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治国”多出力
[ 2000年第1期 为“依法治国”多出力 作者:李普 ]
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我建议《炎黄春秋》为这件大事多出力,不只是在新的一年里多出力,而且在新世纪的许多年里持续不断地多出力,锲而不舍地多出力。
我说这是划时代的,也许有人不赞成。他们可以拿出我国历史上许多认真执法的事实和美谈来,比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们可以说,不论这句话能不能行得通,总不能否定我国存在着这种崇尚法治的好传统吧。
不错,但那是封建帝王“以法治国”,是人治。十五大提出的是“依法治国”,是民主的,是法治。两者一字之差,本质上却有天壤之别。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才这样热切地希望《炎黄春秋》多出力。这里我讲三点理由,我想这两者的区别必定包含这三条,对不对请各位指教。
首先,任何社会都得有法,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者是也。问题在于那法是怎么来的,是谁的。王子犯法不行,那么王呢?皇帝呢?原来,王或者皇帝根本不存在犯法不犯法的问题。法是他的,是按他的旨意制订的,是他用来治理天下的手段,宰制天下的工具,所以俗话也就把他的话叫做金口玉言,把他那法叫做“王法”。旧社会老爷们骂人:“你小子眼里没王法!你反啦!”反是造反的意思,那是杀头的罪。革命党人造反夺取政权,确实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帝王自称天子,上天的儿子。他今天这样说是奉天承运,明天那样说还是奉天承运。可见那“天”,也不过是他的“伞”。
我还可以讲个故事。古时候有个人躲避不及,惊了皇帝的车驾。皇帝开金口,把那个人交给管司法的大臣处理。后来皇帝发现那人竟没有判死罪,很不高兴。大臣回奏说:如果陛下您当时就把他杀了,一点事儿也没有;现在交给了微臣办理,按陛下的法,此人罪不至死,微臣不敢违背陛下的法。这个大臣有胆有识,我很佩服。实践中他敢于严格执法,理论上他头头是道,他的实践有理论的指导。他深深懂得,法是他陛下之法,他陛下拥有任意生杀予夺的特权,他陛下是在法之上,而臣民必须守法。
其次,我们要注意“王子犯法”那句话里面那个“犯”字。封建社会的法,都是帝王用来限制臣民的绳索。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有个很有名的故事,叫做“约法三章”。他灭了秦国,进入京城咸阳以后,召开群众大会。他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就是说,除了不准杀人、不准伤人和不准盗这三条,别的他都不管,秦朝的法律一概废除。这是当初的话,后来坐稳了江山,当然又立了新法。不过不论哪朝哪代,封建时代所有的法,都是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基本精神是对臣民权利的剥夺、限制、约束、禁止。
再次,古代某些人希望王子与庶民平等,其实根本没这么回事。相反的倒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后半句也越来越显出是空话,皇帝在朝廷上杖打大臣,明朝更成了常事,部长级的大臣也当众扒下衣服来打,有的当场打死了。这样侮辱和打死大臣是否于法有据,我不知道;但是古书上有个名称,叫做“廷杖”。前半句“礼不下庶人”却是真的。特别是到了独尊儒术之后,儒家的三纲,既是封建社会道德的精髓,也是封建帝王立法的准则。在君臣、父子、夫妇三对关系之中,前者是后者的纲。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妻必须绝对服从夫,夫有休妻之权。根据这个准则推衍开来,尊卑上下,等级森严,民不得告官、下不得犯上,王子岂可与庶民同罪呢?
对照这三条,就可以看出“依法治国”根本不同。首先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其次是宪法和法律保护人民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是人权至上。再次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新中国是1949年建立的,但是直到改革开放以后,1982年中共新的党章才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也是到1982年,新的宪法才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然后到1997年的十五大,才进一步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修改宪法,才相应地增加了这个内容,作为第五条的第一款。由此可见,这件事有个进步和发展的过程,而且进步很慢、很艰难、很不容易。
我们这个国家,封建主义的历史太长了,包袱太重了。老百姓被束缚、被管辖、被压制太久了,几千年来大家只知道千万不可犯“王法”,而完全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甚至根本没往这方面想过,根本不懂得往这方面想,知识分子也是这样。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太愚昧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太落后了!我这里写的是“我们”,指的首先是我自己。我自己也凑凑合合算得是个知识分子,还是个所谓的“高知”,也是那样愚昧,具体事例这里就不说了。
我们党领导人民打天下花了28个年头;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算起,恐怕也还要花更长更长更长的时间。过去是无法可依,现在是有法难依。“徒法不足以自行”,这句古话有道理。但是时至今日,这不仅仅是官员们的事,也不是执政党共产党一党的事,而是全国人民的事,是大家自己的事。所以我希望《炎黄春秋》持久地多出力,锲而不舍地多出力。大声疾呼,唤起全国民众、首先是知识分子,一起来奋斗,一起来争取,一起来促进。
我说这些话,战战兢兢,生怕开黄腔,因为我自己也还是个法盲。又因此之故,我还曾打算出几个题目,请编辑部组织专家写些文章,我也能从中受到教益。仔细一想,由编辑部直接向专家们请教,岂不更好?我只想再着重说一句:悠悠万事,唯此为大;这件大事有许多文章可做,应当做,必须做。 1999年11月8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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