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时尚

2004-05-15 作者: 陈四益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4年第5期 浅说时尚 作者:陈四益 ]

时尚这东西,要让“高人”来说,可以云天雾罩,让人莫测浅深。好像一时尚,就雅;不时尚,就俗。而时尚又不断在变化,今天这样,明天那样,跟在后面跑,即便身心俱惫,也未必追赶得上,只能望洋兴叹:雅人难做。我是“低人”,也就是俗人,不能高谈,只解浅说,其说一浅,可能会大煞人间风景。

引领时尚潮流的人,起码要有两个条件:一是有钱,二是有闲。有钱,才玩得起那些花样;有闲,才玩得出那些花样。

就拿女人说,许多时尚的花样出自她们。但玩出这些花样的,大抵是两种人———贵妇与娼妓,因为只有她们才具备了有钱和有闲的基本条件。小家碧玉就不玩时尚吗?也不,但她们只是跟随潮流或为潮流裹挟罢了,从来不会站在潮流的前头。

宫廷贵妇有的是时间,也不愁没有钱供她们挥霍,加之后宫之中,“佳丽三千”,为了争宠,挽住那唯一一个男人的心,便把心思都用到了装扮上面,从头脸直到足靴,无不花样迭出。宫廷里玩出了新花样,宫廷外的贵妇人便争相效尤,然后再传到民间,成为一时风尚。《新唐书·舆服志》载,唐中宗时,后宫人戴胡帽,穿男人的衣服和靴子,“海内效之”。到了唐玄宗天宝年间,据《大唐新语》记载,士流之妻,包括娼妓也都穿起男人的衣服、靴子,戴起男人的帽子了。这是时尚由宫廷贵妇发端而推向民间的例子。这情形迄今似也大致如此,比如英国黛妃的装束就为庶众所仿效。

娼妓也是以色事人的。要留住嫖客,不得不在各种装束打扮上调花样。只要这些花样能勾住嫖客,让他撒漫花钱,就可以继续调下去。娼妓们的花样把男人从家里勾到了外头,良家妇女就学其样,希望把男人留在身边。于是,娼妓的装束 ,也会成为时尚推向社会。鲁迅先生曾说:“伎女的装束,是闺秀们的大成至圣先师”。他举了汉代“利屣”的例子。“利屣”是一种尖头的舞鞋,为舞者所着,“常穿利屣,即等于现在之穿高跟皮鞋,可以俨然居炎汉‘摩登女郎’之列,于是乎虽是名门淑女,脚尖也就不免尖了起来。先是倡伎尖,后是摩登女郎尖,再后是大家闺秀尖,最后才是‘小家碧玉’一齐尖。待到这些‘碧玉’们成了祖母时,就入于利屣制度统一脚坛的时代了。”需要补充的是,时尚一统了天下,雅也就化为了俗,不成其为时尚了,那时,又会有新的花样出现,形成新一轮的时尚潮。马叙伦先生也有同样的见解。他引用《枣林杂俎》中“近时冶容尤胜于妓”一段话后说:“余观今世妇女装束几视娼妓为转移。士大夫不惟不能止,且从而导其妇女。风俗如此,道德衰落,元气潜坏矣。”其实,时尚之兴,出于倡家,自古皆然。只要女人没有或不愿改变以色事人的地位,这情形就不会改变,同道德、元气,无甚相干。倒是从中或可略窥妇女地位的浮沉。

今天,娼妓转入地下,取代而引领时尚的,已是经常出现于银幕或荧屏的另一类人物。而推动时尚的,除了以色事人的社会存在,又加上了商业生意的需要。各种推动时尚的选美活动或时装大赛之类,在前台的因种种炒作而抬高了身价,此后可以待价而沽;在后台的则借此推销产品,随后大赚其钱,只有真以为这是风雅时尚、起而效尤的,才是最后买单的顾客。她们支撑着时尚,却永远赶不上时尚,因为等到她们也“时尚”的时候,那东西已不成其为时尚了。

前台的赚了,后台的发了,跟潮的赔了,鼓吹时尚的传媒从中分了一杯羹且毫无风险。这便是现代时尚的经济原则,也是为什么时尚云涌的原因。信不信由你。

诗曰:

塑体瘦身新样方,唐装着罢换霓裳。

任君跟得如蓬转,空解珠囊无孟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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