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衙:旧政权结构的缩影

2000-01-15 作者: 冯兴阁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0年第1期 内乡县衙:旧政权结构的缩影 作者:冯兴阁 ]

中国历经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曾经有过一千多座县衙。随着历史的车轮向前辗动,一座座县衙灰飞烟灭,内乡县衙成了我国目前惟一保存完整的县级政权衙门。它以特定的历史内涵、翔实可靠的文物史料,形象地揭示了封建社会县级政权机构的真实面目,被海内外誉为“神州大地绝无仅有的历史标本”,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如今,内乡县衙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大批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和中外游客,以及影视剧组。党和国家领导人朱基、李岚清和李铁映等先后到此视察。

从河南省西南部中心城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市西行六十公里,到内乡县城中心,风格独特的内乡县衙建筑群便展现在您的面前了!

内乡县衙始建于元朝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历经元、明、清三个封建朝代。现存建筑为清朝光绪年间钦加同知衔正五品知县章炳焘主持营建。

1984年,国内惟一的县衙博物馆——内乡县衙博物馆成立。两年后,县衙在进行修葺保护后对外开放接待游客。

内乡县衙主要建筑物有序地排列在一条南北中轴线上。

紧临内乡县城东大街北边,是一座高大的斗拱式牌坊——宣化坊。这里是知县宣讲圣谕、乡规民约,教化百姓的地方。与宣化坊隔街相对有照壁。

穿过宣化坊,即为县衙大门(三间),两边有“八”字墙,明间的额坊上置匾书“内乡县署”(清代县级政府自称县署),东梢间中墙前置“喊冤鼓”,是告状人击鼓鸣冤之处。

大门内甬道东西两侧分别有寅宾馆、衙神庙、监狱和狱神庙等。

甬道中段为仪门(三间),但仪门之正门并不常开,而以山墙外设旁门,东侧称“人门”,是供人经常出入之门,故经常开着;西侧称“鬼门”,只有处决死囚时方打开此门拉出去行刑,故经常关着,人称“鬼门关”。仪门是县衙的第一道礼仪之门,凡新官到任或迎接同级、上级官员到仪门前,县官僚属整冠出迎到仪门外;大堂如有重大庆典、礼仪活动,审理重大案件方大开仪门,让百姓人等从中而入到大堂参加庆典或观审。

仪门之内跨甬道有戒石坊,向南刻“公生明”三个大字,向北刻“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铭文十六字。

戒石坊东西两边为县衙的职能办事机构——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与仪门形成“外衙”的第一进院落。

戒石坊之后便是大堂、二堂、三堂这三大主体建筑,三者均面阔五间。

大堂置匾书“内乡县正堂”,位于整个建筑群的中心,是县衙最主要的建筑,建在台基上,高大壮观。大堂中央置暖阁,设知县公堂,公案上放文房四宝及红、绿头竹签(即刑签、捕签)等审案所需之物。正面屏风为可供开启的扇(供重大礼仪活动官员穿堂而过之用),上绘“海水朝日图”,屏风上挂“明镜高悬”匾。阁前地坪上珍存有两块跪石,东为原告石(方形)、西边被告石(长方形)。暖阁左右陈列有县官的仪仗青旗、蓝伞、青扇、桐棍、皮槊、肃静牌以及官御牌、堂鼓、刑具等物。

大堂是知县发布政令、举行重大典礼和公开审理大案要案的地方。东西梢间为堂事房和招房(记录堂谕口供)。

穿过大堂入宅门(亦称屏门),向北即为二堂,该堂除无暖阁外,结构大致同大堂,公案左右放置板杖之类的刑具。这里是知县预审案件和大堂审案时退思、小憩之所。

二堂及其厢房、宅门形成“外衙”的第二进院落。宅门位于大堂之后,是衙门的咽喉之所,前置板门,后置扇门,为二堂之屏障,故也称屏门,只有新官上任或迎接同级、上级官员到此方可打开,从中心通过。屏门上方置匾书“天理、国法、人情”,意为施政办案要顺应天理,执行国法,合乎人情。

二堂之后为一过渡的天井院,正面为设有垂花柱的穿廊三间,中设内宅门,东西厢房为知县的幕友钱谷、刑名师爷(知县称其为“夫子”)办事之处,故称刑、钱夫子房。

三堂是仅次于大堂的主体建筑,是知县内邸,是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和办公起居之所。有些案件事涉机密,亦在三堂审理。明间设神主橱,东二间为接待室,西二间为知县的起居室(梢间)、更衣室(西次间后部)。

三堂左右为东西花厅院,是知县的眷属居住之处。三堂后为县衙后花园,是知县与其眷属消闲及县官回避政事之处,故有亭曰“兼隐亭”。

内乡县衙还留下了不少文人墨客的佳联,如大堂前檐的楹联曰:“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三堂门前两柱上书写:“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内乡县衙建筑群融汇了我国南北方建筑的文化艺术风格,也体现了封建社会的森严等级。内乡县衙为我们留下了中国封建社会县级政权衙门的实物标本和历史见证。

(责任编辑 吴 思)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