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难以超越的自我--赵树理的迷惑

1989-06-04 作者: 1949年 原文 #民间文本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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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难以超越的自我

--赵树理的迷惑

作者:徐庆全

赵树理是以写农村题材而蜚声文坛的现实主义作家。他在20世纪40年代脱颖而出,与周扬有很大的关系,两人因此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两人的交往中,赵树理曾几次致信周扬。这些信,对于研究赵树理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现转录一封如下,并结合有关材料稍作分析。

赵树理致周扬的信

周扬同志:
十一月二十六日信收到。
小二黑结婚剧本,本月十二日才接到,因当时在城参加区干部汇报结束土改工作的会,直到现在才着手看。
我原定的计划,依靠剧团已不可能,只是依靠村、区、县作了些工作。在这三个月的工作中,问题是发现了一些,而进一步观察群众现实生活则所得甚少,因这次仍不得不以一个工作员的身分【份】出现,致与各阶层群众生活仍有隔离之处也。
目前军事形势的发展与新大众性质的改变,似乎决定我的工作也要有些变动,因此我准备于旧历年后把我的孩子老婆送回原籍以便于流动。可是这情况下反使我没有主意:继续深入农村呢,转向城市呢?一个无产阶级的写作工作者不了解真正“无产阶级”--产业工人的生活如何是好?这似乎应转向城了。可是放下自己比较熟悉的对象去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探索又有什么把握呢?这样想来似乎又是不必往城市好。
这问题与我的整个前途有关。我的前途有二:一个是就现有的条件作可能作的事,不必求全责备,甘心当个专写农民的写作者;另一个是和一个青年一样,力求发展为一个全面写作者。前者说起来虽不免带点暮气却比较现实,后者按现在的供给条件也不是绝不可能,只是成本要大一点,从经济上算起账来,不如培养个城市青年合算,且在今后联合政府的形势下,不可能有现在的供给条件或领薪金的写作者,因而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久久写不出什么来便会使公私都觉得不妙。最后我觉着依靠现在的条件工作,并加强今后的流动性,逐渐把自己活动的范围转移到城市去,或者是个较妥当的办法。我这种想法如与党使用我的计划不冲突,请求给我调动这样一个岗位。
改革戏剧一文,我读了后没甚意见,只是这一工作我觉着真不是好做的。问题还不在于像某同志(忘了名字)文中所说神话故事有否毒素与有害无害的界限问题,而在于事情范围太大循求实效的工作者太少。例如戏戏【剧】编审委员会要各地送剧本,而多数戏班子和剧团根本连报也不看,连这个委员会的名子【字】也没有听说过,那【哪】管你审查不审查?县级宣传部门,从襄垣看来只是从报上看到有这委员会,真在工作计划中把钞【抄】送剧本算成一项工作则还没有想到。我到这里已看过三种原封不动的旧戏(襄垣洋歌、上党梆子、小捞子),没有谁来哼一声说“这成问题”。有害无害界限不清,其弊在于能使少数有害者“漏网”,现在的问题是连个破网也没有,害大害小可以通行无阻;连一个用网的人也没有,即使张了网,仍不起网的作用。进步的剧团是有的,他们时时要求得到有人负责审查过的新、旧剧本。戏剧编审委员会所编审(修改)以后的剧本可以普遍印售,否则其效不易普遍。
我们的宣传工作,从上下级的关系看来,好像一系列用沙土做成的水渠,越到下边水越细,中央的意图与村支部的了解对得上头的地方太细了,不独戏剧工作为然。像最近中央【共】中央对青年、妇女工作的指示,各级照着做,赶到了村,往往就变成莫名其妙的填表任务。封建思想之海的农村,近十余年来只是冲淡了一点,尚须【需】花很大的气力才能使它根本变转了颜色。
襄垣下良镇的土改、整党、建政一套工作已结束,我所见到这些工作中以及今后的问题,详见给新大众社的信中,我已请冯诗云同志转给你,兹不另赘。
余再报!
敬礼!
赵树理
一月十七日
旧历年后我拟往太岳送家属,今后来信请由新华书店长治分店转,因他两地(此间与太岳)均能转到也。

这封信的写作时间

赵树理的这封信,信末只具月日而无年份,现结合有关材料加以考证。

赵在信中谈到了对“戏剧改革一文”的读后感。“戏剧改革一文”,当是周扬在11月26日致信赵树理时请他提意见的。查华北出版的《人民日报》,该报在1948年11月23日刊登了题为《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旧剧改革工作》的社论。参加过《周扬文集》编辑工作的郝怀明说:“这篇文章是由周巍峙起草的,经周扬审改,以《人民日报》社论名义发表的。文中对旧戏大体分成有利、有害与无害三大类分别对待的思想,是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意见写成的。”

这篇社论虽然是周扬主持的,但是,周扬在给赵树理的信中,是不会把这篇社论再寄给赵提意见的--因为赵是很容易看到《人民日报》的。或许,当时周扬是把周巍峙所写的有关戏剧改革的文章寄给了赵,故赵信中有“问题还不在于像某同志(忘了名字)文中所说神话故事有否有毒素与有害无害的界限问题,而在于事情范围太大循求实效的工作者太少”之语。这样可以断定,周扬的信是1948年11月26日写的。赵树理给周扬的回信只能是在1949年1月17日。此其一。

赵树理信中提到了“目前的军事形势的发展和新大众的性质”的问题。所谓“新大众”,是指赵树理参与编辑的《新大众报》。1945年6月,华北新华书店与韬奋书店联合创刊了《新大众》杂志,为小32开本的半月刊。1947年底,为了扩大它在群众中的宣传教育作用,决定改为报纸发行。1948年1月7日,《新大众报》创刊,每周一期,7月1日后改为三日刊。在新华书店工作的赵树理,主要任务就是编辑这份报纸。1949年3月15日,设在平山县的《新大众报》迁往北平,改为《大众日报》,不久又改为《工人日报》。赵信中所说的“新大众的性质”,当然是指报纸要迁往北平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周扬在11月26日信中向赵提到的,故赵信中有此语。至于“目前军事形势的发展”,当然是指这时全国即将解放、解放区的干部要转向城市的情况。因此,这封信当然应该写于1949年。此其二。

赵在信中说,为了适应“目前的军事形势”,在“旧历年后我拟往太岳送家属”,以适应流动。查戴光中所著《赵树理传》,戴认为赵是在1949年春节前夕回到了阔别11年的家乡山西省沁水县嘉丰镇尉迟村(当时属太岳区), 但从赵的信中看,赵是决定在春节后回去的。虽然限于材料,目前还难以断定他是春节前还是后回去的,但是他在1949年回家是毋庸置疑的。这也说明,赵的这封信是在1949年写的。

赵树理与周扬的关系

1946年,周扬从延安到晋察冀,随即担任了这个解放区的宣传部部长。1948年5月,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中央局合并为中共中央华北局后,周扬仍任宣传部部长。赵树理所在的山西太原新华书店,在1948年5月以前属晋冀鲁豫中央局,其后是在华北局的管辖范围之内。从组织关系上讲,中共中央华北局未成立之前,赵树理归太行地区文联领导,并无直接向周扬汇报工作的必要,而华北局成立之后,作为统领华北局全局宣传工作的周扬,归其领导的有很多作家,赵树理只是其中之一。以当时两人的身份而言,是很难于直接联系的,更何况,周与赵得以见面还是在1949年的第一次全国文艺代表大会上。周与赵虽无缘谋面,但却神交已久,这得益于赵树理的作品;而赵树理的作品获得更广泛的认可,得益于周扬的重视--这是一段颇值一提的文坛佳话。

赵树理是以1943年9月发表的《小二黑结婚》而独步文坛的。这篇作品曾在解放区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过去,华北书店出版的文艺书籍以发行两千册为极限,但是这本封面标有“通俗故事”的小册子,却连续印发了两万册仍供不应求,只好再印两万册。这自然说明,当时解放区的广大读者对此书是很喜欢的。可是,与广大读者的反响相比,文艺界同行却有些冷淡。虽然当年的《华北文艺》10月号上,曾出现过一篇充分肯定该书的书评,但是,在当时很权威的《新华日报》(华北版)上,马上针锋相对地刊出了一篇批评文章,文章认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是抗日,写男女恋爱没有什么意义。这篇文章发表后,当时太行区的许多报纸杂志,对《小二黑结婚》一律保持了沉默的态度。此后,虽然赵树理又创作了《李有才板话》,并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然而几年以来,并未引起解放区(文艺界)应有的重视。记得我曾和一个同志说过《小二黑结婚》还不错,然而对方的回答,却是‘赵树理对解放区的了解也很有限’。”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当时对通俗化的认识。在解放区,不同经历、不同出身的文艺工作者云集,必然会从各自对文艺认识来看问题。这种认识,在解放区--不管是延安还是在晋察冀、晋冀鲁豫,都同样存在。即以晋冀鲁豫而言,在1942年初召开的太行区文化座谈会上,围绕着通俗化的问题,就有着很明显的分期和矛盾。当时作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秘书长的杨献珍对此次会议有很深的印象。在这次会上,有人认为通俗化即是庸俗化,搞通俗化就是海派,并根据对通俗化问题的不同主张,把人分成新派和旧派。他们认为“杨献珍是代表旧派,他的群众就是赵树理”。这样的看法当然是有偏颇的,但是赵树理对持有这样看法的人的看法也同样有偏颇。赵树理把解放区某些作家未脱欧化习性,写出来的作品只能互相买着看,颇带讥讽地幽默为“交换文学”。在这种状况下,赵树理作品的结局也只能被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评论界的寂寥也是可想而知的。

但是,不管现在如何看这场争论,在当年延安文艺座谈会已经确立了与工农兵结合的方向和解放区迫切需要这种与工农兵相结合的作品的形势来看,赵树理的作品无疑蕴含着极强的生命力。后来,周扬这位很有眼光、善于掌握文艺界宣传动向的理论家结识赵树理的作品,并对此大加推崇,其考虑的出发点正在于此。

1946年7月,周扬在刚解放的军事重镇张家口编印了《李有才板话》和《解放区短篇创作选》,准备带往上海,作为送给文艺界朋友的礼物。这样,周扬有机会读到了赵树理的全部作品。赵树理的作品显然深深地打动了周扬,因而周扬“对他作品的新颖题材和独特风格以及作者的卓越才能感到惊异”。此时,杨献珍恰好也在张家口,他向周扬介绍了赵树理的有关情况。于是,周扬在临行前的繁忙中写下了解放区第一篇研究赵树理的专论--《论赵树理的创作》。

在这篇专论中,周扬对赵树理的作品所作的评价,主要是从宣传党的文艺方针出发的--这是周扬这篇文章的立意点。周扬评论说:“赵树理,他是一个新人,他是一个在创作、思想、生活各方面都有准备的作者,一位在成名之前已经相当成熟了的作家,一位具有新颖独创的大众风格的人民艺术家。””他竭力使自己的作品写得为大众所懂得。他不满意于新文艺和群众脱离的状态。他在创作上有自己的路线和主张。同时他对于群众生活是熟悉的。因此他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正是他实践了毛泽东同志的文艺方向的结果。“他【有】意识地将他的这些作品通作叫‘通俗故事’;当然,这些决不是普通的通俗故事,而是真正的艺术品,它们把艺术性和大众性相当高度地结合起来了。”文章最后,周扬毫不隐晦地谈到了评价赵树理作品的目的:

文艺座谈会后,艺术各部门都得到了重要的收获,开创了新的局面,赵树理同志的作品是文学创作上的一个重要收获;是毛泽东文艺思想在创作上实践的一个胜利。我欢迎这个胜利,拥护这个胜利!

几乎在周扬的文章发表的同时,在国统区的文艺界著名人士郭沫若和茅盾,在读到周扬带去的赵树理的作品后,也发表文章,对赵树理的作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以周扬当时的身份而言,他对赵树理的评价,不仅仅是他个人的看法,当然代表着党的文艺界领导对赵树理创作风格的肯定。正因为如此,在周扬的全面评述之后,加以得到郭沫若和茅盾等前辈作家的热情肯定,赵树理创作的意义,得到了文艺界的更广泛的认可。1946年8月底,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宣传部召开的文艺界座谈会上,号召“今后要向一些模范作品如《李有才板话》学习”;1947年七、八月间,在晋冀鲁豫边区文联召开的座谈会上,“在讨论过程中,大家实事求是的【地】研究作品,并参考郭沫若、茅盾、周扬等对赵树理创作的评论以及赵树理创作的过程、创作方法的自述。反复讨论,最后获得一致意见,认为赵树理的创作精神及其成果,实应为边区文艺工作者实践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具体方向。” 在会上的总结发言中,边区文联负责人陈荒煤并以《向赵树理方向前进》为题,加以肯定。同月,边区政府教育厅在第一次文教作品评奖中,将惟一的一个特等奖发给了赵树理。

大约就在此时,周扬和赵树理有了通信的联系。在我所看到的赵树理给周扬的三封信中,最早的一封大约写于1947年。在这封信中,赵树理写道:“我在生活上,现在无甚困难,以后碰上了,临时再请解决。承你关心,甚为感激。”可见,周扬不仅对赵树理的创作有很高的评价,对其生活也很关心。

由于周扬担负着领导华北文艺界的重任,加之以赵树理对周扬的信任,所以,在上引的这封信中,赵树理坦然地对周扬谈到了自己在解放后的工作去向问题,并向周扬提出了要求:“我这种想法如与党使用我的计划不冲突,请求给我调动这样一个岗位。”

1949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文代会上,神交已久的周、赵二人终于见面。赵树理给周扬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他懂世故,但又像农民一样纯朴;他憨直而又机智诙谐;他有独到之见,也有偏激之词,他的才华不外露,而是像藏在深处的珠宝一样不时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此后,周扬认为,他与赵在“二十多年的交往中,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赵树理也显然认为这种友谊是超越了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周扬首当其冲地被揪了出来,赵树理作为周扬的“黑帮”被揪斗关押。在这样饱受折磨的岁月里,赵树理依然对周扬充满了信任。1970年,在饱受迫害即将离开人世不久,他在一张破纸上抄录了毛主席的《卜算子.咏梅》,郑重地交给女儿赵广建藏好,并说:“你以后替我设法交给周扬同志,党会明白我的。”十年之后,周扬饱含感情地写道:

那时我早已失去自由,我的命运处于危如垒【累】卵的境地。但他还是信任同志,信任我们之间的友谊,相信我们总会有重见天日的一天,相信人民总会重过光明的日子。

遗憾的是,赵树理没有等到重见天日的那一天,1970年,他被迫害致死。张僖了解到了赵惨死的状况:

1975年的下半年,法国要出版赵树理的《李家庄的变迁》,当时,王匡在中宣部出版局任局长。王匡找到我说:这本书能不能出版呢?你到山西去一趟吧。我到了山西,见到了马烽。马烽给我讲了赵树理死前的惨状。他说,赵树理站在两个桌子摞起来的高台上挨斗,从桌子上摔下来后,惨死的。
“文化大革命”后,周扬复出,张僖向他报告了赵树理的情况:

我把赵树理的情况跟周扬讲了,北京为赵树理开了一个会,举行骨灰安放的仪式。后来,周扬对我说:还应该为他开一次追悼会,隆重地纪念他。这样,就在八宝山举行了追悼会。

1980年,《赵树理文集》出版时,周扬为这部文集作了序,并同意文集的编辑者把他在1946年写的《论赵树理的创作》收入文集,以“纪念我们多年的文学之交和革命友谊”。

赵树理从头锻炼自己的失败和回乡

在给周扬的信中,赵树理对革命胜利后自己的工作问题着实考虑了一番。

赵树理出生在稍带书卷气息的农村家庭,在参加革命前,家庭是属于下降的中农。这样的家庭,使赵树理成为“识文断字”的人。当他带着一支破笔,几张破纸,走进轰轰烈烈抗日群众运动中的时候,他并不是一名作家。但是因为有这支笔,加上他所熟悉的农民的思想和感情方式,以及作为当时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的亲历者,他成了农民化的知识分子。当开始进行创作时,赵树理就立下宏愿:

我不想上文坛,不想做文坛文学家,我只想上‘文摊’,写些小本子夹在卖小唱本的摊子里去赶庙会,三两个铜板可以买一本,这样一步一步去夺取那些封建小唱本的阵地。作这样一个文摊文学家,这是我的志愿。

抱着这样的志愿,赵树理运用自己浓厚的生活底蕴,写出了一大批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这些作品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所提倡的文艺与大众结合的原则是相吻合的,与当时的现实也是密切相关的,因此,在解放区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在全国解放前夕,赵树理显然面临着与“整个前途有关”的问题:离开了给他丰厚的生活底蕴的农村,以后创作的道路如何走?所以,在给周扬的信中,他将这种困惑或思考毫无保留端了出来。

参加完全国文代会后,赵树理担任了文化部曲艺局的处长。这种安排,或许是周扬根据赵树理“依靠现在的条件工作,并加强今后的流动性,逐渐把自己活动的范围转移到城市去,或者是个较妥当的办法”的要求做出的,因为赵树理对曲艺工作是相当熟悉的。而对赵树理来说,“逐渐把自己的活动范围转移到城市去”是全国解放后的现实,在这一现实面前,他知道,他必须从头锻炼自己。

但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从头锻炼自己的愿望并没有得以实现。这其中的一个原因,1952年赵树理也曾谈到:

一九四九年到北京后,和群众接触的机会更少了,来源更细得几乎断绝了。为了挽救这一点,我也曾下过一次工厂,但试验了一个月,觉得路子太生,又想折回来走农村的熟路。折回来了,并且也到了农村了,可是仅仅两个月功夫,临时回到北京来开了个会,又被些不成理由的客观原因拖住没有得返回去。所以除了三年之中写了两个小东西(《传家宝》和《登记》)以外,所存的原料再也写不成个能给人以新感觉的东西。

创作源泉的枯竭,固然是现实,但是,对于赵树理来说,自己所固守的“写作上有些别扭劲儿”,也使他不管是有意无意地,难于与时俱进地适应新的时代的新要求,做出相应的改变。

全国解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大众对于作品的要求,已不单纯是通过作品对社会问题的认识,获得一种审美情趣的享受的要求也日趋强烈。这就要求作家提高艺术水平,追求艺术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但是,赵树理却依然恪守着他那“民间文学正统论”的创作原则。

1951年,赵树理改任中宣部文艺处干事。这次调动,是胡乔木做出的。原因是,胡认为他“写的东西不大(没有接触重大题材),不深,写不出振奋人心的作品来”,要他“读一些借鉴性作品”。胡乔木并煞费苦心地为他选定了契诃夫、屠格涅夫等俄罗斯作家的作品,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列宁论文艺等理论著作,让他住进中南海庆云堂,解除一切工作,闭门专心读书。但是,学习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

当时,严文井和他对门而居,两人几乎天天辩论中外文学的优劣。严文井一方面惊愕于他的古典文学修养,断定他“不是一个通俗作家”,另一方面则感到他不仅不想改造自己的知识结构,而且想说服别人也不必去钻研外国名著。

赵树理对“知识结构”的认识是这样的,对艺术形式和创作风格,他的认识也是这样。与赵树理相交甚深的著名作家沙汀在后来的回忆中说:

在我们的交往中,谈论得最多的是艺术形式和风格问题。拿他的用语来说,是“新统”、“旧统”的问题。他把他自己的一套称之为“旧统”,具有浓厚的民族传统风格和气派,为群众喜闻乐见;而象【像】我所采用的艺术形式,则是“新统”。这个“新统”,是“五四”以来,吸收西方的艺术形式后逐渐形成的。而对“新统”,他却是个地道的摆头派。

要保持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艺术形式”,赵树理惟一的选择,就是回到所熟悉的乡村去。在毛泽东的《讲话》发表十周年的纪念日,他向一切关心他的人们郑重许诺:“照毛主席的话。下决心改变一下自己的现状,回到群众中去。”--他在信中虽然认为“甘心当个专写农民的写作者”“说起来不免带点暮气”,但也只能认为是“比较现实”的做法了。

此后,虽然赵树理写出了反映合作社的长篇小说《三里湾》,并因为配合了当时的形势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但是,作为艺术家的赵树理,在新的时代来临时却始终没有超越自我。遗憾的是,赵树理直到被迫搁笔时才对此有所认识:

我在这方面的错误,就在于不甘心失败,不承认现实。事实上我多年所提倡的东西已经因无人响应而归于消灭了。

“一个过于具体地配合自己的时代和环境写作的人,一旦事过境迁,常常可能再也引不起大家多大的兴趣,可是另一方面,席勒说得也对:‘一个忠于自己时代的人,比别人更容易获得不朽的地位。’”卢那察尔斯基的这个断语,或许是赵树理文学创作后期生涯的写照。

附:赵树理:农村问题一束

赵树理在给周扬的信末,提到了他将在襄垣下良镇参加土改、整党、建政等工作的情况写信给新大众社,并请冯诗云将此信转给周扬。现将这封信转录于下,供研究者参考。

农村问题一束

一、老区土地改革的一般规律与几点教训:

在武安九区发现该处之土改过程与规律为:

(1)于反奸霸清减复查等项工作中逐渐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但因分配组织与分配路线上有毛病,致使封建财产耗费而贫农未得普遍翻身,尚留好多窟窿。
(封建财产之去路:1、斗争时吃喝了一部。2、干部积极分子偷窃或霸占了一部。3、有些驻地机关收拾了一部。4、其余在分配时,有的按问题分了,有的平均主义分了。)
(2)五四指示后,各地检查出贫农没有普遍翻了身或翻得不彻底,但未查出上项原因,误以为完全由于封建势力未斗彻底,实则残存之封建财产已是少数,离填补遗留窟窿数量远得很。下级干部为了完成“填平补齐”任务,把目标扩大到中农层,故有追之代看圪堆等伤及中农之举。
(3)此次结束土改,又使多占果实者退出多得之数来补错斗中农。
这一规律,在这次襄垣下良镇的结束土改和整党的工作中又重复发现了一遍--事实虽不尽同,性质几乎完全一致。在补偿、安插、调济【剂】中,太行区党委指示之果实来源为公产、社产、绝产、显然多占等,似与完全靠退果实不同,但实质上除“显然多占”外,前列之几项来源早被整理村财政时收拾完了,几乎都落了空。

这一规律,有以下几点教训:

(1)斗争初期,诉苦说理是群众,而吃大锅饭、非法多占则为少数干部和积极分子,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恶化之端,直到结束土改时群众这类意见还存在。
(2)中贫农间造成不易消除之裂痕。
(3)党员干部积极分子讨惯了便宜,视便宜为当然,退出多占果实便要埋怨上级。靠退出之果实补被错斗之中农,往往补不到最低生活水平,更与原有之生活水平相差太远,因而这些人也埋怨上级。

所以造成这一规律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人的条件:老区发动土改运动之初,各级干部,除当日参加过苏区的少数老同志外,一般都没有经验。而新动员来之干部(各级都有),又都不免有些农民气(见小利)或浪漫公子气(慷慨大方),故有些抓一把或挥霍群众果实之作风。至于农村,一般干部当时多数是原封不动的农民,不曾接受过为大家负责的教育,故在分配上难免有组织不好路线不明确之弊。
(2)计算不确:地富封建财产加贫农原有财产,以地富及贫农全部人口除之,所得之财产平均数,少于老中农财产之平均数(见王中青同志总结武安九区工作时之统计表。下良从党员们的口头报告中也证明此点,只是无数字统计),如按中农在内之全村财产平均数字来作“填平补齐”,不动中农就不可能。而现在有错斗户之各村,往往是以这数目计算的。此次结束土改中,有“显然多占”的村子,问题好解决,越是最后填补得均匀的村子,错斗中农及未安插之地富的问题越不好解决。

目前新区正在做或将要做反恶霸清减等项工作,上举那一规律和几点教训很须要避免,可是人的条件较老区初次运动时强不了很多(在老区土改中虽培养了不少的有经验的干部,可是一分散到全国恐怕每个地区为数就很少,那就不得不动员好多新干部参加这工作,而农村干部条件或许还不如当日之老区,因太行最老区是一九三八年建政,而一九四二年始发动土改也)。中央就是怕条件不具备(干部条件在内),故且不叫新区执行土地法,可是反恶霸清减等工作如走了老路,赶到执行土地法的条件具备时,不又要造成上述那规律中的某一些困难吗?中央对新区群运的指示原文我没有读过(仿佛见过一次),不敢乱提意见,我以为即使不执行土地法,在反恶霸、清减等项工作中,对分配机构的组织及分配路线等,也可以请求规定一下。咱这小报到城市是否能绝不管新区农村这类事?我想平津一带如无适当的农村报,恐怕我们还要管一管,因此我不惜对这一问题罗罗嗦嗦写了这么多。

二、农村党员的水平,仍未能超出“农民”的范畴,对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是明确的,对新民主主义直至共产主义各时期的社会建设目的是糊涂的。目前老区土改运动将要全部结束,以后的任务是发展生产。一般群众对组织起来的意义了解不够,而党员也不曾有比群众更明确的认识,因而便不易在生产中起到应有的领导作用--过去在领导生产上不是行政命令便是自流,其原因在此,今后如不想出有效的教育办法,则此种现象不易克服。我以为需要编一种农民夜校课本,说明今后农村的生产建设方向。这课本应是一种生产计划性质,要具体说明从现有生产基础上逐步改良农具、改进生产技术与组织,一直说到农业机械化、消灭农村与城市差别。我们的小报既要改为城市性质,则这一任务就不在我们身上,可是这事既有做的必要,也应转告给接受此等任务的同志们。

三、生产中三个问题

(1)工资问题(仍如前信所报告):目前农村因劳力缺乏,致使工资超过其劳动量,结果不止无劳力之军干烈属种地赔钱,有劳力者也感到种地不如卖工。在此次补偿中动员富裕中农拿出多余土地,而有些土地不多的中农及军干烈属自动要献出土地者甚多(未接受)。至实行补偿时,有些错斗户不接受土地,经过动员说服,将好的勉强接受下,不好的坚决不要。
由于农业上工资高,影响得手艺工人与工厂工人的工资也不得不高(木匠每天七升至一斗,私人合伙煤矿工人除管吃外六升、机器煤窑一斗二升),结帐【账】时用人者都是赔钱叫苦。
这一现象如不设法改过来,生产殊难提高。

(2)互助组:过去的互助有些强迫命令或形式主义,真正自愿的又往往是没劳力的。现在一强调自愿(不是故意强调而是取得真正同意),则有劳力或畜力的人十分不愿意,因为在高工资刺激下,自由卖工要比组织起来方便得多。党员干部们只是为完成上级赋予之任务而领导,“组织起来”的好处照着上级说的都能说一套,可是自己也无现实感,有些人也和群众一样,实际上觉着组织是个麻烦。

(3)合作社:合作社最大的问题有三:第一是物价平稳上升,使越入股早的股东越不感兴趣。因为三年前入二百元冀钞的股等于一斗小米,而现在的二百元只能买一个烧饼。在合作社本身算来,营业扩大了数倍,而早入股的股东则以为是把自己的资本吃进去,财产虽说还存在合作社的不动资本里,可是现在以一个烧饼入股的股东即与三年前入一斗米的股东分同样的红。第二是高工资逐渐影响到合作社。据说参加合作社人员的工资(连县联社在内)每人每月除吃饭以外是一石至一石二斗米,约占毛利中三分之二(即赚三元消耗两元),而本年下良镇合作社之净红为资金三倍之冀钞,按物价折合只能说不赔钱(因上次分红时之米价为现在米价四分之一)。第三是无目的的官僚主义:有些经理对经营合作社是为发展而发展,开始或者是以营利为目的,后来连利也营不来也不收缩。例如同一个村镇,染房醋房已有好几家私人开的,而合作社偏又要开这两个门面,结果染匠一天闲半天,或做成醋卖不出去,经理也不想办法,好在工资饭费是合作社管,累不着经理。这要是私人营业,人家要服从市场法则,顾不住生活就不干了,而这市场法则遇到不怕赔钱的人就不灵了。

以上三个问题(特别是第一个)使农村生产不易提高,急【亟】需想出有效的办法。我想发动农村妇女参加主要农业劳动是有效办法之一(前信已谈过,兹不赘),而在战勤和负担上如能再想出好的调整办法自然更好。

四、法律上对妇女的照顾问题

此地处理妇女问题,还依靠是晋冀鲁豫边区所颁之法令,而那法令尚多照顾了一些封建习惯,因而有些地方使妇女吃了亏。就现在所发现的有三类事:

(1)父死母嫁之子女,按该法令规定是四岁以下随母,四岁以上即须交给男方家属。我以为这是封建道德中的立后思想。为了这事,使好多抛儿撒女的改嫁妇女终身啼哭,或为了舍不下孩子牺牲了半生作【做】人的幸福。若按男女平等的观点说来,父母要算最近的亲属,父亲死后,其未成丁的子女应无条件归母亲负责(不愿负责者自然除外),伯叔兄嫂祖父母均无权争夺,不应为了以后给死人烧纸而将五岁以上十八以下的孩子们从他们的亲生母亲手中夺下来而交到不甚可靠的人手里。

(2)该法令的离婚与解除婚约条件过苛,使好多夫妇感情已达离异之点者数不够条件离不了--目前已发现好多女方提出离婚后男方躲出去,弄得好几年不能解决问题,而男方还向外宣传“骨头也得落她一把”。

(3)女子继承权法令中虽有明文,实则是空文,在群众头脑中根本无此观念。要是执行起来,该法令条文又似过简,没有详细规定。例如父母遗产于弟兄分家时,应不应给已嫁姐妹计算一份?已嫁姐妹既不与娘家兄弟过共同生活,所得之分应否与兄弟同?中国没有遗嘱制,父母死亡后要不要按资产阶级法令中所有的办法组织家族委员会处理财产(实质上民国以来仍都是按封建关系处理遗产,而军阀政府、蒋政府从外国钞【抄】来的资产阶级继承法也都是空文)。又如已婚妇女对其夫家的财产又当如何继承?一夫一妻,共有一份财产,夫死归妻自然也无大麻烦;倘兄弟三人各有一妻,共同组成一个家庭,而兄弟中有一人死去,其妻于改嫁时,按理究应分得几分之几,亦需有明文规定。像这些事情,现在看来都不成问题,因为大家都还遵守着个不成文的封建习惯,可是如不将这习惯有意的【地】打破,妇女的地位仍是附属的。如上所举弟兄三人,倘其中有一人丧妻,出外招赘,其亲族都会主张给他分一份去。

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既是无产阶级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人和人的一切关系(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都应从宗法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独立的,不独妇女为然也。

选自《名家书札与文坛风云》,感谢作者同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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