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着的探索

2005-02-15 作者: 汪子嵩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5年第2期 执着的探索 作者:汪子嵩 ]

收到薛德震同志的论文集《人的哲学论说》,读后仿佛回到20多年前,那时我在《人民日报》理论部当编辑,这本论文集中好几篇文章是在我们理论版上发表的。上世纪80年代初期曾经发生过一场关于人道主义的大论争,薛德震是积极的参与者,这本书中许多文章都是为此而写的。现在许多人不了解这个背景,先作点简单介绍可能有助于理解本书的内容。

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将一些被长期歪曲和颠倒的理论问题纠正过来,但是关于人道主义的问题,在当时还是不能碰的禁区,因为当时认为人只有阶级性,而人道主义讲的据说是抽象的人性,所以是反动的。社会主义不能讲什么人道主义。虽然经过十年“文革”,任何人都随时可以被侮辱、打骂、迫害以至死亡;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都被湮灭;人人心里都在痛恨这种湮灭人道的局面。记得当时有位搞外交工作的同志对我们诉说,他们参加国际会议时感到最为尴尬的是:当别国代表大谈人道主义的时候,我们既不能表示赞同,又实在无法站出来驳斥。薛德震将当时这种情况形容为“谈人色变”,确是史实。正当这时候,我们收到一位哲学家送来的文章《人道主义就是修正主义吗?———对人道主义的再认识》,文章认为“人道主义就是主张要把人当作人来看待,人本身就是人的最高目的,人的价值也就在于他自身。”这篇文章在1980年8月15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后,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赞许,当时主管理论工作的胡乔木同志也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它被编辑部评成了“1980年好文章”奖。从此,理论界以为会开放一些了,陆续发表许多讨论人和人道主义的文章。薛德震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论初探》和《“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地位》等都是在这时候较早发表的,他提出了“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有关人的解放的哲学。‘人’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也是它的目的。”等论点。

可是到1983年,情况发生了人们没有料到的突变。在那年3月7日举行的纪念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上,周扬作了《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理论问题》的报告,其中主要是谈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的问题。在文革以前,周扬同志是党内文化领域的主要负责人,“文革”前夕,中央发表多篇批判苏联“修正主义”文章的时候,周扬也作过批判人道主义的报告,甚至将苏联在揭露斯大林肃反等问题后所提倡的人道主义思潮,也批判为“修正主义”。但经过“文革”中长期被监禁的痛苦与奇异的生活后,他对自己过去的“左”有了深刻的反思。我记得1978年在一次全国性讨论“真理标准”的会上,有人说“真理标准”讨论这个问题“是学术问题,不是政治问题”,正是周扬同志立即站出来,义正辞严地指出:“真理问题的讨论,是关系我们国家和党的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在许多会议上,他公开向当年被整的同志道歉,承担并检讨他自己的错误。在一次中宣部的会议上,他公开宣布自己过去批判人道主义是错误的。正因为他不断深入探索产生这些错误的根源,所以在这次报告中,他选择了人道主义和异化作为主题。他在报告中说:“由于民主和法制的不健全,人民的公仆有时会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转过来作人民的主人,这就是政治异化,或者叫权力的异化。至于思想领域的异化,最典型的就是个人崇拜。这和费尔巴哈批判的宗教异化有某种相似之处。所以,‘异化’是客观存在的现象。我们用不着对这个名词大惊小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应当不害怕承认现实。承认异化,才能克服异化。”当时到会的听众,包括许多老干部,都为周扬同志这种爱国爱党、无私无畏的精神所感动,全场报以长时间的热烈掌声。

事情发展却出人意料,接着便批判了周扬的这个讲话。周扬被迫检讨,他不愿意,认为自己没有错误;经人劝告要他“顾全大局”后,才不得不违心地作了检查,承认“犯了错误”。从此他郁闷在心,病势恶化以至不起。

在此前后,薛德震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学说时,也多次讨论到马克思的劳动异化论,他指出,“异化”这个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册中将它界定为:“这是物质生产中,现实社会生活过程(因为它就是生产过程)中与意识形态领域内表现于宗教中的那种关系完全同样的关系,即把主体颠倒为客体以及反过来的情况。”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由工人创造的劳动产品却被资产者拥有,反过来成为剥削和奴役工人的异己力量。在政治上,人民中产生出来的某些官员,由于掌握了政治权力,便反过来成为人民的主人。宗教上的神本来是人自己制造出来的,反过来人只能低头膜拜。这些就是异化。薛德震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异化论为剩余价值学说和唯物史观的创立作了理论准备;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异化劳动论的逻辑的必然的结论。”当时理论界有所谓两个马克思即“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的对立的说法,说异化概念是青年马克思不成熟时期所使用的,在他成熟时期的著作中已经抛弃了异化等概念了。为此,薛德震专门写了《驳在异化问题上所谓两个马克思对立的观点》,他具体分析了马克思在成熟时期的三部巨大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其中并没有放弃异化概念;只是在用语的精确性以及理论的广度和深度方面,比他的早期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有所提高和发展,“但在其基本立场和观点,在其精神实质方面则是一脉相承、基本上一致的。”

过了20年以后,现在国内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和人道主义的问题已经是理论界热烈讨论的话题,这是不可避免的,现代文明社会不可能关起门来建设,必须与世界相通,不过换了一个概念,叫“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说人是最根本的,是中心。我以为:以人为本和人本主义、人道主义其实是同一回事,翻译为英文,同为Humanism。薛德震在参加“以人为本”的讨论时,写了一篇简短的回忆文章《我参与讨论胡乔木论异化的文章》,发表在2004年第3期《炎黄春秋》杂志上。原来在1983年批判周扬以后,胡乔木自己要重新做一次理论报告,作为那次批判运动的总结,那就是在1984年1月发表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在他报告以前,曾将文章原稿在中宣部召开有二三十位学者参加的讨论会,听取意见,薛德震也参加了。他说他在会上提了三点意见:

第一,针对争论初期有人公然声称马克思主义不能讲人道主义,凡讲人道主义都是资产阶级的;现在胡乔木同志肯定了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这一点他是赞成的。但说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只能在伦理道德意义上说”,这一点却是值得商榷和研究的。后来薛德震在1986年发表的《社会主义与人道主义》文章中说:“马克思主义的所有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中,可以说都浸透着崇高的人道主义思想……如果把对人的价值的重视、对人的尊严的关注、对人的自由的追求、对人的命运的关怀、对人的幸福的向往、对人的解放的论证、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憧憬等等饱含着人道主义的思想内容统统从马恩著作中剔除出去,那么,马克思主义还成什么样子呢?”

第二,会上有个别人提出要埋葬“异化”概念,要为“异化”概念举行葬礼;薛德震据理力争,引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为“异化”概念作过界定。当场有人找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49页并宣读了马克思的原话。薛德震还接着说:“退一万步说,即使马、恩一次也没有用过这个概念,马克思也没有对之作过哲学上的定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人们改造自然界,还是改造社会的过程中都会出现种种异化现象,如:人作为主体创造出来的客体,不但不为人服务,反而反过来成为制约人、危害人、主宰人的一种力量,亦即马克思所说的‘把主体颠倒为客体以及反过来的情形’。怎么能将它埋葬呢?”

第三,薛德震提出:“这场争论是一场学术上、理论上的争鸣,人道主义问题,异化问题,国际上争论了几十年,在国内也争论了几十年。在对十年动乱进行理论上的反思,进行理论上的拨乱反正的时候,周扬同志与一批理论工作者有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这仍然属于学术上、理论上的争鸣,千万不要上政治纲,扣政治帽子。”可惜的是:从那时开始,对于“异化”问题,人们真是“谈虎色变”了。

在以后的二十多年里,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权力异化”,像贪污腐败和特权等行为,触目惊心。这时候,正是特别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异化”学说作为反腐的理论武器,可是它却被埋葬了,不能用了!今天我们重读当年周扬同志的讲话,真是不胜感慨之至!

现在,“以人为本”已是中共中央的决策,已正式写进中央文件,无论当年对人道主义持赞成的还是反对态度的人,对“以人为本”都异口同声,表示热烈拥护。但是大家对“以人为本”的解读,却还是不同的。2004年5月,薛德震写了《谈谈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一文,不同意一种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这种理论要将“以人为本”和“人本主义”(就是人道主义)区别开来,说:“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是人本主义的,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是科学的社会主义,它把人类社会看成是客观存在,具有自己的客观规律,反对把社会发展归结为人的思想观念的发展。换句话说,它是以社会为本。”按照这个逻辑,现在就不应该提“以人为本”,而应该提“以社会为本”,才是马克思主义了。在持这种观点的人看来,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所讲的“人”,都还是“抽象的人”,属于思想观念;只有“社会”,才是“客观存在”。这是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以前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混淆的产物。薛德震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正是在批判了黑格尔、空想社会主义者把社会发展归结为人的思想观念的发展和费尔巴哈对抽象的人的崇拜以后建立起来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讲的‘人’,是具有丰富内容和多重规定性的概念,他既是主体,又是客体,而且是主客体的统一体;既是个体,又是群体,而且是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类的统一;既是‘我’,又是‘你’和‘他’,而且是你、我、他的统一。”大家知道:人类的认识总是从感性到理性,先是认识到一个个现实的人:你、我、他,然后才能概括出来类概念即“人”。如果说“人”是抽象的,不是客观实在,那么“社会”也是从各种现实的社会中抽象出来的类概念,同样是抽象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将空想的社会主义变为科学的,就是由于它将研究的主体从“抽象的人”变为“现实的人”,是在各种社会关系(经济的、政治的、伦理的等)中进行实践活动的人,是一个个客观实在的你、我和他;从而才能发现其中的客观规律,提出科学的社会主义。

薛德震所批驳的这种论点,其实质就是认为马克思主义只能讲“以社会为本”,不能讲“以人为本”。这种观点认为:如果讲“以人为本”便必然会导致“个人主义”、“以我为本”,以至“天下大乱”了。

社会必然是由一个个个人组成的,因为任何个人都不是能单独生存的,必须和别人一起分工合作,形成为社会。所以,个人和社会是一对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的矛盾。个人要求发展自己的才能和幸福地生活,必须要求社会的和谐和合理;而社会的和谐和合理,又必须能让个人发展自己的才能和过幸福的生活。所以在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存在着辩证的关系,存在双向的价值追求,个人要求社会满足自己的需要,社会要求每个人为社会做出贡献,并受社会规范的约束。

“以人为本”是不是就是“个人主义”?“以人为本”不是说以社会中的某个人为本,而是说要以组成社会的所有的每个个人为本。在我们中国,从历史传统到长期习惯,“个人主义”好像都被认为是“万恶之源”。但是在世界哲学发展史上,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个人主义”。一种是:从15世纪欧洲文艺复兴开始,启蒙思想家们提出“自由、平等”的口号,将“人”从中世纪的宗教神权和封建王权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每个个人认识到自己有争取独立生存、平等发展的自由权利。由此产生的以尊重个人的人格尊严和自由权利为特征的个人主义,英文作Individualism,它是近现代西方以及一切追求现代文明的社会所共同追求的社会准则和理想目标,马克思主义也不例外。“以人为本”也是追求这种理想。而另一种个人主义则是以自我(ego)为中心,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英文作egoism或egotism,也可译为唯我主义、利己主义或“以我为本”,它当然是任何社会都应坚决反对的。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两种根本不同的东西,而这位论者却将中央倡导的“以人为本”和后一种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以我为本”等同起来了,难道他是真分不清两种个人主义吗?作为研究“人学”的专家,对于这样的一个在思想史上属于常识性的问题,居然混淆不清,实在令人费解!

至于个人主义是不是会导致“天下大乱”?那就要看是哪一种个人主义了。如果是前一种Individualism,每个个人都遵循自由平等的原则,既尊重自己的人格和权利,也更尊重别人的人格和权利,社会便会和谐而且合理发展,决不会天下大乱。而且这是现代社会的根本立足点,是一个国家能否立足于现代文明国家的基础。党中央建议经人大表决,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写进我国宪法就是最有力的证明。没有每个人的尊严、文明与人格的独立,哪来一个国家、民族的尊严、文明与国格的独立?!如果是后一种 egoism ,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利益,尔虞我诈,以强凌弱,没有法治,天下当然不能安宁和稳定了。

讨论中还有人提出,要用“以公民为本”或“以好人为本”取代“以人为本”。在他们看来,“人”是必须区别为公民和非公民、好人和坏人的,只有公民和好人才能成为根本,必须将非公民和坏人排除在外。这是对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严重曲解。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入研究和总结了历史经验,明确提出必须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革命党是要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夺取政权;夺取政权以后成为执政党,其根本和首要的任务便应该是建设。中央提出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便必须照顾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利益的协调均衡发展,从而使得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和平发展的机会,这样的社会才能和谐而且稳定。一个执政的党,不能只对国家中的某一个人或某一部分人负责,而是必须对所有的人,任何一个一个的个人负责。这就是提出“以人为本”的深刻含义,它和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伟大理想,是完全一致的。

为此,必须大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央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这就是说,要根据科学发展的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去建设一个民主和法治的现代文明国家。建立一个民主和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是: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对于任何人,不论他是公民还是非公民、穷人还是富人、好人还是坏人,都必须依法保障他的一切合法利益,包括尊重他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即使对于已被判刑的犯人,无论是政治犯或其他罪犯,都只能剥夺他依法应该被剥夺的权利,同时也必须依法保障他其它一切不应被剥夺的权利,包括依法尊重他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这是现代文明国家公认的法律准则,是有国际人权公约规定了的,我们国家是在这样的公约上签了字,要负责的。由于我国长期缺乏法治观念,现在也缺少法治教育,还存在许多法盲是难免的。但只要看到现在媒体上常有报道监狱改进对待犯人的态度,尊重他们的人权,以人道主义对待他们,在这些方面已经有所改进,便可以有所认识。再看到由于美国军人虐待战俘,竟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全世界舆论同声谴责,也可以理解这样的人权问题在世界现代文明社会中,占有何等重要的地位。从这里应该看到:现在中共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确实是一项伟大的、里程碑式的重大方针决策。

薛德震同志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探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和人道主义的理论,经历了1983年的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大争论,一直到现在,又参与了“以人为本”的探讨。可以说,20多年来,他真是孜孜不倦地、执著地探索着这个重要的有关人的哲学问题。这本《人的哲学论说》是他取得的第一部研究成果。

关于“以人为本”需要探讨的理论问题很多,薛德震在书中多有所论及。以上只谈到“抽象的人”和“现实的人”,以及人和社会的关系等等问题,其实与此有关联的问题还有不少,比如: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是不是“集中是目的,民主只是手段”?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是不是能将个人应有的自由权利可以置之不顾?等等。这些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也是我们为了建设和谐的社会,加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时迫切需要探讨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是理论问题、学术问题,同时不必讳言,它们也是政治问题、实践问题。正因为是政治问题、实践问题,更需要大家来共同探讨,让各种不同的观点、意见都发表出来,公开争辩,或者去伪存真,或者求同存异,以期取得某种共识,才能达到社会的和谐,实现中共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的伟大方针,在建设民主和法治国家的康庄大道上奋勇迈进。

(责任编辑杜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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