意见,等到1981年,才有政策出台,说是对文革期间被挤占的私人住房要落实政策。先是房管局应声而出,派出房管员到院子里宣布:房屋已经归还房主,今后租金交房主,从此和房管局无任何关系。天下哪里有这样金蝉脱壳的好事?非但我们不愿意,就是挤占进来的住户也不愿意。所以,拖了很长时间以后又出台了,各单位负责安排自己单位的住户,腾退挤占房的政策。说来容易,要求各单位安排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为了解决一家人的困境,找到同学的父亲,当时的省委书记杜兴源,以及任省委统战部部长的同学母亲王予,得到批复。接下来就是挨着挤占户的单位跑了无数次,一个个的落实。而且就是得到单位安排的住房,挤占户也不愿意腾退,奈何?终于在两年后,完成了最后一户的腾退。悲乎?喜乎?百感交集。记得我在最后一户搬离后掩上大门,自我解嘲的吼了一句:“想不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回顾祖屋,本来已经很破败了,17年的毁坏,更是面目全非,几近坍塌。原想,老屋的沧桑也就该告一段落。可是在一贯歧视“私有房屋”的政策导向下,沧桑永远都没有一个头!

都以为类似我家的老私有住房问题已经解决,其实仔细想起来远非如此。

首先。解放后,沿袭过去的做法房屋产权证分为两部分,地产证:证明土地的权属,有四界图说的小幅蓝图,赫赫然有当时的市长签名印章,每年按时交地产税务。也就是政府承认了土地的所有权。然后才是房产证。这很容易理解,修建房屋必须先有土地,然后房屋才有附着之地。祖屋的土地形成于清朝,只和皇帝有关系,和委员长没有牵连,更和现在的政府没有一毛钱关系。可是不知不觉中,祖屋占用的土地的所有权在法律意义上就成为了不合法的东西。90年代中期,国土管理部门成立。一天国土管理部门的官员上门,要老父亲拿出地产证,说是要更换新版土地证。结果一段时间后,对方脸一变,说是按照现行法律,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有原来私房的地产证一律作废。如果要更换,需要按土地出让金缴纳使用费。从此,从法律意义上讲,祖屋成了飘在半空中的“海市蜃楼”,这是咋个回事哦?按法律的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凭什么用现在的法律规范N年前的事?当然,其中目的很清楚,在以后的城市改造拆迁中,房子可以赔偿,而院子理所当然的不再赔偿,拆迁成本自然下降。

其次。房屋历经百年风雨,必然需要大修。这时候规划部门又找上门来,宣布按政策“不得长高,不得长胖”,尤其是不得落架维修。一旦落架,即视为拆除,不得重建。这么老的房屋,不落架咋个修?明摆着是希望房屋坍塌后自然消失,这样以后的拆迁成本就小很多。

总之,凡是私有房屋,都有人时时刻刻在打主意。没收、经租、“被志愿”上缴……,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这就是我家祖屋和其他私有房屋60年经历的主线条。所以,这辈子我做的最多的噩梦就是,房屋又被挤占了,又“被志愿”上缴了……。

百年老屋,我仍然居住其中。而且,由于被成都市委宿舍包含在内,成为成都仅存的老独家民宅。当然和现在新贵们的高尚住宅、独栋别墅不能比,却承载了一段独特的历史。

在简陋的房间中写完我所记得的老屋沧桑,我想说明些什么?

首先,一个国家的兴亡,应该建立在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尊重上,作为百姓赖以安生立命的基本生存条件的私有房屋,其实在很长时间内一直被惦记,一直被非法侵害。当然,可以推之为乃极左路线所为,仔细想想,未必极左路线的余毒就肃清了?老的住房,遗留的问题存在,新建的似乎已经解决。果真如此?

农村中还有土地确权的说法,《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新修的城镇房屋都建立在一个所谓70年的使用权上。一旦70年到期或地方政府看起了土地的增值潜力,一纸公告宣布土地使用证作废,百姓的房屋如何附着?房屋总不可能和气球一样当空漂浮吧。当然,目前对此问题的争议声很大,这些法律问题也不是本文所能探讨的。

其次,和一些X二代有过许多接触,惊异的听到他们大谈其保护私有财产的重要云云。不免心生疑惑,在我们尚有私有财产时,需要的是以革命的名义改造、“共产”;当他们腰包鼓胀时却疾呼保护私有财产,这个弯子转得太大,令我头晕目眩。

再次,家里距离房地产中心很近,每天都可以看见熙熙攘攘的人群在办理各种手续。每当看见这些,我就不免和老屋的沧桑经历联系。也许更要紧的是如何建立一个法治完备的社会,没有这个前提,一切看似完备的手续在非法治的情况下就是废纸一张。
但愿我的梦魇不要再次重现。

转自《共识网》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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