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缪哲《北岛的“世界诗学”》有感
读缪哲《北岛的“世界诗学”》有感
缪哲先生(和他的同学刘皓明)对我来说是那种“文不多见”但“逢文必读”的作者,因此当F老师在第一时间转来缪哲这篇 《北岛的“世界诗学”》 的时候,我真有些惊喜的感觉。文章的境界和妙处就不说了——说也说不到点子上,而且有自诩比作者高明之嫌;这里单从“挑刺”的角度谈几句不同意见。
对于北岛在《收获》杂志上连载的“世纪金链”专栏系列文章(即《时间的玫瑰》),我重读和初读的感觉有很大不同(感谢F老师的指教),这一体验使我想起了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结尾讲的那个著名的比喻:登高之后必须把梯子扔掉,只有超越了梯子,才会正确地看待世界。(这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建议,只是残酷而已。)北岛的这本诗评自有其牵强、造作、自负、失控、虚假、错误等拙劣之处,但公道地说,它并不是糟糕到了一无是处的地步,对于不了解或者很少了解外国现代诗歌的中国读者来说,它至少还是一部“梯子”。这是我对北岛这本书的基本看法。
回到缪哲先生的这篇评论文章,我有如下几点读后感:
按我的理解,缪先生文章的主旨在于指出并批评“北岛的自负”,其主要理由大约是(1)北岛此书罗列欧美诗歌“以前的诸家汉译本,各摘其瑕疵;最后殿以自家的译稿,明其妙处”;(2)北岛“自称不通德文”,却“说里尔克不伟大”。对第一点理由的评论留待后面说。这第二条理由,依我看略有误解或者树靶子的嫌疑。我并不记得北岛曾说里尔克不伟大。(说一句或许离谱的话,即使我没读过北岛的那篇文章,我都不相信他会说这样的话。这并非因为我信任北岛的眼光,而是因为我不信任他的“勇气”。)固然,北岛在 《里尔克:我认出风暴而激动如大海》 的第一节里就说里尔克后期的两首长诗《杜伊诺哀歌》和《献给奥尔甫斯十四行》“被西方世界捧得太高了”,但在后文第十节他又“对开篇时对两首长诗的偏激做出[了]修正”。而且,不管怎么说,北岛这篇文章首句开宗明义而且贯穿全文的中心命题就是:里尔克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这立场和观点还不够明确吗?不知缪先生何来北岛说里尔克不伟大之断言。
第一点理由所述事实本是文学批评的常态,指出前人翻译的瑕疵并提出自己改进的译文,难说就是“自负”了,至少绿原的翻译不是不可批评的(如:秀陶 《中国有人?中国无人!——绿原译〈里尔克诗选〉读后》 ),而且北岛对前辈翻译家的工作还是心存敬意的。对于诗歌翻译的批评与反批评应该就翻译和诗歌本身展开,仅用“自负”这样一个带有“诛心之论”意味的词语就把作者打发掉未免有点不“费厄泼赖”。而且缪先生这一批评的逻辑也大有问题:此文本是《时间的玫瑰》的书评,可大半篇幅抛开其所评之书,抬出美国汉学大儒宇文所安(Stephen Owen)批评北岛写“世界诗”的旧文,将话题引向北岛本人的诗品和人品。北岛本人的诗品和人品当然是可以批评的,但这与北岛在其《时间的玫瑰》一书中讨论诗歌翻译以及这一讨论的水准高下并无直接关系。以“人评”代“书评”是有失厚道的。而缪先生自己也对拿人品问题来说事的做法表示了不以为然:就 Owen 的批评文章来说,为北岛辩护的读者并没有针对批评本身提出反驳,而是说 Owen怀有“白人的傲慢与偏见”。——这,可算是自相矛盾了吧?
然而矛盾还不止于此。缪先生说“我对诗是外行,……所以北岛指摘的,我懵然不知坏,北岛自负的,也愧不能赞一辞”,“里尔克伟大不伟大,我不清楚,因我不懂德文”,既然如此,何来此文呢?五十步笑百步的事情大概是常有的,可五十步笑五十步的事情却决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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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读缪哲的〈北岛的世界诗学〉有感》,不知作者为谁某。但指出我的错误,总归要感谢的。
谈北岛的文章,是我客寓南京时写的。寓里无书,又太信自己的记性,故有“北岛说里尔克不伟大”的孟浪语。但事实确如SHEN先生说的,北岛虽“犹豫再三”,毕竟又把里尔克“放进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列”了。我向北岛和读者道歉。
但北岛列里尔克于“20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后,又一则曰:
“里尔克一生写了2500首诗,在我看来多是平庸之作,甚至连他后期的两首长诗《杜伊诺哀歌》和《献给奥尔甫斯十四行》也被西方世界捧得太高了。这一点,正如里尔克在他关于罗丹一书中所说的,“荣誉是所有误解的总和。”
再则曰:
“在我看来,《杜伊诺哀歌》和《献给奥尔甫斯十四行》的成就被人们夸大了,特别是在德语世界。”
一个诗人,平生做了2500首诗,却大都“平庸之作”,只因区区12行的《秋日》,就被封“伟大”。这与我们惯常评价诗人的标准,是太不同了。何以有这么大的差别?或如S先生说的,是北岛没“勇气”,迫于众口,言不由心;或是北岛的标准太怪。而S先生似又认可北岛“里尔克伟大”的评判,在我是不能不又骇为一怪的。
但这样说话,S先生又要指为“诛心之论”了。我还是乖点,先按他的吩咐,爬上“维特根斯坦”的“梯子”,“正确地看看”北岛的诗学。
北岛说《秋日》伟大,又凭得什么?
我看来看去,仍不出“译本”两字。
则知我虽登了高,也还是一无所见;这就好比The Bear Went Over the Mountain唱的狗熊,千辛万苦,非要登山去看世界;等爬上了山颠,也只见“山的那一边”而已。这何苦来呢?
喜好与判断力,原为两事。不懂异国文,就失去了评判异国诗的第一项资格。喜恶归喜恶,好歹不要说。这个道理,原不深奥;但懂归懂,愿守家法的人却少,于是天下尽多愚妄言。我是有感于此,才写这小文的。写前不是没顾忌:这号人太多,又每著学术之华衮、戴诗人之桂冠,不幸“逢彼之怒”,我就有“胡为乎泥中”之叹了。身子骨弱,鸡肋不当老拳,声气又少,无坛友驰救,这才“抬出美国的汉学大儒”,本想当个“入山符”,期如《左传》说的,“不逢不若”。不幸又被S先生夺去。看来此番入山,只好仗自己的手脚了。
1.
1. S先生说我“批评北岛的自负”。不知S先生平素怎么读文章。我哪一句是“批评”?
2. S先生说我自称不懂德文,不懂诗,就妄议北岛对德文诗的评价,笑话我说“五十步笑百步的事情大概是常有的,可五十步笑五十步的事情却决不多见”。这算术算得不坏:100的确大于50,可惜中国书读得太差:五十步是好于百步的。岂止五十,我一百步也不止呢!但什么是趣味,什么是判断力也分不清,又徒然懂诗了。
3. S先生说,“缪先生自己也对拿人品问题来说事的做法表示了不以为然:就 Owen 的批评文章来说,为北岛辩护的读者并没有针对批评本身提出反驳,而是说 Owen怀有“白人的傲慢与偏见”。——这,可算是自相矛盾了吧?”我不知矛盾在哪里。我原意是说,为北岛辩护的人,全不论汉语之美,这才是“白人的傲慢与偏见”。则知脑子被诗耗光了,浅白的散文也读不懂了。
4. S先生又说我写书评不谈书,专谈北岛的人品,是不厚道。我不记得我认识这S先生,更不记得对他讲过我要写书评。我写的,只是读后感而已。我忝列于其间的《南方周末》那一版文字,也全是阅读的杂感。何来书评?并且我的所有文章,皆为庄子之樗,是期以无用的。S先生必指为楩樟,欲加斧斤,又跟我谈什么厚道?
5. 就算是书评吧。书评怎么写,则不曾有人示我以法禁。S先生觉得不行,就去人大立个法。这以前,不操心可也。
6. S先生又宽让我一步说,北岛的人品不是不可谈。这口吻好象我谈过。我真要象S先生说的,爱做诛心之论,我会说“这是个套”。可惜我不再是少年,世故懂得一点。这套我是不钻的。我文章里,绝无一字及于北岛的人品。我只是归纳OWEN关于北岛“诗学品质”的看法而已。倘有人分不清人品与诗品,或与北岛同病者以为痛,觉得OWEN的话,也戳了自己的疮,这是与我无干的。我转述OWEN,只为添个谈助,阔气点讲,是做个“郑笺”而已。笺错了,请给个证明,我道歉;否则这不厚道的帽子,请投给OWEN好了。OWEN不受,就投诸有北,有北不受,就自个留着,爱怎么戴怎么戴去。
非常感谢缪哲先生屈尊前来回应(并且给我留足了面子),小站蓬荜生辉。以区区之学力,本不足以与缪先生辩论的,而且先生的文章常有给我启发和教益的真知灼见,实当以“老师”相称,上面小文如有冒犯之处,在此特致歉意。
不过既然讨论的问题并未涉及艰深的学理,而主要是关于文章写法的歧见,那么我则不妨红着脸就缪先生的回应再说几句。
1 “S先生似又认可北岛‘里尔克伟大’的评判,在我是不能不又骇为一怪的”
——我不知先生“怪”在何处。里尔克之伟大应该是公认的,“里尔克伟大”这一“评判”并不因为出自北岛之口就变得可疑了,我之“认可”仅在于此,不及其他。即,我并没有认可“北岛”的标准,而只是指出了一个事实:北岛并没有否认里尔克的伟大。
2 “S先生说我‘批评北岛的自负’。不知S先生平素怎么读文章。我哪一句是‘批评’?”
——写评论文章称某人“自负”,如果隐含的意味不是批评,又是什么?“自负”难道是一个褒义或者中性的词语吗?不错,我说的是“隐含”,只是它藏得太浅了,以至于读者一眼便可望穿。其实,在我看来,指出某人“自负”的行为本身就是批评。
3 “我原意是说,为北岛辩护的人,全不论汉语之美,这才是‘白人的傲慢与偏见’。则知脑子被诗耗光了,浅白的散文也读不懂了。”
——假如在下的脑子尚没有完全被诗耗光的话,则可推测先生的“原意”出自这句话:“ [Owen的]文章发表后,读者就来信说,Owen的观点,颇见白人的傲慢与偏见。我也不爽于Owen,但又不以来信为然。北岛的诗意,不出自汉语的精微,Owen以为憾,来信为喝彩,则论‘白人的傲慢与偏见’,在此不在彼也。”关键在于“在此不在彼也”:根据缪先生的解释,我是误解了,此前我以为文中“此”“彼”指的是“傲慢与偏见”与北岛的诗,而非缪先生的“原意”,即为北岛辩护的来信者与Owen。假如不考虑巴特所谓“作者之死”的论调的话,缪先生对自己的文章当然享有勿庸置疑的权威,对此,我不敢挑战。可即便是从了缪先生的原意,先生所“不知”的那个自相矛盾恐怕依然存在:来信者“不论汉语之美”而给Owen贴标签的行为与缪先生在论北岛“自负”的时候不谈《时间的玫瑰》中的翻译问题而是大讲“世界诗学”倒有异曲同工之妙。这里,我如果再说“五十步笑五十步”,不知是否又是“中国书读得太差”的表现。缪先生的回应竟使我一时恍惚起来:在幸得先生指教之前,难道我真的知道“五十步是好于百步的”吗?“浅白的散文也读不懂”的人怕还真不少呢!
4 “S先生又说我写书评不谈书,专谈北岛的人品,是不厚道。我不记得我认识这S先生,更不记得对他讲过我要写书评。我写的,只是读后感而已。我忝列于其间的 《南方周末》那一版文字,也全是阅读的杂感。何来书评?并且我的所有文章,皆为庄子之樗,是期以无用的。S先生必指为楩樟,欲加斧斤,又跟我谈什么厚道?”
——是的,缪先生并不认识区区在下,也未曾对我讲过要写书评。可是在先生文章前面赫然印着 “《时间的玫瑰》 北岛著 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8月,33.00元”,读者据此以为这是一篇书评文章,也算误解吗?就算误解,责任在读者吗?再说,难道只有印着“书评”二字的文章才叫书评吗?令人惊奇的是,既然“期以无用”,先生为何将此文置于公共阅读空间,而且是发表在一份颇有影响的报纸上?放任一则“无用”的文字造成浪费读者时间的危险,并为此而获得报酬(我猜测先生并没有因为文章“无用”而放弃稿酬),这也是一种厚道?
5 “书评怎么写,则不曾有人示我以法禁。S先生觉得不行,就去人大立个法。这以前,不操心可也。”
——书评应该如何写,自然并无定数;但不应该如何写,还是有些话可以说的。例如,假设我说书评不该撒谎,也不该人身攻击,我想缪哲先生一定也是赞同的。至于立法之说,实有抬杠之嫌。而且先生对和谐社会的法律也太过信任了。
6 “S先生又宽让我一步说,北岛的人品不是不可谈。这口吻好象我谈过。我真要象S先生说的,爱做诛心之论,我会说‘这是个套’。可惜我不再是少年,世故懂得一点。这套我是不钻的。我文章里,绝无一字及于北岛的人品。我只是归纳OWEN关于北岛‘诗学品质’的看法而已。倘有人分不清人品与诗品,或与北岛同病者以为痛,觉得OWEN的话,也戳了自己的疮,这是与我无干的。”
——文章就在那里,北岛的人品先生是否谈过,这可以由每一位读者自己判断。至于我,为什么会有那样的“口吻”呢?在这篇由缪先生署名的文章中,转述了不少OWEN关于北岛之“世界诗学”的论说,至少在我看来,其中涉及到了北岛的诗品与人品,或者叫“诗学品质”。转述,算是间接论及了吧?转述什么不转述什么总归是个人选择吧,而且这选择应当服务于转述者的文意吧?缪先生也许会对这一说法不以为然,并在逻辑上驳倒我;可我想,文学评论与辩论不是美英法庭片上的言辞游戏,而应该尊重常识与常理。否则我也可以说,既然先生称自己“不钻”的那个东西是个“套”,我只能推论认为先生承认了自己“爱做诛心之论”。至于我对人品与诗品的见识,借用缪先生的话,可谓“一百步也不止呢”,攀不上那么高级的“痛”与“疮”。
我知道,上述文字不可能说服缪先生。我从没见过辩论以一方认输而收场的。我只是遗憾,不意气用事的辩论为什么那样难。
北岛的书就是好,你写不出就不要干着急。
历史会证明其价值,北岛是一代宗师,燕雀安知鸿鹄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