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弗里德曼:《选择的共和国:法律、权威与文化》中文版序言

2005-04-09 作者: 劳伦斯·弗里德曼 原文 #智识 的其它文章
劳伦斯·弗里德曼:《选择的共和国:法律、权威与文化》中文版序言

劳伦斯·弗里德曼:《选择的共和国:法律、权威与文化》中文版序言

沈明

对于任何一位作者来说,得知 自己的书 被译成中文都会感到高兴的。世界上说汉语的人数超过了任何其他语言的使用者。在中国及其临国,汉语使用者的人数超过了十亿。此外,汉语还是一种绵延了数千年的古老文化和古老传统的载体。汉语读者是世界上最大的潜在读者群。即使能把自己的文字传达给中文读者中的一小部分人,我就很高兴了。

选择的共和国:法律、权威与文化 本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美国法律文化,它同时也牵连到其他西方国家的法律文化。本书的主题是论述 选择 在某些国家的社会制度中以及法律制度中所占据的首要地位,这些国家是指欧洲、北美和其他地方的富裕发达国家。一些国家的文化具有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形象的说法是个人就是国王。他/她所需要或欲求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当然,我并不是说我们的愿望总能得到满足。没有人能得到他/她所追求的一切;有很多人几乎 从来没有 得到他们所追求的东西。对许多贫困的人来说,选择是一种幻想;对监狱里的人来说是如此;在更为普遍的意义上,对所有身陷逆境的人来说都是如此。然而就大多数人而言,就中产阶级而言,选择确实成为了或大体上成为了一种现实,这包括对商品的选择,对生活方式的选择,甚至对于宗教的选择。在上述这些社会中,为个人成就、个人满足所做的努力是人生的关键和基础。正是选择的这种首要地位使我将本书命名为“ 选择的共和国 ”。我努力尝试阐明“选择的共和国”在法律和生活的不同领域中所蕴含的种种意蕴。

如我所说,本书涉及的是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文化与社会。它包含着我对这些国家的当代社会的思考和研究。然而我所做出的这些一般性的论断也适用于其他国家吗?也适用于东方国家吗?它们对于中国而言有什么意义或者重要性吗?当然,即使不能把这些论断依字面含义照搬给中国,或者只有在做出大量解释性说明之后才能应用于中国,它们或许仍旧是有价值的。它们可以帮助中国人理解美国和美国之外的世界。不过,带着些许谨慎,我还是想做出断言:即使对中国、对西方世界之外的国家而言,我在本书中的论述也是相关的。

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勾勒一下不同类型的非西方国家之间的差异。首先,存在着像日本、韩国这样的国家,它们不属于西方世界,但是却富裕、高度发达,而且其结构和政府也(或多或少)和欧洲国家相类似。也有一些非常传统的国家,它们抵制现代化,首先映入脑海的例子是沙特阿拉伯。还有一些国家,例如索马里,似乎是在开倒车。剩下的就是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了:这些国家正在快速发展,但是它们的起点却远远低于日本或西方国家。

有些人认为,日本和中国(提出这两个最主要的例子)在文化和传统上同(比如说)法国或者美国是迥然相异的;不论它们在经济上如何发展,不论它们采用了多少先进的技术,都依然会保持其原有的方式。它们的文化和传统深深地植根于历史,而且已经融入了这些国家人民的灵魂。因此,不论中国和日本在经济上如何发展,不论它们采用了多么先进的技术,它们依然会是独特的,它们依然会忠实于自己特定的文化。

这种推论是否成立,我不无疑问。随着国家的发展,它们会变得越来越相似。这仅仅是因为现代技术会消解差异。不论在哪里,汽车就是汽车。然而这里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人们拥有什么,或者他们拥有什么现代工具和设施。现代社会的装备影响的并不仅仅是人们的表面行为。汽车并不仅仅就是一件比马跑得更快的东西。技术改变着文化,改变着思维方式,正如它们以同样的程度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一样。显而易见,人们之间的差异依然存在,而且将永远存在。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没有任何两个欧洲国家完全相同。但是与两个世纪之前相比,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却在 增加 ,而增加的程度令人感到吃惊。

这一过程并没有什么神秘可言。我认为,现代化 创造 着“选择的共和国”。除此没有别的选择。例如,请想一想广告的作用,就会明了。广告商不论是给什么产品做广告,其潜台词都不外乎是:该产品会使您更健康、更富有、更性感或者更快乐。它会使您的牙齿更洁白,或者使您的咖啡更芳香,它会在工作或者家庭中助您一臂之力。广告针对的对象是个人而非社区、家庭或者群体。现代经济赖以存在的支柱就是消费。而消费则意味着对个人需要、愿望和欲求的满足。现代经济以及现代社会,在这个意义上 是选择的共和国。

因此,我的预见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也会走上这条道路。它将会日益成为一个选择的共和国。这当然并不意味着中国会失去其固有的精神和传统,不过,其精神和传统会发生变化,也许不得不变化。这是否令人遗憾呢?无疑会有人做出肯定的回答,当然也必定会有人做出否定回答。

我坚信,本书会为汉语读者带来一些启示。汉语读者将不得不为他或她自己再做一次解译。他/她将不得不把本书中的信息,其中的观点与论辩解译为符合汉语读者思维习惯的社会、法律与文化术语。读者将不得不对下述问题做出评判:这第二次解译是否成功?或者,它是否遗漏太多、省略太多以至于变得支离破碎?我对这第二次解译和本书的翻译寄予同样殷切的希望。

劳伦斯·M. 弗里德曼
斯坦福,加利福尼亚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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