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工”对全国农村的恶劣影响

2005-03-15 作者: 消 寒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5年第3期 “大寨工”对全国农村的恶劣影响 作者:消 寒 ]

据阴发祥遗著《往事今鉴》记载:1979年全国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会议发奖仪式的前一天———12月28日上午,陈永贵到西苑饭店看望山西代表,在带队人住的房间坐了一会儿。他对阴发祥说:“劳动管理上我错了。”就这么一句话,别无反省与自责。这不啻是陈永贵个人觉悟与进步的表现,更是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政治状况发生了根本转变,拨乱反正初见成效的结果,是理性的胜利。至此,“大寨工”———一场持续16年之久,席卷全国的风暴,以陈永贵认错而告终。此次陈永贵与阴发祥的谈话,自始至终在座的有栗茂林和杨葆荃。

分歧从何而来?

从头谈起:

1964年3月5日,晋中地区农业生产先进单位代表会议在榆次召开。陈永贵在会上介绍了大寨劳动管理经验(即所谓“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工分”。事实上是取消劳动定额,不要评工记分,后来简称“大寨工”),全场轰动,反应不一。会前,我(当时任中共晋中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到招待所看代表,在陈永贵住处说起他的发言题目,他说准备讲劳动管理。我说还是讲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好。他没有听。他在大会上讲了劳动管理经验。随后,我讲了我的意见:这是大寨特殊条件下的产物,可以在先进生产队试验、示范,不宜普遍推广(会后,各县选择一部分生产队试验。截至年底统计,有占全区生产队总数13%的一类生产队试行,试验结果,效果不好)。从此埋下了我在“文革”中遭遇的祸机。

1964年3月25日,阴发祥随陶鲁笳到邯郸汇报山西“四清”,毛联珏把他写的建议托阴发祥送交毛主席。建议写的很短,用3号黑体字打印了半页。内称:生产队社员计酬,大体合理即可,不宜斤斤计较,把制度搞的繁琐复杂。29日下午,陶鲁笳让阴发祥给毛主席送材料,阴发祥把毛联珏的建议放在上面。毛主席当即看了,随即讲了一段话,他说:“我们党是连续打了20多年仗的党,长期实行供给制。当然根据地社会并不实行供给制,但是实行供给制的人员多的时候有几十万,少的时候也有几万人。一直到解放初期,大致过的是平均主义生活,工作都很努力,打仗都很勇敢,完全不是靠什么物质刺激,而是革命精神的鼓舞。”毛主席的这段话不胫而走,《山西日报》记者郝占鳌闻风而动,把大寨的劳动管理概括为9个“活”字,写了一篇充满革命词藻的报道,4月上旬见报。

这篇报道一发表,山西全省哗然。各地、市、县、社纷纷提出意见,要求省委表态: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的经营管理还要不要制度,社员报酬还要不要有差别?于是,山西省委派出由省委农村工作部二处处长王林堂任组长的工作组到大寨调查。阴发祥(当时任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组织领导了这次调查。经过调查研究,大寨的劳动管理办法是在历史上死分活记、等级工资影响下,在抢险救灾中逐步形成的,是有制度的,社员标准工分也是有差别的。调查组回来后,约请《山西日报》记者到省委农村工作部座谈,共同核实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经过摆事实、讲道理求得了共识,要点如下:

第一条叫定额先定心;第二条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参加生产劳动,叫打铁先得本身硬;第三条出勤日、标准工分等也是有制度的,叫做制度不繁琐;第四条社员与社员之间的标准工分也是有差别的,叫做有差别悬殊不大;第五条农活质量主要不是靠事后检查,而是靠社员自觉和生产中互相监督,叫做把不合质量的农活消灭在生产过程中。自然,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中,大家在座谈会上一致认为:大寨的经营管理也是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1964年4月30日,省委工作组写出了《关于大寨生产大队以革命精神改进劳动管理的考察报告》。5月10日,省委批转了这一报告,批语中写道:大寨生产大队改进劳动管理的五条基本指导思想,各地在整顿经营管理工作中应该普遍学习,至于具体的劳动定额、计工形式、劳动组织和验收制度,各个基本核算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社员觉悟程度、干部条件、管理水平及其它条件因地制宜,不要把原来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盲目废掉。7月省委农村工作部又印发了《改进劳动管理,提高农活质量———段店大队实行按农活质量分等计工的办法》等经验介绍。

陈永贵一再向新闻界大讲大寨劳动管理经验,越讲越起劲。作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1965年继续在广大农业农村工作者、四清工作队中进行争论。赞成大寨劳动管理经验、主张“按政分配”的人上纲上线,借突出政治之风占了优势。不赞成大寨劳动管理经验、坚持“按劳分配”的人退守阵地,据理力争。文水四清工作团内部两种不同意见的激烈争辩便是一例。阴发祥及其主持的省委农村工作部和省委四清办公室始终站在维护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边。为维护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和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维护农业生产秩序继续努力。

1966年2月,陈伯达派方纪来太原,约刘芝兰(延安时期老同学,任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陪他到大寨。他们和陈永贵长谈之后,方去武汉向陈伯达汇报。陈伯达说:“这是土生土长的,有创造性的经验。”肯定了大寨的方法,认为是一个方向。在陈伯达的示意和支持下,1966年3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突出政治的生动一课———陈永贵谈大寨大队在劳动管理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经验》。洋洋万言的长篇报道,并加了编者按语。陈伯达还派方纪在湖北省和上海市到处做报告。不久“5·16”通知发布,“文革”开始,“大寨工”形成一场席卷全国的风暴。

陈永贵是全国劳模中第一个“杀出来”造反,夺县委、地委和省委权的“英雄”。他当了山西省革命造反总司令部政委以后,到榆次地委后楼地下室对我“拼刺刀”,又在太原五一广场群众大会上讲话谩骂我。后来,当我在姑姑庵见到阴发祥时,他满头系着绷带,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伤病员,早已被关进了刘芝兰为他安排的高级“牛棚”。我们都成了陈永贵的阶下囚。在此期间,1967年9月、1968年1月,先后以国家农业部名义在大寨召开的两次全国学习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的现场会议,把“刘少奇一伙”的按劳分配“批倒批臭”,把陈永贵和“大寨工”的身份抬得更高,掀起学习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的“新高潮”。

在“文革”中“大寨工”的风暴越刮越凶。它是在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口号下,按阶级出身、政治态度以至社会关系亲疏爱恶计酬分配,事实上成了一种赏罚予夺的手段。陈永贵大肆鼓吹为革命种田,劳动越重越光荣,“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口号被滥用。陈永贵欣赏柬埔寨红色高棉对城乡男女劳动力实行军管那一套做法,说马列毛没有实行共产主义,波尔布特做到了。这样做的结果,直接损害农民经济利益,侵犯农民民主权利,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导致农业生产秩序混乱,造成大面积磨洋工、大幅度农业减产。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农业学大寨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旗号下进行的。陈永贵红得发紫,连“永贵好”一句礼貌用语也成了最高指示,广为传诵。

1975年七八月间,陈永贵让宋沙荫起草给毛主席的报告,提出五条建议,主要是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和大寨劳动管理办法。其余三条是社员住房和欠粮欠债处理办法。关于劳动管理是这样写的:“人民公社的劳动管理怎么搞好?大寨实行的办法叫‘标准工分,自报公议’。所谓‘标准工分’,其实就是思想好,劳动态度好,既能大干又能干得好的‘标准人’。自报工分要同这个‘标准人’的条件比。实行这种评工制度,政治就挂帅了,可以从根本上摆脱‘工分挂帅’的繁琐哲学。”8月14日,毛主席在陈永贵的建议上批示,让政治局讨论一下。9月23日至10月27日,第一次全国农业会议期间,邓小平在北京主持农村工作座谈会,讨论陈永贵的建议。座谈会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赵紫阳和谭启龙坚决反对,连张春桥也表示不同意,陈永贵一再强调,争到上火处还忍不住高腔大嗓地嚷起来,以至后来有陈永贵大闹12省书记会之说。由于分歧太大,座谈会无结果而散。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重新指出,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我们一定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且明确指出:按劳分配只能按劳,不能按政。现在农村人民公社早已不复存在,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多年。在多种经济成分存在的条件下,还要加上按生产要素分配。十六大报告进一步要求: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责任编辑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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