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小文章在“反右”中的遭遇舒
1956年10月,我以笔名发表了一篇杂文《说“难免”》,本来是很不起眼的小东西,却有一些不简单的遭遇。
事情得从头说起。先把小文章全抄在下面
说“难免”
尉迟葵
一九五六年十月十六日《文汇报》载有石渠同志的一篇杂谈:《匹夫不可夺志也》,里面说:“在大运动中(例如在肃反运动中),有时发生一点过火的斗争,伤了自己人的感情,甚至错误地搜了自己人的腰包,这也是难免的。但是有些领导干部,把‘难免’二字作为免战牌,陶醉于‘运动是健康的,成绩是主要的’,于是把‘亡羊补牢’的善后工作草草了事,这同样也是缺乏人道主义的表现。”
这段话说得很好。不过,我觉得,还可以补充一点意见。说是“难免”的事,未必都是真正难免的事。至于“把‘难免’二字作为免战牌”挂起来的地方,我看那下面简直就不是什么难免的事。
欧阳修的名文《泷冈阡表》里面记有他父亲关于治狱的一段名言:“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这说的是,治死狱的时候要力求其生,推而广之,定任何罪之先都要力求其无罪,犹如今天司法工作中所谓“无罪假定”,具体表现为辩护律师的制度。封建王朝的法律,本质上就是残害人民的,当然不可能有这个制度。那时,个别对人民生命有责任感的法官,就只好这样地在思想方法上由自己来兼任被告的辩护律师。只有这种“常求其生,犹失之死”,常求其无罪,犹失之有罪的情况,才能说是“难免”的。那时,正像欧阳修的父亲那样,说起来是深感疚心的。
可是 ,某些开口就是“难免”的领导干部,他们虽不是“常求其死”、常求其有罪,至少也不是力求“能免”而竟“难免”,却是早就预期着“难免”,结果当然就有人“不免”。他们其实是粗枝大叶,浮光掠影,安闲得很,又有什么“难”在哪里!所以他们说起“难免”时,也就那么飘飘然了。
其他许多工作当中,也都有这种“难免”论。例如,工资改革评议会上,领导上提出了草案,有人对某些部分提出了不同意见,却不让展开讨论,理由是:一次改革就完全合理是不可能的,暂时还有某些不合理是难免的云云。结果还是非照草案通过不可。其实,会议正是为了解决问题,既已有了不同意见,便已提出了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偏偏不让展开讨论,这就不是什么“难免”,只是宁肯不合理也硬要那么办罢了。
清代杰出的作家高鹗说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诿得的。”我想换“不得已”为“难免”,“三字”为“二字”,附《泷冈阡表》一篇,以赠“难免”论者。(《泷冈阡表》略。)
我当时为什么要写这篇小文呢?直接的触发,就是倒数第二段所述的那件事。那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工资改革评议会,我是出席者之一。出版社中共党委书记、副社长、副总编辑王任叔主持会议。他代表党委提出一个草案。草案中,编辑五级是实际控制线的最高一级。(何以如此,另有理由,且不详说。)古典文学编辑部里面,我和小说组长张友鸾、诗歌组长陈迩冬、散文组长王利器都列为五级,惟独戏曲组长顾学颉列为六级。我认为不妥,力陈顾学颉的学历、学力、资历、能力、成绩都应该同样列为五级,古典部四个组长中不应该他一人独低。王任叔说不出草案中这一项的理由,也没有指出我的理由有哪些不对,却坚持草案中的这一项,他就是说:“一次改革就完全合理,是不可能的,暂时还有某些不合理是难免的。”这是他的原话。会上也没有人支持我的反对,结果是照原草案通过。宣布以后,顾学颉当然很不满,会上会下表示过,词气之间,连我都怪在内,至少怪我没有为他主持公道,甚至怀疑我也是压他的。我很同情他,认为他不满得有理,但是我自然不能将评议会上的争论告诉他。此后相交数十年,我曾有诗赠他云:“廿年忧喜共,两鬓雪霜稠。”他答我云:“诗与人俱老,交随患转深。”可见当年的芥蒂早已消融。虽是这样,我始终没有将当年的实情向他透露一字,现在是他逝世之后,我才在这里第一次说明。现在当然一切都过去了,当时我却实在气闷得很。正好看到《文汇报》上那篇文章,提起有些领导干部把“难免”二字挂作免战牌,正好同王任叔那句话对上号,便写出那么一篇《说“难免”》来,出出闷气。
但是,触发点不过是触发点。《说“难免”》中,主要还是谈的肃反运动。前面四段,大段文字,都是谈肃反运动中的“难免”论;直到倒数第二段,才以很少的文字谈到工资评议会上的例子,而且这一小段是以“其他”领起的,显然是次要、陪衬、附带的位置。此文发表在1956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八版,很快我就直接间接听到一些赞成的意见,他们所同感的也显然都主要在于前四大段。其实,我写得很粗糙。我根本没有弄清楚“无罪假定”只是当时法学界有人引进、提倡、主张的,这些人后来大都因此被打成法学界的“右派”,而我说成仿佛是当时司法工作中已经实行着的样子。我又把辩护律师的制度,说成“无罪假定”的体现,更是信口开河,毫无法学常识。可见我主要只是表达我对于肃反运动扩大化的一种反感,一种不满,赞成者也出自同样的心情,谈不上什么法学常识与理论。
不久,《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也说“难免”》,署名柳小如,此文一下子就着重指出我是“为一些在肃反运动中受到‘不免’的同志鸣不平”,问题提得很尖锐,但是语词比较温和,所持理论——单纯从“论点”上看也可以说与我无大差别,都承认事实上有真正是难免的,也有说是“难免”而其实并非难免的。不过他侧重前者,认为后者虽有,不必多谈;我侧重后者,认为应该接受教训,今后要力求“能免”,不要事先预估“难免”,事后推诿“难免”而已。对他的批评,我没有答复,没怎么放在心上。
又不久,一个座谈会上,周扬发言,说到某某情况也是难免的,接着引申道:“‘难免论’!吓吓,我们就是‘难免论’哩!”说着,还向我看一眼,笑一笑。事情不太妙,杂文写作立刻刹车,《说“难免”》成了我那一时期写的最后一篇杂文。
可是,我仍然并未充分估计到情势的严重性。杂文是没有写了,第二年整风鸣放期间,我还是对王任叔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作风提了不少意见。当时,全出版社对党员领导人提的意见,主要集中于王任叔,其中古典文学编辑部提的最多最尖锐。我是古典文学编辑部历次小组讨论会的主持者,我引导发言和我自己发言,始终注意到只以出版社实际工作范围为限,不涉及社会上的和国家政治生活上的大问题。这一点点警醒当然毫无用处,“整风”一转“反右”,立刻把我和古典文学编辑部几个人揪出来,叫作“舒(芜)张(友鸾)顾(学颉)李(易)右派小集团”,批得体无完肤。(待到正式定案时不知为什么又没提“小集团”,只把这几个人定为“右派分子”。)我对王任叔提的意见,最主要的是说:他1955年领导出版社的肃反运动,因为副总编辑兼古典文学编辑室主任聂绀弩被列为肃反对象,聂的“罪行”之一是“把古典文学编辑室搞成独立王国”(实际上指的是不佩服王任叔的领导),便在肃反运动后期,专划一段时间,要古典文学编辑室的人检讨“拥护反革命分子聂绀弩搞独立王国”的错误,尤其是舒芜、张友鸾二人要检讨“独立王国的左丞右相”的错误。后来,聂绀弩并未被定为“反革命分子”,可是“以反革命分子聂绀弩为首的独立王国”一说并未宣布更正取消,弄得古典文学编辑部的人成了“独立王国遗民余孽”似的,灰溜溜地抬不起头来。我批评王任叔这是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人民内部矛盾往敌我矛盾那边整,整错了还不予以澄清,造成了古典文学编辑部“人心思散”的局面。我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说“难免”》中前面几大段其实也就是由此而来。“反右”一来,猛批我这条意见,归入“攻击肃反运动”一类,当然也就把《说“难免”》联系起来。到了正式定案材料里面,更是只提《说“难免”》,不提我对王任叔的具体的批评,(其他各项也都舍具体而代之以抽象的广泛性的陈述,)大约是力求不留下个人之间分歧恩怨的痕迹,以免将来翻案。殊不知这样一来,事过境迁之后,不同的“语境”之下重看,便显得抽象空洞,没有作为“罪证”的力量。1979年给“右派”改正时,拿出当年的定案材料来讨论,年轻人便大为诧异地说:真想不到当年竟是凭这么空洞的几条便把一个人打成“右派”的!此是后话。
回过去说,我自从当了“右派”,后来是“摘帽右派”,“文革”中又是“牛鬼蛇神”,二十多年当中,一直以为对《说“难免”》的批判,最高的来源只是周扬。直到《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出版,我读了才大吃一惊,原来当年是毛泽东亲口批判了《说“难免”》,他是1957年1月27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讲的这一大段话:
对于一些有害的言论,要及时给予有力的反驳。比如《人民日报》登载的《说“难免”》那篇文章,说我们工作中的错误并不是难免的,我们是用“难免”这句话来宽恕我们工作中的错误。这就是一种有害的言论。这篇文章,似乎可以不登。既然要登,就应当准备及时反驳,唱一个对台戏。我们搞革命和建设,总难免要犯一些错误,这是历史经验证明了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那篇文章,就是个大难免论。我们的同志谁愿意犯错误?错误都是后头才认识到的,开头都自以为是百分之百的马克思主义。当然,我们不要因为错误难免就觉得犯一点也不要紧。但是,还要承认工作中不犯错误确实是不可能的。问题是要犯得少一些,犯得小一些。
社会上的歪风一定要打下去。……打的办法就是说理。……对于重大问题,要作好充分准备,在有把握的时候,发表有充分说服力的反驳文章。书记要亲自管报纸,亲自写文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349—350页)
毛泽东在那样高级的权威的会议上,说了这么多,判定为“有害的言论”,是“社会上的歪风”,是关系到“重大问题”,是《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那篇大权威文章的对立面,真叫我不能不“补”出一身冷汗。我一直以为当年批我的最高权威只是周扬,太小看了。关于毛泽东主席的这段话,二十多年来我毫无所闻,太孤陋寡闻了。为什么周扬当年只是那么似有意似偶然地,用“杂文”式的调子,点到一句为止?为什么《人民日报》只发表了署名柳小如的小文章,调子也比较和缓?除此之外,并未见有什么“有充分说服力的文章”出来“唱一个对台戏”?这里面又有什么曲折,不得而知。反正我读到二十多年前的这段最高指示,是在“按既定方针办”的年代,感觉自然不是轻松愉快的。
再后来,1979年,我的右派身份得到了改正。改正时,大家讨论到我的《说“难免”》问题,肯定了它旨在反官僚主义,不算罪状了。改正之后,我才恢复了用最常用的笔名发表文字的权利。1985年4月,我在花城出版社出版了杂文集《挂剑新集》,自序(写于1983年9月12日)里面说到《说“难免”》一篇,在我自己“忘记不了”,“并不是因为写得好,而是因为这样一篇小东西,想不到受了‘一字之贬,荣于华衮’的殊遇。为什么叫作“一字之贬,荣于华衮”呢?成语本是“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现在倒过来说成“一字之贬,荣于华衮”,还说是“殊遇”,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细心的读者会看得莫名其妙。又过三年,1986年6月7日,我写了《三说难免》(后收入《舒羌杂文自选集》),说我在“反右”运动中挨批时已经“隐隐听说那《也说难免》是有什么大来头的”。什么“大来头”,还是没有说清。其实当时除了曾经亲耳听见周扬那句话而外,并未“隐隐听说”什么,这又是把二十多年后才从白纸黑字上明确知道的事,提前说成二十多年前“隐隐听说”的事。凡此,当然都是心有余悸(也许兼有预悸)的表现。现在又过了十四年,已经跨世纪,跨千年了,我想应该说清楚了。这在个人,该算大事,在毛泽东主席亲自关注过的事当中,也不算小事,我是有把它说清楚的责任的。
这里只说事实经过。至于道理上的是非,好在已有《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那样一个大“座标”,它既是一个大难免论,那么作为它的对立面的小文《说“难免”》,今天应该怎样看,也不必多说了。
2000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方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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