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县统购统销反右倾的严重后果

2003-07-15 作者: 梁志远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3年第7期 亳县统购统销反右倾的严重后果 作者:梁志远 ]

国家对农村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当时的政策是:“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和“多缺多供应,不缺不供应,什么时间缺,什么时间供应”。这个政策在安徽亳县深得人心,广大农民踊跃把余粮卖给国家。在以后的几年里,购了过头粮,回销粮卡得较紧,但农民口粮尚可吃饱。

1958年“大跃进”以后,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粮食统购统销是在高估产下的高征购,在低标准和时有脱销的情况下统销。1958年——1960年,三年粮食统购统销情况是:

1958年全县农业人口71万,粮食实产4.55亿斤,征购任务3亿斤,完成15119万斤,占任务的50.39%,商品率33.8%,人均负担量213斤,留量加回销人均占有粮食526斤。

1959年全县农业人口70.8万,粮食实产3.27亿斤,征购任务2.2亿斤,完成12924万斤,占任务的58.74%,商品率39.5%,人均负担183斤,留量加回销,人均占有粮357斤。

1960年全县农业人口56万,粮食实产27885万斤,征购任务1.4亿斤,完成6833万斤,占任务的48.8%,商品率24.5%,人均负担量122斤,留量加回销,人均占有粮食464斤。

从以上粮食统购统销来看,每年粮食征购占到实产的三分之一左右。而留给和返销给农民的粮食,除去种子、饲料、社办工业等项用粮外,农民的口粮很低。1960年全县农民人日均口粮仅有半斤左右,而且大部分是红芋片。1960年春是最困难时期,人日均口粮仅二两左右,不少地方人日均口粮只有一两几钱。

尽管如此,由于征购任务大,导致年年完不成任务,季季完不成任务,样样品种完不成任务,相对的农民负担是年年过头,季季过头,样样品种过头。而在统销上一压再压,完不成征购任务,缺粮不返销(按高产估产,不承认缺粮),多缺少返销。就这样每到播种季节还向社员逼交种子。正像人们所说的“粒粮进国库,万民难求出”,以致大批农民饿死,“左”的无法再“左”了。

三年的粮食统购统销经过如下历程:

一、高举反右旗帜,把大力反右贯穿在三年的粮食统购统销的始终。三年的“大跃进”历经了反右派和反右倾两大运动,1958年有不少干部因反映粮食统购统销中的问题被打成右派分子,不少干部因没有完成粮食征购任务而被拔了“白旗”或挨批评、受处分。

1959年春因未完成粮食征购任务,要求回销粮被视为“西北风”和“右派势力的新反攻”,整了一大批干部和群众。同年秋,城乡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与粮食统购统销任务联系在一起,不顾土地抛荒,秋季旱情严重,粮食减产的实际,以粮食征购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衡量一个干部左、中、右的标准。把大批干部视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给予无情打击。例如十河公社党委第一书记邢占秀,因公社粮食征购任务进度慢,向县委如实汇报了“粮食征购中有些地方卖了豆种,明春会出问题”等,被阜阳地委点名批评为右倾,责令停职反省。

1960年的统购统销更加变本加厉,开展了更加残酷的斗争。直到1960年4月,大批农民饿死的时候,地、县委还硬着头皮在会上大讲什么“余购”、“缺销”。实为搜粮统购,缺粮少销或不销。

三年反右领先的粮食统购统销,批斗了大批干部和群众,打了一批右倾,处分了一大批干部,使农民吃了空头粮,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二、大力表扬、奖励善于大吹粮食高产、大购过头粮,狠压粮食返销的“先进”人物。其实这些“先进”人物,只讲迎合领导浮夸心理和自己的政治需要,毫无党性,残害农民,最为农民所深恶痛绝。例如,五马公社,一位刚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提升为县委副书记的宋××,1958年去分包五马公社,即时,伙同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李××,放出亩产4万多斤水稻“卫星”,全社粮食生产跃居全县第一,秋季征购大量过头粮,从而夺得全县粮食帅旗。1960年3月4日正当本社农民开始大量饿死的时候,他们竟把二月份县委分配该公社的人均每天不足四两的回销粮,退回“节余粮”4500斤,从而在县委扩大会上,受到大力表扬。同时对其他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增加回销粮指标的公社,给予严厉批评,并要学习五马“经验”。他们的“经验”残害了农民,殃及全县。结果五马公社是违法乱纪和人口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公社。

在这种形势下,全县浮夸风越刮越大。为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继续大吹高产,粮食大有潜力可挖。农民的生活“形势大好”、“前途光明”、“食堂三干三稀”等等,到处高喊,实际上则加重了农民的非正常死亡。

三、采取强制手段搞粮食征购。三年中一般从当年的六月到翌年的三月,用九个月左右的时间去抓粮食征购,除各级党委作为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抓征购外,县、社均有专门的粮食巡回检查组织,并派出大批不脱产监收监打常年驻队人员,一般每生产队最少一人。

每当粮食收获开始,未等粮食晒干就要组织粮食入库高潮,五天一放小“卫星”,十天一放大“卫星”,放不出“卫星”的层层都有批判斗争的场面。

为了完成粮食征购任务,层层采取扣人不放的办法,逼迫交粮。1959年11月中旬,在县委召开的分支书记以上干部大会上,除批斗粮食征购右倾典型邢占秀等人外,大搞人人过关。用会内与会外相结合的办法,社队交了粮下余,立下完成任务的保证,才可放行,否则留在会上“整顿”。因此,绝大部分大队卖口粮、卖种子、卖饲料。十河公社孙大庄大队地处豫皖边界,为了过关无奈向河南省某大队借粮几千斤,放出了粮食入库的“卫星”,免除了一次批斗。

1960年10月31日——11月18日,共19天时间,县委召开社队七次电话会,一次县委扩大会,逼粮入库。会会都有常驻亳县的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吴文瑞,地委第一书记任松筠,县委第一书记赵建华中的一人讲话,点名批评粮食征购落后单位或个人,结果又有不少队粮被购光。

由于采取各种强制手段,逼死人命的事件三年中屡见不鲜。有的地方为完成粮食征购任务采取斗、扣、打等办法以致逼死人命。例如,1958年县园艺场王阁生产队张会计,先在“核实”产量会上,因报不到领导要求的高产,被斗、被扣;报了高产,接着高征购,而征购任务完不成,又批斗为瞒产,从而被逼投井自尽。死后则宣布瞒产私分畏罪自杀。1960年夏位岗公社马厂大队马厂生产队口粮基本卖光,社员无法生活。队长张万春痛哭后,上吊自杀被救。

为完成粮食征购,以瞒产私分和偷盗粮食等罪名乱捕乱关,县政法部门抓人之多是罕见的。如古城公社焦瓦大队共产党员、民兵营长赵恩太,1960年秋因本队粮食卖过头,农民口粮太低,浮肿、死亡不断出现,留两窖红芋未切片上交而被捕法办,关死狱中。1960年6月27日,张集公社门庄大队按高估产高征购,仅完成40%左右而多数农民无口粮,为此被列为县社的打击重点,抽调力量在县公安局郭副局长领导下调查,避开小麦估产过高的实际,结论是全大队721户有偷窃行为,占总户784户的91.9%,而不偷的63户全是老弱残废。同时家家进行搜粮。批斗了许多干部和群众,大队副书记×××受到党纪处分,逮捕了几名“偷盗”青麦较多的农民,从而农民的基本生活权利遭到严重的破坏。

每当粮食接近成熟和收获季节,全县农村翻箱倒柜,挖地几尺搜粮,已成普遍现象。不少的村队每当农民田间劳动收工回家之前,不分男女老少,全面搜身,以防偷盗。

四、关键时刻,一再压缩统销,强行调出农民的口粮。1960年春节前后,农民的吃粮标准很低。据县委生活检查组2月11日在大杨、观堂、城父等公社检查,普遍人日均口粮不足四两,其中城父公社丁楼大队人日均口粮一两三钱(十六两制)。农民因饥饿而死亡越来越多。在农民口粮低到了不能保命的情况下(按照人日均口粮三两计算,全县库存粮尚缺133万斤),阜阳地委副书记武建周,地委秘书长徐有贞坐镇亳县,决定调出库存粮300万斤。徐有贞说:“统购要从茅根、淀粉、干菜、粮食等多方面着手,还要保证社员吃到‘六、七、八两’,省地委都知道你们的情况,要保证按时完成调出粮食任务……”

在此期间,大面茅根已近扒完,各种代食品已极为紧张。有的粮站已无粮可供。加之运输工具缺乏,阴雨较多,粮食时有脱销,从而使全县农民非正常死亡进一步加剧。

五、各种代食品严禁市场交易。随着农民生活紧张,亳县于1959年12月29日起向社队分配了代食品收购任务。同时各种代食品由国家供销部门挂牌统购,一律不准市场交易。有些队由于代食品不多,连带叶的红芋秧都去出售。这样一购一销,供销部门仓容较小,有的露天存放,经雨霉变。虽然同时制定了供应办法,但却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

在各种代食品不准市场交易之后,黑市粮、馍和代食品价格猛涨。黑市小麦每斤由原1. 3元左右增到1.8—2.0元,红芋片每斤涨到1.3—1.5元,二两重红芋叶面馍涨至0.8—1.0元;红芋叶每斤0.8—1.0元……极端贫困的农民,本来可用0.35元钱买一、二斤红芋叶充饥,至此也难买代食品补贴了。这种办法一直沿用到1960年底。

六、停止统购,落实统销,支粮到户,堵塞干部多吃多占的漏洞,形势好转。1960年冬季,虽然贯彻中央“十二条”指示纠正“五风”,但由于粮食统销政策没有根本改变,农民的口粮仍未落实,少量农民的口粮还是层层剥皮,不能如数吃到农民肚里。因此浮肿、外流和非正常死亡在继续发生。《县委生产生活简报》如实反映秋冬死人,被地委通报全区并报省委之后,引起省委高度重视,为亳县增添了大批力量,帮助县委整风。首先停止了粮食征购。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落实了粮食统销,并采取“口粮一次落实到人,分期供应,支粮到户,超支不补,余归个人”的办法,有效堵塞干部多吃多占的漏洞。同时口粮仓库采取“三结合两把锁(即干部、群众、工作队,钥匙是群众代表、工作队各持一把)”,一直管到接上新麦。

由于口粮落实,标准虽低,加上代食品,农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形势迅速好转,疾病、外流、非正常死亡至1961年春节基本停止。

粮食统购统销事关农民生死。经过“大跃进”三年的反复高购低销,国家宪法和粮食购销政策均成为一纸空文,从而引发了广大农村荒、逃、饿、病、死的普遍发生,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多方面深入调查表明,亳县农民非正常死亡率达30%以上,其他方面的损失也极其严重。因为口粮缺少,发生了杀亲吃肉等违背人情的实例。我们应当永远记住这个血的教训。

(责任编辑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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