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二二八”起义亲历者的评说

2000-03-15 作者: 吴克泰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0年第3期 台湾“二二八”起义亲历者的评说 作者:吴克泰 ]

香港、澳门的相继回归,“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早日解决台湾问题更加为国人所关注。《炎黄春秋》编者为满足读者多了解一些台湾历史情况的要求,特邀我在“二二八”起义53周年纪念之际,写一点回忆性的文字。正是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北京另一家杂志发表的《救救台湾》的长文。该文在批判李登辉“两国论”的同时,谈到了发生在1947年的“二二八”起义,但无论述事与评论,我认为多有不当。“二二八”事件发生时,我是台湾《中外日报》记者,恰在台北,第一篇关于“二二八”事件的详细报道,就是我和周青先生合写的。事件后,我们被国民党反动派通缉,并被迫离乡。作为当年参加起义的一分子,我有责任把自己的经历、见闻、感受、认识写出来,以正视听,并求教于方家。

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黑暗统治的“二二八”起义已经53年了,当时数以万计的台湾民众惨遭国民党军的屠杀,在台湾人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但是,在台湾近四十个年头的戒严时期中(世界历史上最长的戒严),蒋家父子禁止谈论“二二八”,“二二八”成了禁忌。台湾人民心中的创伤久久不能愈合。只是到20世纪80年代,由于台湾各界人士的努力,“二二八”的真相才开始点点滴滴地报道出来,随之人们纷纷要求国民党政府调查公布真相,进行平反、道歉、抚恤。迫于强烈的舆论压力,台湾当局在解除戒严之后,不得不替已故的蒋介石承担罪责,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几年的调查,公布长达500页的《二二八事件研究报告》,并进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建立纪念碑等。虽然平反还很不彻底,但台湾民众以史为鉴,开始理性地历史地对待“二二八”,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尽量消弭省籍矛盾,把2月28日定为“和平日”。

回顾当年2月末,正是国共和谈完全破裂,中共派驻南京、上海、重庆和北平的代表被迫全部撤退,国民党“洋洋得意”、积极部署进攻延安之际,被认为国民党后方一片净土的台湾突然像火山一样地爆发了“二二八”起义,起义迅速扩及全岛。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顿时陷于瘫痪。它震动了中国,震惊了世界。蒋介石不得不从大陆调遣重兵,火急赶赴台湾镇压。“二二八”起义是一次人民民主自治运动,其主要要求是进行政治改革,铲除国民党的专政和贪污腐败,实行地方自治。它的性质和当时国统区发生的大小“民变”一样,是官逼民反,反抗国民党的暴政,只是其激烈程度和规模之大远远超过其他省份而已。它是台湾史上乃至当代中国史上一个重大事件,其进步的历史意义是不容置疑的。

我拟分六个小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二二八”事件发生的必然性

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台湾光复。饱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之苦50年的台湾人民,盼望台湾回归祖国,能够做一等公民,过上幸福生活。想光复之初,台湾万人空巷,通宵达旦,欢庆回到祖国怀抱;张灯结彩,箪食壶浆迎接中国军队和接收大员陈仪等到来。谁能想到盼来的是国民党暗无天日的封建法西斯专政,迎来的是通货膨涨民不聊生。

陈仪其人,原是鲁迅、郁达夫的同乡好友,为人耿直清廉,有事业心,在国民党官僚中是少有的。据说,早在抗战末期,他在重庆就受命筹备接收台湾的工作,制定了一套计划。

但是,由于国民党政府是一个腐朽的与人民为敌的政府,它的反人民性决定了它的必然失败。陈仪赴台主政后,失误接踵而至。

首先是没有集中力量抓生产的恢复。光复之初,遭受战争破坏的台湾百业待兴,他没有抓好生产的恢复,面对数十万失业者(当时台湾总人口才六百万),既没有采取辅导就业的措施,又无力救济,造成台湾人民的极大痛苦和不满。

其次是用人不当,不重视台湾人才。陈仪起用的主要干部是他任福建省主席时的老班底。陈仪的用人原则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他的老班底中不能说全是坏人,但多数还是官僚习气极重的贪官污吏,如专卖局长、贸易局长、台北县长等都是大贪污犯。在这些人的贪污罪行被揭发出来以后,陈仪又没有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惩处,让这些人逍遥法外。中下级干部及军警大都是从大陆各地招募来的,他们以胜利者、征服者姿态君临人民头上,他们欺压百姓,为所欲为。而大批台湾的有用人才却以不懂国语、不会“等因奉此”这一套而被排除在政府机关和官营工矿企业之外。少数被留用的中下级台籍干部的待遇又比外省籍的差一大截,受到歧视。台湾人民对此当然深恶痛绝。

第三是经济政策的失误。陈仪原想筑一道“防波堤”,防止大陆的通货膨胀影响到台湾,防止江浙财阀(四大家族)到台湾兴风作浪。但他该紧的不紧,该松的不松,一误再误。“民以食为天”,大米配给制本来可以延续一段时间,等条件成熟了再放开,以保证人民基本口粮。但陈仪到台之初就废除了大米配给制,大量的大米被调运到内战前线,贪官污吏也偷运大米出台,大赚其钱。结果米价不断飞涨,光复时每斤1.5元的大米,到1947年2月涨到每斤32元,带动各种物价上涨,最后各地发生抢米风潮。他设立贸易局控制对大陆的贸易,剥夺了广大工商业者的利益。上海的香烟比台湾的香烟质优价廉,陈仪却以香烟专卖为由禁止上海香烟进入台湾,专卖局就到处查辑“私烟”,断了售烟小贩的生计,以此为导火线终于酿成了“二二八”事件。

毫无疑问,上述问题的出现,与国民党反人民大打内战的大形势是分不开的。1947年初,国民党的反人民内战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涨,法币迅速贬值,台湾的黄金价格向上海行情看齐,成倍上涨,最后有行无市。金价一涨,各种物价跟着狂涨,许多机关长期拖欠工资,造成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当时在台湾采访的南京、上海的记者目睹这种险象惊呼:台湾面病齐发。上海《观察》杂志驻台记者2月2日在一篇通讯中预言:“今日台湾危机四伏,岌岌可危,是随时可能发生骚动或暴乱的。”面对这种局面,台湾国民党政府不思改进,反而开了一大批知识分子的黑名单,包括一批外省籍记者,准备逮捕,陡然增加了社会的紧张气氛。台湾已到了民怨沸腾,一触即发的地步。

所以“二二八”事变的发生有其客观必然性,问题只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规模发生而已。

二、“二二八”事件的两个阶段和责任问题

我认为“二二八”事件应该分成两个阶段看:

第一个阶段开始于2月27日。是夜专卖局缉私人员打昏烟贩林江迈,接着开枪打死路人陈文溪,引起公愤,群众漏夜包围警察局和宪兵队,要求严惩凶手。第二天手无寸铁的民众向长官公署请愿时,遇到机枪扫射,死伤多人,愤怒的群众占领广播电台,登高一呼,全岛各地都纷纷起来响应。在这个过程中,国民党政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惩办凶犯,来抒解群众的情绪,反而宣布戒严任事件扩大。虽然陈仪后来同意成立“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但实际是虚与委蛇,施缓兵之计。国民党兵仍不断开枪杀人,群众看到“二二八处理委员会”的复杂性(有王添灯那样仗义执言的人士,也有艾渭川那样的中统、军统人物,多数是地方士绅)、妥协性,认为不能依靠,便为了自卫纷纷组织起来进行武装斗争,这是正义的。

第二阶段从蒋介石下令二十一军的两个师和一个宪兵团于3月8日开到台湾,实行血腥镇压开始。国民党军抓住台湾人就杀,从基隆、台北一直杀到新竹、台中、嘉义、台南,又杀到高雄、屏东、宜兰、花莲,台东,杀了上万人,真是血流成河,横尸遍野。一直为民喉舌,受人尊敬的王添灯、宋斐如以及一批社会名流被暗杀,连尸首都找不到。随后又进行清乡,又捕杀许多人。这一阶段是国民党反人民本性的大暴露,是非正义的、反动的。

至于造成“二二八”事件的责任,我认为事变发生前的责任主要应由陈仪来负。事变中的更大责任则在蒋介石。四年前的夏天,陈仪当年的侍从舒桃(贴身保镖,陈的来往函电都要通过他手)来大陆访问,在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一次谈话中曾说:“长官公署自己有电台,每天都跟南京通报。2月27日晚上,陈仪就电告南京。蒋介石立即回电:‘以强硬手段平息,’3月1日下午一两点,陈仪又电告南京,1日晚蒋介石回电:‘格杀勿论’。”

当时任国民党“监察院监察委员”的何汉文在后来写的回忆文章《台湾二二八起义见闻纪略》也说:“二·二八起义开始爆发时,陈仪以为问题不大,所以他在最初给蒋介石的报告中只是轻描淡写地说:‘由于市民与经济警察之误会,发生冲突,虽有少数奸徒,乘机滋事,致有死伤,旋即平息。’”到3月2日,他看到群众起义斗争已如火燎原席卷全省,方慌了手脚,把事变的酿成说成是由于“奸匪煽动、挑拨政府与人民之间之感情,勾结日寇残余势力,致无知平民胁从者颇众,祈即派大军,以平匪气。”蒋介石立刻抽调二十一军的两个师和驻福州的一个宪兵团,限期开赴台湾执行军事镇压。

何汉文当时曾受“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的指派,参加另一位“监察委员”杨亮功的调查,何是了解内幕的。

可以印证何汉文所述的,是当年任国民党二十一军副官处处长何聘如所写的材料。他说,1947年3月3日早饭后,刚走进办公室就接到参谋长江崇林电话,叫他到军长刘雨卿办公室开会,说是“奉主席蒋电令”,说台湾乱民暴动,令一四六师、一四五师3月8日前到达高雄,“到台后归陈(仪)长官指挥”平息叛乱。

据此可以得出结论,蒋介石是3月3日晨之前下达的镇压命令,且陈仪肯定会及时收到。由此也可以推断,“二二八”之后台湾当局搞的缓兵之计,是蒋介石和陈仪共同导演的。

在3月8日大屠杀之后,台北以及台湾各地都有一批社会名流被暗杀,连尸首都找不到。据陈仪侍从舒桃说:“黑名单由各单位提到陈仪那里汇总,统一确定后交参谋长柯远芬。柯再分派给几个单位去执行。”当然也有不少是“先斩后奏”的。既要卸下历史包袱,取信台湾民众,我认为台湾当局应该颂这些档案了。现避居美国旧金山不敢返台的柯远芬,也有责任把事情说说清楚。再者,“二二八”早上,“长官公署”临时调来了卫兵,陈仪准备在阳台上向群众讲话之际,卫兵从“长官公署”顶楼上,未予警告就突然向请愿群众猛烈扫射。在这样的紧急关头有权下这个命令的只能是柯远芬。

至于当时的“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缉、“基隆要塞司令”史宏喜熹、“宪兵第四团团长”张慕陶,都因杀人有功受到提拔,尽管他们都已死了,骂名还在台湾人民心中。

三、所谓省籍矛盾与“二二八”的政治诉求

这是关系“二二八”事件基本性质的大问题。

先说省籍矛盾。光复之初,台湾人民欢欣鼓舞回到祖国怀抱。只是不久,看到国民党贪官污吏横行霸道,对国民党政府的热切期望就开始幻灭,1945年年底,我在上海就听到了故乡人民骂陈仪,骂大陆去的政府官员为“阿山”了。又过一年两个月,台湾社会状况不仅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每况愈下,台湾省同胞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强烈不满的同时,确实也出现了本省籍人与大陆来的外省籍人的矛盾的加深。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二二八”,在事件发生的头一两天群众在惩罚贪官污吏的同时误打了一些外省籍的一般公教人员,这是群众自发斗争中难以避免的。但是台湾人民很快自己起来纠正这一错误。很多材料都说明,许许多多外省同胞如教员、商人、学生及一般公务人员都受到了保护。至于外籍同胞死亡数字,据国民党方面调查统计,台北市死7人,基隆市死4人,台中市因伤致死4人,嘉义市死1人,高雄市死3人,屏东市死1人,台东县死1人,共21人。台北县、新竹市、彰化市、台南市、台南县、花莲县、澎湖县的外省同胞均无一死亡者。许多正义的公正的外省同胞都理解这一点,他们对于台湾人民“二二八”斗争,给予积极地支持。如台大外省籍学生领袖周自强,因同我在一月初台北学生反美抗暴学生领袖周自强,因同我在一月初台北学生反美抗暴万人大游行中相识,“二二八”发生后,他主动找我表示,他们外省籍学生已经组织起来待命,愿听从我的指挥,随时准备参加斗争。因此,说“二二八”是台湾人打外省人,是以偏概全,颠倒了是非,模糊了台湾人民“二二八”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根本性质。

至于说“二二八”是台湾人民要“搞台湾独立”,则是国民党反动政府为开脱其实施血腥镇压的罪责,强加给台湾人民的罪名。

“二二八”台湾人民的政治诉求,集中表达在“二二八”处理委员会提出的处理大纲(32条要求)中。这些诉求归纳起来无非是反对贪污腐败,反对滥用军权,反对对台籍公教人员的歧视和差别待遇,要求省政改革、实现民主和高度自治,保障人民生活和基本权利,简化起来就是要求民主和自治。这些要求并没有超出旧政协决议的范围,但是,“长官公署”的报告却把它歪曲为“企图使台湾脱离祖国而独立”。杨亮功的报告也说:“此项大纲提出后,不仅已逾政治改革要求之范围,且其叛国阴谋已昭然若揭矣。”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在“二二八”期间一直在台北,从没有看到过、听到过要求“独立”的口号。事后走了许多城市和乡村,也没有听到过哪些人、哪些组织有“台湾独立”的诉求。

事后,国民党公布了“二二八”“要犯”的通缉名单。其中有留学美国取得博士学位的廖文毅、廖文奎兄弟的名字。国民党以为把这两个人的名字列进去,“二二八”要求独立的罪名就成立了。这实在可笑之至。当时在台北的人都知道廖文毅在“二二八”前不久竞选伪国大代表落选,还跑去南京旁听伪国大开会,回来后召集记者表示他的主张仍是联省自治。“二二八”当中,他们兄弟二人正在庐山游山玩水,根本没有参加。他们后来跑到香港,开始提“联合国托管,”50年代跑到日本才打出“台湾独立”的旗号。到了60年代就被国民党招降过去,当了曾文水库的“主任”。“台独”开山鼻祖廖文毅就落了这样一个可悲的下场。

相反地,“二二八”是爱国运动的证据则俯拾皆是。例如高雄学生军的传单一再地强调:“我们是绝对没有忘记爱祖国”、“我们绝对没有忘记爱祖国的精神”、“打倒腐败官僚,建立民主政治”。又如“二二八”处理委员会在3月6日告全国同胞书说:“我们的目标是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不是要排斥外省同胞。我们欢迎外省同胞参加这次改革本省政治的工作。”“我们都是黄帝的子孙,民族国家政治的好坏,每个国民都有责任。大家拿出爱国热情来,和我们共同推进。我们很诚恳地欢迎各省同胞的帮忙协助。”真是热爱祖国的赤子之心,跃然纸上。

正因为“二二八”是台湾人民反抗国民党黑暗统治的斗争,当时大陆各界和媒体包括《正言报》、《申报》、《益世报》、《立报》、《大公报》、《新闻报》、《文汇报》、《新中华报》、《新民报》等都表示对台胞的深厚同情和大力支持。中共中央更是给予及时支持和高度评价。“二二八”处理委员会的32条要求,3月7日下午6时20分由王添灯在台湾向中外广播,3月8日中共中央即通过延安广播电台发表《台湾的自治运动》的长篇文告,给予肯定和支持。文告后来于3月20日作为《解放日报》的社论发表。这篇文告指出:“台湾的自治运动是完全合理的、合法的、和平的,它之所以变成武装斗争,完全是由于蒋介石逼出来的,蒋介石对于台湾的统治,其野蛮程度超过了日本帝国主义。台湾人民在蒋介石法西斯统治下的生活,比当日本帝国主义的亡国奴还要痛苦。”“台湾人民的武装自卫,因此乃是被迫的,是必要的,是正义的,是正确的。”“你们的斗争就是我们的斗争……解放区军民必定以自己的奋斗来声援你们,帮助你们。”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二二八”事件的深切关注和高度评价。

四、台湾农民对“二二八”斗争的态度

《救救台湾》一文的作者认为:战后台湾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不在城市士绅阶级、知识分子与国民党之间,而在广大贫苦佃农与大地主,士绅阶级之间,“二二八事变”的“发起者事实上并没有代表台湾的主要人口”,“并没有代表主要售货员的农民的利益”。这位作者进一步说,“在那里(按指农村),‘二二八事变’勾不起人们伤痛的情绪,因此也无法营造任何政治影响力,因为那次事变当时根本没有波及到农村。”《救救台湾》一文作者的这些观点是我们不能同意的。

台湾光复后,台湾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台湾人民同国民党法西斯反动统治的矛盾。这在本文的前几段已作了说明,这里不再赘述。至于“二二八”事件中农民的态度,我作为“二二八”的参与者、目击者,不能不多说几句。

战后,国民党政权接收的日本官民拥有的土地占台湾全部耕地的70%,国民党成了台湾的超级特大地主。那时国民党政府没有、也不可能“别无选择地站到了佃农的一边”。那时候,不要说国民党台湾政府没有搞什么“土地改革”,连发生在当年秋至1948年的台中、台南等地农民的“三七·五”减租斗争,还遭到了残酷镇压。

那么,台湾农民是否参加了“二二八”斗争呢?《救救台湾》一文作者持否定态度。1947年4月16日“国民党监察院闽台监察使署”在关于“二二八”事件的调查报告中,确实也有“惟全省农民,则均持安静之旁观态度”一说,但我所知的情况是:省会台北市3月5日凌晨未遂的武装起义就有为数不少的农民队伍在效外待命。各中小城市都有农民参加。台中、嘉义的起义告急时,台中、台南农民乘坐卡车一队一队地连夜赶往支援。台中的“二七部队”、嘉义的“民主联军”中都有不少青年农民。斗六的“民军”领袖陈篡地于3月中旬率众退入小梅地区继续进行游击战,直至5月中旬。在受到国民党军严密封锁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农民的参加和支援,这是不可想象的。再说如果农民没有参加,农村没有波及,为什么国民党军在镇压城市起义之后,要立即在全省进行长达数月的“清乡”,用连保法收缴武器捕人杀人呢?1948年4月我也曾潜入台南大山中,到起义人员的据点工作,5月1日全岛户口大清查前夕,突然来了数十名因参加“二二八”斗争而逃亡的青年,其中大部分是青年农民。他们在户口大清查过后陆续离去,多数成了中共地下党员或外围骨干。

诚然,“二二八”斗争台湾农村没有城市那么轰轰烈烈,“二二八”事件平反后也没有在农村设纪念碑,但不能就此说农民没有参加“二二八”斗争,更不能引申出“二二八”事变本身不“具有社会革命的进步性”的错误结论。

五、中共台湾地下组织与“二二八”的关系

中共台湾地下组织即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于1946年6月正式在台湾建立组织系统。到“二二八”时,全省只有党员七十多名。“二二八”这一突发事件发生前,台湾地下党完全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我作为省工委直接领导下的成员之一,事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更没有组织上所作的任何部署。但是,当事伯突然爆发时,我们在台北的为数不多的党员,都立即投入到群众斗争中去。一面参加斗争一面找组织,只是互相联络不上。到了第三天下午,组织才找到了我,告诉我国民党军宪警到处在杀人,为了自卫,根据各界群众的要求,地下党成立了全岛性的武装斗争委员会。台北的组织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同志组织领导武装斗争,另一部分同志进行宣传活动。其他各地的党组织都按照党的指示,全力以赴地依靠群众开展斗争。嘉义的武装斗争是省工委委员组织部长兼武装部长张志忠同志指挥的,武装斗争开展得最出色,有的地下党员在斗争中牺牲。台中、高雄、屏东、宜兰、基隆、新竹、彰化等地都开展了不同规模的武装斗争。

“二二八”群众斗争被镇压以后,一切团体都被打下去了,只有中共地下党独树一帜,同国民党进行斗争。“二二八”斗争中的积极分子看到中共地下党员奋不顾身的大无畏精神,纷纷集合到地下党的周围,因而“二二八”以后地下党有了迅速的发展,逐渐开展了工人的斗争、农民的“三七·五”减租斗争以及学生运动、文化运动。到了1948年,随着大陆上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上海进步报刊在台湾的广泛流传,台湾广大人民觉悟大大提高,社会上弥漫了盼解放迎解放的气氛,中共地下党进一步发展壮大。

可惜,1949年下半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大陆上最反动的军统、中统头目集中到台湾,台湾地下党遭受了残酷的镇压,白色恐怖笼罩了全台湾。据统计在长达数年的白色恐怖中,被杀的共产党员大约四千人左右,其中三分之一是外省同胞,被捕坐牢的地下党员和外围群众有一万人左右。坐牢时间最长的林书扬被关了34年。中共台湾地下党为继承“二二八”未完成的事业,为了台湾人民的解放,为了全国的解放,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们在毫无外援的情况下坚持斗争到1954年。他们中代表人物就是张志忠、钟浩东、郭秀琮、吴思汉等许多坚贞不屈、英勇就义的同志。是永远值得我们纪念的。

我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张志忠及夫人季云在被捕前已被特务跟踪一个多月,被捕后没有出卖任何人。蒋经国曾两次到狱中对张志忠以礼劝降,均被张以死相拒,最后壮烈牺牲。经多年调查核实,张志忠、季云两同志已于1998年初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追认为烈士。

六、日本是“几乎兵不血刃”占领台湾的吗?

这个问题,本来与“二二八”没有直接关系,但谈到“二二八”起因,人们(包括当年延安的《解放日报》)往往作一般意义上的比较,说“蒋介石对于台湾的统治,其野蛮程度超过了日本帝国主义”。然而,绝不能就此说日本占据台湾期间实行了仁政,更不能如《救救台湾》一文中所说:“台湾虽在1895年后沦为日本殖民统治下,但占领过程中几乎兵不血刃,没有经历大陆那样残暴的侵略和屠杀。”这就背离历史事实太远了。日本侵略军于1895年5月29日从不设防的北部小渔村澳底偷偷登陆,便遭到不愿做亡国奴的台湾军民奋起抵抗,瑞芳、基隆、新竹、大甲溪、彰化八卦山、嘉义,曾文溪等地均发生了大规模的阻击战,新竹、彰化、嘉义等地反复争夺多次,经过五个多月大小百余战,使日军付出了死4800人、伤2.7万人的代价。这比此前甲午战争中日军的伤亡多一倍。日本侵略军主力近卫师团(即日皇御林军)师团长北白川宫能久亲王在嘉义的激烈战斗中受重伤,不久毙命。

是年11月18日,日本侵台第一任总督桦山资纪向日本明治天皇报告“台湾全岛平定”的话音刚落,抗日游击战的烽火便在台湾燃烧起来。北部农民武装首领陈秋菊、詹振等率二万多人除夕之夜包围攻击台北城;中部的柯铁、南部的黄国镇、凤山的林少猫等也先后率众起义。后又有北埔事件、林圮埔事件、苗栗事件、六甲事件、西来庵事件等农民武装暴动的接连发生。1930年浦里雾社的高山族同胞还发动震惊中外的武装起义。可以说,直到日本投降,台湾人民的抗日、反日斗争就没有停止过。

日本侵略占领台湾50年,我台胞65万人牺牲。日本侵略者1938年3月出版的官方机密文献《台湾总督府警察沿革志》第二卷,以835页的篇幅,记述了此前20年台湾人民反抗日本统治和日军残酷镇压的情况。该书306页、307页记载日军在我家乡宜兰镇压林大北起义时说:“从1896年1月12日……至1月28日,诛戮者大约一千五百人,烧毁房屋一万间,宜兰平原大半归于灰烬”,此类日军宪警的暴行,在该书中随处可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日本人的“杀光”、“抢光”、“烧光”的三光政策,始于台湾。难怪该书的序文表示,“相信这些体验,对于对满(洲)、对支(那)治安工作大有参考(价值)”,此书在侵华战争全面爆发的第二年印成,“是合乎时宜的”。

台湾同胞是我们的骨肉兄弟,台湾人民历来有着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我们今天仍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歪曲台湾人民的历史,对台湾同胞贬污,都是不能允许的。(责任编辑 洛松)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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