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马迁冤狱

2005-09-15 作者: 戚 文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5年第9期 论司马迁冤狱 作者:戚 文 ]

他,司马迁(公元前145-前87年),一位曾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旷代奇才,一位绝代奇文的作者和中国纪传体史学体系的建构者,竟然为一个不同意见,被一位大皇帝凭其封建专制的权威,横蛮无理地押送暗无天日的蚕室,残酷地处以比死刑更耻辱的腐刑。

百代千秋,中华民族的子孙读到这位大文豪纵横跌宕、激昂悲情的文章时,想起他悲惨的遭遇,心中都会有一种隐痛。是的,司马迁的冤狱,是我们民族永恒的痛!

一、汉武帝在战争失败责任问题上的恶劣作风和司马迁的不幸

司马迁的冤狱是由李陵与匈奴浚稽山战役的失败而引发的。应该对这一丧师辱国的战役负领导责任的是谁呢?是汉武帝。李陵提出的那种孤军深入,率五千步兵“涉单于王庭”的作战计划是根本错误的。可是他竟轻率地加以赞许。他被不久前抗匈战争中的巨大胜利冲昏了头脑,得意得连基本的军事常识都忘记了。他不知道,不久前的军事胜利是将近百年来全国人民长期备战的结果,是卫青、霍去病等一大批将领认真组织、规划的结果,是数以几十万计的士兵勇敢作战的结果。他作为战争战略方面的最高决策者,也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这种作用是有限的,它只有在战争客观条件所规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超越了客观条件的规定,他的战略决策和战争指挥,对战争非但不能起任何积极作用,反而要起破坏作用。当他昏昏然地,以为以往的军事胜利是他天才头脑的产物时,他的头脑也就走向了反面。所以,李陵那种无知的狂妄建议,正好适应他那种狂妄的心态,两者一拍即合。他一听这个建议,马上就被鼓动起来。长期在西域作战的将军路博德看出了李陵作战计划的致命弱点,千里上书提出不同意见。他非但不听,反而给李陵下达了紧急作战命令。这个命令甚至把千里之外大军的行军路线都预先规定好了,他以为只要他向天空划一道弧线,敌人就灰飞烟灭了。

他期待着胜利的捷报,却等来了李陵兵败投降的消息,他主观主义的热昏计划全部破产。他该引咎自责了吧!不,他是天之骄子,一贯正确,他怎么能引咎自责呢!统统是李陵的罪过,把他的老母、妻子抓了起来。

根据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自叙,公卿王侯,几天前在李陵送来行军报告时,还在宴会上向皇帝奉觞上寿,歌颂皇帝指派李陵深入漠北的壮举。现在又在揣摸皇帝推卸战争失败责任的心理,一齐攻击李陵。他对大臣们随风转蓬的作风很不满意。正好皇帝征询他的意见,他就说李陵原来表现不错,这次深入戎马之地,“足历王庭”,打了败仗,但“所杀过当”,现在身虽陷敌,也许别有意图。司马迁的这些话,同汉武帝企图重责李陵、推卸战争失败责任的意图完全相反。

汉武帝勃然大怒了,以“为李陵游说”的罪名,将司马迁逮捕入狱。那些为虎作伥、专会揣摸皇帝意图的刀笔吏给司马迁拟就了最高罪名:“诬上”,即攻击皇帝。判处的刑罚是最惨无人道、最侮辱人格的腐刑(即宫刑)。这一年司马迁才四十六岁。

二、司马迁为什么要替李陵辩护?

司马迁究竟同李陵是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无端地出头为李陵辩护,承担这样大的风险呢?

没有什么特别关系,他们只是青年时代的同事,但“素非能相善也,趋舍异路,未尝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司马迁:《报任安书》)。他为李陵辩护的动机,就是前面他自己说过的两条:(一)不满于大臣们的随风转蓬,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二)他觉得李陵过去的表现尚好,作战有功,可能事情尚有曲折,想说一些公道话,以利于问题的正确处理。这在不了解李陵兵败陷敌具体经过的情况下,对于一个性格正直的没有处世经验、又不会耍滑头的书呆子是合乎情理的,他的自叙是完全可信的。

在汉王朝已得到李陵兵败陷敌的消息以后,司马迁还出来为李陵辩护,这样做难道不是非常错误的吗?难道不是包庇在反匈奴侵略斗争中的叛降者吗?

不。我们认为,从当时的具体情况看,不能认为司马迁为李陵的辩护是什么非常错误,更谈不上包庇问题。

这是因为在古代的战争中,不易区别战败被俘和投降附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在历史记载上常常把这两种不同情况的不同行为混同一律。但在处理上,无论是战争的哪一方,在弄清情况时,都是有区别的。李陵身陷匈奴之初,就是汉武帝也弄不清他究竟是无可奈何的被俘,还是真心实意的变节投降,而只是怪他没死。试问司马迁又怎样弄得清具体情况呢?由此可见,司马迁在尚不了解李陵陷敌的具体情况时候,根据李陵以往的表现,认为李陵“身虽陷败,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报任安书》),这并不是什么不可以理解的事情。司马迁对李陵的看法,既谈不上是什么了不起的错误,更谈不上包庇。

在判明李陵确实投降敌人之后,司马迁对李陵的态度如何呢?司马迁对他进行了很严厉的谴责。司马迁在《史记·李广列传》的结尾,附了李陵的简单事迹,说:“单于既得陵,素闻其家声,及战又壮,乃以其女妻陵而贵之。汉闻,族陵母妻子,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焉。”在司马迁《报任安书》里又说:“李陵既生降,其家声”。司马迁一贯主张砥砺气节,他对李陵“生降”敌人,“其家声”的谴责,在当时社会的道德观念上是极其严厉的谴责。

有人说,既然司马迁谴责李陵的投降,为什么在《报任安书》里,又为李陵说好话呢?

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的确讲了李陵有“国士之风”,“与单于连战十有余日”,“能得人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但这只是为了说明他当时为什么为李陵辩护,说的是他当时对李陵的看法,没有这些看法,他怎么会惹怒汉武帝,受那么大的迫害呢?因而不能视为又替李陵说好话。在《史记·李广列传》中,他对李陵就没有那么写。那里,他只是在叙述李陵兵败的过程中写了一句“而所杀伤匈奴亦万余人,且引且战,连斗八日”,接着就是对他投降匈奴的谴责。而且,就连这句话也是对于历史过程如实的叙述(他订正了以前的“连战十余日”的说法),并不能理解为为他说好话。一个人过去好,后来变坏了,他在历史上应该受到谴责,但是不能因此而不承认他过去做过的好事。对于抗击匈奴侵略事业中的背叛者李陵,司马迁一方面在总的论述中给予严正的谴责,一方面又在有关章节中记叙了他未背叛前的抗敌战斗,一是一,二是二,这种客观求实的论史态度是司马迁一贯的作风,是他忠实于历史科学优秀品格的表现。从汉王朝的正统观点看,项羽是刘邦的敌人,韩信、英布等是大逆不道的人,司马迁在《史记》里虽然或者根据他们的实际错误,或者根据当时的传统观点,对他们进行了历史谴责,但也如实地记叙了他们的历史活动,并对他们的历史功绩给予了评价。如果没有这些如实的记载,大概我们今天很难知道反秦起义和楚汉之争的历史真貌。

三、在李陵之祸中,司马迁有没有自己的责任

难道李陵之祸中,司马迁自己就没有自己的责任了吗?难道全是汉武帝的过错?对的。全是汉武帝的过错,司马迁没有责任。

首先,事情的起因,即决定李陵孤军深入漠北,给军队造成覆灭性灾难的是汉武帝,与司马迁无干。正是由于他的狂妄无知,轻率地决定用没有战骑,没有后勤,没有配合的孤军去袭击单于王庭,才造成了战争的悲惨结果。要是一个大臣犯了这样的错误,不杀头也得逮捕法办,可是皇帝犯了错误,连个检讨都没有。非但没有检讨,还要借名士的血去堵塞别人的嘴。文过饰非到了这般地步,真是恶劣之极了。我们承认汉武帝是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在抗击匈奴侵略,发展国家经济、文化方面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从他对李陵案件和司马迁问题的处置上即可以看出,他不仅具有一般统治阶级野蛮、虚伪和极端利己的本质,而且在精神世界的某些方面,还具有与他性格相适应的极渺小的东西。他只能说好,不能说坏,专横跋扈,暴虐贪鄙,一发火就要残酷整人,没有起码的民主。他在性格上却与秦始皇一脉相承。他们是封建主义历史发展中必然产生的同一类型的专制主义者。秦始皇反儒,他尊儒,方向虽异,实质则一,都是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统治,而不准有反对声音,这叫殊途而同归。

在李陵投降事实确定以后,谁都可以看出司马迁为李陵辩护以及为此惨遭迫害是不值得的。这一点司马迁也认识到了,他认为这是一个悲剧。他在《报任安书》中说:“李陵既生降,其家声,而仆又茸以蚕室,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但是因此就可以要司马迁对这场悲剧负什么责任,从而为悲剧的真正制造者减轻罪责吗?不可以。其原因是我们不应把在此以后发生的事情提到在此以前。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的时候,事情还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他对事情做一点好的估计,希望在处理上留一点余地,没有什么不对。而且,那还是皇帝自己征求人家意见,人家才讲的。你要人家讲意见,人家如实地讲了。言者无罪。为什么要翻脸整人呢?一切都要顺着你的意图讲,不对就要惩办,那还征求什么意见!

辩护错了,就不该负责吗?不,在汉武帝整治司马迁的时候,还没有证据证明司马迁的辩护是错了。即使当时有证据证明司马迁的辩护是错了,也不能整人。为什么一个人有了罪就不能为他辩护一下呢?

还有,错误的辩护永远不应该与辩护的错误等同。既然有辩护,就会有正确的辩护和错误的辩护,这是辩护的题中应有之义。只准正确的辩护存在,不准错误的辩护存在,就等于不准辩护。错误的辩护只是一种意见错误,它可以受到质询、批判、谴责、驳斥,但辩护不能构成罪状,不应受到惩处。而且,即便是错误的辩护,也要比没有辩护优越千百倍。因为没有辩护,则不能纠正错误,而错误的辩护,亦能反证正确。为什么要害怕它呢?

大概后来,汉武帝自己也意识到在李陵问题上对司马迁的处置是太残酷了,太不得人心了,于是又提拔司马迁为中书令。有的史学工作者说,这个任命表明了汉武帝的胸怀宽广,爱惜人才;还有人在新编历史故事中,描写汉武帝如何大力鼓励和支持司马迁写《史记》;甚至在有人攻击《史记》时,还出来为司马迁主持正义,并检讨了自己对司马迁处置的错误,这些都是无中生有的粉饰之词,统统不符合历史事实。汉武帝只是在晚年时,对自己用兵过多,群众负担过重,以及处理太子案件和迷信方士等问题上的错误,作过一个检讨。这就是史书上有名的“轮台罪己诏”。这个检讨尽管是被当时群众造反的形势逼出来的,但是毕竟表明汉武帝尽管不及他的乃祖刘邦,可是比起后来的那些昏庸皇帝高明多了。只是这个检讨并没有涉及司马迁的问题,这是不能随意编造的。

四、司马迁冤狱的深层原因和司马迁悲剧的历史回响

司马迁的冤狱是汉武帝的错误处置造成的,但这只是浅层的原因。

造成司马迁冤狱的深层原因是像大山一样压在人民头上的封建专制制度。

任何存在都有存在的理由。诸侯割据、战乱频繁的春秋战国,人民受尽了苦难,社会要求稳定。秦以及代秦而起的汉王朝,适应了这种要求,以大一统的封建专制,取代了诸侯割据的混乱局面。这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

但封建专制制度,很快就在历史上显现了它那种与历史进步并存发展的反动性和局限性。

中国幅员辽阔的封建王朝,是建立在汪洋大海似的、分散而落后的地主(或领主)家长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这种经济方式是以简陋农具为生产力的小生产经济。这种汪洋大海似的、分散而落后的小生产经济,需要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式的封建专制政权的支持和保护,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他们也要牺牲自己的权力和利益。这样就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密如蛛网的封建专制特权政治。

村级是家长、族长、亭长(小地主或小领主)——乡级是三老(大地主或大领主)——县级长官是地方和中央政府任命的县令——州级、郡级长官是皇帝任命的州牧、郡守。

封建专制特权政治是一座多级宝塔,宝塔的顶尖是至高无上的封建皇帝。在这个制度下,所有人都是皇帝一个人的奴仆,皇帝一个人主宰着千万人的生死荣辱。一切都是他说了算。

孔老夫子创建的儒家学派,为了建构为封建专制特权政治服务的伦理道德体系,便大力宣扬“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儒家学派提倡的这个伦理体系强化了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极有利于封建专制制度的推行和巩固,所以汉武帝在思想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可怜的封建时代的中国人,那时就像站在葡京大酒店赌台上的赌徒一样,一切都要靠那捉摸不定的转盘。如果转上个好皇帝,中彩了,那歌舞升平,一切都好。如果转上个“功大于过”,基本上还好的皇帝,也可以混混。虽然有时不免困难、坎坷,亏了肚子,掉了眼泪,付出了痛苦的代价,但除了不幸死去的人,其他人总还能逢凶化吉。最糟糕的是转上个坏皇帝,那就输惨了。那时,活都活不下去了,只好像陈胜、吴广那样,扯旗造反,最后是死伤惨重,血流成河。即使打倒了坏皇帝,小生产的经济土壤,一时也孵不出民主色彩斑斓的金凤凰。尽管如此,新出的皇帝,总能汲取前朝被打倒的经验,讲究治国之道,把小老百姓的生活弄的好一点。

其实,好皇帝和坏皇帝都好办,或者欢呼,或者打倒,就是了。对人民来说,最难办的还是汉武帝这类“功大于过”的皇帝。扯旗造反,绝不应该。他办了那么多好事,特别是抗匈战争的胜利,一雪高祖白登被围之耻,了不起呀!他也关心民瘼,鼓励发展经济。但他的错误也忒多了,征赋过度,冤狱甚多,刚愎自用,不肯改过。所幸他还有点自知之明,晚年知道老百姓反对自己,下了个“罪己诏”,缓和了与人民的对立。否则,只能像后世的乾隆皇帝那样,等自己死了,让下一个皇帝替他清理旧账,封建专制制度,就这个样,有啥办法。

所以司马迁这类冤狱,其形成的深层原因是封建专制制度。是的,从根源上说,都是封建专制制度惹的祸。要从根本上杜绝或大大减少司马迁这类的冤狱,就要铲除封建专制制度。但封建专制制度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要铲除封建专制制度,就要培育和发展新的生产方式,还要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文化、新思想,尤其重要的是提高人们的民主意识。

司马迁冤狱的历史意义,就在于它启导了中国历史上一切有良知的人去思索这一切。

这就是司马迁的悲剧,几千年来一直在人们的心中引起强烈回响的原因。正像鲁迅所说,实际生活中美好的东西被撕毁,常常要比文学作品中的悲剧作用更强烈。真实的历史悲剧,也是如此。司马迁的血,没有吓倒为思想解放和反封建专制的民主制度而斗争的勇士,反而变成烛照黑暗天空的历史烛光。虽然它的光亮是那样的微弱。

司马迁的历史悲剧就这样成了历史觉醒的清新剂。

我们听听明清之际思想解放先驱战士黄宗羲惊天动地的呼喊吧!

“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为了一个君主,“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明夷待访录·原君》,此书写于康熙元年,即公元1662年。)

这是早于公元191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之前约256年的呼喊。在封建时代最黑暗的王国——监狱里,“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惨遭“最下腐刑”,“函于粪土之中”,“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报任安书》),受尽“缧绁之辱”的伟大史学家,不仅以他著名的历史著作遗留后世,也曾以他无辜的血浇灌了被封建专制禁锢的民主初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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