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济泽与王实味冤案的平反

2000-04-15 作者: 宋金寿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0年第4期 温济泽与王实味冤案的平反 作者:宋金寿 ]

我与温济泽同志相识是1980年的事。那时,我正协助李维汉整理回忆录。为协助李老弄清楚王实味问题,我们先后访问过许多延安时期的老同志。温济泽同志也是王实味所在的延安中央研究院的,原为文化思想研究室的研究员兼学术秘书。整风运动开始后,临时调院党委搞宣教工作,直接参与处理过王实味问题,并在当年就写过反映王实味问题的《斗争日记》一文,是我们必须访问的对象。1980年5月10日,我们访问了他。

由于温老温文尔雅的风度,执着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给我以极其深刻的印象,此后,近20年里,他成了我的良师、益友和同志。

“为王实味平反,我有一份责任”

温老对我说过:“为王实味平反,我有一份责任。”其实,这是一种谦虚和自责。要是在延安整风中,按温老当时对王实味问题的看法和做法,也许就不会有王实味冤案了。

当我们第一次访问他时,温老就明确地说:

1.开始批判王实味的时候,我认为他是思想问题,没有把他看成政治问题。当时丁玲写《三八节有感》,也没有人说她“反党”。

2.王实味的托派问题,是他自己早已交待的。他与托派已脱离了关系。这是历史上的问题,把他当作现行问题来处理,值得研究。

3.王实味是一个人的问题,还是有一个集团。当时把王实味与潘芳、宗铮、王里、成全打成“五人反党集团”,我是怀疑的。

上述观点,实际上是温老在延安整风中对王实味的基本看法。

在王实味冤案平反以后,温老在自己写的文章中回忆了当年因工作关系,参加批判王实味的一些情况。他说,开始他不认为王是“敌人”,后来由于康生说王是“托派分子”、“国民党特务”,按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他相信了康生的话(见本刊1992年1月号)。

由此,温老被误认为对王实味有“温情主义”。此事,至少在中央研究院是尽人皆知的。为此,温老曾写过一篇《谈温情主义》的文章,发表在延安《解放日报》1943年4月6日的第4版上,表明经过整风和反王实味斗争,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经过几十年,又在王实味冤案平反以后,那篇文章实际上变成了“违心”之作,故尔,温老没有把它收入到自选的《征鸿片羽集》中去。

现在看来,问题已经十分清楚,王实味冤案是由李维汉引发,康生插手,毛泽东参与并最后认定的。其他人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铭记李维汉临终前的“嘱托”

李维汉是一位久经考验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方面的著名理论家,为党为国为人民作出了无私的贡献,但到晚年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曾被作为“党内的修正主义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而撤职、挨斗,甚至坐牢,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才获得解放。

为了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从1980年春起,李老倾注极大的精力,撰写回忆录。王实味问题是他直接参与处理的,因此,他对我们说:

王实味问题要重新审查。王实味的问题是由我引发的,我有责任把它搞清楚。王实味被定为托派分子,但究竟定托派的根据是什么,大家都不大清楚。这个责任要康生负。康生说过,王实味不仅是托派分子,而且是复兴社(兰衣社)分子,后来又说是“兼差特务”等等。要召集原中央研究院的同志议一议,如果是错案,即使人死了,该平反的仍然应该平反。

经过我们的调查访问和查阅有关的资料,搞清王实味问题已经有了基础。但是,李老的组织观念是很强的。他认为王实味问题,原先是由组织作出决定的,重新审查的结论也应由有关组织作出。因此,在他的回忆录的征求稿中提出了他个人的看法。李老非常慎重,因此把它称为“悬案”。他是这样写的:

关于王实味的托派问题和在我离开中央研究院整风领导以后所出现的“反党五人”(指王实味、成全、王里、潘芳、宗铮)集团”问题。最后王实味的爱人刘莹同志写信给我,要求重新审查王实味的问题。据悉王里同志也向中央组织部和中纪委提出申诉,中调部也在重新审查潘芳、宗铮的问题。这是一个悬案,我相信中组部最后会做出正确结论的。我是当事人之一,为了向党向同志负责,我有责任提出我的意见。

我已经向中组部建议重新审查王实味的问题。现在看,有几点是明确的:第一,王实味的问题,主要是思想问题,不是敌我矛盾。第二,王实味同托派的关系是历史问题,不是现实问题。第三,王实味的问题是个人问题,而不是组织集团进行反党活动。总之,所谓“五人反党集团”案,是个错案,应予平反。王实味本人的问题是否错案,有待重新审查。如果确属错案,即使人死了,也是应该平反的。

李老所表现的观点与温老同我们所谈的看法,两者完全一致。他们实际上已经否定了王实味是“托派”、“反党集团”等的所谓“铁案”。1982年2月,中组部为“五人反党集团”平了反。但王实味个人的平反遇到了麻烦。因为王凡西在他的《双山回忆录》中说,王实味是“自动”前去“中共统治区”的“托派”。故此,中组部的同志表示,对王实味的平反无能为力了。

但是,李老并没有最后放弃。在临终前,嘱托给了温老。温老是这样记述此事的:

1984年7月、8月,李言和李老相继去世。他们在去世前,都同我谈过,要请求中央组织部继续审查王实味的问题。李老在垂危时,卧在病床上,拉着我的手,鼻孔里插着氧气管,吃力地对我说:“王实味……问题……要搞清楚,……要对他……负责,……对他的……家属……子女……负责。”李老临终前的嘱托,我是深刻铭记在心的。

温老不仅铭记李老临终前的“嘱托”,而且为此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为王实味平反,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在李老逝世以后,有两个重要的信息,使王实味的平反出现了转机。

1985年5月,王凡西在香港《九十年代》月刊发表了《谈王实味与王实味问题》一文。文章在详细地叙述了他与王实味,以及陈其昌与王实味的关系以后,着重指出:

在我的回忆录中有这样一句话:

“在中共统治区内,一些自动前去参加工作的托派(例如王实味等),遭到了无情的斗争,并最后被杀害了。”

这里我应该指出,这句话说得不甚确切。正如我在上面所忆述的,王实味虽与陈其昌和我有过长期较密切的关系,虽然他思想上受过托洛茨基某些意见(特别是文学方面的见解)的影响,但他始终不曾参加过中国托派的任何组织。(着重号是原有的)

我们可以说王实味曾经是托派的一个同情者,却不能说他是托派分子。

必须声明的第二点是,王实味大约1929年至1934年这个时期与党失去联系,为想重新参加组织,他那时确曾徘徊于“中央派”与反对派之间。但最后他参加前者而不参加后者,而这完全是出于他独自的决定。当他决定重新加入中共组织之后,便断绝了与托派朋友的来往。

这里绝不可能存在什么“派遣”问题;绝对谈不上什么“渗透”用意。

王凡西的这个“证词”,无疑为王实味的平反扫清了道路。

紧接着,1986年6月《*4望》杂志第22期发表了《创造和谐、相互信赖的环境——胡启立同上海知识分子谈心》一文,传达了来自中共中央最高层的信息。文章转达了胡启立(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的话:

耀邦同志常和中央书记处的同志们说,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有好多经验教训可以总结。从延安时期批判王实味,后来批胡风,直至“文革”批“三家村”,这些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搞运动、打棍子,把思想问题搞成政治问题,然后再以组织手段加以惩处,这样作出的结论最后都是站不住的。

胡耀邦(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所说的三个案子,其中“胡风反革命集团”和“三家村反党集团”,分别于1979年和1980年得以平反。因此,胡耀邦说“这样作出的结论最后都是站不住的”,实际上已经否定了王实味案,含有应给以平反的意思。

正在这个时期,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为编辑《毛泽东著作选读》一书的《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文作有关王实味问题注释,首先找到了温老。

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王实味是个“暗藏的国民党探子”,“他当特务,写文章骂我们,又死不肯改。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同志对如何为王实味作注伤透了脑筋:王实味的“国民党探子”、“特务”能不能成立?王实味的真实身份又该怎样确定。对此,温老向他们介绍了王实味在延安被批斗的情况,并表明自己的观点:否定了对王实味的“国民党探子”、“特务”的指控。同时温老介绍他们向我了解有关王实味的情况和资料。经过中央文献研究室同志的多方面调查和研究,为王实味作了这样的注释:

王实味(1906—1947),河南潢川人。翻译家,还写过一些文学评论和杂文。曾在延安中央研究院文艺研究室任特别研究员。关于他是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一事,据查,不能成立。

《毛泽东著作选读》的注释,可以说是给王实味作了一个初步的平反。

《毛泽东著作选读》一书出版以后,温老告诉我:注释是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副主任龚育之、逄先知主持作出的,经胡乔木审阅、并同意的。应该说具有权威性。

但是,加给王实味的“国民党探子”、“特务”的帽子,应该说是毛泽东记忆中的差错。在延安批斗中加给王实味的是“托派”、“五人反党集团”和“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头衔,所以,为王实味平反仍有许多事情要做。

为此,温老曾多次写报告向有关部门为王实味提出申诉。1986年11月,温老写报告给中央组织部,要求为王实味平反,并提出了三条具体建议:1.为王实味摘掉“托派分子”等的帽子,平反昭雪。2.恢复王实味的党籍。3.举行一个小型座谈会(温老表示:可以由他组织),正式宣布平反,并就这个冤案谈谈应得的教训。但是这样的申诉,想方设法,通过有关渠道送出去,始终未能到达对王实味案能作出决策的人手里。1988年3月,温老又写报告。这个报告,通过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位离休老同志之手,直接送到了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宋平的办公桌上。宋平在审阅以后,批转公安部办理。

公安部在接受这个案子以后,6月30日即派人与温老取得了联系,温老同他们作了详细的研究。同时又建议向我作了解,我也向他们作了介绍,并提供了相关的文字资料。

后来,温老告诉我,公安部的同志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于同年底,就将案子审理完毕,写出了上报材料,送有关部门和领导批阅,以便正式宣布。由于受国内政治形势的影响,事情被搁置,1991年初,有关领导才圈阅了这个报告。温老对我说,据透露:在王实味平反问题上,参与划圈的14位领导人,都划了“○”,表示同意;在恢复王实味党籍问题上,只有两位领导人划了“○”,是绝对少数。最终决定为王实味平反,未恢复王实味的党籍。

1991年2月7日,公安部发出《关于王实味同志托派问题的复查决定》,正式宣布:定王实味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予以纠正,在战争环境中被错误处决给予平反昭雪。并向王实味的家属宣布了这个决定。

沉冤50年,经过12年的周折,王实味冤案得以平反,与温老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温老为王实味的平反 有更深层次的考虑

温老对我说过:他最恨“左”啦!“左”把党和国家害苦了,把许多人害苦了。但温老没有说,也把他害苦了。其实他自己也受过“左”的苦,长达20年。

温老十分赞赏胡耀邦的这样一个思想:“搞运动、打棍子,把思想问题搞成政治问题,然后再以组织手段加以惩处”的恶劣作法不能再搞了。他认为,从批判王实味到批胡风,直到批“三家村”的经验教训应该很好的总结。

在王实味冤案平反以后,由于温老的就王实味平反召开一次座谈会的建议未能付之于实施,温老只好自己动手写出了《王实味冤案平反纪实》一文,发表在1992年1月的《炎黄春秋》杂志上,稍后又被《新华文摘》转载。温老在文章中说:“我怀着极沉重的心情,写下了这段埋藏在心底多年的回忆,希望由这篇文章传出的信息,对所有关心王实味平反问题的同志们和朋友们,都是一个告慰。”

此后,温老不辞辛苦,搜集历史资料,组织有关同志撰文,编著了《王实味冤案平反纪实》一书,1993年10月由群众出版社出版。温老为该书又写了《再谈王实味冤案——冤案的始末及教训》一文,进一步总结历史教训,提出了“为什么这样‘左’?”的问题。

温老认为:发生王实味冤案,“左”的原因主要是:1.对托派的错误看法。2.对敌情的过火估计。3.一个人说了算的主观判断的恶劣作风。4.群众运动的斗争方式。5.宁“左”勿右的不正常心态。6.不愿听不同意见的专横态度。同时提出了应该吸取的教训:1.一定要实事求是。2.要注意防止“左”。3.要发扬民主,倾听不同意见。4.要建立和健全法制。5.要允许当事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这些观点,温老结合延安整风和反王实味斗争的实际作了详尽的剖析。其中,温老特别用了邓小平关于“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观点,并强调:“对这些话,我们应当深入思考,切实注意。”

但是,温老认为这样的总结远远不够,应把从王实味到批判“三家村”写出一本书来,总结“搞运动、打棍子”这种“恶劣作法”的历史经验教训,教育当代人,启迪后来人,终止这种做法,创造国家和民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温老认为自己年事已高,力不从心。大概在1993年的一次交谈中,对我说了这个心愿,希望由我为主来写作这本书,他作顾问。当时,我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意见,写好了对党和社会主义事业都有极大的好处。

但我认为自己理论水平不高,历史知识有限,信心不足,表示“打退堂鼓”。此后,我不知道温老是否另有什么考虑和安排。

温老的遗愿未能实现,自然也成了我的终生遗憾。

(责任编辑 文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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