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四项基本原则
[ 2000年第7期 以发展的观点看待四项基本原则 作者:本刊记者 ]
近接广州来信,说任仲夷老4月29日又有新作在《南方日报》发表,题为《再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谈的是老问题,读来却很有新意。今年86岁高龄的任老,说来也是本刊的老朋友了。1997年他出席党的十五大,并当选为主席团成员,本刊1998年11期刊载了他的学习心得《十五大在观念上的新突破》。在此之前,本刊还发表过张作斌、向明写的《任仲夷谈“为民作主”还是“由民作主”》,摄影家李振盛写的《我所拍摄的“文革”纪实照片主人公任仲夷》。
任仲夷——这位抗战前即投身革命的北平中国大学学生,抗战后身着戎装转战冀鲁敌后;建国后长期从事地方工作,又由北疆转赴南国。他政绩显赫,80年代主政广东,作为广东经济特区的亲身实践者和一位领导者,他立下汗马功劳,被誉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他才思锐敏,善于思考,有胆有识,1978年在中共辽宁省委第一书记任上,发表《理论上根本的拨乱反正》一文(载1978年8月《理论与实践》),成为率先在全国旗帜鲜明地支持和参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的省一级领导人之一。
我们很敬重任老,在读罢《再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后,就想了解一下任老写这篇文章的动因,并愿意把任老文章的要点介绍给本刊的读者。这便是我们这篇“访谈录”的由来。
记 者:1979年3月30日,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临近结束的时候,邓小平受党中央的委托讲话,题目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已经正式写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如您所说,这一问题您过去讲过很多次,十多年前您还曾同《开拓者》杂志记者谈过对四项基本原则既要坚持又不能僵化的意思,现在您觉得还应该再讲一讲。您是怎样考虑的?
任仲夷:有好几位读者,都问我最近写这篇文章的动因,其实我早就打算写这篇文章了。一年以前,我先是起草了二、三十页稿纸的初稿,直到最近才将它加以压缩,整理成文。虽然仍感到言犹未尽,但现在再让我谈,我也只能基本上重复文章中已经说过的那些话了。
中国共产党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形成了简称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而四项基本原则则是这一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毫无疑问,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基本指导原则,我们过去坚持,今后仍然要继续坚持。
问题是我们必须看到,提出四项基本原则,至今已有21年了。这21年里,中国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实践的发展必然引起人们在认识、观念、理论上的变化。对四项基本原则,像对其它任何事物一样,不能用静止的僵化的观点来看待。必须看到每项原则它们的内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丰富。必须根据今天改革开放的新形势,赋予每项原则以新的时代内容,作出新的解释和说明,注入新的意义。如果不能对这些原则赋予新的内涵,那就是思想保守和僵化。而以僵化的思想去机械地、教条式地坚持原则,反而不是真正行之有效地坚持原则,而是放弃原则了。
记 者:任老说得对,思想僵化仍然是我们值得注意的问题。最明显的便是对社会主义的看法。19世纪初期欧洲出现过空想社会主义思潮,马克思批判了这种思潮而创造了科学社会主义。有的研究者认为,“从空想到科学”是一个过程,只有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才能回答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
任仲夷:不只是才能回答什么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是才能回答怎样才能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这20多年来有了很大的变化。过去,我们并没有搞清楚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主要就是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这么几条。在所有制关系上,过去误认为社会主义只有公有制、而且是“一大二公三纯”,公有制越大越公越纯,就越是社会主义。在农村,只准搞集体经济,而且认为实行公社化才叫社会主义,其余的一律斥之为走资本主义道路。以前不是有句话叫“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桥”吗?好像搞了人民公社,就一步跨进了“天堂”。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根本行不通。因此,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果断地解散了人民公社,实行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结果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生产力得到大解放,由此而真正走上了现在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道路。如果今天还顽固坚持“人民公社”那一套,不允许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还叫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吗?那样干,就不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反而成了社会主义从科学又回到空想了。
过去,在城市里,工业、商业都要实行国营才算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只算是“半社会主义”。个体经济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势力”,私营经济更是视为非法,如同洪水猛兽,大逆不道。改革开放以后,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得到发展,从长期作为公有制的一种“补充”,发展到党的十五大正式确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体现了对建设社会主义道路内涵认识的逐步深化和进步。
过去误认为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初期,意识到光有计划经济还不行,承认了市场调节的作用,但还只能处于“为辅”的地位。后来,市场调节也由“为辅”变为与计划经济相结合,又发展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时说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接着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至今日,如果还有人反对搞市场经济,走回头路搞计划经济,那一定会被看成是脱离实际,思想保守和僵化,不是真正坚持而是背离了我们正在走的社会主义道路。
在分配问题上,从过去简单地认为社会主义只有按劳分配一种分配形式,发展到现在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实行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新的分配方式,包括按资、按股、按技术的多元化分配方式。谁还能说这不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呢?现在,集体、外资、个体、私营企业都可以到国有企业参股,都可以收购兼并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搞证券市场,推广社会保险,私人能够拥有房子和汽车,等等。这些过去都认为是姓“资”的东西,现在不也都为姓“社”所包容了吗?当然,坚持认为搞这些东西仍然是姓“资”而非姓“社”的极少数人还是有的。那只好让他们带着花岗岩的脑袋见上帝去!
记者:谈我国的社会主义,我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出至关重要。既然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它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且“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就只能从我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如果我们的同志真正在这个问题上统一了思想,许多关于什么姓“资”姓“社”的争吵,也就迎刃而解了。
任仲夷:我们说一说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问题吧。人民民主专政是在让绝大多数人民充分享有民主的基础上对极少数敌对势力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我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比只讲无产阶级专政好。它好就好在“人民”和“民主”这四个字上。但过去只讲加强专政这一面,不提实行民主的这一面,就是专政也是搞扩大化。林彪、“四人帮”搞什么“全面专政”,对人民群众不仅在政治领域,而且在经济、文化、思想领域上实行法西斯专政。把政权解释成“镇压”之权,成天不是“批判”、就是“批斗”,不仅“批倒”,“批臭”,还要“踏上一只脚”,让人“永世也不得翻身”。他们天天叫喊杀、杀、杀。甚至连人们的口也给封了,谁说了对他们不满的话,就是思想犯、现行反革命,严重的要处以极刑,辽宁的张志新烈士就是典型的一例。整天斗来斗去,斗得千百万人家破人亡,斗得国家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坚决地纠正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使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真正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组织管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来,转移到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上来。20多年来,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政治协商制度方面,在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方面,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在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改进措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表明,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也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和要求,而不断调整和自我完善的。
记者:记得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原文的第二条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尽管过去我们有“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但我以为在把四项基本原则正式写入宪法、写入党章时,统统改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很好的。现在请任老谈谈坚持党的领导的问题吧!人们注意到在您的文章中,这一条用的篇幅最长。
任仲夷:是的。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提出来。这一点后来写上了党章。我认为这个思想非常重要。改善党的领导,不是不要党的领导,更不是打倒党的领导。坚持与改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坚持是改善的前提,改善是坚持的基础。改善为了坚持,只有通过改善才能更好地坚持。
过去在战争年代和夺取政权后较长一段时期形成的关于党的建设那一套,曾经对于巩固和发展党的领导起过很大作用。但是,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以后,尤其是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过去关于党的建设的思想观念、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如果不加以改变,就不能保证党的领导的实现。因此,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制度,改善党的组织状况,改善党的领导方式,改善党的作风,改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等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际上加强党的领导的方式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要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使党在每个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都符合中国的实际和广大人民的利益,特别是人民的根本利益。
要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把党所领导的我们国家真正建成一个法制国家,使每一个党员,不论其职位高低,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特权、特殊化和特殊党员,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永远杜绝“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现象。
要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真正执行以集体领导和少数服从多数为基础的民主集中制,实行充分的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让人民当家作主,反对任何形式的一言堂、个人专断、个人独裁、个人崇拜、个人迷信,等等。
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党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领导方式,党不能包揽政府、企业、其它社会组织的一切事务。党政企要分开,不能以党代政,以党代企。不能用党的会议取代政府会议和企业会议。必须正确体现党在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是通过制定和贯彻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上的政治领导;通过用先进思想武装群众的头脑,使其认清历史发展方向,理解并接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实现思想上的领导;通过各层次的党组织工作,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带领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组织上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是总体领导和方向的领导。绝不是包办一切。党只能号召人民而不能命令人民做什么和不做什么。
要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克服思想消极、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坚决惩治党内腐败现象。要把反腐败斗争同纯洁党的组织、清除蜕化变质分子、健全党内制约和防范的制度结合起来。
要改善党的领导,就必须建立一套对党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邓小平同志认为共产党不受监督是危险的。他说,党要领导得好,就要受监督。我认为这一条对党极为要紧,因为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化,共产党也不例外。共产党仅靠自己监督自己,就如同用自己的左手来监督自己的右手,是远远不够的。党要受多方面的监督,不仅有党对自己的监督,而且要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还要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还要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还要受法律的约束。如何在全社会建立一个全方位多角度对党的监督机制,这是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大难题。但我认为,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善于在实践中总结和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依靠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智慧,在坚持改革中是必能找到正确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的。
记者:1997年9月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写入党章,说“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和发展”,这是正确的,是符合党心民心的,看了您文章中谈如何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那一段,就更有体会了。
任仲夷: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指导思想和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个随着实践的发展,时代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科学体系。不能把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所说过的每一个理论、观点、提法都一概作为处理各个不同时期问题的现成药方。不能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回答一百多年后发生的所有问题,更不能要求列宁、毛泽东提出他们所没有遇到过的问题的答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就不是真正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也就没有今天的邓小平理论。我们说对毛泽东不能搞“两个凡是”,是指不能坚持毛泽东讲过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和过时的具体结论。对列宁也不能搞“两个凡是”,列宁所讲过的话中也有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就是对马克思,也不能搞“两个凡是”,马克思本人也反对把他所讲的话视为教条。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凡是实践证明是真理的就坚持,就去干;反之就放弃,就不干。在实践中,有可能发现革命导师说过的话已经过时或与实际不相符。遇到这种情况,应大胆地改变过去认为是正确而实际是错误的思想观点,代之以经过实践证明是对的思想观点。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要勇于纠正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解,放弃把本来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当作马克思主义来坚持的错误做法。谁能保证自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解是百分之百的正确呢?我们对待革命导师说过的话和结论,应当做到这样“两个凡是”:凡是实践证明是对的,我们就坚持;凡是实践证明是错的,我们就放弃。在这个问题上,最重要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指导我们行动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脱离不断变化的实际。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地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不能真正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甚至歪曲和背离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而自己却茫然不知。
记者:谢谢任老讲了这么多,谢谢任老对本刊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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