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是怎样论述自由的杜

2004-09-15 作者: 杜 光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一)自由并无阶级性

自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与生俱来的权利,既没有资产阶级自由、无产阶级自由之分,也没有资本主义自由、社会主义自由之分。自由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理念,一种价值观,并非偶然地出现在资本主义的萌芽时期,即资产阶级的孕育时期。这是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产物。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达到一定程度,使人们不甘于封建王权和宗教神权的束缚,而诉求人身和精神的解放时,自由、平等、博爱等观念便油然而生,成为资产阶级向封建制度进军的号角。历史赋予资产阶级以埋葬封建专制制度的使命,同时也向他们授予自由平等这些精神武器。资产阶级同自由的结合是一种历史现象,这丝毫也不意味着自由具有资产阶级性。

人类自从进入阶级社会以来,被压迫被统治的阶级争取自由的斗争就没有中断过,它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但被肯定是人的自然权利并由法律加以规范却是近代新兴的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以后的事。在历史上,中世纪的自由主要是集体的自由,英国在1215年6月颁发的《自由大宪章》里,虽然有给予自由民及其子孙以种种自由的规定,但重点还是教会、城市、港口的自由。13世纪以降,意大利的人文主义者在他们的著作中论及自由时主要是指城市独立和共和自治,如罗兰迪诺在13世纪60年代写的《帕多瓦编年史》,就旨在歌颂帕多瓦的共和自由。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新兴资产阶级出于革命的需要,把自由主要解释为公民的个人自由。美国在1776年制订的《独立宣言》指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第一条就明确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四条进一步解释:“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个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在这个经典式的自由定义里,我们可以知道:1、自由是指人们可以做一切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事,它们以别人也享有同样的权利为前提;2、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3、如何实现这种权利,如何界定自由的界限,由法律加以规定。法国启蒙学者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里说:“政治自由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根据这些经典定义,人的自由权利是由法律规范的。马克思就不无根据地指出:“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自由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实现,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地各行其是。这是自由的一大特征。

自由的另一特征在于它是理性的行为,法国的空想共产主义者马布利把理性列为人类的第一个特征,自由是第二个特征,自由在理性指导之下,两者不可分离。英国的洛克也说:“我们是生而自由的,也是生而具有理性的。”“人的自由和依照他自己的意志来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里多次引述康德的观点:“人是一种自由平等的理性存在物。”马克思也认为: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它“使人们成为理性的存在物。”可见,自由指的是在法律范围内、在理性指导下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仿佛是为了更正人们对自由的误解,卢梭在他的一篇名著中指出:人们不应当“把与自由相对立的那种放荡不羁当作自由。”

正因为自由理念具有普适性,所以才能为马克思所继承而成为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当然,一方面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局限,另一方面由于阶级眼界的局限,资产阶级在争取和实践自由的过程中,必然以发展和维护他们本阶级的利益为前提。马克思指出:“人们每次都不是在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所规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资产阶级所争取的自由,从经济领域来说,是贸易自由、竞争自由、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自由;从政治领域来说,是本阶级的政治统治。这些都是同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在自由的实现程度上,资产阶级没有也不可能超出本阶级的利益,没有也不可能超越资本主义的发展水平。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广大劳动者的有产化,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必然会超出资产阶级的范围,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得以享受与生俱来的自由权利(这当然也符合于资产阶级的利益)。这是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体现,资产阶级只不过是不自觉地充当了这个规律的实现者罢了。

(二)共产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资产阶级为确立市场经济和本阶级的政治统治而扫荡封建专制主义的时候,自由的口号曾经响彻云霄,它吸引了无数爱国者投身于其中。《马赛曲》里的“不自由,毋宁死”,裴多菲的著名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既代表了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为夺取自由而战的坚强决心,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反封建专制主义的战斗精神。因为争取自由,实现自由,不仅符合于资产阶级的利益,也符合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自由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人类的共同要求,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奋斗目标。它是资产阶级前辈给人类社会留下的无比珍贵的瑰宝。正因为如此,一切先进的思想家无不推崇自由、宣扬自由,以共产主义理想为奋斗目标的革命者,更是把自由列入自己的理论思想体系。如马布利说:“人们来自大自然的怀抱时都是完全平等的……而且都是完全自由的。”他认为在未来的社会里,“人人都是富人,人人都是穷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另一位空想共产主义者德萨米也指出:“人的自由就是要实现他权力以内的东西。”他把自由视为人类幸福的泉源,认为“人愈自由,国家将愈繁荣;反过来说,国家愈自由,人将愈幸福。”另一位著名的空想共产主义者魏特林也认为理想的制度是“全体的和谐,以及在全体的和谐中的每一个人的最大的自由。”

马克思恩格斯在建立他们的共产主义学说时,明显地继承了资产阶级思想家和空想共产主义前辈的思想成果。他们绝非偶然地把“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马克思在早年著作中曾指出:“共产主义———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而人的本质特征便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是人的本质的复归;争取自由的过程,就是争取人的本质的复归过程,也是人的解放的过程。共产主义的目标就是人的解放,实现自由。马克思在他关于未来社会的描述中,一直把自由放在显著的地位。他认为未来的社会将“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生产条件”,建立“广泛的、和谐的、自由合作劳动的制度”,即“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的制度”。这个社会是由“自由结合的人”构成的,它的基本单位就是“自由人联合体”,换句话说,未来社会将是一个“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在这个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恩格斯也明确地谈到,社会主义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在这个社会里,人将“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他在青年时代肯定“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到晚年仍坚持认为《共产党宣言》中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是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思想。

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对自由的追求始终是他们的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石。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人的解放。何谓解放?陈独秀说:“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成其自主自由人格之谓也。”人的解放就意味着获得自由。所以,自由是马克思主义最核心的价值观。过去我们论及马克思主义时,更多地注意它的世界观、人生观,注意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而对它的价值观则很少关注。国外有些学者也往往把马克思主义同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对立起来,这是一个很大的误会。遗憾的是西方现当代学者几乎都是通过苏联这个标本来考察马克思主义、评论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垢,被描画得面目全非。这种现象使回归马克思主义、宏扬马克思主义的自由学说显得十分必要、十分迫切。

(三)自由与现代化

人类社会由不自由到自由的发展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在某种意义上说,实现现代化就是由不自由到自由的转化。现代化意味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普遍提高,而这种发展和提高都有赖于自由。也就是说,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们素质的提高都需要一个自由的环境。就以经济现代化来说,它始终伴随着自由的发展而发展。也可以说,经济现代化以经济自由为前提。什么是经济自由呢?经济自由是人类整个自由的经济基础。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山祖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里有一段关于经济自由的经典表述。他说:“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其劳动及资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阶级相竞争。”斯密在这里说的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贸易自由、交换自由、投资自由,都包含着竞争的因素在内。经济自由所要求的竞争,是在平等公正的前提下的竞争,这就是说,竞争的机会是平等的,竞争的条件是公正的。实现经济自由,实现竞争的平等化、公正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之所以发育不健全,主要就是不能自由地、平等地、公正地展开竞争。不能一视同仁,没有免于特权干涉的自由。市场上充满了各种无法可依的不平等不公正的竞争规则,甚至根本无规则可言,这就大大限制了企业发展的自由。这种局面如不改变,要实现经济现代化是十分困难的。

但是,市场竞争的自由、平等和公正,仍不足以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因为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贫富不均。在一部分人占有生产资料而另一部分人只能出卖劳动力的情况下,真正的自由、平等、公正是很难实现的。马克思指出:“生产者不占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获得自由的。”他把占有生产资料作为自由的前提,鲜明地展现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本质特征,既揭露了资产阶级垄断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因而它在实现自由时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也提示了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实现了平等公正的占有,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劳动的异化,使雇佣劳动转化为自由劳动,实现全面的经济自由。《共产党宣言》特别强调所有制,就因为所有制的核心所有权是自由的关键。

政治现代化的核心是民主化,民主是公民的自由权利在政治领域的主要表现。公民参与政治事务的自由权利就是民主权利,也就是卢梭说的“主权在民”。自由是民主的灵魂,民主是自由的政治保证;没有自由的民主和没有民主的自由都是不可取的。民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两千五百年前的古希腊民主制和古罗马的共和制。但近代民主的理论体系则是文艺复兴的产物,当时的自然法学派从自然法演绎出人民的民主权利。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几乎都对民主有所论述,使民主作为一个理论体系趋于成熟,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准备了思想条件。

在我国,民主曾经是民主革命时期的一面旗帜,1922年7月中共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就提出“建立和平、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纲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和一些根据地曾实行过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的民主选举。毛泽东曾以斩钉截铁的语调宣称:“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达到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但民主在建国后一段时间却遭到冷遇,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自由民主日益式微。粉碎“四人帮”后,经过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的思想解放运动,情况有所好转,但由于没有进一步揭露批判封建专制主义,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的权力高度集中、个人崇拜、家长制等现象,至今没有明显的改变。

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邓小平说得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一个正在现代化的道路上阔步前进、而且以社会主义为发展方向的国家,必须以政治民主化为主旨,改革现有政治体制。近年来不断有人呼吁改进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作为推行政治民主化的第一步,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共产党是现阶段唯一的执政党,它本身的民主是否健全决定着国家的命运和社会的前途。只有一个充分民主的执政党才能把国家带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文化的现代化,文化的繁荣,也是同自由分不开的。贺麟先生在他的《文化与人生》一书中指出:“文化包括三大概念,第一是真,第二是美,第三是善———总起来说,真美善即是真理化、艺术化、道德化,而由于高级的情感、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理智所产生,可以说即是精神化———精神,使人精神心悦诚服。”贺先生在这里说的文化的内涵是真美善,就是真理化、艺术化、道德化,也就是精神化———精神文明,它体现着人类对自身和社会的真美善的追求。这种追求是同自由联系在一起的。文化的进步离不开自由。没有自由宽松的环境,人们对真美善的追求受到压制,它们的对立物———假丑恶便相应孳生。纵观当今社会,假丑恶泛滥成灾,为什么会这样?根本原因还是缺乏文化自由的环境。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加快文化现代化建设,首先要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方面的自由。其次是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是一个完全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符合于文化发展规律的方针,它的贯彻将会有力地推动文化艺术和学术理论的繁荣。其三是尽快制订《新闻法》,保障人民的创作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利,把对文化艺术和学术理论的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

但是,不管哪个领域的现代化,都离不开人的现代化,人的素质的提高。有些学者认为中国人素质低,所谓素质低,就是缺乏公民意识。缺乏什么样的公民意识?我认为最根本的意识就是自由民主的权利和争取自由民主的义务。公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只能在自由的社会环境中实现。鉴于公民对自由民主普遍缺乏正确认识,十分需要自由民主的启蒙教育。在公民的自由民主的启蒙教育中,理论界、教育界、学术界、新闻界的知识分子,应当担当起这个沉重的历史任务。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但只要我们明确方向,持之以恒,便可以逐步地提高公民的素质。这是我国现代化的最根本的保证。

(四)人间正道是自由

“万类霜天竞自由”,追求自由是一切生物、尤其是人类的天性。石板下的小草懂得寻求自由生长的缝隙,荒野上的小鹿知道奔向水草丰茂的草原,具有思维能力的人更是无时不在为自由而奔忙。自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诚如卢梭所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由于自然的社会的种种条件的限制,人的自由发展受到极大的束缚,特别是在阶级社会,被压迫者在受到经济剥削的同时,与生俱来的自由权利也遭到剥夺。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文明的提高和人们的主观努力,自由的范围必将扩大,人类终将完成从不自由到自由的转化。自由是符合于社会发展规律的人间正道。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解放的学说,是为人类争取自由指引方向的科学。他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既是人类争取自由的历史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最简要的概括。我们共产党人在接受共产主义作为自己毕生的理念,并宣誓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时候,实际上就接受了“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基本原则。作为共产主义者,没有比争取实现这个基本原则更为重要的了,它值得我们为之奋斗终生。几个世纪以来,为了实现社会的自由,多少志士仁人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义无反顾,共产主义者应当是这些自由先驱的当之无愧的继承者。

作为一个不可移易的历史规律,人类由不自由到自由的转化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但在既定的社会条件下,历史所能容许的自由的实现程度是十分宽广的。我们的责任是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争取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为未来的“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创造条件。这就需要积极地投身于争取自由的实践,而首先需要的是开展关于自由的研究和讨论。目前国内已逐渐兴起了对自由主义的研究,但都是宣传西方的自由主义理论,而对马克思主义的自由理论的探讨却很少。我认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社会主义自由观同西方自由主义是异曲同工的,终将殊途同归。所以,目前应当从两方面同时着力,开发出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主义。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自由民主化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潮流,全世界的所有国家都被卷入,只不过程度不同罢了。不自由不民主的国家固然需要发展自由民主,已经建立一定的自由制度、民主制度的国家也需要扩大自由民主。自由和民主化是社会主义取得世界性胜利的前奏,是通向更美好的未来世界的大道、正道。中国人民将告别封建,告别专制,沿着这条大道、正道,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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