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笔今昔

2006-01-15 作者: 韩士奇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6年第1期 润笔今昔 作者:韩士奇 ]

写文章换钱,古人称之“润笔”,今人叫稿费,据说始于西汉司马相如。南宋王木《野客丛书》说:“陈皇后失宠于汉武帝,别在长宫门,闻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文君取酒”,相如因而为陈阿娇皇后写了篇《长门赋》,叙其哀怨,汉武帝读了很感动,将阿娇“复迎入宫如初”。清初考据家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谈及此事,认为最晚在东汉末年,就有作文付酬的惯例。

说是惯例,不等于凡是写成文章都有报酬,只是说作文付酬的事比较普遍。综合众多记载,大约只有两种文章能得到稿费,一是为皇帝、朝廷、官府起草文件或著述,一是为达官权贵作碑志。北宋司马光受命修《资治通鉴》,成书上奏,宋神宗赐给他“银绢、对衣、鞍辔马”等厚重酬劳;宋人孙奉命撰写《进李太后赦文》,讲述仁宗生母李太后事迹,宋仁宗读后“感泣弥月”,公开赏赐之外,还把“东宫旧玩”私下赐给孙;寇准拜相的制书是杨亿撰写的,文中有“能断大事、不拘小节”,寇准认为“正得我胸中事”,例外赠金百两。一般说来,文人地位越高、名气越大,稿费就越高。《新唐书·李邕传》说,李邕能工文善书,尤善长以行楷写碑,达官显贵纷纷携带金帛登门索求,李邕先后作碑文墓志数百篇,“受纳馈赠,以至巨万”,杜甫《八哀诗》中还专门写到李邕靠作文受谢成巨富后“丰屋珊瑚钩,骐麟织成”的奢华生活。

作文付酬,唐代大古文家韩愈最引人注目,他写《师说》得稿酬四五十万钱,写庙碑、墓碑、墓志铭收受酬金更多,他一生为别人撰写了碑铭七十五篇,所得酬金不计其数。仅为国舅王用写一篇神道碑文,国舅儿子送他“鞍马并白玉腰”。当时有个奇士叫刘义,说这些都是“谀墓中人所得”。元和十三年,韩愈奉敕撰写《平淮西碑》,正文545字,就得汴州节度使给他绢绸五百匹,几乎一个字就换得绢绸一匹,像这样一笔大数目,在当时一名小吏需工作30年才能挣到。难怪韩愈死后,刘禹锡为他做祭文时,文中就有“一字之价,辇金如山”的话。但韩愈还不是作文索酬最高价的人,韩门弟子皇甫在宰相裴度门下任判官,裴度要修福先寺,准备请白居易写碑文,皇甫知道后卷起铺盖要走,说裴度太小看自己,居然舍近求远,斐度只好挽留并请皇甫撰写碑文。皇甫“斗酒饮酣,援笔立就”,裴度送他宝车、名马、器玩甚厚。皇甫一看怒道:“您也太看不起人了,我的文章不是一般的文章,我主动要做是为了感恩知己。全文3254字,每字要三匹绢,少一点儿也不行。”裴度虽为权倾朝野的宰相,却也无可奈何,照数送他9762匹绢。

不过,古代多数文人的稿费往往是很微薄的。《明史·李东阳传》说,诗人李东阳弃官归田后,生活过得很窘,靠为人写碑颂或应时之文换点钱维持生计。杜甫有《闻斛斯六官未归》诗云:“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本卖文为活,翻令室倒悬。荆扉深蔓草,土锉冷疏烟。”生动描绘那些每日苦苦写作、卖文所得无几、过着清贫生活的文人作家寒酸相。

进入现代社会,文化人对钱的看法也发生很大变化,人们认为,写作是一种艰苦的劳动,写作获酬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因而一大批现代作家及文化人,都靠撰稿获酬来维持生活。就以鲁迅为例说吧,鲁迅一生总收入相当于今392万元,大概属中产阶级。从他“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收入相当于今164万元,平均月收入9000多元;中期(厦门广州时期),一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今17.5万元,平均月收入1.4万元。后期(上海时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份,九年收入相当于今210万元,平均月收入2万元。(据学者陈明远《鲁迅一生经济收入》,见2005年3月25日《中国社会报》)钱,是鲁迅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在残酷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主要依靠写作自食其力,自行其是,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这使他永远成为文化人的榜样。

新中国实行稿酬制,白云苍狗,变化不小。建国初期,我国稿费效法前苏联,标准较高,杨沫的《青春之歌》、梁斌的《红旗谱》、曲波的《林海雪原》,都赶上好时候,往往一本书可获五六万元稿酬。当时北京一个小四合院,房价不过几千元,至多上万元,因而许多作家都买了房子,周立波在北京香山买了一座大院落,赵树理在煤渣胡同买了房子,田间买了一座紧挨后海的小四合院。但从1957年反右运动后,稿费一直很菲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恢复稿酬制,众多的报纸、刊物、出版社,为文化人写作提供广阔空间。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稿费标准是每千字6——15元;20世纪90年代改为10——30元;进入21世纪初改为20——40元左右,依照市场规律,一些经济效益好的报刊、出版社,每千字发到100多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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