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不平拒不出狱的陆定一
[ 2000年第6期 冤案不平拒不出狱的陆定一 作者:陈清泉 宋广渭 ]
1968年4月下旬,距离五一劳动节还有两天,陆定一被移送到秦城监狱。这是他第一次尝了牢狱的滋味。革命40多年了,在白区做秘密工作随时都准备进监狱,但终于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这次真的进了监狱了,不幸的是,他进的是共产党的监狱。
这座监狱是50年代建造的,专门关押判处重刑的政治犯。“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共产党的高级干部——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或者叫“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有不少人被关押在这里。陆定一对我们说了一个颇有讽刺意味的事情:这座监狱是原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主持建筑的,文革中杨奇清也被抓到这里来了。
陆定一被两个汉子挟上一部吉普车,风驰电掣地来到秦城监狱,一道门、两道门、三道门都过去了,车子停在院子里,下了车后,他环顾四周,弄不清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但没有等他看清究竟,他就被带到一间屋子里。
在这里,陆定一脱去身上的衣服,换上黑色的囚衣,钢笔、手表也都被留下了。这里有几座楼房,他被带进其中的一座,楼中通道两旁,铁门上都挂着一把锁。押送他的人把一个小门打开,“哐当”一声,铁门又关上了。陆定一心里明白了,他已经成为真正的囚犯了。
实际上,他失去自由已经两年了。1966年5月8日他从安徽回到北京,住在安儿胡同1号,他开始被软禁,后来又被送到看守所以及几处叫不出名字的地方,更是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这次被关进监狱,成了名副其实的囚犯,却没有过一纸判决书,也不知道自己犯的是什么罪,只有陈伯达、谢富治、吴法宪的一个同意逮捕的批示,就被抓进了监狱。
陆定一愤怒了。“嘭、嘭、嘭!”他敲打着牢房的门,大声喊道:“我犯了什么罪?岂有此理!”
没有人理会他。只听到“啪搭”一声,牢房里的电灯亮了。一个灯泡高高地悬在天花板上,发出了并不太亮的灯光。
牢房的门上,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68164”。它有特定的含义:68——入狱时间,1968年;1——特等犯人;64——这个囚犯的编号。
在这个监狱里,陆定一的名字被这个68164所代替了。
牢房大约只有6平方米,是个单人的囚室。靠墙放着一张木板小床,床很低,离地面只1尺左右。角落里有个小水池,供盥洗之用,没有马桶,只是在水池边设有一个水泥便池,大小便之后,舀一勺水冲就完事了。 房有两道门,里边是铁栏门,外边一道是木头门,门有窥望孔,下面有个6寸见方的小门,用来打水打饭。一个很小的窗子,高高在上,站在地上伸手也够不着。装在天花板上的电灯,开关却安在门外,由看守控制。这个电灯彻夜不关,以便于看守看到囚犯是在睡觉还是在干什么。
每天供应三次开水,每次一杯。
囚犯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早上7时哨音一响,即起床,晚上9时听哨音睡觉。平时不能躺在床上。
每天有一次放风,地点在牢房外地坪上,用墙隔成许多小格,犯人单独地放出来,走进自己那个小格里,谁都见不到别人。两行小格,一个挨一个,活像猪圈。只有站在高处的看守人员能看到犯人们的活动。
犯人的伙食极坏。1981年7月我们随同陆定一同志到青岛,住在八大关的宁武关路12号。有一天吃饭时,每人有一小碗西红柿鸡蛋汤。老人用调羹在汤里晃了几下,感叹地说:“在牢里要有这一碗汤喝多好啊!”西红柿鸡蛋汤,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了。我们问:“你在牢里吃什么?”他说:“平时是粗饭淡菜,窝窝头白菜帮,只有春节时能吃一次饺子,或者有两个狮子头。”又说:“我12年没有吃过西瓜。”
但是在监狱里也有好处。陆定一说过,在牢里比在外面接受“群众专政”、“红卫兵审判”要好些,牢里多少有个规矩;而“群众专政”、“红卫兵审判”无法无天,任意打骂侮辱,不少人就这样被整死。我没有死,算是幸运。
陆定一进了监狱,而审讯他的专案组却一直没有撤销,审讯也仍在继续进行。有时三更半夜突然要提审他,仍然是那几个老题目。讯问完叫他回牢房写材料。有时材料写好了,交给专案组,专案组的人看也不看,当着陆定一的面把它撕掉,简直是在耍弄人。
这样的牢狱生活一年、两年、三年,周而复始地过着,没有正式审判他犯了什么罪,也没有说明判多少年,要坐几年牢,就这样不明不白当无限期的囚徒。他没有书可以阅读,也看不到报纸,与外界完全隔绝。但他不会没有思想活动,党怎么样了?国家怎么样了?作为曾经为革命出生入死的老共产党员,他很自然地要想到这些。想起自己的这些遭遇,他不禁喟然长叹:国法何在?正义何在!
他继续写申诉,连自己也不知道已写了多少次了,但他还是写,又同样的如泥牛入海,毫无消息。
有一次,专案组看到他的申诉,暴跳如雷,大骂他企图翻案,决定要给他一点颜色看。
于是,陆定一被第二次带上手铐,连吃饭、睡觉、大小便都不给松铐,只有在半个月一次的洗澡时才被摘下来,半小时后洗完澡又立即被带上。铁铐套在手腕上,皮肤被磨破,露出鲜红的肉,钻心一样地疼痛。他把衣袖塞到手铐里,连衣袖也被磨破,殷红的血水渗在袖上。
长期囚禁在单人牢房里,容易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缺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精神会失常;二是除了审讯之外,没有人和他说话,可能失去说话的功能。陆定一也担心他会出现这种现象,于是他想办法避免。办法之一是他常想一些可笑的事情来哈哈大笑,想不出什么可以笑的,就学京戏中的大花脸,发出哈哈的笑声。办法之二是唱京戏,既发出声音,又让舌头转动,因此他蹲了十几年监狱,并未失去说话的功能。
“九·一三”事件发生后,监狱的看守以及专案组,一直对陆定一保密,因为他的罪状中就有一条“对林副主席刻骨仇恨”。如今这笔账怎么算,专案组颇感为难。因此干脆不提,好像没发生这件事。但是总不能长期瞒下去,他们自己也透露出来。陆定一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件事。
1972年12月,有一天,陆定一被传唤到了监狱的办公室,那里有三个人等着,向他传达说:中央接到反映,说监狱里有人搞法西斯,搞法西斯是不对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有最高指示:法西斯式的审讯制度应该废除。今后如有打骂、刑讯逼供等情况,你们可以讲出来,也有权直接向中央控告。
陆定一立即不客气地说:“有呀!我意见多得很,动不动就给人带手铐不就是法西斯。多年来专案组的负责人法西斯罪行很多,刚才说的只是一个例子。”
后来他才知道,被关在这座监狱的原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刘仁,戴了两年手铐,被活活铐死了。
陆定一思忖,有谁能关心秦城监狱这些囚犯?原来是原铁道部副部长刘建章被关押出狱后,冒死上书毛泽东,将监狱里种种残酷现象和刑讯逼供等一一揭露出来,周恩来才派了人来,不准在秦城监狱搞法西斯。
然而监狱里的情况并没有多少改善,因为林彪死了,还有“四人帮”在横行霸道。
寒来暑往,春去秋来,陆定一的囚徒生活,年复一年,除了审讯少了些,没有什么变化。
1975年,中国大地有了一点春的气息。邓小平复出并且进行了“全面整顿”。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尽快结束专案审查把人放出来的意见,在周恩来、邓小平的推动下,中央在落实政策、解放干部方面采取了重大步骤,除与林彪集团有关的审查对象和其他极少数人外,对大多数被关押审查者予以解放,搞清楚的予以平反。这使300多名高级干部获得解放,其中一些人还陆续被分配工作。
但是,解放干部受到很大的阻力,阻力来自“四人帮”。这年4月,《红旗》杂志发表了张春桥的文章《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气氛又紧张了。江青大肆鼓吹“反经验主义”,影射、攻击周恩来总理。11月初,掀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中国又是寒凝大地了。
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举行会议,讨论陆定一的问题。会议给陆定一定下三条罪状:一、阶级异己分子;二、反党分子;三、内奸嫌疑。会议还作出“永远开除党籍”的决定。这次会议周恩来因为病重没有出席,邓小平与众不同,提出“还是留在党内”,但他孤掌难鸣,这个意见没有被接受。
这个决议被作为中共中央1975年25号文件下发全国,党内外都传达了,直到居民委员会,范围之广是少有的。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对陆定一作出如此严厉的处置呢?因为他一直拒不承认强加给他的罪名,那时又在批判“右倾翻案风”,江青一伙要“杀鸡给猴子看”,就从陆定一开刀。
这份红头文件同时也决定:释放陆定一出狱,离开北京,放回原籍,每月发二百元生活费养起来。
自从1966年5月8日被软禁算起,到此时已经9年多了,能够出狱回家,这不是好事吗?不,你要出狱,先要对这些决定签字,这就等于承认自己是阶级异己分子、反党分子。陆定一拒绝签字。
监狱外的儿女们望眼欲穿,希望能见到父母,但是九年了,音讯杳然,听到传达文件,希望仍然落空。
他们向有关组织写信,一封封都没有回音。兄妹们觉得用老办法没有什么效果,得有新招,他们想起直接写信给毛主席。
这时已是1975年,陆定一失去自由已经9年了。兄妹们打定这个主意后,就商量信怎么写法。他们想起毛主席的文章和诗词里不是喜欢用“典”吗?我们何不也找个“典”呢?
他们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典”了。“涸辙之鲋”这个典用上去,或许能感动毛主席,只要他老人家发发慈悲,父亲也许有出狱的指望。
兄妹们怀着一颗虔诚的心,向毛主席披沥自己对父母的怀念,经历一个通宵,字斟句酌,终于把信写成了。
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
写这封信,泪水同笔墨齐下!
我们是陆定一的三个子女。自“文革”一开始父母便受到隔离,至今九年,杳无音讯。我兄妹只有相对悲咽,告诉无人!
但我们深信,父母是忠于党,忠于您老人家的。即使犯了错误,决不会是反革命。记得父亲被抓走时,对我们讲:“如果我倒了下去,便是爬也要跟党走的……”
如今他身陷囹圄,重病在身,恳求您准他出狱治病,则恩同再造。
涸辙之鲋,但求升斗之水。只要能家人团聚,终老于林泉之下足矣!
临书涕泣,不尽禀诉!
敬祝毛主席
万寿无疆!万寿无疆!
陆 德
陆 健 敬上
陆瑞君
兄妹们的这封信,毛泽东还真看到了,并亲笔批示:“陆定一、严慰冰严重的政治和历史问题,其子女不受牵涉。”
看了25号文件,兄妹们都哭了。戴了三顶帽子,开除党籍,政治生命是结束了。但能够放出来,有一条生路,总比关在牢里好。他们盼望看到父亲。但是在北京,没有看到父亲出狱;打听故乡无锡的消息,人们都回答“不知道”。
问专案组的人,他们说是:“他自己不愿意出来。”
坐牢的人不愿意出来,哪有这等咄咄怪事。原来事情是这样:
1975年12月24日,专案组全体6人来到秦城监狱,由组长向陆定一宣布:“中央政治局于1975年12月11日开会通过决议,开除你的党籍。”
他的罪状共三项十三条:
第一条罪状:世代做官。
第二条罪状:陆的父亲说过一句话:“两面有人也好。”
第三条罪状:陆在20年代写给叔父的信上有“光耀门第”一句话。
第四条罪状:陆写了一个字据,接受父亲的遗产。
以上四条罪状,合成第一顶帽子:“阶级异己分子”。
第五条罪状:说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做了好事,又说秦只有17年。
第六条罪状:1959年庐山会议前,在火车上彭德怀找陆谈过话,陆向他提供材料。
第七条罪状:陆对其弟陆亘16岁时的变节行为写得轻了。
第八条罪状:陆说严慰冰不是反革命而是精神病。
以上四条罪状合成第二顶帽子:“反党分子”。
第九、十、十一、十二条罪状,各说一个特务头子每人有一句或半句话,与陆在刑讯时的假供词有相同或相似之处。
第十三条罪状:1933年上海共青团中央被破坏,是从陆所知道的惟一的机关开始的。
以上五条合成第三顶帽子:“重大内奸嫌疑”。
就凭这些捕风捉影的罪名戴了这三顶大帽子,显然又是一起“莫须有”的冤案,陆定一当然不能承认。专案组向他宣布:中央决定放你出狱,离北京回老家,每月发给200元生活费。自由诚可贵,政治生命更重要,陆定一当时即向专案组人员提出质问:
“‘重大内奸嫌疑’——‘嫌疑’怎么可以定罪?怎么就能开除我的党籍?还要不要证据?”
专案组张口结舌,无言以答。他们要陆定一回牢房去,陆定一继续义正辞严地逐条驳斥,专案组招架不住,自己走了。
稍有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这些罪状是不能成立的。举几个例子:“世代做官”,怎么也能构成罪状呢?陆定一对我们说过:“专案组的人告诉他,从他这一代往上数第六代,在清朝当过兵部尚书。我没查过家谱,不知道有无此事。即使有此事,也不能算我的罪状。”“接受父亲的遗产”,1937年他从陕北到南京治疗痔疮,家里给了他二千多元。当时中共南京办事处刚建立,缺乏经费,他拿一千元作为党费交给南京办事处;拿一千元给唐义贞的亲属作为去找女儿陆叶坪的费用,还有几百元零钱,作为治病的开销。这能算是“阶级异己分子”吗?
说“秦只有十七年”。庐山会议前和彭德怀谈过话。说“严慰冰是精神病不是反革命”。这些都谈不上是“反党”。陆定一多次说过,他请教过医生,确实有这样的精神病,平时一切正常,发作时候精神就错乱了,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严慰冰正是属于这样的精神病。
1933年共青团中央被破坏的事,陆定一没有被捕,没有任何错误行为,和内奸嫌疑根本挨不上边。
陆定一坚持申辩、上告,只好在监狱里再蹲下去。
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了,中华民族经过十年的大动乱宣告结束。陆定一以为,他的冤案昭雪有日了。哪知道一直毫无动静。
陆定一提出要直接写信给华国锋,进行申诉,并要求恢复党籍。专案组听说后,于1977年4月派人到监狱讯问他写信的内容。
陆定一说:“我要看有关开除我的党籍的文件,这是我的权利,符合党章。”
专案组回答:“这个文件,全国任何人都可以看,只有地富反坏右和你,不能看。”
“向华主席申诉,是我的权利,符合党章的。”
“开除你的党籍的决议,是中央政治局一致通过的,毛主席圈过的,不准申诉。”
这年年底,陆定一的心脏病又犯了,必须到医院治疗。这是他第二次走出秦城的高墙。他说,第一次他被送到医院时,乘一部吉普车,两个大汉把他夹在中间。途经天安门时,他凝视着这座久违了的城楼。每年“五一”节、国庆节,上城楼观礼已经无数次,这次竟连看它一眼的权利都没有,两个大汉把他的头往下摁,当时他十分气愤。这一次经过,押送的算是客气了一点,没摁他的头了。
没有想到这次离开秦城,竟是他告别这个蹲了10年的大牢。但他并非获得自由,而是被安排在复兴医院监狱病室就医。病房也是牢房,有铁门,有看守,有监规,也实行放风制度,放风地点在楼顶上。
病稍好了,陆定一继续进行申诉。他一再与看管他的一位公安部的看守交涉,终于要来了纸和笔。1978年8月13日,他写了一封给中央政治局的申诉信,并附上了一份答辩书,对三项十三条所谓罪状进行逐条的驳斥。他在申诉书中写道:
三项十三条,或者通俗点说,三顶帽子十三根棍子,不敢再说我是匿名信的指使者,是叛徒、特务、内奸了,不敢说我的工作有路线错误了,也不敢用陈伯达、“四人帮”给我加的许多顶帽子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已经把这些否定掉了。但“×××××第一委员会”也不敢在文件中公开否定这些错误的东西。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把这些错误的东西公开否定了,岂不就把专案组的刑讯逼供,陈伯达、“四人帮”的造谣污蔑这些宝贝的东西都否定了吗?那怎么行呢?
三项十三条最奥妙的,是把“嫌疑”作为可以据以开除党籍的罪状。这样,嫌疑=罪状,那么罪状就无须证据了,可以开除党籍或者关进牢里去了。毛主席说的“重证据,轻口供”就可以不要了,毛主席的肃反路线就可以推翻了。
谎言拆穿了,太丑恶了,令人寒心!
结论应该是,不要相信“×××××第一委员会”。他们提出的文件是弄虚作假。我的党籍不应该开除,应该恢复。
我的冤案应该平反,我应该释放出狱。
信交给那位公安人员,请他转交给当时担任党中央主席的华国锋。那位公安人员满口答应保证送到。可是过了两个月,仍无回音。一问,那位公安人员才告诉他说:“信被专案组拿去了。”陆定一说:“你们公安部和专案组不是一个系统,你怎么让专案组把信拿去呢?”那人把手一摊:“他们要拿去,我没办法。”
专案组非把陆定一置于死地绝不罢休,否则他们多年来的逼供信,算是功还是过?
陆定一说:“我再写。”
这次他写信给公安部部长和当时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胡耀邦,请他们转呈中共中央。
这时已是1978年11月,中央正在召开为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准备的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讨论了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的战略决策,同时提出:完成工作着重点的转移,要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此,必须落实党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
在这次会议之前,陆德也给党中央写了一封信:《申诉父母冤情和请求两位老人出狱》。《人民日报》总编辑秦川顶住“两个凡是”的压力,力排众议,将陆德的这封信在“内参”发表,并在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预备会议前,送给了在京的领导同志和中央委员。
当时胡耀邦正在抓紧处理老同志的冤假错案。陆定一的案子,他非常重视。中央组织部作出解放陆定一的决定,并报请中央批准。1978年12月2日,陆定一终于在这一天重见天日了。一位中组部的副部长和一位公安部的副部长驱车来到复兴医院监狱病室,把陆定一接出去了。从1966年5月8日被软禁开始,后又蹲了10年大牢,失去自由的时间前后将近13年。
两位副部长和陆定一谈话,告诉他中央将为他平反。
他说:“能为我平反,这不简单,不简单啊!我的案子该叫冤案吧?”
“是错案。”
陆定一出狱的前一天,严慰冰出狱了。
1979年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建议为“中宣部阎王殿”彻底平反的请示报告》经中央批准,印发了文件。
同年6月8日,中共中央[中发(1979)44号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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