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德邓季惺夫妇和《新民报》

2005-04-15 作者: 郑连根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5年第4期 陈铭德邓季惺夫妇和《新民报》 作者:郑连根 ]

陈铭德、邓季惺夫妇在中国报业史上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他们是《新民报》的创始人。在辉煌的时候,《新民报》先后在南京、重庆、成都、上海、北平等五地出版日报或晚报八种,号称“五社八报”,堪称跨地域的“大报业集团”。

不妨先从邓季惺说起。邓季惺,重庆人,出生于1907年,名友兰。她的母亲吴婉是一位知书识理的开通妇女,她认定女子要想摆脱受压迫的命运,就必须有知识。邓季惺的父亲邓孝然并不主张女儿去外面的学校上学,只要她念私塾。在她14岁这年,趁邓孝然不在,吴婉自作主张地让女儿投考重庆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季惺考取了,从此远走高飞,开始了她一生的忙碌、操劳和求索。

1923年初,邓季惺和同学吴淑英等相约到南京,进南京暨南大学附中女生部三年级。吴淑英的弟弟吴念椿在读金陵中学,两所学校都在鼓楼附近,暑假里,季惺和淑英经常到鼓楼茶座去乘凉,念椿也是这里的常客。季惺和念椿熟识起来。又过了一年,季惺去上海念中国公学大学预科时,念椿已是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了。因着南京时的交往,二人已互生好感,便自由恋爱了。因为爱慕邓友兰(季惺),吴念椿遂改名为“吴竹似”,谓之“你与兰为友,我似竹高洁”。1925年底,邓季惺与吴竹似结秦晋之好,步入了婚姻殿堂。而这吴竹似,便是经济学家吴敬琏的生父。

1926年,吴竹似受聘《大中华日报》编辑,一家人回到重庆。这期间,吴竹似结识了陈铭德并与之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

陈铭德,四川长寿县人,出生于1897年。1924年秋,他从北京法政大学毕业后回到四川,先后在成都法政专科学校教新闻学、任成都《新川报》总编辑和《大中华日报》主笔。1928年又被邀请去南京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做编辑。到南京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工作不久,他便对刻板的工作方式和国民党钳制舆论的做法产生了不满。他认为国民党的新闻政策与孙中山先生倡导的民主自由思想相去甚远,于是便产生了创办一份民间报纸的想法。他的想法得到了川籍同事刘正华、吴竹似的支持。随后,陈铭德辞去了国民党中央通讯社编辑的职务,再次回到四川,全力筹措创办新报事宜。

在四川,陈铭德得到了军阀刘湘的资助。刘湘资助他“启动资金”两千元大洋,以后按月支付津贴五百元大洋,同时还给陈铭德个人“活动经费”每月二百元大洋。有了这笔资金,再加上刘正华、吴竹似的支持,《新民报》于1929年的秋天创刊了。起名《新民报》,意思就是“作育新民”,向青年宣传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同时也含有继承和发扬同盟会时期的《民报》精神的含义。报头上的“新民报”三个字,是由精于书法的吴竹似从孙中山先生的遗墨中摹写下来的,就连报纸选在9月9日这天创刊,也是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领导的第一次武装起义。

这个时期的《新民报》,社长是陈铭德,总编辑是吴竹似。到1930年1月,吴竹似和邓季惺的儿子敬链出生了。可是很快,吴竹似就生病了,得的是肺结核。于是吴竹似和邓季惺北上求医。在照顾吴竹似的同时,邓季惺插班上了北平朝阳大学,学习法律。

1931年7月,吴竹似在北平去世。这对24岁的邓季惺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打击。

作为吴竹似的生前好友,陈铭德来到北平,想安慰一下好友的遗孀,同时提供一些帮助。他看到邓季惺并没有整日以泪洗面,而是坚韧顽强地生活着——她一面带着三个孩子,一面继续自己的学业。他感佩这个女人的力量,心底里除了敬,还渐渐地生出了爱来。随后,陈铭德于1931年8月和前妻离婚,两人恋爱了。

1933年1月24日,陈铭德和邓季惺在北平南河沿欧美同学会礼堂举行了婚礼。这个婚礼也值得一写。婚礼采用了开会的形式,有一百多位亲友“与会”,陈、邓二人刻了一对石印:“海枯石烂永不相忘”。来宾们每人得到了一份新婚夫妇陈铭德、邓季惺署名的协议。这协议印在粉红色的卡片上,上面写明:各人用各人的姓——即邓季惺不冠以夫姓;邓季惺带来的三个孩子依旧姓吴;婚后家庭实行分别财产制,双方共同负担家庭生活费用——邓季惺娘家和吴竹似家都略有家产,分别财产制可保证邓季惺母子四人的生活。当然,它的意义不只是明确家庭中的财产权利,更有象征意义:它表达了作为女性的邓季惺对封建传统的反叛和对女性解放运动的轰轰烈烈的张扬。

1933年夏天,邓季惺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先在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工作,后又辞职,在南京和镇江当律师,业余时间里,则全身心地投入妇女解放事业。邓季惺和李德全、曹孟君、谭惕吾、王枫等人做起了“女权运动”实验,学开车、练打靶,开风气之先,号称要“群策群力为妇女界作一番日新月异的工作”。她们认为,妇女没有经济地位就很难有社会地位,而家务负担是妇女走出家庭的羁绊。因此,要为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于是便创办了“南京第一托儿所”,邓季惺自告奋勇当所长。她们还利用《新民报》开办了《新妇女周刊》,邓季惺发表了《妇女运动的时代性》、《妇女运动与家庭》等文章。

陈铭德了解妻子的才干,他早就邀请邓季惺和他一起办《新民报》。邓季惺起初惟恐加入《新民报》后会成为丈夫的附庸而不肯让步,何况她单凭自己的力量已经获得了社会的承认。直到1937年,邓季惺才接受陈铭德之邀,正式加盟《新民报》,担任副经理,负责经营管理和财务。那么,这个时候,《新民报》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了呢?我们不妨回过头来看一看。

《新民报》在吴竹似去世后,1929年冬聘张友鸾任总编辑。在认真研究之后,陈铭德和张友鸾确定报纸以广大青年为主要读者对象,并制定了具体的编辑方针,使《新民报》基本上定型。《新民报》初期设在南京洪武街上,发行量很小,只有2000多份,办公的房屋也十分简陋。随后几次搬迁、增加设备,到1936年春,报纸发行1.6万份,广告收入占总收入的50%,随后再次更新印刷设备,从日本读卖新闻社购得一部旧轮转机,并改换了新字模,报纸实现了轮印。这不仅提前了出报时间,而且大大地改善了印刷质量,使《新民报》成了南京报业中的佼佼者,发行量也跃升到两万份。

这个时候,邓季惺加盟了《新民报》。她一上任,就为报社的财务会计、发行、广告、印刷等业务建立起严格的财务制度和管理体系并监督执行。比如,财务对广告的控制。过去每天刊登广告没有登记,广告费的收取也没有严格的准则。邓季惺上任后,报纸每天刊登的广告一条一条地剪贴起来,做成一张报表,财务科就根据报表收钱。现金结算的,全部入账;拖欠的,记入债务,一个月下来,广告部门要把外债讨回来结账。发行也同样天天有报表,现金回笼是邓季惺每天都做的“功课”。

邓季惺在物资供应上也有一种特殊的敏感。当时,正值抗日战争,纸张供应十分紧张,而报纸销路激增,她就派四五个人专门购买、储备纸张,以保证报纸的正常出版。同时,战争使物价不稳,邓季惺及时把报社赚来的钱兑换成美元或黄金以防贬值。

1937年7月1日报社集资五万元依法成立了新民报股份公司,陈铭德由社长改称总经理,邓季惺任经理。

可是,战争把一切秩序都打乱了。《新民报》坚持出刊到1937年11月27日,不得不迁往重庆。一个多月之后的1938年1月15日,重庆版《新民报》就问世了。

1941年11月1日,《新民报》成功地策划出版了晚刊,后来达到4万份的发行量。重庆《新民报》的成功,为他们扩大经营积攒了实力。1943年,邓季惺带领一班人马去成都,相继推出晚报和日报。到抗战后期,两地的《新民报》最高日发行量达到10万份,成为后方报业之翘楚。

在大后方,陈铭德、邓季惺夫妇得到了四川企业家的支持,重庆、成都比较著名的工商企业和银行几乎都投资于《新民报》。股东会连续做出增资决定:1944年5月增资为1200万元;1945年3月再增为2000万元;6月为准备胜利后在上海创刊,另组一重庆新闻公司,又集资3000万元。这时法币天天贬值,邓季惺便用所筹资金和报社积累买进黄金美钞以保值。在各次增资中,还给对报社有贡献的职工按年资和贡献大小赠予不同股份。

1945年9月18日,日本投降刚刚一个月,邓季惺就由重庆飞回南京,很快恢复了《新民报》的南京版,接着,她旋风一般地至上海、北平,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新民报》上海版、北平版的筹办事宜。这样,《新民报》便发展壮大到了“五社八报”的规模,在中国的报业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章。

陈铭德和邓季惺两人各有特点。邓季惺是经营管理奇才,而陈铭德则长于“外交”,他兼容并包,政界、工商界、文化界都有大量的朋友,四川军阀刘湘、船王卢作孚、国民党的副总统李宗仁等是陈铭德的朋友。在共产党方面,周恩来、叶剑英、郭沫若、夏衍等也都是很好的朋友。广泛的社会关系,使陈铭德和《新民报》在错综复杂的政治环境中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在国民党的专制统治下,纯粹的民间报纸要做实事求是的报道和评论,免不了要得罪国民党当局。每当这类事件发生,陈铭德就开始动用他的各种“社会关系”,疏通关节,使《新民报》免于触礁沉没。为了报纸的生存和发展,陈铭德往往不得不四处作揖,委曲求全。对陈铭德的这种性格和行为方式,许多人有过误解,认为他缺乏理想色彩。对此,邓季惺有过解释。1989年,在一次追思陈铭德的座谈会上,邓季惺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们是1933年结婚的,到今天五十六年,超过了半个世纪。这五十六年我们朝夕相处,共同办《新民报》。我知道他的为人性格,也许可能比朋友们更多一些……我们俩人虽然志同道合,性格则不相同。铭德常说我这个人是个‘暖水瓶’,里头热,外面冷冰冰。他这个人,凡是和他接触过的都感到如坐春风,因此觉得他这个人不一定有什么坚定的理想。但我们共同生活几十年,我知道他是有坚定理想的。他的理想就是追求民主自由,想用办报,通过新闻来推动社会进步,就是‘作育新民’,继承和贯彻中山先生的那一套主张。在解放前的二十年,那样一个社会,那样一个复杂的环境里,他不能不在一定的限度内作适当的让步。……在报馆里,他去当‘外交部长’,为了《新民报》的生存,有时要对有权有势者磕头作揖。要让我来的话,我不会说话,磕头作揖更办不到,《新民报》早就玉碎,不能瓦全了。……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生活经历证明,在政治上,他没有拿办报去做敲门砖,解放前,他没有做过国民党的官,只是在解放后当过北京市社会福利局的副局长;在经济上,他没有借办报敛财,蓄积私产,至今两袖清风。……在中国这样一个封建主义直到现在其残余影响还未清除的社会里,办什么民间报,就必然是坎坷一生。在国民党时代,那是个什么样的日子,半夜三更还常常来电话训斥责问,直到最后也未瓦全,南京《新民报》还是被封了门,还要逮捕我们送‘特刑庭’。这四十年的环境比国民党时期好多了,但加给我们俩头上的两顶帽子也是够人受的。第一顶叫‘报业资本家’……第二顶就是五七年了(指右派),这一来就是二十多年,也是不好受的。所以,这四十年的处境也是坎坷的。铭德选择了办民间报纸这个职业,注定了在坎坷中度过他的一生。”

邓季惺的话很感性,而王元化先生则将对陈铭德这个类型的知识分子的评价上升到了理论高度:“(他们)与我所熟悉的现代思想家类型的人物毕竟有所区别。他们的特征毋宁说是民众的、实践的文化人品格。大致而论,前者所关怀的是历史文化的深层思想,而后者则直接介入社会实践。前者是力图站在现实之上去修正现实,去影响历史发展方向,而后者则顺着现实的种种冲突去调和理想。前者是将文化作超越性的思考,而后者则将文化表现为时间变迁中的历程,落实为具体集团与群体的生活情境。前者是自由主义知识人,而后者是中产阶级知识人……陈铭德、邓季惺等人,在现代思想文化史的脉络中,可列入本土民间市民社会实践者的先行队伍中。”这样的评价无疑是十分中肯的。

陈铭德在办报之初,曾以四事与同人共勉:“一、传达正确消息;二、造成健全舆论;三、促进社会文化;四、救济智识贫乏。”同时还表示,“决不官报化、传单化”,不作空洞说教,只代表中国民间的声音——“为办报而办报,代民众以立言,超乎党争范围之外”。

当中国遭到日本侵略的时候,《新民报》从爱国主义立场出发,旗帜鲜明地主张抗战,坚决支持群众的抗日爱国行动。“九·一八”事变爆发后,由于国民党封锁消息,报社第二天中午才得知事件真相,但是,大家还是赶出了一个号外。9月20日,《新民报》的头版头条就是“日军昨晨炮轰沈阳城,实行占领。长春、营口同时被占领,我军毫无抵抗,完全缴械。”并发表社论:《东北完全非我有,亡国无日,请对日宣战》。随后,对于军民的抗日活动,《新民报》都给予了及时的、态度鲜明的报道。在1932年上海“一·二八”淞沪会战前后的几个月里,《新民报》更是热情高涨地连续发表社论,督促国民党政府放弃妥协退让的国策,领导全民抗战到底。这一时期的系列社论有:1月17日《请对日绝交》、1月18日《对日绝交与应有之准备》、1月20日《再论对日绝交》、1月24日《请中央速决大计》、1月31日《救国之最后一着》、2月3日《守城与守心》……这一系列社论代表民间的声音,督促国民党政府放弃妥协,全力抗战。

到了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一方面消极抗战,另一方面则腐败成风。对于这种黑暗的社会现实,《新民报》也积极予以揭露。1943年3月3日,重庆《新民报》刊出了两条消息:一条是女公务员因为生活困难,要求增发平价米,被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拒绝;一条是孔家大小姐飞赴美国结婚,随带大量的精美工艺品作嫁妆。编辑陈理源将两条消息编发在一起,并特意做了标题:《女公务员为米请愿,孔副院长予以拒绝》、《孔大小姐飞美结婚》。这两条新闻排在一起,有很强的讽刺意味。国民党新闻检查所对前一条打上了“免登”的戳记,对后一条下令“删登”,即将孔大小姐随带的大量物品部分删去。《新民报》置之不顾,违检登出。《新民报》一时洛阳纸贵,大受欢迎。可是,陈铭德却受到了国民党当局的高压,《新民报》面临着被查封的危险。

陈铭德四处奔走,最后,国民党新闻检查所终于发话了:“只要孔副院长认为不是问题,我们就可以放行。”孔副院长当然不会认为“不是问题”。结果,先是由“官方”拟定了两个更正,交《新民报》发表。关于《孔大小姐飞美结婚》的更正以“本报讯”的形式刊出,说:孔大小姐飞美是将入彼邦大学深造,对结婚一事避而不谈。随身所带的物品,则是为蒋夫人带去的,用以赠彼邦友人以答谢其招待之谊。由中国航空公司飞机运去的东西,则是因为孔副院长和夫人与美国朝野人士颇多故旧,以女公子赴美之便,略备若干中国土产,藉作中美订平等条约之纪念品。外传系属嫁妆,实出误会。关于《女公务员为米请愿,孔副院长予以拒绝》的更正则由行政院秘书处函致《新民报》,称:“贵报所载一节,词意与事实颇有出入,恐滋误会,特函奉达,即希查照刊布,以正视听为荷。”两则“更正”刊出后,陈铭德还得再托人向孔祥熙疏通,并当面向其致歉。最后,孔祥熙表示:“我孔门以恕道传家,先父在世之日,每常以此教诲祥熙,《新民报》上所载,自可不必计较。但祥熙身负党国重任,报章如有涉及,最好稍加斟酌,因为这不仅是我个人的事情。你们那位编辑,既然年岁太轻,少不更事,希望陈先生和报社对他多加教导,以后不可造次。”

其实,孔大小姐飞美结婚不过是一个特例而已。陈铭德“代民众以立言”的新闻理想几乎无处不与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及当时黑暗的现实相抵触。作为新闻实践者,在坚硬的现实面前,陈铭德不得不一次次地与现实达成妥协,小心翼翼地周旋于错综复杂的社会上,如履薄冰地寻找着自己的理想与冰冷的现实之间的契合点,“顺着现实的种种冲突去调和理想”。

抗战胜利后,《新民报》在南京版日刊的复刊词中再次表明了自己的民间立场:“本报是一个民间报纸,以民主自由思想为出发点,不管什么党,什么派,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只求反映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决不讴歌现实,也不否认现实。我们在政治斗争极端尖锐化的情况下,精神上时时感受到一种左右不讨好的威胁。但我们的态度很明确:主张和平、反对内战,主张民主、反对独裁,主张统一、反对分裂。”

毛泽东赴重庆谈判,在重庆发表了那首有名的词《沁园春·雪》,首次刊发的报纸就是《新民报》。这首词是经柳亚子、王昆仑、郁风、黄苗子之手辗转至吴祖光,由时任《新民报》编辑的吴祖光编发的。

1948年6月17日,人民解放军攻克开封,国民党军队仓皇败退,溃退之际在城市纵火,随后国民党的“东海”、“黄海”、“渤海”三个机群对开封城轮番轰炸,致使开封市民死伤无数。此时正赶上立法院开会,何应钦在6月24日的秘密会议上作了检讨中原战局的报告,立法委员们群起质疑。邓季惺当即提出了临时动议:“空军对开封盲目轰炸,人民损失惨重,责任谁负?应予追究!今后应严禁轰炸城市。”这份临时动议由三十多名立法委员联合签名,何应钦不得不再次到会接受质询,解释说:开封兵力不足,官兵待遇低,所以不得不出动空军,轰炸中发生误伤在所难免……

第二天,南京《新民报》就报道了立法委员们对轰炸开封的质询及何应钦对战局的检讨。此事一下子戳在了蒋介石的心上,6月30日,蒋介石亲自主持会议,对南京《新民报》做出了永久停刊的决定。

几乎与此同时,上海版被停刊,重庆版遭严重迫害;成都版被查封,各地编辑、记者和其他从业人员相继被捕被杀和逃亡,邓季惺也不得不亡命香港。直到国民党政府逃到台湾之后,还是对邓季惺发布了“通缉令”。

陈铭德1989年2月病逝,享年92岁。六年以后,邓季惺辞世,享年88岁。

(责任编辑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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