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无小节陈四益文丁聪

2004-03-15 作者: 陈四益 文 丁 聪 画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齐宣王政绩如何,先不管他,为人好像还算老实。孟夫子要他行仁政,他没有耍花枪,做一套,说一套,把什么关心百姓疾苦、鳏寡孤独皆有所养之类的空话挂在嘴上,而是老老实实地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又贪财、又好色,还行个什么仁政!倒是孟老先生与好货、好色之徒谈德政,无异与虎谋皮,让人听了哭笑不得。

在齐宣王的时代,君主是世袭的,老百姓没有选择的余地。好货也罢,好色也罢,摊上了,也只好认了,要么等他死,要么有人弑了他,不然,哪怕搞得昏天黑地,也只好由他去”好”。今天已经没有了国君,大大小小的官员虽然依旧存在,但一不是世袭,而是选任;二不是把百姓当畜生的”牧民”者,而是替百姓办事的公仆了。如果再有一个孟夫子要他好好替百姓办事,他也大言不惭地说:”我做不到,我爱钱,我好色。”定会舆论大哗。一旦闹到这步田地,乌纱帽也就戴不牢了,哪怕有人”我意独怜才”,念他鞍前马后紧跟卖力,无奈”众人皆欲杀”,也只好挥泪斩马谡。明乎此,也就知道为什么今天那些贪财好色的官员大抵不会再把这些毛病直白地挂在嘴上了。他们的口头声明,照例是一色冠冕堂皇的。

不挂在嘴上,不等于这些痼疾在我国就断了根。从已经公开的许多案例看,官员的落马,还是离不开好货与好色。不过,等到立案审理,这”二竖”已到了膏之下、肓之上,”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了。

为什么当病初起的时候,不能及时施治呢?缺少有效的监督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对官员个人品质的评判失衡,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流行的标准,往往是否拥护中央,是否拥护上级或是否拥护某一个领导人,称之为”大节”,而好货、好色这些事情在他们眼中则视为”小节”。只要”大节”不错,”小节”有亏,不过批评批评了事。官做得越大,对小节越是放松。倒是普通百姓,因为大节如何无足轻重,小节一有失,便成了天大的问题,往往整得呜呼哀哉。

然而,这实在是颠倒了轻重。好色、好货,前者大约从天性中来,后者多半是后天的熏染。对于普通百姓,确可称之为”小节”。如果不闹到月黑杀人、风高放火,一般不会于国家社稷有什么危害,充其量损及一人一家或数人数家而已。官员就不同了。他们手里握着大小不等的公共权力,本来应当用来为百姓做事的,一好货、一好色,便忘乎所以了,为了得到”所好”,便把公共的权力拿去做了交易,付出的却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笑倾城,再笑倾国,过去都说是红颜祸水,其实,真正倾城倾国的不是女人,而是手握大权而又迷于女色的君王或权臣。普通百姓是小节的事情,在官员就是大节,官越大,权越大,其节越大。

不但好货、好色,于一般百姓可能不算什么大事的其他问题,官员也不可轻忽。比如撒个小谎,在普通人或许可以一笑了之,但对官员就不可轻轻放过—既然你在这个不大的问题上可以说谎,谁能保证你在另外重大的问题上不会说谎呢?把关系于国计民生的大权交到一个不诚实的人手里,能让人放心吗?

官员无小节。这话可能过于绝对。那么换一个说法:对于官员,一切可能导致滥用公共权力的品质、嗜好、行为、习惯,均非小节。对官员的要求应当近于苛,对百姓则只要守法即可。这不是双重标准,而是保证权力不被滥用的需要。诗曰:

大节从严小节松,拉帮笼络助歪风。

官员二竖膏肓入,便是害民败国虫。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二维码分享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