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石狮经验看反腐倡廉
[ 2004年第12期 从石狮经验看反腐倡廉 作者:孙轶青 ]
全国政协,我先后干了四届,算是个老政协了。在政协工作中,我较为关注的,是我们国家的反腐倡廉问题。
反腐倡廉,含义深刻、鲜明、全面,如能落实,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陈云同志用“生死存亡”四字形容防止腐败的严重意义,这话说到家了。
然而,落实反腐倡廉,并非易事。
君不见,反腐倡廉,已经喊了多少年了,可实际上,腐败现象并未清除,而是在继续发展、蔓延……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战争年代,在革命圣地延安,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曾向毛泽东同志尖锐地提问:中国共产党执政后,能否摆脱由胜利转向腐败的所谓“周期率”,毛泽东同志的回答斩钉截铁:“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黄炎培《延安归来》)
的确,中国革命胜利之后,我们经由民主协商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进行民主改革,保障人民应当享有的若干民主权利。新中国民主改革的伟大成就必须肯定。问题是,今天的民主到底达到了什么程度?我们常说民主化,到底化了没有?比如在用人问题上,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没有?为什么我们的民主不能从制度上有效地制止腐败?……这些问题不能不令人感到困惑。
一次,我曾被委派同几位政协委员一起,去考察福建、江苏的廉政建设情况。由于时间短,跑的地方多,走马看花,收获不大,但也多少了解了点真实情况。从民主选举的情况看,有些地方虽也做了若干工作,但大都由领导确定候选人,走民主过场,通过了事,很少认认真真地体现民意。有的地方,在民主程序的掩护下,新建的领导班子仍然用人唯亲,贪污受贿,严重脱离群众,很快垮了下来。唯独福建石狮市的廉政建设有显著效果,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石狮是福建走在改革开放前头的著名城市。我们从石狮调查中发现,在全市人民的心目中,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方面的领导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主人”。
为什么石狮市的领导班子威望这么高呢?一条重要原因,是石狮人民在召开大会实行换届选举时,打破了当地束缚民主的若干框框,在民主化上下了功夫,充分体现了他们的集体智慧和共同愿望。
民主,民主,人民是主。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执政党,党政领导者,作为人民公仆务必听命于民,了解民意,尊重民意,顺从民意。在民主选举中,尤其要这样。
石狮市民主选举的成功之处就在于顺从了民意。其主要表现是,领导班子的候选人未由上面提出,而是由代表畅所欲言,各提自己信得过的人作候选人。这样,一开始被提出作候选人的数字往往超过应当选者的几倍甚至十多倍。这怎么办呢?办法很简单:在相互介绍、推荐、增进了解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表决,一步步筛选。这种筛选过程,实际就是选优过程,选贤任能过程。最后,则由候选人发表演说,表明志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出结果。就这样,最后的决胜者,是优中选优的贤者,达到了用人唯贤的目的。被选者,则深为人民群众的信任爱戴所感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谦虚谨慎,兢兢业业,严格律己,奉公守法,大大增强了执政为民的观念和自觉性。
用人唯贤与用人唯亲是根本对立的两种路线。用人唯亲,包括用人唯愚,用人唯奴,用人唯谄,许多坏事都出在这上面。我们党正确的干部路线是用人唯贤。贤人的标准是德才兼备,联系群众,公而忘私。人民群众是贤愚忠奸最权威的鉴定者。只有彻底实行民主,才能真正做到用人唯贤。
民主选举意味着优中选优,或优胜劣汰,属于竞争机制,是一种先进的政治制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民主选举必须力求科学、公正,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改掉一切图虚名、走过场、形式主义的弊病。候选人的提出,可以自上而下,也可以自下而上,最好是上下结合,关键在务求符合民意,不要把人民信不过、不喜欢的人强塞给选民。应逐步废除等额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数目要多于应当选者,让选民有选择余地。要经过充分酝酿,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和信任,避免盲目性。尽量无记名投票,以减少顾虑。严禁买官鬻爵、贿选、舞弊等恶劣行为。党组织要高举民主旗帜,逐步改革代表中共产党员机械执行组织纪律的所谓“党内保证”;在民主选举中,共产党员的党性表现应是虚心听取和反映人民意愿,为实行真正民主而努力。要积极创造条件,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单位改间接选举为直接选举。
民主选举只要真正做到体现民意,便可达到用人唯贤。而一经做到用人唯贤,反腐倡廉便有了保证。因为,通常,贤人是不会搞腐败的,搞腐败的不是贤人,或不再是贤人,彻底民主是可以把这样的人拉下马来的。
反腐倡廉的另一重要举措是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健全的法制。
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非常重要,但同时必须有对付违法乱纪的制裁措施。执政党立志“自我完善”是可贵的,但不能完全依赖于执政党的自我完善。无情的客观规律是: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中国古代思想家孟子说得好:“入则无法家拂士(作者注:拂士,即敢提不同意见的刚正之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这说明,反腐倡廉必须像毛泽东主席主张的那样,要设置对立面,即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法制。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宝森的严重贪污罪行揭露后,有人这样发问:“王宝森是无锡案件扯出来的,而不是北京市自己揭出来的。那么请问,北京市党内的监督作用到哪里去了呢?北京市人大、政协、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又到哪里去了呢?”我的说法是:“魏征所以敢于犯颜直谏,因为有个虚怀若谷的唐太宗。包公所以敢铡陈士美,因为手中握有尚方宝剑。我们今天的监督机制,多有职无权,欲发挥其监督作用,必须解决监督权问题。”
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一次,我去某省视察,一位政协常委亲自对我说,他对省纪委的工作表示不满,曾批评省纪委“只打苍蝇,不打老虎”。而省纪委的一位同志如此回答:“其实,我们有时连苍蝇也不敢打,因为苍蝇是落在老虎的鼻子上的。”
现在,在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中,都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检查本地区或本部门党内的违法乱纪行为。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对同级党委要不要实行监督和由谁监督呢?同级的纪检委最易了解同级党委的内部情况和问题,最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实行监督,然而纪检委被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不具有监督职责,而且,“党票”、“饭票”都掌握在同级党委手中,为避免打击报复,往往也不敢对同级党委实行监督。这种体制,党中央现在正在积极解决中。我也建议全党同志都来探讨这个问题。
其他如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机制,同样应认真解决监督权问题,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我建议制定监督法,保护民主监督自由权不受侵犯,凡属对于违法乱纪的检举揭发行为,坚持表彰鼓励,严禁打击报复。总之,要努力做到监督成网,切实有效,又与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维护法纪的天罗地网。要做到在我们国家里,无论任何人,任何单位,任何事业,都必得遵纪守法,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谁违法乱纪,都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并绳之以法。
我相信,只要我们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实行民主化上狠下功夫,靠民主选举做到任人唯贤,靠民主监督做到贤人执政,那么,反腐倡廉的形势必会大为改观,我们国家的前程必会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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