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的由来和历史命运
[ 2004年第12期 新民主主义的由来和历史命运 作者:王思瑞 ]
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是在中外(主要是中西)比较中产生的20世纪新问题。20年代末、30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思想交锋是名副其实的论战,论战各方都在出版物上比较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对不同意见做出了回应。后来的两次交锋我以为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论战了,掌握着政治优势的一方往往无意与不同意见者展开思想交流与平等对话。最好的情况也不过是各说各话。这样,论者之间,迄今就很难摩擦出思想的火花。
新民主主义理论的成功
虽然第一次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参与者中包括了中左派的国民党改组派、第三党理论家和非左派的胡适等人,但对阵双方的主将则是共产党的斯大林派和托洛茨基派。两派分别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联共(布)党内的斯大林派和托洛茨基派;第二层次是服从于共产国际的中共正统派和陈独秀、彭述之等组织的“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第三层次是参与公开论战的“新思潮派”与“动力派”。《新思潮》原先是创造社的出版物,后来则接受中共中央宣传部与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1930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社联)继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之后成立,中央文委书记朱镜我兼任社联党团书记,社联的其他几位党团成员王学文、彭康、杜国庠、潘梓年同时也是《新思潮》的编委。《动力》杂志的创办人严灵峰以及任曙、刘仁静等人,则是托派组织的成员。
中共二大曾指出当时中国是一个“半独立的封建国家”,但同时又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已发达到一定程度”。在很长时间里,当时的中共领导层对于中国社会性质并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系统表述。直到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中共六大,才确认“中国现在的地位是半殖民地”,“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这实际是斯大林派的观点。陈独秀当时不同意中共六大对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他说:中国的封建残余,经过了商业资本长期的侵蚀,自国际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以后,资本主义的矛盾形态伸入了农村,整个的农民社会之经济构造,都为商品经济所支配,已显然不能够以农村经济支配城市。他认为经过1925—1927年的大革命,封建残余“受了最后打击”,已“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严灵峰则认为,“中国目前是个资本主义社会”;任曙也认为,“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发展到资本主义国家了”;刘仁静则称中国是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
在“新思潮派”与“动力派”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以及随后开展的中国社会史论战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很难说谁是当时获胜的一方。
斯大林派的观点被毛泽东、刘少奇、何干之等创造性地正确地改造为新民主主义理论后,在20世纪40年代获得巨大成功。1936年11月,何干之在《中国过去、现在、未来》(后易名为《转变期的中国》)中采用了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说法,并提出中国现阶段革命的性质是“新的民主革命”。毛泽东在1940年1月发表《新民主主义论》时吸纳了何干之的上述正确观点。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论主要包括社会性质的分析、社会改造的方法步骤和新社会的目标框架三个部分,使其得分的不是社会性质分析,而是后两个方面。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写道:中国现时社会的性质,既然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它就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改变这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使之变成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第二步,使革命向前发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他认为整整一百年的工夫,都是中国人民要在不同的时间中和不同的程度上实行这第一步,实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为了建设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的社会而斗争,为了完成第一个革命而斗争。孙中山先生说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就是指的这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刘少奇则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有三个敌人,四个朋友。帝国主义、封建阶级、官僚资产阶级,这是敌人阵线,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而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自由资产阶级则是我们的阵线”。在中共看来,“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的武装斗争,就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农民战争。”同毛、刘对立的托派则认为“中国目前是个资本主义社会”,那么革命的主要对象就不是“封建残余势力之残余”而是资产阶级,这显然就不必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他们也不可能提出“阶级联盟”的政治主张。同时,他们反对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发动“武装暴动”、“建立苏维埃政权”,使党变成“单纯的‘杀人放火’之象征”;而主张“在没有革命局势的现阶段,应力争彻底民主的国民会议,并且必须与‘国民会议’同时提出‘八小时工作制’,‘没收土地’和‘民族独立’”,“如此才能够动员广大的劳动群众,参加公开的现实政治斗争,不断的扩大斗争,由要求资产阶级的彻底的民主主义,走到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然而,蒋介石主宰的国民党政府坚持一党独裁,不但不给“左派反对派”从事合法斗争的机会,甚至也不给邓演达的“第三党”等中间政党合法存在的权利,这就使拒绝武装斗争、农村暴动的托派组织不能不陷入“取消派”的境地。
托派主张“无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使得他们的纲领在30和40年代的中国成为一种“阳春白雪”式的高调主张。相比之下,毛泽东等同志的新民主主义的纲领就显得要温和的多实际的多。毛泽东在1944年7月对美国外交官谢伟思说:中国战后的最大需要是发展经济。但中国缺乏独立完成这一任务的必要的资本主义的基础。中国必须工业化。在中国,工业化只能通过自由企业和外国资本帮助之下才能做到。美国不但是援助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合宜的国家,而且也是完全有能力合作的唯一国家。每一个在中国的美国士兵都应当成为民主的活广告。他应当对他遇到的每一个中国人谈论民主。美国官员应当对中国官员谈论民主。毛泽东说:总之,中国人尊重你们美国人民主的理想。我们的经验证明,中国人民是了解民主和需要民主的,并不需要什么长期体验、教育或“训政”。中国农民不是傻瓜,他们是聪明的,像别人一样关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毛泽东说:美国会发现我们中国共产党比国民党更加容易合作。我们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影响,我们欢迎它。即使是最保守的美国实业家也不能从我们的纲领中找到可反对的东西。1945年9月,毛泽东在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时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我们完全赞成军队的国家化与废止私人拥有军队。除了军事与政治的民主改革外,中共将向政府提议,实行一个经济及文化建设纲领。这纲领的目的,主要是减轻人民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实行土地改革与工业化,奖励私人企业(除了那些带有垄断性质的部门应由民主政府国营外),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欢迎外人投资与发展国际贸易,推广群众教育,消灭文盲等等。毛泽东同志以上的新民主主义纲领不仅争取到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国民主同盟等中间政党团体的热烈支持,而且也获得了在华的美英记者、学者、外交官与军人的好感,极大地帮助中共赢得了对国民党内战的胜利。
“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曲折
毛泽东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最早创立者,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使用了“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来表示介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社会形态。于光远认为,1940年毛泽东在延安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论”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一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即关于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的理论。前者在原则上没有超出列宁斯大林的东西,后者完全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在1945年中共七大前后达到高峰。毛泽东在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作了这样的说明:《论联合政府》“这个报告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的,是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又以反专制主义为第一”。为什么需要有“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回答道:“拿发展资本主义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此后七八年中,毛泽东同志的主要精力是指挥打仗,没有太多精力过问理论建设,但逐渐从《论联合政府》的鲜明立场上模糊化。在这期间,主要是刘少奇又继续坚持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张闻天也为此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朝鲜战争局势稳定后毛泽东重新关注基本理论和路线问题时,遗憾的是他逐渐离开了自己过去创造的坚持的新民主主义的正确观点,充当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批判者的角色。
刘少奇最早提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是1944年5月20日在陕甘宁边区工厂职工代表会议上的讲话。1945年4月他在中共七大的《论党》报告中,讲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基本条件,提出四个“只有”:“中国共产党在目前阶段的任务,就是联合所有一切能够参加这个革命的阶级、阶层、民族和个人,为彻底肃清外国帝国主义与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为建立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奋斗。中国无产阶级只有在这个革命彻底完成以后,只有中国社会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中有了一定程度的充分发展以后,只有在经过许多必要的准备步骤以后,并且只有根据中国人民的需要和意愿,才能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与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以后他在1948年的九月会议和华北财经会议上,直到50年代初期,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想法。
刘少奇指出:“在推翻帝国主义及国民党统治以后,新中国的国民经济主要由以下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一)国营经济;(二)合作社经济;(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四)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由上述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的国民经济,我们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现在私人资本是有积极作用的,必须充分发挥。将来到中国的工业生产过剩的时候,就是要搞社会主义的时候,到那时候,私人资本的积极作用已经用完了,但那将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我们的党规党法上允许党员单干而且也允许雇人,认为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想。”“富农雇人多,买了马,不要限制他,现在要让他发展,没有坏处,这不是自流。将来……用国家颁布劳动法,把雇农组织起来,提高雇农的待遇,征土地税,多累进一些,多加公粮等办法,予以限制。”“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因为“仅仅依靠农村的条件不能搞社会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1980年中共领导层给刘少奇在政治上平反时,对于他的上述思想尚有保留。中共2002年十六大将“三个代表”写入政治报告和党章,则意味着对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全面肯定与继承。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不妥当地批判了所谓“右倾错误”的三种表现——“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确保私有财产”,把斗争矛头直接指向刘少奇和薄一波,说他们“在民主革命胜利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他同时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他这个说法,事实上不仅是否定了刘少奇的主张,也否定了中共七大确定的政治路线和当时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由各民主党派团体建国时一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根据中共领导层在七大前后确立的共识,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后,向社会主义过渡需要经过两个阶段,完成两大任务。第一个阶段是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用刘少奇的话说在这个时期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工业化。第二个阶段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首先“实行工业国有化”,“再进行一个时期的建设,国有化更巩固、更发展了,就可以进一步采取农业集体化步骤”。中共取得政权后,“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就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要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
张闻天和毛泽东在1945年中共“七大”前都曾说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就是新(式)资本主义社会。毛泽东同志的《论联合政府》中说:“而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新式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彻底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共产党人“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提倡它的发展”。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中虽然否定了“新资本主义”的提法,认为“我们的社会经济的名字还是叫‘新民主主义经济’好”,但他同时也指出:“关于完成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准备,……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由于毛泽东一再说“社会主义还早着呢”,因此建国时的《共同纲领》完全没有提到社会主义。建国初期毛泽东提出“三年准备,十年建设”,也是指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设。然而,“三年准备”刚刚有了一点头绪,毛泽东就过早地提出了将“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毕其功于一役,提出“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问题”,就是“改变生产关系”,让私有制“变为不合法”,等于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个初生的婴儿尚未正式命名前,就死于襁褓之中。
为什么这样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毛泽东同志并没有详加解释,也没打算和持不同意见者认真对话。据说,“按《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介绍,1925年底苏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从1926年开始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到1933年底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共花了8年时间。按斯大林1936年11月25日所作的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所讲的情况,苏联1924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到1936年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所有部门被完全消灭,时间则为13年。”这样一计算,用10到15年时间完成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就足够了。现在斯大林已经去世,再没有人能够阻止毛泽东同志加速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雄心了。由于延安整风和中共七大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最高领导地位和权威地位,中共党内也已经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毛泽东的决心了。1953年夏秋两季,高岗充当了批判刘少奇“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急先锋,一时间大有接替刘少奇党内“第二把手”的架式。
在批判“右倾错误”并掀起“社会主义高潮”后,中国仅用两三年时间就完成了原来设想用三个五年计划来实现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但毛泽东同志仍不满意,他还想以大跃进的速度,在生产力上“超英赶美”,在生产关系上超越“老大哥”,抢先进入共产主义,使中国成为世界革命当之无愧的中心。由于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运动的彻底失败,中苏两党、两国关系完全破裂,中国国内经济陷入深重的危机,千百万人饿死,各种社会矛盾激化,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威信也明显地下降了。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同志开始怀疑苏式社会主义模式。在“反修斗争”中,他则把苏联的社会性质描述为“社会法西斯主义”、“社会帝国主义”;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他又采用了“官僚主义者阶级”、“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党内资产阶级”来描述自己的同志和部下,表达了对自己亲手建立起来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质疑。
1976年6月15日,毛泽东对华国锋等人说,“我一生干了两件事,一是与蒋介石斗了几十年,把他赶到那么几个海岛上去了;另一件事你们都知道,就是发动‘文化大革命’,这事拥护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第一件事是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大陆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第二件事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革过去革过命的命。在这里他没有提社会主义改造,虽然过去他曾表示对此比对淮海战役还要高兴。事实上他对当时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评价甚低,认为“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
毛泽东与刘少奇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思想碰撞,前后经历了两个回合。每一次刘少奇在主观上都想要追随毛泽东,而后者思想观点的多变性,使刘少奇一再成为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资产阶级司令部”的代表人物。在第一个回合,刘少奇坚持毛泽东在40年代前期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而毛泽东则提出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在第二个回合,刘少奇肯定了“社会主义改造”后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而毛泽东则再次否定自我,提出了“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国家”、“资产阶级就在党内”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
当代中国社会性质的新争论
在十年“文革”结束并彻底否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后,进而否定“过渡时期总路线”,恢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地位,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又出现了不应有的阻碍。
重新恢复“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理论尝试始于1979年。这一年的《经济研究》第5期发表了冯兰瑞等的文章《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文章指出:“在我国……小生产占绝对优势,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和人民的文化水准都极为低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将会更长一些。在我国,过渡时期还没有结束,还没有进入马克思和列宁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他们认为可以参酌毛泽东的一个说法: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这可以叫做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承认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时任社科院副院长的于光远评论道:“应当说这是我国学者系统地提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和进行科学分析的第一篇文章。”而社科院另一位负责人则认为,这篇文章提出中国现在是否是社会主义问题,这不是学术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虽然“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论”暂时被压制了下去,但类似的说法很快就堂而皇之地进入了中共正式文件。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中首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当时,人们还不能旗帜鲜明地鼓吹“市场经济”,而只能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此,对于当时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瓶”来装“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老酒”,也是可以理解的。
于光远在试图阐释“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关系时说:理想的发展应该是,在建国后按照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要求,建立和巩固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下本着发展生产力的基本要求,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同时也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在发展中争取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更快。两者在发展中差距逐渐拉大,使得资本主义经济逐渐变成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和助手。这时候中国的社会就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但还处于初级阶段。这时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就取代了原先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成为指导今后社会发展的理论原理。可是在事实上,这两个“论”起作用的时间中,有30多年的“指导性理论空白”时期。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只有承认。1956年在中国诞生的,并且在这之后20多年中形成的那个社会主义社会不论是怎样的早产儿、畸形儿,我们也只能作为既成事实接受下来。严格意义上的补课——即要求中国再经过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段是不可能的。于光远的观点在1988年刚提出的时候是一种相当前瞻的观点,在十几年后的今天却已经不合时宜了。当时,在“社会主义经济因素与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可以长期共存”尚被视作离经叛道的情况下,“争取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得比资本主义经济更快”,显然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自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之后,一直坚持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三个主要特征是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原则。即使是在刘少奇阐述“剥削有功”的“天津讲话”中,也明确表示“社会主义是要没收私人工厂的”。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首先突破了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的框框,随后突破的是社会主义因素只意味着公有制经济的框框,最后一个框框是最近才正式突破的,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社会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邓小平说: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事实上,在欧美大洋洲日本等“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有的政府经济计划和指导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公有制企业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社会福利制度完备一些,有的简陋一些。经济社会制度的差别还是相当大的。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我个人认为,我们完全有理由把中国21世纪头20年的总任务定为“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而“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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