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据之学未可废吴
中国是一个有考据学传统的国家。因为中国的文字最早是刻在骨片上、竹片上(用绳子串起来,叫做“编”)或写在布帛上,极容易散落不全,用纸印刷是后来的事。古籍除散落不全外,有很多还是经后人补漏、增删、修改过的,伪书也很不少。加以中国历史上战乱不断,古籍散失及被大量焚毁,数不在少。秦始皇焚书,项羽进咸阳的一把火,不知道毁掉多少古籍。有的书后来又出现了,其可信程度极低。为此,中国古来考据训诂之学甚盛,是不足怪的。古人治学分为二:一为义理之学,一为考据之学。
考据学最盛是清代,史称“乾嘉考据学”,因为它主要兴在乾隆嘉庆年间(约从十八世纪三十年代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清代考据学之盛,固然和清统治者大兴文字狱有关,文人都钻到古籍中讨平安生活去了,然而这样一来,清汉学家反而能够承袭古代经学家考据训诂之法,并发扬光大之,提倡严谨平实,实事求是,反而取得了超越前代的成就,在整理古籍尤其在发展史学方面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这就说明考据学的兴盛也由于学术自身的需要。据说,乾嘉时期著名的考据学家达170余人之多,阎若璩、胡渭、惠栋、戴震、钱大昕、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等是其中的佼佼者。
外国也有考据学派,例如德国的语文考据学派,提倡确实可据之文证,一切传闻复加考证,辨其真伪,衡其高低,据以作史,务信而可征。这学派对中国学者也很有影响。
段玉裁在《经韵楼集》中说:“校书定是非最难。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论之是非。必先定底本之是非,而后可断其立说之是非。何谓底本,著书者之稿本是也。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是也。……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后人。”这段话最能说明古代考据学在学术界的地位和作用。
我们今天是不是还需要考据之学呢?我想,还有此必要。当然,我们今天的考据和古人的考据不同,不仅对象不同、目的不同,而且要避其烦琐、无谓之风。古代考据的主要手段是以文献考证文献,有时只拘于一字的是非,纯属经验型,缺乏必要的理论思维,因此很难走出为考据而考据、蔽于古而不知世的圈子。我们是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还事物以本来面目,辨明是非真伪,所以需要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实证方法,要有批判的理论思维。举几个例子来说吧: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需要对自来的马克思主义各流派的著作加以考证审查,以实践为标准,来检验其价值和历史上曾起过的作用。如我们过去反对考茨基,许多人却连考茨基的一本著作也没有读过,现在不妨回头去读一读考茨基的书,特别是他晚年所阐述的唯物史观,重新考证一下他的思想和主张究竟如何。又如过去跟着斯大林反“托派”反得恐怖之极,但究竟托洛茨基的主张是什么,列宁为什么和托洛茨基长期共事,都要重新考证明白,还它一个本来面目。在这方面,读一读《托洛茨基自传》是有益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也有可以考证的。如《资本论》第3卷,是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原始手稿整理的,外国学者历来有争议,但过去由于马克思原始手稿一直束之高阁,争论双方的论据都不足。 1922年马克思的原始手稿公布了(收入德国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1部分第4卷第2册),过去的争论就变成了考证,即比较马克思手稿和恩格斯的整理稿来弄清问题,弄清哪些是马克思的原文或原意,哪些是恩格斯补写的,由此对《资本论》第3卷作出总评价。至于当代领导人的《文集》、《文选》等,可考证之处也很多,特别要和原始文稿相对照。现在的领导人编自己的文集往往修改原稿,有的原则性的删改或增加,实属不当,因为这往往改变了历史的本来面目。历史上有的重大问题的创见的“发明权”究竟属于谁,也要考证清楚。中国人是最喜欢抢“发明权”的。
关于历史。近代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国史、党史,其中的问题和人物需要考证明白的就更多了,尤其是涉及政治方面。政治,无论是正义的、非正义的,大都被人和阶级的利害关系蒙上了厚厚的灰尘,或多或少被歪曲,常常失去了本来面目。中国人积几千年经验,认为当代人不能写自己的历史,即便写也写不出真实的历史来,不管愿意不愿意,非待后人重写不可,这是有道理的。历史好比是被人的利害关系搞浑了的一池水,必须经过一段时期的沉淀,或者撒下一些清洁剂,才能清晰起来,使人看清其中事物的真相。考据学好比是清洁剂,起排污除杂的作用,但也须间隔一段时间之后才着手去做。
中国的近代史,尤其是现代史,许多问题议论不一,评价各异。这里自然有立场问题、观点问题,但首先(或者起码)要把事实考证清楚,根据事实下论断。对于历史,首先不是要“划清”什么马克思主义或非马克思主义,而是要弄清是不是符合事实的真历史即“信史”。根据主观设定的立场观点来取舍事实,是不足取的。在中国,“中华民国”已成为过去,算是“前朝”了,历史学家已经写出了一部篇幅浩瀚的《中华民国史》。与此同时,台湾学者也写出了一部《中华民国史》。两部史书恰好可以对照,这样或许有利于考证清楚某些历史事实。至于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因正处在发展过程当中,难以写出全史或完史,很长时期内只应重在积累资料并考证清楚一些人和事方面多下功夫。“史事难,核实为难也”。特别是核实清楚当代历史事件和重要人物的难度极大,阻力必多,从事这些工作必须有足够的勇气甚至牺牲精神。应赋予从事这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以必要的独立权和自由度,官方,特别是当事人及有关人员不得任意干涉。也应当允许历史工作者以私人身份从事著述。否则,“历史”本身将禁不起历史的检验。权力在这方面归根到底是无能为力的。
其实,各种形式的考证、考据平日我们也在做,只是由于教条主义、权力意志(说得不好听一点,还有“奴仆思想”)作怪,往往做得不彻底,或者该做的没有做,单凭“上面一句话”或“经典的论断”决定问题。忌讳曲笔,事实失实,或有意隐讳伪造。这是值得记取的历史教训。我说我们需要考据之学,不是说要起“乾嘉考据学”于地下,而是说,我们无论对待“经典”,或写历史,或对待已有的史书,都要有一种考据眼光,下考证的工夫,不要轻信,不可盲从。比如,某经典书中所下的论断其根据究竟如何,所批判的论点恰当与否,是否与事实相符,尤其是被批判的人物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其学说究竟如何,都要用考据的精神将他们弄清楚,不能囫囵吞枣地吞下。特别对当代各种史书(包括党的历史)要依据辩证唯物史观和新的资料,独立地重新加以审视。清考据学家钱大昕写《廿二史考异》,王鸣盛写《十七史商榷》,赵翼写《二十二史札记》,就是下的这种功夫。我们自己撰写历史更要有这种精神,要把每一重大事件、关键事件、重要人物都考证清楚方可下笔,作定评更须如此。撰史必须对事实和历史负责,不能对权力意志负责。凡有“奴仆思想”者均无撰史资格,可以改作“私人秘书”去。认为凡经典著作上写的都无可怀疑,任何一本官方批准出版的史书其中每事每人的记述全都合乎事实,那是奇谈怪论,决不可以相信。相反,凡是有这种认识的人大抵可断定是“教条”成性,连“南书房行走”都不够格,马克思是决不会将这种人收入门下的。
(选自作者最新出版的《文史杂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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