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铸倡导“生产责任制”始末
[ 2002年第8期 陶铸倡导“生产责任制”始末 作者:丁励松 ]
40年前,也就是1962年5月,陶铸和王任重(分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和第二书记)联袂到广西龙胜县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同行的还有李尔重(中南局农委主任)、李普(中南局政研室主任)和广西区党委有关部门的领导等十余人。这么多重量级官员到一个小小的山区县搞调研,应该说是认真负责、郑重其事的。
调研的中心议题是,采取什么办法抑制日益扩散的“单干风”,维护和巩固集体经济。当时的龙胜县,早已传闻“单干风”刮得相当厉害,说百分之六七十的生产队都“单干”了。在广西其它一些县也有类似问题,只不过没有龙胜那么严重。在对种种现象进行剖析之后,大家认定“单干”的并没有如此之多,这是因为集体和“单干”界线不清,把那些采取田间管理责任制和其它基本上仍属集体经营、只是管理形式有所特殊的生产队,都算到“单干”里面去了。经过几天与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座谈讨论,大家得出一个共同的结论:巩固集体经济的关键,就是要改进生产队的经营管理,建立合乎情理的生产责任制,改变“打大捞”、“一窝蜂”的混乱现象,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个体(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很好地结合起来。陶铸在广东就曾经多次强调,没有个体(农户)的生产积极性,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势必难以发挥。回到县里,陶铸又同县委、地委、区党委负责同志座谈,对农村基本形势的估计和应采取的方针取得了一致看法,并根据龙胜的实际和其它一些地方的经验,总结提出了改进生产队经营管理的几种形式。陶铸在后来与王任重联名写的调查报告中,还提出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坚持集体经济的四条原则:一是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二是生产统一计划安排;三是集体劳动;四是生产收入统一分配。什么叫集体劳动,可能令人费解,不应该认为所有的农活,都要大家拥到一块,生产队要因活派人,因人派活。有了这几条,就可以把集体经济和“单干”的界线划清了。
陶、王联名的调查报告,呈送了党中央、毛主席。1962年7月,毛泽东在这个报告上批示:“这个文件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据我所知,在毛泽东批示过的文件中获得如此高度的赞誉,还是很少有的。
随后不久,中央工作会议在北戴河召开,重点讨论农村工作问题。会上,印发了“龙胜调查”和毛泽东的批示,批示末尾还附上一句:“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同志研究。”会议没开几天,风云突变,很快转到批判邓子恢刮“单干风”问题上来了,说邓子恢赞成和宣传包产到户责任制就是搞单干,是“一贯主张单干”的右倾机会主义。这场烈火也逐渐向陶铸袭来,有的人还拿“龙胜调查”作靶子进行冷嘲热讽的解释,只是后来由于周恩来总理出面说明原委,陶铸才从围困中解脱出来。显而易见,连被戴上两顶“马克思主义”桂冠的文件也不灵验了。这就给人们一个信号,在当时的气氛和环境下,连毛泽东肯定的马克思主义的调研和建议,也是非批不可的。
在这里,我不想评论邓子恢所主张的是非曲直,这是世人从当时到现在自有公论的。作为“龙胜调查”及其报告起草的参与者,回眸这段往事,总觉得耐人寻味,感慨诸多,不说出来像是骨鲠在喉,有悖历史。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整整40年了,但当时的情形依然清晰可辨。特别是陶铸在当年那种全国局势下,仍能坚持从实际出发的风貌,至今仍留下深刻印象。
陶铸在龙胜县访问了两个生产队,现在只谈在更坪生产队与队干部、农民座谈的情景。这个队的村子有几十户,在该县算是中等偏大的。这个生产队一直坚持集体经营,没有“包产到户”。参加座谈的有队干部和六、七个农民。在开始发言中,支部书记(女)表态要坚持集体经营,坚决反对“包产到户”,她说不搞集体经营还算什么社会主义。几位农民的发言则不敢明确表态,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总是支支吾吾,而他们说的尽是集体经营的困难和所受到的种种苦处。比如说:我们这里种的都是沿山坡修建的条条梯田,每块田都很窄,两个人并排犁田都活动不开;集体出工一下田就是一大堆人,农具碰农具,不便做活,只好轮流下田;出工集合,往往是早到的等晚来的,等到人到齐,下田耕作不到几个小时就要收工了;规定出工要带盒饭作中午饭,吃的都是凉东西;等等。说到这里,农民都连声叹气:“难呵,难呵!”这时候,陶铸插话了:像你们这样的地方,情况比较特殊,在组织生产上是要采取特殊措施,搞“包产到户”怎么样?或者在集体统一的前提下,搞责任到人的田间管理责任制又如何?总之,要有利于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这话一说出,除了支部书记不表态外,其他队干部和农民都喜出望外,纷纷表示“这就好了!”大家高高兴兴地就此结束了座谈。更坪生产队本是坚持集体经营较好的单位,农民尚且如此强烈地迷恋“包产到户”、“责任到人”,这就不能不使人认为,更坪生产队农民的愿望,确实反映了龙胜全县农民的心声。
这里还要指出的是,限于生产条件和农民的耕作习惯,在公社化之后如何因势利导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始终是当时陶铸经常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他主持起草的农村工作文件中,就写了长期的或短期的包工包产责任制的规定。1961年,陶铸发现广东省清远县洲心公社出现了一种定产到田、超额归己(或与生产队分成)的经营管理形式,便立即加以总结,认定这是既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也有利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好形式,于是在广东省花县、新会等地试行,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还摸索出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的经验。陶铸在龙胜县的调研和建议,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根据那里的实际,把广东经验加以演绎、充实和完善而已。
回头来看看那次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的情况,以及后来“龙胜调查”的厄运。会议当中,在批判邓子恢“单干风”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毛泽东作了《阶级、形势和矛盾》的报告。这篇报告强调的是阶级斗争,说:在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毛泽东把阶级斗争提到这么严重和紧迫的程度,表面上是冲着邓子恢而来的,实际上是对农村“包产到户”和所谓的单干倾向深感不安的回应。会议之后,全国各地都在阶级斗争的主导下,普遍开展了对“包产到户”和单干倾向的清查和纠正工作。在这种政治气氛笼罩之下,不用说邓子恢宣扬的“包产到户”,就连经中央批准的《农村工作六十条》规定的包工、包产责任制,这些凡是有“包”字的东西都成了人们的大忌。陶铸在“龙胜调查”报告中倡导的几种生产责任制形式,无一不是以“包”字为其核心内容的,当然也得塞到大忌之列了。但是,陶铸自恃有毛泽东批示的文件在手,似乎无所畏惧,还想理直气壮地进行宣传和推行。是年11月,他到湖南农村视察,跑了好几个县、市,在与各地干部的谈话中还念念不忘生产责任制,要求各地试行,陪同陶铸考察的湖南省委主要负责人莫不感到愕然,总是三缄其口,不作任何表态。现在看来,在有两个“马克思主义”批示的文件上再加几个“马克思主义”,也是无济于事的。
“龙胜调查”就这样不果而终,这是一场令人惋惜的悲剧。试想,如果当时能够少来一点政治干扰,着力于贯彻落实毛泽东自己的批示,告诫大家认真理顺农村的生产关系,在集体经济内部建立合乎实际的生产责任制,该会避开多少艰难险阻,少走多少漫长的弯路呵!
抚今思昔,不胜唏嘘,谨此祭告。
(注:本文的部分情节,是参照原广西区党委一位负责同志的回忆录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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