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象:猫头鹰的大眼
冯象:猫头鹰的大眼
宽侄:
来信收悉。“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是这儿新英格兰的乡土诗人弗罗斯特说的。诗意的微妙常让人感到无法明言,只可意会;他就推想“诗”不堪译,“一译即失”了。
这话起初我同你一样,也觉得好,通俗有如农谚,仿佛道出了文学翻译的“终极悖论”:倘若诗——诗的“灵魂”或整个儿的诗,而非原文语法和音义的部分特征——是“一译即失”的命运,那么不仅诗歌,任何文学作品包括小说戏剧中诗意的描写和对话,都译不了了。那时我在昆明念大学,每周上波士夫人家借书,读了一大堆诗。但后来译诗有了些经验体会,就不信他了。不过道理上怎么讲,是读到尼采才明白的。尼采是天才,他有一句自撰的格言:最好和最坏,皆非不可译者。换言之,只有不好不坏的才不可译。“不好不坏”又名平庸;尼采的意思是,平庸无法平庸地转译(即忠于平庸)而不堕入平庸之下。所以对于普通读者,有价值的外国文学的翻译就只能以好坏、对错论之,不可能不好不坏或不对不错。或者说,坏的和错的译文,乃是忠于平庸的结果;平庸,才是许多译作缺乏诗意的根本原因。弗罗斯特没弄懂,翻译不是要给“诗”在不同的语言里寻觅一模一样的替身。那是蒙人,到头来未免徒劳。实际上,译本必须独立于原著,创造自己的意境,才称得上优秀。那“一译即失”的不是“诗”,是天才哲人眼里的平庸。
这条原理,可以推及一切好的和对的文学翻译。
平庸是一相对的标准。拒绝平庸,便是一场优胜劣汰、经受历史甄别的比赛。这一点,文学翻译与原创无异,只不过场地略为狭小,竞争却更加激烈。因为,译文的内容须服从原著的“规定”;人物性格、故事情节和思想逻辑,都应当是原文的尽量忠实的再现。一般而言,原文的字面意思是不难理解的,文本考订、辨析注疏,是只要舍得下工夫就能做成的学问。真正难的,还是领会、把握作品的语言风格和艺术理想,并将之化为译文的风格理想。如此,译本的优劣,有一点像演奏家诠释乐曲,关键在风格个性的表现所蕴含的艺术理想的高下、有无。而因为作品内容的转译无法脱离艺术形式的运用,译本之间风格理想的差距,便不仅是好坏,也是对错甚至死活的界限。
这界限,以其高妙处论之,也就是观堂(王国维)先生拈出的“境界”二字:“夫境界之呈于吾心而见于外物者,皆须臾之物。惟诗人能以此须臾之物,镌诸不朽之文字,使读者自得之”(《人间词话》附录)。中国的诗词传统,不重叙事而长于抒情,充满了相似主题的简单“故事”的重复“翻译”;游戏与竞争性极强,规则与译艺相通。故我以为,译艺理同古人作诗,其上乘者也是追求“须臾之物”,或“字字为我心中所欲言而又非我之所能自言”的意境。那意境观堂先生亦称“自然”(“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不隔”(“妙处唯在不隔”),奉之为诗词的最高理想。因此,文学翻译可看作是一种试图将原文的境界创造性地再现于译文的努力。惟有达到“不隔”之境,译作才能真正独立而获得历史评价,加入母语文学之林。
[续前] 昨晚写到一半,台灯开关坏了。这种老爷款式“银行绿”,一般灯具店早淘汰了,打电话到哈佛合作社(Coop),那儿居然有货。合作社主要经营文具、校徽服装和旅游纪念品,还开一爿挺大的书店。那书店原先是不错的,三楼专售各门课程的教材和指定参考书。英语系占了长长一溜书架,开学时候去转一圈,就晓得各位老师在讲什么课用什么书。某年重新装修,模仿连锁店Barnes & Noble,二楼塞进一个咖啡厅,招引来哈佛观光的客人。从此氛围大变,我就很少入内了。今天去买台灯,远远望见书店门口放了一架折价书。一队日本游客凑近了问:对不起,合作社在哪儿?我便把书店背后的纪念品门市部指给他们,再折回去看那架书。原来是些新版的“人人丛书”,精装五块钱一册(比国内图书的定价还低,是不是?)。浏览一遍,挑了部拉伯雷《巨人传》(1532)。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