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的命运
[ 2003年第7期 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的命运 作者:耿云志 ]
七个阶段
近代一百多年中,中国人从初步认识和传播民主思想,到逐渐提出并尝试以改革或革命的手段建立某种西方式的民主制度,经过曲折的奋斗而最终没有取得成功。这就是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的命运。
这里我们先简括地回顾一下,近代中国人争取建立西方式民主制度的奋斗历程所经历的几个主要阶段。
(一)从鸦片战争到19世纪90年代初期
起初,只有个别的开明官吏和知识分子发现西方政制与中国的最大区别是它们有议会制度。继之,出使人员对西方议会制度有了直接的观察和了解,并较具体地介绍给国人。随后产生了一批改革思想家,他们渐次提出效法西方君民共主即君主立宪制度的想法。
(二)戊戌维新时期
在前一时期思想准备的基础上,康有为第一个明确主张效法西方进行政治改革。他领导了风靡全国的维新运动。在甲午战败的刺激下,维新派推动光绪帝决心变法。康有为及其主要追随者们的目标是实行君主立宪。但碍于强大的保守势力的阻挠,他们没有公开提出召集国会的主张。即使如此,运动也还是失败了。但此次运动得到了较多的开明官绅与知识分子的同情与支持,他们通过公车上书、办学、办报、结社以及改革科举制度等项活动而发生了较大的政治启蒙作用,并为以后的革命和改革运动做了思想与人才两方面的准备。
(三)辛亥革命时期
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与康有为领导的维新派差不多同时登上政治舞台。戊戌变法失败后,维新派的领袖和骨干也同革命党一样流亡海外,且主要是在日本。这时梁启超在舆论界和青年知识分子中的影响逐渐超过康有为。梁启超等把政治目标集中于争取君主立宪,故被称为立宪派。立宪派与革命党人围绕着中国究竟应取何种途径改变君主专制制度的问题展开了一场大论战。这场论战促使双方对西方民主制度进行较认真的研究,对中国建立民主制度的问题进行较深入的思考。但总的说来,革命党人把建立民主制度看得太简单了,而立宪派则又看得太复杂了,双方都有一定的片面性。
此时期,清政府迫于内外压力,着手预备立宪。虽然统治集团并无立宪的诚意,但这却给予立宪派以合法的活动机会。国内各地方绅商阶层和知识界有更多的人被吸引到政治改革运动中来,民主的力量有了新的发展。
此一时期,中国政治史上首次出现了一份宪法文件《钦定宪法》,首次出现了民选的地方民意机构谘议局,并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地方自治、法律改革也有了初步的开展。立宪派在谘议局和资政院及举办地方自治过程中展开了积极的活动,特别通过组织和领导全国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而有力地打击清政府,削弱以至动摇了原有的君主专制统治秩序,在此过程中,他们积累了一些民主政治的经验。
(四)民国初创时期
清政府的垮台来得比人们预料的要快。革命党和立宪派都是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匆忙投入民主制度的建设。特别是革命党人,他们长期忙于筹款和发动武装起义,大多数人都未暇认真研究民主制度的各种问题。但是,这些创造历史的英雄们,在挑战面前没有退缩。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一方面秉持民主的理想,另方面也顾及到国内的实际情况,大胆设计了一套民主共和国的制度框架,并建立起以革命领袖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破天荒的壮举。他们先后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宪法性文件;进行了一系列革除专制积弊、开创民主新风的改革工作;建立起临时参议院,以作为民意机构。孙中山让位后,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还保存了一段时期。参议院北迁后,议决了国会组织法以及选举法等基本法律。随后又组织了国会选举,召集了第一届国会。当政制鼎革之时,结社风气大盛,人们纷纷组织政党,试图开创政党政治的局面。所有这些,对于沿袭了两千多年专制制度的中国来说,都是极可贵的尝试。
(五)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
本来就不很强大的民主力量,由于历史的原因,又不能团结。民国创立未久,积蓄很大军政实力的袁世凯北洋集团就把新的共和国政权抢到自己手中,接着就连续发生了两次帝制复辟。虽然很快就恢复了共和国,但由革命党人和立宪派的精英们首创的民主制度却逐渐变得有名无实。这不能不促使先进分子进行反思:民主制度何以不能真正确立?他们的结论是,辛亥革命只革了一个王朝的命,并未革掉专制主义的命。专制主义仍深深扎根于绝大部分国民的头脑中。于是,他们决心发动一场清除专制主义思想的带有浓烈启蒙色彩的新文化运动。他们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对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传统进行颇为彻底的清算。以此唤醒国人,特别是青年人,使他们懂得个人的价值,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个人应有的权利与应尽的责任。五四新文化运动实质上是一次人的解放运动,它的巨大的影响不在于直接改变现实的政治制度,而是在于,它让人们觉悟到个人权利的重要,它要人们相信,民主政治之能否确立,关键在于人民是否真正觉悟到自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
新文化运动大大普及了民主观念,加深了对民主的理解,尤其是唤起了青年人的政治责任感,为以后的民主运动准备了新的生力军。
(六)国民党统治确立时期
五四以后,最重要的政治发展是新生的中国共产党与改组后的国民党合作进行打倒北洋军阀的革命战争。但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领导集团,背离孙中山的遗教,在北伐胜利在望之时,屠杀共产党人,在北洋政府垮台后,建立起国民党一党专制的训政体制,使五四以后民主运动的高涨再次遭遇挫折。
人民对国民党一党专制的训政普遍不满,自由主义者也持强烈批评态度,曾开展一次争取保障人权的运动。
30年代初,日本再次发动侵华战争。为争取一致对外,各党派各阶层强烈要求结束训政,实行宪政。这是产生1936年“五五宪草”的主要基础。
然而,当时在欧洲抬头的新独裁主义的法西斯的残暴面目尚未充分暴露,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以为,在中国实行新式独裁或许有利于集中国家力量外抗侵略,内图振兴。但一部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坚决反对这种主张,由此发生了一场民主与独裁的论争。自由主义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更加明确地肯定了民主政治的价值,而且通过此次论争,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对民主的认识,和对反民主思潮的警惕,并增强了要求结束训政,实行宪政的社会舆论。
(七)抗战及战后时期
1937年全国抗战开始,为团结抗战的需要,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党派各阶层人民,强烈要求国民党放弃一党专制,实行民主,成立民意机构。在此压力下,国民党政府在国防参议会之后于1938年成立国民参政会这样一个权力十分有限的准民意机构。在国民参政会内,不断有人提出结束训政,实行宪政的要求。由此引发了第一次宪政运动。其间,参政会内成立的宪政期成会对“五五宪草”进行了修订,其最重要的修正是设立国民大会议政会作为经常监督政府的机构。蒋介石等国民党领导核心坚决拒绝这一修正案。以后,第二次宪政运动兴起,民主人士继续五四时期的民主思想,强调人民权利的保障。这是抗战时期民主运动的深化。
1945年抗战胜利,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党派各阶层人民,强烈要求以此为契机,促使国民党彻底放弃一党专制,联合共产党和各党派成立联合政府,保证中国政治走上和平、民主的发展轨道。为此,曾召集政治协商会议并达成某些决议。然而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领导集团坚持进行以消灭共产党为目的的内战。为欺骗人民,一方面进行内战,一方面召集由国民党包办的所谓“制宪国大”和“行宪国大”,形式上完成了“宪政”的手续。而实际上,由于坚持内战,人民涂炭,反内战、反饥饿、反压迫的斗争遍布全国。国民党政府动用军、警、宪、特对付人民群众,其独裁专制的性质反而更加强了。所以,国民党的制宪与行宪,是彻底虚伪的骗局,不可能挽救其统治。行宪国大召开一年之后,其政权土崩瓦解。这不仅是国民党统治的失败,而且也是中国建立西方式民主制度的失败。
认识与实践的背离
中国人对西方民主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
大体说来,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中国人对西方民主的认识确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与此相对的,在民主的实践方面,在建立民主制度和实施民主制度方面,却倒是越来越表面化,越来越虚化,越来越有名无实。
人们看到,清末民初那段时期,在民主政治的建设方面,确实从无到有做了一些事情。民主力量在谘议局,在资政院,在临时参议院和第一届国会初期,确曾有过不凡的表现,而政府当局,也不能不有所畏惮。社会上言论、出版、结社等项自由也确曾赢得一定的生存空间。一些海外研究中国民主史的学者大都把注意力放在这个时期,是不无道理的。但从袁世凯解散国会以后,中国的民主制度就越来越虚化,民主力量越来越失去合法的生存空间。五四新文化运动虽一度使民主思潮高涨,但终不能落实到实际的民主制度建设中,以至军阀曹锟公然贿选当上总统,同时却大模大样地把第一届国会制定而未及完成的宪法草案,匆忙修订加以宣布,摆出实行宪政的姿态来。后来国民党号称遵循孙中山的遗教,要通过训政,把中国带上民主宪政之路。而训政实是不折不扣的一党专制的独裁统治。尽管其他党派、各阶层人民不断要求废除一党专制,实行民主宪政,但以蒋介石这个靠武力起家的独裁领袖为首的国民党统治集团,始终不肯结束训政。直到抗战胜利后,在国内外压力下,与各党派协商,做出准备走上和平民主之路的姿态。然而政协的决议墨迹未干,他们就把最大的中间派民主力量民主同盟宣布为非法,把最大的反对党中国共产党宣布为叛乱,从而把全国拖入内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炮制的“制宪国大”、“行宪国大”有多么的虚伪是尽人皆知的。他们所炮制的宪法上载有不少民主的条文,然而,他们实际所实行的是军、警、宪、特的高度恐怖的统治。西方民主在中国人的认识上与实际民主制度的建设上的巨大反差,给人印象真是再深刻不过了。这应该被看作是近代中国民主史的一大特点。
软弱而分散的力量
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一百多年中屡试屡败,不获成功,其原因甚多,诸如中国专制主义传统极其深厚,不易根除;中国地广人众,交通不便,区域差别甚大,难以政治统合;教育水平低,参政意识不易普及等等,等等。但最基本的原因是在于民主力量自身的脆弱。一种政治制度要落实到社会中,必得这个社会中优势的社会力量的支持方能巩固和持久。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长期稳定,持续两千余年,是因为得到中国社会中最占优势的社会力量——地主阶级的支持。然而,西方民主制度在中国始终未曾找到足够支持它的优势的社会力量。
诚然,在近代中国,民主力量也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戊戌维新运动之前,只有个别官绅和知识分子略窥西方民主,滋生欣羡之情,但还完全谈不上民主力量。直到维新运动起来,提出民权的观念,才可算略有一点点民主的力量。辛亥革命准备时期,中国才真正产生了一批民主的社会力量。他们包括革命家、政治改革活动家、留学生、部分开明官吏与部分绅商,及在教育、新闻、出版等领域从业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以及部分新军中的中下级军官。各省谘议局的设立,地方自治的开展,特别是全国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为动员和积累民主力量提供了条件。全国几百万人参与选举,几十万人参与请愿,无疑是展现民主力量的良好机会。但相对于旧体制所拥有的庞大的官僚队伍和军警力量而言,民主力量毕竟还是很脆弱的。民国初年,有一度办实业、办教育、办报纸的高潮,民主力量有所增长。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是民主力量发展的一个高峰期。主要是有一定民主觉悟的青年知识分子数量大量增加,工商业资产者的数量也有较大的增长,而且由于平民主义思潮的扩展,民主观念开始传播到工农群众中略识文义的一部分群众。所以五四以后,历次民主运动都吸引了更多的群众参加。到抗战后期和抗战胜利后,反专制争民主的力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是何以仍不能成功战胜专制力量,实现民主,或者说,把中国政治带上西方民主之路呢?
这里需要指明两点:(1)尽管近代中国民主力量不断有所增强,但始终未能达成民主力量组织上巩固的联合。在清末就是团体林立的局面,而且旋兴旋灭,不能持久。民国初年,再度出现政团林立、各树旗帜、各申己说的局面,看其宣言、宗旨几乎千篇一律,本无性质上的悬殊。然而涉及实际利益,则各有追求,无法团结一致去对抗专制势力。即使到抗战时期,也并没有根本改变这种状况。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他们的来源不是一个足够强大的资产阶级,而是各种地方、各种职业游离出来的不满现状、向往民主的人士,没有人能把他们真正巩固地联合起来。不能联合也就不能造成一个成熟而稳定的领袖集团,遂使他们的斗争常有分散和步调不一而减弱了力量,有时甚至被专制势力分化瓦解。(2)这里考察的是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的命运,但中国自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在反专制的社会力量中,就有一部分不再认同西方民主,在很长一个时期内,虽然在具体的反专制主义的斗争中可以同其他民主力量联合行动,但决不可以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力量归结于或等同于其他支持西方民主的力量。由此,我们就可以明白,在中国,支持西方式民主的力量始终是很有限的,很脆弱的。
以如此有限的力量去对抗专制势力,并争取实现民主政治,有时民主派的领袖们不得不暂时借助非民主的力量去实现自己策略性的目标。但到头来常常是自己受骗、受排,希望落空。孙中山多次联合地方军阀以与北洋抗,到头来,事无所成,终于明白,军阀都是“一丘之貉”。梁启超曾想利用袁世凯的军政实力,稳定国内秩序,再通过国会及制宪活动逐步引导袁世凯走上宪政之路。结果是,国会被解散,制宪屡受干扰,终于无成。后来,梁又试图利用段祺瑞,乃重蹈覆辙。最后,梁氏带着失落的心情被迫离开政坛。
民主力量有时把民主宪政理想化,对宪法和法律寄望甚殷,以为以实力做不到的事,可以靠法律达到目的,这就出现了对人立法的情况。民国初立时,为总统制还是内阁制的问题,革命党内部曾发生争论,结果依孙中山的意见,实行总统制。后来,当孙中山被迫把大总统的位置让给袁世凯时,革命党人又修改总统制为内阁制,企图以此制约袁世凯。这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这正是民主力量自身软弱的表示。在中国,对人立法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握有军政实力的独裁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修改法律。袁世凯废除《临时约法》,重订约法,许多重要条文都是为自己而设。后来的蒋介石,对《国民政府组织法》,也同样根据己意以为出入。当他任国民政府主席时,给主席规定了足以大权独揽的职权;当他不做国民政府主席时,这个主席便被规定为虚位的象征。这同样是民主力量过于软弱的证明。既然拥护民主的力量不足以制约政府,不足以制约掌握军政权力的人,而反过来,掌握军政权力的人,控制政府的人,可以随意立法,也可以随意摆布或排斥、打压民主力量,那么民主制度之不能成立,不能成功,就是势所必至了。
单薄的基础与动荡的环境
民主力量的生长、发育首先须有近代的生产方式为条件。没有近代的生产方式,民主力量就没有根基。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近代民主观念的发生,民主运动的兴起,并非源于近代生产所造成的新的社会阶级,而是由知识分子将西方民主观念引进并加以传播所激发的。从晚清到民国,历次民主运动,民主力量的组合差不多都是知识分子在其中起先导甚至主导的作用。而知识分子因为来自于各个不同阶级、不同阶层,其职业活动又有极大的分散性和个体性的特点,因此不可能构成一种固定的社会力量。它自身是非常脆弱的。
我们通常说的近代生产方式,就是指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国自晚清资本主义发生以来(这里不考虑各种资本主义萌芽的说法),直到20世纪40年代,除了极少几段短暂的时期,给予资本主义以较为有利的发展时机以外,绝大多数时间都处在内忧外患、动乱、灾荒、战争与革命的状态中。所以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仍只占很小的一个比重,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在人口总数中也只占很小的一个比例。这里必须顺便说一句,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不仅只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所争得的,工人阶级是争取民主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非常清楚地注意到这一点。近代中国社会没有为近代生产方式的发展,没有为民主力量的发育预备较好的条件,因此中国的民主力量迟迟未能成长到足够成熟和强大的程度。
民主制度的建设本身也需要相对稳定的社会条件。近代中国多次遭受外国侵略,先进分子曾以应付民族危机为理由要求改变专制制度。但是统治集团同样以应付危机为理由,限制、甚至打压民主运动,在清末是这样,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是这样。即以抗战时期为例,各党派、各阶层民主力量要求国民党放弃一党专制,实行宪政,要求将国民党政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而国民党也以抗战为理由,坚持政府集中统治权力。两者形成悖论。而为了维持大局,双方都不肯弄到决裂的地步。因此争民主的斗争也就始终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在军阀混战时期就更谈不上民主制度的建设。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往往都在大小军阀的掌握之中。国家权力,地方政府的权力,像球一样被军阀政客们争来夺去,国力、民力都在这种争夺中被耗尽。人民没有机会休养生息,没有机会发展、积蓄自己的力量。政治成了有势力者的专利品。
中国的民主力量,尽管在很长的时期里,一直比专制主义势力脆弱,但还是不断地起来与专制势力做斗争。对付民主运动,专制主义者不外两手:有时出以直接的镇压,有时则加以利用,他们接过民主的旗号,像演戏一样,把民主的主要节目,如选举,如制宪等等都表演一番。这种假民主比对民主的镇压更加危险,它对民主制度的建设和发育有更为长远的更为巨大的危害。从清末到民国,中国的宪法,搞了一个又一个,但没有一部宪法真正经过人民的认可,没有一部宪法真正实行过,兑现过。在这段历史时期里,民意机构或者根本没有;或者被冷落在一边,徒为专制横暴的点缀品;或者竟在军阀政客的直接操纵下做出反民意的决议来。这种情况也是令中国人对西方民主逐渐失望乃至绝望的一个原因。
从前人们常批评说,中国人想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所以必定失败。这句话如果主要是指责中国近代的民主志士们是教条主义地生搬硬套西方的民主制度,因而遭致失败,则此话不太符合事实。无论是孙中山,还是梁启超,还是其他的民主主义者,在设计中国的民主制度时,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考虑到中国的国情特点。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五权宪法思想,梁启超的君主立宪论、虚君共和论、国会制度私议,都极具中国特点,而又大体具备西方民主的实质。所以不能责备他们生搬硬套。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的失败,最主要的还是我们前面说过的,是中国不具备实行西方民主的社会条件,没有足够支持这种民主制度的社会力量。
(责任编辑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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