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牌香烟”报道始末

2000-03-15 作者: 陈英 茨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0年第3期 “关系牌香烟”报道始末 作者:陈英 茨 ]

《炎黄春秋》1999年11月号上,刊出杜导正同志《鼓励记者讲真话》一文,其中谈到《光明日报》1982年披露一烟厂“万条香烟送人情”的一组连续报道。这组报道在当时的反不正之风中,起了积极作用,在新闻报道中也有创新。虽然事隔十七八年,但对新闻工作者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笔者是当年这组报道的亲历者之一,很愿把其来龙去脉以及得与失,略作介绍。

1982年4月,笔者收到山西省科委一友人转来的一封揭发信。寄信人是某卷烟厂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邓俊三,揭发该厂把五千余条香烟送人情。我这位朋友见义勇为,支持揭发者的义举,并请新闻单位给予援助。我把这封揭发信排出小样送总编室,当时一位副总编认为烟厂以烟送人情可能存在,但是否有这么多,需要核实。不久,核实材料转回来了,认为事实没有出入。随即领导又指示,把小样寄山西省委,请求调查处理,然后再考虑是否发表。

当年8月,杜导正同志由新华总社调任《光明日报》总编辑。我把此稿跟他谈了,他很高兴,说党中央现正在反不正之风,这个材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正好作为一个典型抓它一下。于是即派我同编辑徐尊六一起去太原,拜访省委第二书记、省长罗贵波。罗省长对揭发信公开见报表示支持,他说,已对报社的材料作了批示,太原市纪委已为此派人到烟厂调查。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和太原市委书记李好山等领导也表示支持,并准备在调查结束后对此事作出处理。我们拜访太原市纪委领导时,他们说,来信揭发的问题是属实的,从1979到1981年有单据可查的,乱拿乱送的香烟就达一万多条;该厂管理混乱,党组织生活不正常等情况也很严重,对此要一查到底。劳模出身的市经委主任对烟厂存在的问题也感到十分气愤,对我们说,报社公开揭露非常好。

回到报社,杜导正同志听取了我们的汇报后,指示我们再去太原一趟,把收烟人的名单拣重要的抄一份来,公开见报;同时开一些座谈会,把发言整理出来见报。8月12日,揭发信在《光明日报》一版重要位置发表后,我们就奔赴太原,同市纪委的同志一起到烟厂,从4600多张白条中,摘取了一些,将接受卷烟厂领导人送香烟的部分单位和个人名单制成表格寄回报社。

8月26日,本报在《同志,请警惕“关系牌”香烟的污染》的标题下,发表了太原市几名读者的来信和接受香烟的部分单位和个人名单,许多读者投书本报,表示非常支持,并希望舆论在纠正不正之风中起促进作用。

27日,又刊出了记者整理的《烟厂部分人员在座谈会上的发言》。发言者大多数是知情人,揭发比过去更详尽。

28日,《光明日报》又刊载了由山西省轻工厅、省经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烟草公司、省委研究室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发言。大家在发言中就不正之风进行了严肃而中肯的批评。

8月31日,报上又发表了支持揭发“关系牌”香烟的读者来信,编辑部还加了《编者按》。

此后,《光明日报》总编辑杜导正同志又在众多读者来信中,选择了一些陆续发表。这些读者就卷烟厂问题继续提出批评并建议:对白拿烟的单位和个人,限期一个月交还烟款;对检查不好、拒不交还烟款者可再公布名单。有的读者说:“纠正不正之风应见行动”,他们认为“公开点名好”,“要把公布名单的做法坚持下去”。

接着,报社又发表了北京、武汉、苏州等地以及海军、装甲兵等单位的一批读者来信,也加了编者按。

9月10日,《光明日报》报道了山西轻工业厅党组要求下属单位以卷烟厂为镜子,检查侵占国家财产的不正之风等措施。该厅还通知各地市轻工业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报送试用产品、样品和展品等,坚决刹住类似卷烟厂发生的不正之风。

9月11日,《光明日报》刊载了接受香烟单位和个人退还烟款的消息,并发了编者按,对许多单位在领导督促下,知错改错,迅速退还烟款的行动表示欢迎。9月16日,轻工业部纪委组织的座谈会发言在《光明日报》刊出。杨波部长在会上说,光明日报关于太原卷烟厂的报道,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是对我们的监督,部党组表示热忱的欢迎。卷烟厂的问题带有普遍性,不仅烟厂有,酒厂也有,其它一些厂也有类似问题。批评这件事,对改进我们的领导作风,有很大好处。过去,我们部党组对这个问题是重视的,在会议上反复讲过,也发过多次文件,还定出了《约法五章》,但现在看来,对下边经常检查不够,部机关一些同志也未按这五条办。接受烟酒一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影响就更坏,不能把这件事当成生活小节,必须提到有关党风的高度上来对待。胡耀邦同志在党的十二大上所作的报告中,提出争取三个根本好转,其中之一就是党风的根本好转。党风怎样,必然影响到民风,影响到社会风气,所以说,认真纠正卷烟厂这样的不正之风,就是贯彻十二大精神,就是落实十二大提出的战略任务。

紧接着,《光明日报》在9月27日刊出山西省委办公厅就本报报道卷烟厂问题发出的通知,敦促吸“关系牌”香烟者赶快退还烟款;同日,还发表了轻工部烟草工业研究所四同志退还烟款的消息和三封读者来信。如太原市供销社一读者来信说:“这个时期,在我们太原市,从机关到家庭院落,到处可听到人们在议论,‘关系牌’一类的不正之风,不能让它刮下去了。”河北省承德市一读者来信说:“揭露烟厂领导人和有关单位及个人的不正之风,是非常适时和必要的,不这样做,党风的根本好转谈何容易!”

9月29日,报社发表了山西省经委就卷烟厂问题发出的通知。内称:“报道是对烟厂和省工业部门及企业的有力鞭策”,并特别强调广大职工群众有监督的权利,对违犯规定的人,要坚决抵制和检举揭发;对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要从严处理。太原市委也要求烟厂领导诚恳地接受批评,并要求其它单位党委也要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的通知。

10月7日,报社又发表了记者采写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为党风的根本好转而努力的报道。如轻工业部党委派出调查组进驻烟厂;山西省直属机关党委和省轻工业厅成立专门班子负责清退落实工作;太原市纪委派出的调查组由5人增至13人。《光明日报》还刊出了山西省轻工厅副厅长写的《我的检讨》、轻工厅一位处长交出了白拿的43条烟款,其他许多收过烟的人也纷纷还款。在清退过程中,有的虽有白条、送烟单据,但本人并没有接受香烟;有的白条上记的多而实际拿的少;有的白条记的少而实际多;有的付了款而没有销帐,还有属公用香烟而记在个人名下,还需进一步清理。

10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由我执笔,并和徐尊六共同署名的《一个勇于抵制不正之风的战士》的通讯,表彰揭发人的事迹,还在一则短讯中表彰了原厂党委书记秦斌,他从不白抽厂里的烟,而是到市场去买,虽然这位老同志已去世,厂里的人还很怀念他。

《人民日报》于10月15日,就《光明日报》对“关系牌”香烟的报道,登了篇综合消息,还发表了短评《要有那么一点志气》,评论说“不正之风是能够刹住的,《光明日报》旗帜鲜明地支持群众的正确意见,对具有典型意义的白拿香烟问题,抓住不放,……对纠正不正之风是一种切实的贡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其它报纸,也对《光明日报》的报道作了广播和评论。由于山西省委和轻工业部坚定地支持报社,对山西及轻工系统的反不正之风,起了很好的作用,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在这组报道中,由于我们工作不细,也有一些缺陷。例如,公布的名单中,有王茂林同志收了四条香烟。罗省长指出这不确实,“他不会吸烟,也没收烟。”他还说,近日,太原市政府要进行换届选举,中组部对市长人选已作了考察,群众对不正之风反应强烈,这个名单的公布,恐怕对选举要产生影响,所以,办公厅发了一个文件,讲明茂林同志没有收过烟。他建议报社最好对此事发个更正,以挽回影响。

我听了头脑不禁嗡了一声,立刻冒出汗来。怪我们太疏忽大意了,事前向王茂林同志核实一下就好了。省纪委副书记毕义举也对我说,原省公安厅长郭庆年同志向他诉委屈,说他的烟是烟厂按半价卖给他的。后来在清退过程中的确看到白条所记并不完全正确,为此,报社在10月7日公布部分单位和个人退款情况一览表时,特加一说明:“8月26日所列名单中,有经烟厂厂长索占忠批准送给太原市委书记王茂林同志四条烟,经查,王未收,是被烟厂办公室主任挪为招待用了。”后来我再去太原时,请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维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邦应一起,同我到王茂林同志家拜访,当面道歉。可惜王外出未归,只得写了一封致歉信,托维庆同志转他,总算了结了更正的心愿。

在离开太原前,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接见了徐尊六和我,由省委副秘书长萧聪慈作记录。霍书记说光明日报对烟厂的报道很好,推动了山西反不正之风的斗争。记者表示这是与省委的支持,特别是罗书记的指导分不开的,由于记者的疏忽,在王茂林收烟的问题上给省委添了麻烦,甚感不安。霍书记说在个别枝节上出点问题难免,今后吸取教训就可以了。

此后,市纪委调查组全面查清了烟厂存在的问题,证明揭发的问题全部属实,上级有关领导为此调整了烟厂的领导班子。

事后,新闻界同行盛赞这组报道干得棒,有的说“漂亮”。我实事求是地说,这哪里是记者的功劳啊,这是在杜导正同志的直接指挥下搞成的。当初我只想把揭发信登出就算完成任务了,哪里想到搞这么大规模和这样长的时间啊!

时间过去了十七八年,今日的那个卷烟厂怎样了?不幸的是,从1999年起,这个卷烟厂的职工和省烟草公司的离退休干部,多次上京到有关领导机关,揭发该厂厂长等的重大经济问题,现厂长已被免职,中国烟草专卖局已派出调查组去调查,相信不久即会水落石出。这使我想到,新闻报道最多只能起个治标的作用而不能治本。要治本则必须改革企业制度,并伴之以政治体制的改革,以及法制的健全。不然腐败行为就会像毒菌一样,在适当的气候下重复滋生,烟厂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

(责任编辑 舒元璋)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