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在中国现代史中的地位
“文化大革命”在中国现代史中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可以被区分为三个阶段,即1949年10月至1966年5月的“十七年”、1966年6月至1976年底的“十年”和1977年至今的“二十八年”。从“文革”研究的角度去看,就是“文革前”、“文革十年”和“文革后”三个时期。由于与这三个阶段的利害关系不同,人们对这三个阶段的看法和态度大致上可分为下面三种角度:第一种角度是基于“十七年”分别看待“十年”和“二十八年”;第二种角度是基于“十年”分别看待“十七年”和“二十八年”;第三种角度是基于“二十八年”分别看待“十七年”和“十年”。本文不打算对从这三种角度出发的看法做是非判断和价值解说,而是试图通过这三种看法之间的相互比较,来分析“文革”对中国的现代性及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在今天的中国,多数人是从“二十八年”的角度来看待“文革”的,但也有少数人从第二种角度或第一种角度来看待“文革”。持第二种角度的人在今天已非常少见,他们的态度也鲜有显露。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持第一种角度的若干人士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地位和影响,他们的立场和见解以种种方式制约着对“文革”的反思和批判。持“十七年”价值取向的观点认为,“文革十年”是“十七年”的反动,是把“十七年”的错误和挫折发挥或扩大到极致,“文革”本身至多是“十七年”的激进、偏执、极端的后果。今天,官式的对“文革”的态度和评价更多地体现了“十七年”的价值取向,从这种立场出发,对“文革”的反思无非为了将“文革”时期的做法纠偏和校正而已。
“十七年”在新中国历史上有着开创作用,而“十七年”对于“文革”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金春明把从1956年至1965年的时期看成“文革”的准备期甚至是“文革”的来源时期[1]。笔者认为,“文革十年”并非偶然,从“十七年”到“文革十年”,其实是一个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演进过程。“十七年”期间,一系列的意识形态整肃事件、以“大跃进”为代表的社会乌托邦化运动、窒息知识分子精神和探索的“反右派斗争”、中共党内日益严重的领袖集权及个人专断、以强化“阶级斗争”为主的全社会性的政治运动等等,在一定意义上,与其说是给“文革”做了某种铺垫,不如说是“文革”的预演。可以说,“十七年”特别是1957年至1965年的特殊时期给“文革”提供了政治范式、心理准备、文化积淀甚至“演职员角色”,特别是群众搭成的舞台场景和群众沉浮的戏剧情节。透视“十七年”与“文革十年”的历史关联十分重要。必须强调的是,不反思和把握“十七年”的实质,就无法深刻地反思和把握“文革十年”。
尽管毛泽东是“十七年”的指挥者,但他时时担忧游离他那极端激进的主张和狂热设想的种种政治倾向。当他推动的“大跃进”彻底失败并造成了“三年困难时期”上千万人口“非正常死亡”的严重后果后,毛泽东不得不“退居二线”以回避政治责任。为毛泽东收拾烂摊子的刘少奇取得了进展并赢得党内威望,但毛泽东却对此日益不满,这促使他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以打倒刘少奇等人,重建他个人的绝对权威。但是这些想法是端不上台面的,毛泽东必须为发动和推行“文革”另找理由和借口。于是毛泽东把教育界、文学界、艺术界等“十七年”的历史说成是“被资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从文化领域入手,发动全社会的“造反”运动,开始了以打倒刘少奇为主要目标的“文革”。为了达到其目的,毛泽东既不惜把他所领导的党和国家的“坛坛罐罐”全都打得稀烂,也不在乎把多年紧跟他的一大批党政干部和积极分子打得人仰马翻。
“十七年”期间在政治和生活上受益受惠的广大党政干部和积极分子当然无法完全认同毛泽东的“文革”狂飙,他们自然而又自觉地会以“十七年”之“盾”抵挡毛泽东的“文革”之“矛”,因为“十七年”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安身立命之所在。而为毛泽东所煽动和利用的“造反派”们则恰恰相反,他们需要否定“十七年”以及与“十七年”紧密关联的那些“当权派”势力,从而为自己的“夺权”扫清道路并且寻求来自毛泽东本人的权威保障。正如清华大学“文革”初期一个主要由教师组成的激进群众派别“红教联”所概括的:“文革”中的左派要到“十七年”的右派里去找,“文革”中的右派要到“十七年”的左派里去找;“文革”真是使“左”、“右”派来了个大对调,即“‘文革’中的阶级矛盾和敌我矛盾来了个大翻个儿”。
毛泽东去世后,“文化大革命”发生和运作的“正统”理由已经被邓小平等人正式否定了。然而,“十七年”是否就因此要重新全盘肯定呢?“文革”造成的全面破坏又引发了改革开放,开始了“二十八年”这个新历史时期,而这“二十八年”既是对“文革” 的全盘否定,又是对“十七年”的某种扬弃和变革,由此又出现了“十七年”与“二十八年”之间的矛盾。这“二十八年”与“十七年”的关联是间接的,彼此以“文革十年”作为中介。
从“十七年”的角度出发来看,“二十八年”的出现或发生是无法想象的。在“十七年”那里痛加批判、否定和抛弃的许多事物恰恰就是“二十八年”中重新正名、肯定和确立的。换言之,改革开放的对象正是“十七年”当中被视为建设成就的某些制度。当一些人以“十七年”的思维模式和心理定势来看待“文革”时,他们对“二十八年”的态度也就局限于“十七年”的畛域。不仅如此,他们还可能阻挠对“文革”的深入研究和批判,因为他们担心对“文革”的彻底剖析和否定会牵连到对“十七年”的批评或非议。诸多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有人借“十七年”斥责“二十八年”,认为“二十八年”甚至比“文革”更像异端邪说或洪水猛兽,他们力图回归到“十七年”,并把“十七年”加以理想化、美幻化、虚构化。于是,从“二十八年”这个历史维度去看,持上述第一种角度和第二种角度的人好象又有了某种共同语言?
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另一种看法。当年北京大学反对聂元梓的著名红卫兵学生樊立勤曾对笔者谈道,面对“文革”前夕的高度紧张和非凡压抑,“我宁愿回到‘文革’十年,也不愿意回到‘十七年’”。如果说这只是由于“文革”虚假的“大民主”和形式上的“群众自我解放”在表面上超过了“文革”前的僵化和恐惧,那么“文革”对于当年千百万普通群众的感召力和吸引力究竟在哪里呢?这一点从“十七年”那里是无法得到完整而合理的回答的。
笔者以为,“文革十年”与“十七年”二者的关系似乎是对立统一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实际上集中体现在“文革十年”与“文革前十年”的内在联系,因为自1957年至1966年初的历史是“文革”的直接源头。正因为“文革前十年”的强势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全盘公有制化、经济计划化、社会心理的泛政治道德化、意识形态的偏执化、一党政治的集权化、领袖权威的至高无上和领袖迷信的日益严重等等,导致了一系列潜在而又深重的社会危机,所以才会有在“文革十年”中“文革前十年”所沉积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民主问题、法治缺陷及法制失缺等方面的深厚矛盾的集中爆发。在“文革”时期,“十七年”中尤其是“文革前十年”里那些无法化解的矛盾和积重难返的危机不但未能化解,相反却演进到崩溃的边缘。“文革”对“十七年”部分的否定缘于毛泽东的政治需要,而不可能是彻底的、全部的否定,至少不可能否定毛泽东在“十七年”里不断强化的个人权威;或者说,“文革”所否定的大都是“十七年”中那些有碍于或者无助于“文革”全盘推行的方面。其实,“文革”在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文革前十年”的一种异化,尽管“文革”对“文革前十年”有所批判,也表现出对“十七年”有所否定的一面,但这并不能掩盖一个史实,即“文革”事实上是“文革前十年”的自然而然的延续。从这个角度来看,肯定“十七年”就必定要压制对“文革”的批判,而彻底批判“文革”则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对“十七年”、特别是对“文革前十年”的批判。
“文革”后的“二十八年”无疑是对“文革”的彻底否定。这场“史无前例”的“文革”为自己的破产和灭亡铺垫了道路。有人认为,“文革”的正面的、积极的甚至是可取的意义就在于,它带来了今天中国的改革开放。笔者认为,“文革”的本意当然不是要实现中国现代性的建设和现代化的发展,“文革”的结局只不过是“文革”的反面。至于由“文革十年”到“文革”后“二十八年”的发展究竟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实现这一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民众的意愿还是领袖集团的张力?从“文革”的反现代性和反现代化到“文革”后重建或始建现代性、现代化的演变是意外的、无序的还是合理的、有序的?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注释】
[1] 金春明,《“文化大革命”史稿》,第4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在今天的中国,多数人是从“二十八年”的角度来看待“文革”的,但也有少数人从第二种角度或第一种角度来看待“文革”。持第二种角度的人在今天已非常少见,他们的态度也鲜有显露。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持第一种角度的若干人士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地位和影响,他们的立场和见解以种种方式制约着对“文革”的反思和批判。持“十七年”价值取向的观点认为,“文革十年”是“十七年”的反动,是把“十七年”的错误和挫折发挥或扩大到极致,“文革”本身至多是“十七年”的激进、偏执、极端的后果。今天,官式的对“文革”的态度和评价更多地体现了“十七年”的价值取向,从这种立场出发,对“文革”的反思无非为了将“文革”时期的做法纠偏和校正而已。
“十七年”在新中国历史上有着开创作用,而“十七年”对于“文革”究竟意味着什么呢?金春明把从1956年至1965年的时期看成“文革”的准备期甚至是“文革”的来源时期[1]。笔者认为,“文革十年”并非偶然,从“十七年”到“文革十年”,其实是一个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演进过程。“十七年”期间,一系列的意识形态整肃事件、以“大跃进”为代表的社会乌托邦化运动、窒息知识分子精神和探索的“反右派斗争”、中共党内日益严重的领袖集权及个人专断、以强化“阶级斗争”为主的全社会性的政治运动等等,在一定意义上,与其说是给“文革”做了某种铺垫,不如说是“文革”的预演。可以说,“十七年”特别是1957年至1965年的特殊时期给“文革”提供了政治范式、心理准备、文化积淀甚至“演职员角色”,特别是群众搭成的舞台场景和群众沉浮的戏剧情节。透视“十七年”与“文革十年”的历史关联十分重要。必须强调的是,不反思和把握“十七年”的实质,就无法深刻地反思和把握“文革十年”。
尽管毛泽东是“十七年”的指挥者,但他时时担忧游离他那极端激进的主张和狂热设想的种种政治倾向。当他推动的“大跃进”彻底失败并造成了“三年困难时期”上千万人口“非正常死亡”的严重后果后,毛泽东不得不“退居二线”以回避政治责任。为毛泽东收拾烂摊子的刘少奇取得了进展并赢得党内威望,但毛泽东却对此日益不满,这促使他发动了“文化大革命”,以打倒刘少奇等人,重建他个人的绝对权威。但是这些想法是端不上台面的,毛泽东必须为发动和推行“文革”另找理由和借口。于是毛泽东把教育界、文学界、艺术界等“十七年”的历史说成是“被资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从文化领域入手,发动全社会的“造反”运动,开始了以打倒刘少奇为主要目标的“文革”。为了达到其目的,毛泽东既不惜把他所领导的党和国家的“坛坛罐罐”全都打得稀烂,也不在乎把多年紧跟他的一大批党政干部和积极分子打得人仰马翻。
“十七年”期间在政治和生活上受益受惠的广大党政干部和积极分子当然无法完全认同毛泽东的“文革”狂飙,他们自然而又自觉地会以“十七年”之“盾”抵挡毛泽东的“文革”之“矛”,因为“十七年”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安身立命之所在。而为毛泽东所煽动和利用的“造反派”们则恰恰相反,他们需要否定“十七年”以及与“十七年”紧密关联的那些“当权派”势力,从而为自己的“夺权”扫清道路并且寻求来自毛泽东本人的权威保障。正如清华大学“文革”初期一个主要由教师组成的激进群众派别“红教联”所概括的:“文革”中的左派要到“十七年”的右派里去找,“文革”中的右派要到“十七年”的左派里去找;“文革”真是使“左”、“右”派来了个大对调,即“‘文革’中的阶级矛盾和敌我矛盾来了个大翻个儿”。
毛泽东去世后,“文化大革命”发生和运作的“正统”理由已经被邓小平等人正式否定了。然而,“十七年”是否就因此要重新全盘肯定呢?“文革”造成的全面破坏又引发了改革开放,开始了“二十八年”这个新历史时期,而这“二十八年”既是对“文革” 的全盘否定,又是对“十七年”的某种扬弃和变革,由此又出现了“十七年”与“二十八年”之间的矛盾。这“二十八年”与“十七年”的关联是间接的,彼此以“文革十年”作为中介。
从“十七年”的角度出发来看,“二十八年”的出现或发生是无法想象的。在“十七年”那里痛加批判、否定和抛弃的许多事物恰恰就是“二十八年”中重新正名、肯定和确立的。换言之,改革开放的对象正是“十七年”当中被视为建设成就的某些制度。当一些人以“十七年”的思维模式和心理定势来看待“文革”时,他们对“二十八年”的态度也就局限于“十七年”的畛域。不仅如此,他们还可能阻挠对“文革”的深入研究和批判,因为他们担心对“文革”的彻底剖析和否定会牵连到对“十七年”的批评或非议。诸多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有人借“十七年”斥责“二十八年”,认为“二十八年”甚至比“文革”更像异端邪说或洪水猛兽,他们力图回归到“十七年”,并把“十七年”加以理想化、美幻化、虚构化。于是,从“二十八年”这个历史维度去看,持上述第一种角度和第二种角度的人好象又有了某种共同语言?
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另一种看法。当年北京大学反对聂元梓的著名红卫兵学生樊立勤曾对笔者谈道,面对“文革”前夕的高度紧张和非凡压抑,“我宁愿回到‘文革’十年,也不愿意回到‘十七年’”。如果说这只是由于“文革”虚假的“大民主”和形式上的“群众自我解放”在表面上超过了“文革”前的僵化和恐惧,那么“文革”对于当年千百万普通群众的感召力和吸引力究竟在哪里呢?这一点从“十七年”那里是无法得到完整而合理的回答的。
笔者以为,“文革十年”与“十七年”二者的关系似乎是对立统一的。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实际上集中体现在“文革十年”与“文革前十年”的内在联系,因为自1957年至1966年初的历史是“文革”的直接源头。正因为“文革前十年”的强势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全盘公有制化、经济计划化、社会心理的泛政治道德化、意识形态的偏执化、一党政治的集权化、领袖权威的至高无上和领袖迷信的日益严重等等,导致了一系列潜在而又深重的社会危机,所以才会有在“文革十年”中“文革前十年”所沉积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民主问题、法治缺陷及法制失缺等方面的深厚矛盾的集中爆发。在“文革”时期,“十七年”中尤其是“文革前十年”里那些无法化解的矛盾和积重难返的危机不但未能化解,相反却演进到崩溃的边缘。“文革”对“十七年”部分的否定缘于毛泽东的政治需要,而不可能是彻底的、全部的否定,至少不可能否定毛泽东在“十七年”里不断强化的个人权威;或者说,“文革”所否定的大都是“十七年”中那些有碍于或者无助于“文革”全盘推行的方面。其实,“文革”在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文革前十年”的一种异化,尽管“文革”对“文革前十年”有所批判,也表现出对“十七年”有所否定的一面,但这并不能掩盖一个史实,即“文革”事实上是“文革前十年”的自然而然的延续。从这个角度来看,肯定“十七年”就必定要压制对“文革”的批判,而彻底批判“文革”则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对“十七年”、特别是对“文革前十年”的批判。
“文革”后的“二十八年”无疑是对“文革”的彻底否定。这场“史无前例”的“文革”为自己的破产和灭亡铺垫了道路。有人认为,“文革”的正面的、积极的甚至是可取的意义就在于,它带来了今天中国的改革开放。笔者认为,“文革”的本意当然不是要实现中国现代性的建设和现代化的发展,“文革”的结局只不过是“文革”的反面。至于由“文革十年”到“文革”后“二十八年”的发展究竟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实现这一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民众的意愿还是领袖集团的张力?从“文革”的反现代性和反现代化到“文革”后重建或始建现代性、现代化的演变是意外的、无序的还是合理的、有序的?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注释】
[1] 金春明,《“文化大革命”史稿》,第4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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