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战犯、大法学家王世杰

2002-06-15 作者: 傅国涌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2年第6期 头等战犯、大法学家王世杰 作者:傅国涌 ]

1948年12月25日的中国,虽然硝烟未熄,但胜负已定,江山唾手可得的共产党宣布了头等战犯的名单,共计43人,王世杰名列第22位。什么是“头等战犯”,就是“罪大恶极,国人皆曰可杀者”。如果不是《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的注释中介绍了他这个国民党政府的外交部长,我们恐怕连王世杰这个名字都不曾听说过。

几十年来,“头等战犯”的定性掩盖了王世杰作为一个法学家的成就,以及他对法的精神的呼唤。

王世杰,字雪艇,湖北崇阳人,早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法律系,长期留学欧洲,先后获得伦敦大学政治学硕士和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在留学期间,他就为上海《时事新报》、北京《晨报》写特约通讯,介绍西方的民主制度。还在《东方杂志》发表过讨论工会权限等问题的文章,提出工人有集会自由、罢工自由及团体契约权,但工会不得干涉工人不罢工等观点。

从1920年起,他回国担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1921年开始担任系主任,后来一度兼任教务长,主要著作有《比较宪法》、《宪法原理》、《中国奴婢制度史》等,其中《比较宪法》已成为这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书中详尽地阐述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分为消极的基本权利(即个人自由)和积极的基本权利。前者包括人身自由、居住及迁徙自由、工作自由、意见自由、通信秘密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并享有财产权。后者又称受益权,也就是人民获受于国家的利益。如最低限度的教育权利,弱者得受国家救恤的权利,劳工阶级得受国家特别保护的权利等;明确公民有选举权和直接立法权,坚决否认任何形式的贵族制度,认为一切公共职位,除了规定智识的及道德的资格,不应有其它任何限制,提出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民平等原则。书中对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也进行了详细讨论,还认真探讨了合议制、总统制、责任内阁制、独裁制等多种政体之间的不同。

《比较宪法》出版后曾多次重印,到1947年已增订七版,是1949年前再版率最高、代表了当时最高学术水平的宪法学著作,在我国法学界有很大影响。

王世杰曾担任多年武汉大学校长。鉴于他在法学领域取得的学术成就,1948年他被选为中央研究院首届院士。虽然那时国民党政府大厦将倾,王世杰完全是以法学家身份当选的。

1924年12月,以王世杰等留学欧美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为主体创办了《现代评论》周刊,主要立足于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以“无顾忌、无偏党,无阿附”为原则,以兼容并包,独立、宽容、开放的办刊态度,能容纳不同的政治、文化倾向,是一本具有浓厚自由主义色彩的同人刊物。注重发现并培养青年作者,如胡也频、沈从文、凌叔华、李健吾、吴伯箫、施蛰存等,还破例给过当时无名的北大学生王实味30元稿费。

由于批评政府,针砭时弊,警察曾多次没收、查封刊物,《现代评论》曾以“开天窗”的方式表示抗议。王世杰则发表过《警治与法治》一文,提出“言论、集会、结社,这三种自由,人人都承认是民治主义的条件。”“法治制度的精神,积极的说就是,人民仅于行使诸种自由之后,须依法律受审判法庭之制裁。消极的说就是,人民于行使诸种自由之前,不受警察之任何干涉;人民于行使诸种自由之后,也不受警察的直接处分。”他对法律精神的维护完全是以正义为前提的,他以法学家的身份大声疾呼废止《惩治盗匪法》、《治安警察法》、《管理新闻营业规则》这些恶法。他举例说,如果没有《惩治盗匪法》,律师施洋、工人领袖刘华等就不至于以“盗匪”名义被军阀所杀。“强有力的军阀,虽不必凭借什么法律,才能蹂躏小百姓的生命、财产与自由,而恶法律的存在,对于他们毕竟也是为虎添翼,授盗以刀,毕竟也可以增加小百姓的厄运。”这样正义凛然、为民请命、直接为共产党人说话的文字竟出自一个“头等战犯”之手。

《现代评论》还发表了王世杰《论三月十八日惨剧》等文,明确提出法律制裁问题。他根据大量事实断定“此次残杀,是一种预定计划,不是偶然发生的事实。段祺瑞以及其他参加残杀计划的决定的人,自然要与他土匪式的卫队,同为本案的责任者。”直截了当地说出“元首犯罪,也能与庶民百姓一样受制裁吗?”“当他(凶杀案制造者)站在政治舞台上面的时候,纵能逃脱法律与法庭的制裁,当他下台以后,却不能保障不能同他算账。”“目前最要紧的手续,便是收集这回惨案的一切证据。”

1927年,与他们政治信仰完全不同的共产党人李大钊被军阀残酷杀害,《现代评论》编者愤怒地写了《党狱与领事裁判权》的短评。虽然送审时被抽掉了,但目录中仍保留了这个题目。

透过王世杰他们对言论自由的执著追求,以及对法的精神的大力张扬,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自由主义的身体力行者,他们只不过凭着自己的良知独立发言,而没有依附于任何一个政治集团。让后人最难以置信的是,《现代评论》甚至发表过不少宣传介绍马克思主义、支持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文章,如《唯物主义的警钟响了》、《什么是帝国主义》、《劳动阶级政党组织上之二种见解》、《苏联事情的研究与对苏联政策之研究》、《一个月在苏联的所见所闻》等等。从1924年到1928年,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现代评论》树立了一座多元文化的活的丰碑。

作为一位喝过西方现代文明乳汁的学者,王世杰当然力求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在他主持教育部期间,曾向行政院会议提交过《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的提案》,并修正通过了《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及《民国二十四年度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支配办法大纲》。计划10年内使全国学龄儿童由受一、二年制义务教育逐渐达到四年制的义务教育。由于连绵不断的内战和日本入侵等种种因素,这一计划最终没有实现。他还签署了第一个由政府正式公布的《简体字表(第一批)》,但不到半年,就奉“行政院令”宣布“应暂缓推行”而夭折了。

在风云变幻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王世杰以书生从政,历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等要职,参与了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重庆谈判时,他是国民党方面的首席谈判代表,亲手签署过著名的“双十协定”(即《国共会谈纪要》);“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还是他起的。据周恩来说,重庆谈判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王世杰在“政治会议”中间加了两个字——“协商”。双方接受了这个说法,以后,大家就都叫“政治协商会议”了。虽然那次会议并没有什么结果,但“政治协商”这个名称却一直被沿用了下来。

作为外交部长,王世杰曾代表国民党政府签订过承认外蒙古独立的卖国条约——《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45年9月2日,他参加了历史性的日本受降仪式,在阐述战后中国对日基本政策时他指出:尽管中国不主张采取狭隘的报复主义,但赔款问题“应一本正义与公道之要求,以从事解决”。

1949年,他在台湾被任命为蒋介石的“总统府秘书长”。1953年,因触怒蒋而被免职,一度重操旧业,在一所美国人办的教会大学当了几年教授。1959年,他被任命为“行政院政务委员”。胡适去世后,他继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直到1970年4月辞职。

(责任编辑 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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